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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不爱美人偏爱你-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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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新宇……联系上了吗?”
  林城看了夏母一眼,平静地点头。
  “我过来看看他,不会打搅他现在的生活。”
  看着对方似深潭般幽深的眸,夏母心里不是滋味。
  这孩子还似初见时那会儿一样,周全,礼貌。只是比起当初的淡漠疏离,如今变得沉重又寂寥。想也知道这孩子受了多大的苦难,她突然就心软了。
  她不再多说,像当年那样将手上的支票递给了林城。
  “孩子对不起,这是阿姨欠你的,阿姨求你……收下好不好。”
  那次,林城没有收下。而今这次,林城收下了。
  叶晓桐和谢明也一直偷偷打量着那边的动作,时而互相递上几个不明所以的眼神。
  夏新宇一直紧抿着唇角,手筷子的指骨泛了白。
  他看见多数时间都是自己母亲在讲话,林城一直听的很安静。他始终低垂着眉眼,偶尔抬起的眼里似乎也很平静。
  直到最后,她递过去一张纸片,不,确切的说,是一张支票。
  最后,他看见林城接过了手中的支票。
  夏新宇收回目光,手中的筷子像是失了力道,怎么也夹不起菜了。
  他放下筷子,拿起玻璃杯,就着杯沿,喝了两口水。
  夏新宇晚上的反应实在是太反常了,谢明和叶晓桐两人非常默契地拉着夏新宇去了“千玺富豪”。
  据说它的原身是“大番茄”,那时是针对小众娱乐的KTV。如今改头换面,又换了个牛逼哄哄的大名,摇身一变,就成了富商新贵喜闻乐见的高级娱乐会所。
  一晚嘶吼下来,夏新宇没唱两首,倒是那两个家伙,扯的嗓子都打了岔。
  夏新宇晚上没喝多少酒,但谢明和叶晓桐还是一致决定,先送他回去。
  谢明将车开进小区,停在了别墅不远处。
  下车的几人,看见坐在台阶上的林城都愣住了,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
  谢明和叶晓桐两人面面相觑,夏新宇神色不明。
  林城支着腿,坐台阶上,脚边是一地的空瓶。手上还握着夏母下午递给他的支票。
  他握着握着突然就红了眼眶。他不怨,也没有记恨过谁。
  他将支票一点点收拢在掌心,直到揉成皱巴巴的一团。
  他拔掉啤酒瓶拉环,灌了两口,将支票塞进瓶子,走到垃圾桶旁,随手丢了进去。
  夏新宇站着没动。
  那年盛夏夜,没有虫鸣,没有皎月,唯有天台上畅聊的俩少年。隔壁少年不胜酒力,醺红了双眼和鼻头。剩下那少年掩下心中悸动,给了他一个拥抱,最后还偷下了一个吻。
  韶华易逝,事过境迁。
  但夏新宇知道,他始终见不得林城这样。他也曾暗自发誓,要一辈子对那人好。
  他走过去,在他身边停下。
  他闻到他身上浓烈的酒味混合着皂香,离得近了,甚至能感受的到他灼热的呼吸,喷洒在耳边。
  都是记忆里熟悉的味道。
  林城猛地一抬头,“新宇?”
  猝不及防,夏新宇就被拉进了一个结实火热的怀抱里。那铺天盖地的熟悉气息,席卷着彼此。
  夏新宇就连一句狠话都说不出口了。
  直到灼热的吻,打湿了他的颈侧及耳廓。他才伸手,用力推开了他。心脏被生生绞紧,理智断了弦。
  “你他妈知道你在做什么么?”
  他红着眼,“路,是你自己选的,现在这样,又算什么?”
  林城所有的力气都花在了刚才的拥抱及亲吻上。醉酒后的身体一阵发软,他脚步虚浮,踉跄地跌坐在地上。后腰被台阶狠狠硌了下,空酒瓶稀里哗啦滚落一地。
  林城清醒了不少,脑子里嗡鸣不止,他垂下眼,哑着嗓子开口。
  “对不起。”
  夏新宇双手攥拳,竭力咬着牙才能控制住情绪。
  他跟他妈究竟怎么回事?
  林城这样又算什么?
  学业优秀,能力出众,又是出国海归,你不说要多么的意气风发,但这幅颓唐落寞的样子,又他妈的是见了什么鬼?
  他知道,自己有多了解林城。
  简短的几次碰面与相处,他能看不出林城现在的状态吗?
