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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秘密_纤悉-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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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握上门把。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扑面而来的灯光,里面恍如白昼。
  男人趴在书桌上睡着了,眼镜歪歪的挂在鼻梁上面。电脑开着,上面全是晦涩难懂的文字和符号。
  林郁之在角落的地上,发现一个小小的纸箱。是上次在网上买厨房秤和蛋糕模具,商家邮东西过来的快递纸箱。纸箱的侧面,印着一个卡通的西点厨师。
  现在,这箱子里不知道装了什么,封口处贴着长长的胶带。他拿脚踢了一下,似乎很沉。也许是林园有东西要寄走。
  于是不再管它,回到林园的身边,轻轻推一推他。“哥,回房去睡啦。”
  沉重的眼皮先是用力地合了一下,再慢慢地打开。光落进迷蒙的眸子里,林园有片刻的失神,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趴在这里。
  当他注意到身边站着的林郁之时,他微笑着瞬间恢复神智:“今天玩得开心吗?”
  “嗯。去了很好玩的地方,后来又去唱歌了。”男孩似乎在回忆当时的趣事,脸上露出淡淡的笑,然后他看着自己的哥哥。“你今天都没有出去吗,又在陪你的‘爱人’?”
  爱人……
  他说过的,与他最为亲密的,相伴最久的,也许是他的工作。
  这似乎是林郁之对他的一种打趣,带一点年少时期的语气。那个时候林郁之,在他的面前是轻松的,肆意的,可以说任何话,提任何要求。
  “是后来回来睡不着,才找一点事情做。”他站起来,原本是想要去牵住男孩的手,笑一笑后,那手落在了男孩的肩上。“快去睡吧,很晚了。”
  男孩在房门口同他道晚安,关门前问他:“哥,你今天也过得很开心吗?”
  他想了一下,点头道:“是的。”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永不止息。


第12章 千金难买
  两个小孩下车,站到路边道别。
  潘小华小声的抱怨:“就知道你是重色轻友,算啦算啦,赶紧跟你哥回去吧。”
  林郁之推一下潘小华的肩。“到了之后打电话给我。记住,每天都要给我发消息。”
  “知道啦,知道啦。”潘小华紧一紧肩上的背包,一边推着行李往候机厅的方向走,一边冲后面摆手。
  林郁之一直等到潘小华进去,才转身回到车上。
  车重新启动,奔驰在逐渐苏醒的街道上。
  林郁之望向车窗外面。不断后退的行道树,似乎在冷风中向他招手。
  寒假开始了。
  冰霜结在地上,挂在树梢。
  林园说:“去给你买衣服。”
  还是附近的那一家商场,圣诞节的标志已经换成了新年的祝福。
  林郁之从一楼逛到三楼,又从三楼逛到一楼。他不知道自己如果选了可笑的款式,自己在林园心中的形象是否更为幼稚。坐在以供人休息的石凳上,他突然想叹气。
  男人在他旁边坐下。陪他走来走去,爬上爬下,到现在也没有不耐烦,没有催促他。
  “不要着急,喜欢的东西需要耐性才可以找得到。”
  林郁之伸出手,又想起那不久之前打在男人脸上的那一耳光。
  他想要握住男人的手。
  男人放在身侧的手,手指微微动了一下,似乎想要迎上去,但最终什么也没做,松散了力道,放弃似的瘫在那里。
  久久没有回应,林郁之伸到空中的手落回了膝上。
  他恨不能将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些日子里,他已经十分努力的去主动靠近林园,希望获得林园的宽恕。
  可是林园,似乎离他越来越远。
  也许林园的心里,还是怪他的。他心想着,脸上的神色愈发的哀戚。
  “我不想买了……”
  他低着头,所以没有看到,林园在那一瞬间露出的眼神,万念俱灰也不足为过。
  “也许是我带你来错了地方。”林园说。
  公司组织年前旅行。有人想要年后去。大家讨论过后,决定分为两批,愿意年前去的年前去,想要年后去的年后去。
  袁琮季得到通知后,兴奋的给自己的女朋友打电话。
  “不知道小慧能不能请到假,啊啊,好像是在和她蜜月旅行一样。”
  上午已经开始收集第一批要去员工的护照信息。餐厅里闹哄哄的,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喜悦。
  离开这冷冰冰的城市,到一个温暖的地方,还可以携带家属。简直太有人情味了。
  林园将餐盘里的肉都挑出来,被好吃佬袁琮季看到。
  “师兄,你是不是太挑食了?”
  林园不说话,吞了两口饭才回神:“你刚刚说什么?”
  袁琮季将林园不吃的肉都夹到自己的盘子里。“我说,你最近怎么老在发呆。还有不吃肉就不要拿,拿了如果不吃,能不能给我啊?”
  又过了一会儿,才有声音回答他。“嗯。”
  嗯,是什么意思?
  袁琮季挠挠头,“师兄,你会带小郁一起去吗?”
  “……不知道。”
  林园放下筷子,“不吃了。”把餐盘送到回收处,离开了。
  林郁之在这一座城市里没有朋友,除了去图书馆耗费时间,他想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
  没有选择和潘小华一起去回家乡,是因为林园还在这里。
  如果自己提前离开,是不是又要和往年一样,也许要等到大年三十那一天,才可以见到风尘仆仆归来的林园。
  冬日的阳光无论多么强烈,也只会让人感到温暖,而舍不得离开。
  林园将被子抱去阳台上晒。
  林郁之躺在摇椅上翻书,旁边的玻璃桌上摆着一篮苹果。林郁之顺手拿起一颗,放到嘴里咬。
  甜蜜的滋味,轻松的文字。在这早上九点多钟,是十分惬意的享受。
  林园晒好被子,就站在那里含笑看着他。
  目光像一片轻羽,飘落在无所觉察的人身上。
  等到林郁之啃完苹果去扔果核,站起来的时候,林园似乎才将将晾好被子,正准备换鞋进去屋内。
  阳台上没有垃圾桶。林园摊开手掌,“我给你带进去。”
  那一枚被啃得面目全非的果核躺在手心上。
  林母是烹饪的好手。这一优点仿佛也遗传到林园的身上。
  蒸熟的紫薯捣碎,揉进发好的面团里,搓成一个个小圆球。再将加了牛奶的白色面皮包在外面,拿刀在顶端划开一个十字。内紫外白的开花馒头就做好了。
  林郁之是被一股清甜的奶香味吸引过来的。他站在厨房门口。白雾迷蒙之中,那个人影回头看了他一眼,将刚出锅的小馒头,用盘子装好端到他的面前。
  白胖胖的小馒头,里面紫色的心,每一颗小馒头下面都沾着一张裁成方形的烹饪纸。
  他用手拿一个,吹一吹热气,放到嘴边咬一口。糯的口感,带有植物清新的奶香,有点甜,却不会腻。
  他抬头,“很好吃。”
  那人说:“你喜欢就好。”
  等到太阳渐渐收起自己撒落在人间的孩子,阴冷又重归到大地。
  林园接起电话:“喻月。”
  是那个平安夜里认识的短发女孩。
  客厅里,林郁之在看羊抓小狼的动画片。
  他对电话里的女孩说:“好,我问一问他。”
  林郁之穿上羽绒服,戴上格子的围巾。温暖的样子,仿佛从画里走出来似的。
  “如果不喜欢,可以不去。”林园不希望再勉强他。那样的话,他的心里会比林郁之更为难受。
  “我想去。”林郁之坚持。
  照例是上次的那家餐厅,他们的“情侣半价”的活动要做到二月十四日。
  照例是上次接待过他们的服务员,一脸震惊地看着这两男两女,显然还没有忘记他们。
  “我们要情侣套餐。”她们显然也记得这一位服务员。
  喻月意有所指的朝林园看一眼,对服务员说:“我们是两对哦。”
  服务员大惊,点完餐之后迅速跑掉。
  长发的女孩儿时不时偷瞄一眼对面的林郁之。喻月注意到,附到她耳边,两人悄声说了几句,然后相视而笑。
  晚餐过后又照例去看电影。这一回选了唯美的爱情片。
  不同排的座位。林郁之和长发女孩儿在前面一排。
  “小园,座位在这儿呢。”喻月找到她和林园的位置。
  林郁之讶然回头。就是林母也未曾这样唤过林园,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儿竟然这样叫林园。他微微鼓起脸颊,心中有些不悦。
  电影播放的过程中,林园一直去看林郁之所坐的位置。
  黑暗的室内,莫不要说远处的大荧幕是看不清楚的,又如何越过这高高的一排椅背去看到那个人。
  是不可能的。


第13章 梦汇成了海
  林郁之的护照和林园的护照摆在一起。
  林园的护照是多年前办的,照片上的他看起来略微的稚嫩。同现在的林郁之有更多的相似。
  但是岁月总是不饶人,她希望每个人活出不同的样子。于是林园成为了林园,林郁之成为了林郁之。
  林郁之小的时候白白胖胖,煞是可爱。每逢有人见到他,都要夸赞一句。这时候林母总是说:“你是没见着我们家老大,小时候可比这更可爱。”
  林母年轻时不算是美人,眼睛不大,肤色略黑,个儿也不高。可是林父却偏偏瞧上了。
  就像是互补,林父身材高大,肤色白皙,甚至有一双朦胧的桃花眼。
  林家的两兄弟,大的十足十继承了林父的外貌;小的虽说相貌也是偏向父亲的,但更多的还是取其父母的综合。