  从他眼角眉梢的疲态,刻意隐忍的内心,以及越发深沉的性格。他气,气自己依旧心疼他,更气他过的不好。
  他知道自己还年轻,可这么多年的爱全部都透支给了这个人。
  爱不了,也恨不起来。他甚至怪自己当初怎么会弄丢了他。
  谢明和叶晓桐两人皆是震惊不已。
  反应过来的时候,谢明过去扶起了林城。
  叶晓桐也抓住了夏新宇的手。
  四下一片沉静。
  还是谢明先开的口,他压低声音。
  “有什么话,回家再说。”他给叶晓桐使了个眼色。
  叶晓桐立马领悟,掏出了夏新宇的钥匙,跑去给别墅开了门。


第四十一章 
  林城弯下腰,双手合实,曲指并拢,往自己脸上重复泼了几次冷水。酒意也差不多消散殆尽。
  水珠顺着他额前的发丝滚落,除了面色还有点泛白,在他脸上已经看不出别的情绪了。他拽了几张抽纸,将脸上的水珠压干净。
  客厅的三人,诡异地安静着。
  能说会道的谢明,与伶牙俐齿的叶晓桐,此时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谢明脑子里跳出了第一次撞见林城时候的画面。
  那时候,他只是对这个帅的过分的外卖小哥印象颇深。后来又凑巧发生了那起小意外。
  当时他就觉得,夏新宇那时紧张过度的反应有点反常。以及在餐厅里,小哥和他妈奇怪的交涉,夏新宇从始至终的心不在焉。
  直到刚才,小哥那急迫的拥抱,以及,隐忍的亲吻。
  一切,就不言而喻了。
  他们认识夏新宇这么久了,从来没有察觉到他的性向有什么不同。
  要说单纯定义夏新宇就是同性恋的话,他俩都是不信的。
  尤其是叶晓桐,毕竟夏新宇读书时候,谈的都是女孩子。况且,他身上的气质,怎么看,也跟她认知里的同性恋,完全搭不上边。
  而那个男人呢?硬朗,俊挺。看上去照样正常的不得了。
  她有点儿乱了。
  也就是说,夏新宇跟他诉说过去时,心里头的那个人,就是眼前这个男人?而这个男人已经成了家,还有了孩子。
  那时候对同性恋的认知都非常闭塞。叶晓桐是留过学,受过高等教育的新知识女性,所以她对这样的群体并不存在什么偏见。
  只是,他暂时不能接受的是,自己青梅竹马的好友竟然也入了这种圈子。
  她不知道这种圈子里的人,情感生活怎么样,过的怎么样。但光看这时候的社会认知就知道,这条路走起来会有多难。
  夏新宇这人执拗,又重情。他记了那个人七年,可见他用情之深。
  她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心情复杂。
  林城从卫生间出来,打算告辞的时候,谢明电话响了。
  寂静的室内,乍然而响的铃声显得那么突兀。
  谢明尴尬地嘿嘿两声。
  “接个电话,接个电话。”
  放下电话的时候谢明已变了脸色,他匆匆拿上钥匙。
  “我家老爷子起夜摔了,我得马上去医院,车我先开走了。”
  夏新宇起身帮他开门。
  “有需要就打电话。”
  谢明甩甩手立马赶回去。
  沉寂的氛围被打破。
  林城也走了过去,他看了眼面前两人,话却是对着叶晓桐说。
  “抱歉,我刚醉糊涂了,认错人了。”
  除了道歉,林城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了,说了不会打搅夏新宇的生活,但他还是越界了。
  眼下,他自责,愧疚,也有说不出的心伤难堪。
  夏新宇也不知道说什么,他揉了把脸,看着林城。
  “下回少喝点酒。”
  林城将目光对上夏新宇,沉默地点点头。
  叶晓桐打量着。
  她向来对帅哥硬不下心肠。但此刻,她看着夏新宇压抑忍耐的模样,又想起那时,夏新宇酒醉后,为情所困的挣扎姿态,她就止不住的心疼。一种难言的愤怒也油然而生。
  他看见这男人看夏新宇的眼神。尽管克制了,但她分明就是察觉出了他对夏新宇的余情未了。但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结婚?又凭什么还来招惹人?
  叶晓桐绕过沙发,将双手亲昵地放在夏新宇肩上。
  夏新宇微不可查地僵直了身体。
  叶晓桐轻轻地帮他捏着肩。
  “新宇都说你醉糊涂了,没事了。你跟新宇是旧识,下回就约出来一起喝两杯,叫上你们以前的朋友,我去订个包厢,大伙儿畅快的喝。”
  叶晓桐笑笑,娇嗔地往夏新宇手臂上一拍。
  “你还有好多朋友我都不认识,下回都一起约出来。”
  夏新宇也没回话。
  林城开口,“今天打扰了,我就先回去了。”
  夏新宇站起身叫住了他。
  “你等等。”
  他从楼上下来,手里拿着一枚钥匙,上面还坠着一颗核桃挂式。他将钥匙递过去。
  “房子这些年我偶尔也会过去帮你打扫打扫,就算待不久,回来了就住回去吧,那毕竟是你家。”
  林城伸手接过。
  “谢谢。”
  叶晓桐看人关了门,豪气地往他肩上一拍。
  “哎,我刚那样说你别介意啊。”
  夏新宇去厨房倒了两杯水,递过去一杯。
  “我该谢谢你。”
  叶晓桐看他神色不明的,干脆直接问他,“你之前说的人,一直是刚才那帅哥吧。”
  夏新宇将水杯搁茶几上,往沙发上一靠,有点疲惫的开口,“是的。”
  “那,那你是同性恋?”