  林母时常要逗弄小儿子:“小郁啊,你是我们家最黑的。”
  林家里肤色最黑的明明是林母,但是这一种攀比似乎只存在于林姓的男人中间。
  小小的林郁之因为这略微的差异,每每都会被林母刺激到不开心。他想要和哥哥一样,一模一样。
  听人说牛奶能使人长高并且变白,于是他每天都要喝上满满的一大杯。
  万米的高空上。林郁之睡着了,他的头靠在身旁的林园的肩上。
  林园心想,如果是在醒时,林郁之恐怕是不会这样安心地倚靠在他的身上。
  林园维持着右肩部不动,伸出左手在林郁之的侧脸上轻轻地抚摸一下。也只能这样,偷偷的,小心地窃取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似乎是想让手心里的温度永远留存,林园收回来的左手紧紧的捏住。
  出了机场,脱下厚重的外套,换上短袖短裤。在这个陌生的国度,每一个人脸上都洋溢出热情的笑容。
  不同国内大部分冷热季节交替的城市,这个国家终年徜徉在烈阳之下。
  林郁之兴奋的望着周围的一切,笑成一个欢乐的孩子。
  “好热啊。”他说着,挥舞着帽子在洒满阳光的沙滩上奔跑。
  有人牵着马,在夕阳下行走。
  风吹起女人的裙摆和长发,映衬着远处黑暗的大海、落日的余晖,一切美如画。
  海边的烧烤,林郁之吃撑了肚子。
  他哇呀呀躺在沙发上,让林园给他揉肚子。
  或许是换了一个环境,林郁之显得格外放松,与林园相处起来也更为自然。
  他和林园共一间房。
  这一幢别墅有三个套房,除了袁琮季和他的女朋友小慧,另外还住着一对法国夫妇。
  一天下来,林园身上不少地方已经破皮,稍微好一些的也是红通通的。似乎他们家的人皮肤都比较薄,而且天生缺少黑色素。
  林郁之因为有林园的提醒,又被他一直按住涂抹防晒霜,倒要好一些,没有晒伤。
  清凉的药膏擦在破损处,有些刺痛。等到全部涂抹完毕,药膏的盒子已经空掉一半。
  “哥,你疼不疼啊?”
  “没关系。”
  “我给你吹一吹。”
  窗外的夜色恍若酒精一般醉人,林园抬起头,一刹那笑弯了眼睛。
  袁琮季的女朋友是榴莲的爱好者。看到榴莲移不动脚。
  “小郁,你要不要吃?”
  袁琮季和林园站在一旁等他们。
  林郁之看一眼站在边上的林园,再看一眼店主手里拎着的那颗满身刺的玩意。“也不大啊,你吃不完吗?”
  “吃多了会上火。”小慧让人帮忙来开一只,浓郁的果香立刻飘出来。
  林园往后退了一大步。
  袁琮季瞧见他的反应偷偷的笑,想到自己第一次被小慧硬逼着分享,那才是真正的痛苦。好在现在他已经习惯。
  袁琮季也加入其中,三个人纷纷表示,这一颗又香又甜不用再换。
  林园皱眉,再一次后退,指着街的另一边。“我去那边走走。”
  等他再次回来,那三人已经开始用山竹败火。
  晚上林郁之在洗手间里放水,出来后兴奋地冲沙发上的林园叫:“哥,我的尿居然是榴莲味的。”
  林园抬头去看他,“你是想叫我进去闻一闻吗?”
  “啊,我已经冲掉了怎么办?”
  “我也不想闻。”
  林郁之咯咯笑起来。“难道从我身上流出来的东西都是榴莲味的?”
  林园挑眉,目光在他的下|身扫了一眼而后移开。
  因为这一记眼神,林郁之想到了什么,瞬间闹了个大红脸,跑去起居室躲了起来。
  翌日下午,按照行程,要去另外一家酒店品尝下午茶。
  袁琮季嚷嚷着要去冲浪,林郁之也显得兴致勃勃。这几日相处下来,两人迅速建立了革命般的友谊。
  小慧认为这样的活动未免太过危险,虽然是在岸边;袁琮季认为男人就应该做点,男人认为刺激的事情,两人僵持不下。
  最后,以小慧躺在伞下吃水果,林园站到岸边去看护着他俩为结束。
  一个浪头打过来,两人不要说冲浪,直接摔倒了水里。幸而岸边水不深,两个哈哈笑着,又趴回冲浪板上。
  也不知是不是和潘小华待久了,林郁之一面不停被浪打下来,一面嚷嚷:“浪再大点啊,大点啊……”
  浪表示自己无能为力,大不起来。
  林郁之在水里站了一会,往另一边有礁石平台的地方游去。那平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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