  “算吧。”他又苦笑了下。
  “其实,我也不是特别清楚,毕竟这么多年,我喜欢的只有他。”
  叶晓桐被他这笑涩了下,她故作轻松地打趣他。
  “那我是要叫你情圣,还是,二傻子?”
  铃声响起。
  叶晓桐拿起沙发上的小挎包,从里面抽出了手机。
  “喂,在新宇这儿呢……什么……给我留门啊……我一大姑娘你们真放心?喂,喂喂?”
  叶晓桐有种要扶额的冲动。
  夏新宇笑话她。
  “看吧,你这是自己把自己给顺拐了。”
  叶晓桐也有点尴尬。
  “我一黄花大闺女的还要点名声的啊!他们究竟怎么想的,哎,谁家会像我家这样,巴不得立马就给我送出去的。”
  “行了,我去帮你收拾房间。”夏新宇站起身往客房去。
  “哎,一起收拾吧。”
  ……
  林城看着钥匙上的挂坠,他想起当初高考那会儿,夏新宇怕他用脑过度,就隔三差五的买核桃回来敲着吃。后来不知怎么心血来潮的,还给他钻了个核桃挂式,说可以精神补脑。想着想着,心就软下一块。
  他笔挺着身子,站在隐蔽的阴影下,手心握着钥匙,遥遥地望着别墅里微黄的灯光,直到熄灭。


第四十二章 
  “威威,威威,啊啊啊,那人就是威威,姐妹们冲啊……”
  林城买了个手机,刚从营业厅办了张卡出来。就听到外面一阵嘈杂,有小姑娘撕心裂肺地嘶吼声以及踏马而来的脚步声。
  林城停下步子,迎面就被一不明物体撞的趔趄了两步。那人扯着他的衣摆往后拽。
  “抱歉啊大侠,江湖救急。”说罢就要撒丫子继续往前跑。
  林城握住那人手腕,不确定地问。
  “小松?”
  丁小松拿下墨镜,猛的一抬头,惊得张大了嘴吧。
  “城,城哥?!”
  林城看了眼拐角即将而至的人群,拽着丁小松往小路窜去,两人七弯八绕地到了一个小区,悄悄拐了进去。
  丁小松仍不可置信地拉扯着林城。
  “城哥,真的是你,靠,你怎么回事,怎么现在才回来?”
  一阵语无伦次,他感觉眼睛有点儿发涩,赶紧又将墨镜带了回去。
  两人又从另一个侧门出去,来到了林城家里。
  丁小松红着眼,往林城胸口捶了一拳,又忍不住扑到他怀里蹭了蹭。
  “城哥,你究竟咋回事,这么多年的,没个音讯,你不知道我们有多想你。还有新宇,新宇他……”
  待丁小松稍微平复了情绪,林城去厨房倒了水,递过去给他。
  丁小松握着杯子,灌下一大口。他一身潮流打扮,头发全部吹起,眉眼依如往昔,精致又打眼。耳朵上干干净净,脖子上倒是挂了个吊坠。
  林城笑看着他,“怎么改名了。”
  丁小松不好意思地抓了把头发。
  “哎,公司取的呗。我那时和光头几个出去玩,瞎逛悠的时候撞上一人,说自己是星探,要挖我们进圈子。反正哥几个无所事事的,就跟过去看了看。后来稀里糊涂就签了约,现在也算是一个十八线的小明星了。”
  林城看丁小松状态不错,看来他这些年过的也挺好,由衷地说。
  “可以啊,比一直混着强。”
  丁小松其实看得出来,林城不大想提起他离开的那几年。他心下叹气,想到了夏新宇,又是一阵惋惜。
  他是个聪明人,也就自然绕过这个话题。
  “光头后来去学了美发,现在是我的造型兼助理。阿国和蘑菇都成家了,现在自己做点小生意,大家过的都不错。马晓做了物流,大云好像被他爸接回去了,他爸是个富商,他现在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开。”
  林城一阵欣慰,真心地笑着。
  “能抽出空么,你看还能约上谁,咱这两天聚一聚。”
  “城哥发话,那能没空吗?有空,必须有空。”
  丁小松还是照样爱贫。
  光头名叫李圆圆,打小就一直糟心自己的名字。
  自从有次剃了个光头后,大家就光头光头的叫开了,从而也就忘记了他的本名。
  为此,他就一直延续了剃光头的传统。
  那时候属他年纪最小,性子也软,从家里出来后就一直受欺负,直到跟了林城。
  林城回去上学后,他就跟着丁小松几人混着。
  光头现在留了一头浓密的发,染了色,还做了造型,像脑袋上戴了个菠萝。模样比以前周正了,性格倒是依旧软萌。
  他进了包房,看见林城和夏新宇两人,眼眶立马就红了。
  “城哥,宇哥。”
  叶晓桐拿手肘捅了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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