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合神离-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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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手里紧巴巴的,一块钱恨不得掰成八份来花,一顿最少一张毛爷爷的水产,对他来说是奢侈品。
两人第一次到螃蟹店的时候,恰好店里没什么人,乔幸也没有其他人可以参照,等虾蟹上来了他眼巴巴地等着温长荣先吃,好让他学习学习,可菜都上来几分钟了温长荣连看都不看,只低头吃面。
乔幸忍不住了,他夹起那个还没半个掌心大、虽然被切开但怎么看都没肉的小河蟹,嗷唔一口——差点没把他牙给磕掉。
温长荣被他这鲁莽的吃法吓了一跳,看了他一眼,说:“……吃壳里面的肉就好,还有腿也有点肉,但不多,慢慢吃。”
“……哦。”乔幸脸红了红,为了掩饰自己不会吃螃蟹的尴尬,他夹起了被煮得透红的盐水虾,连头带壳嗷唔一口——差点儿没被壳给噎死。
温长荣:“壳剥了,头最好不要吃。”
“哦!”
男人吃完面,才拿起虾来,掐头剥壳,温长荣看着肉下那一根黑色的东西,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虾肠自己去一下。”
“?”
……
后来他们又去了第二次第三次……乔幸去虾肠总是笨了吧唧的,有时候去烦了还会看也不看就直接塞嘴里。
温长荣说了他几次,可乔幸偶尔还是会吃嗨了就忘记,两人又来了第四次第五次……温长荣捋袖子拿牙签,亲自剔了虾肠才给他吃。
乔幸受宠若惊:“干嘛这样……这这这……”
温长荣冷着脸回答:“我不想和吃过脏东西的人接吻。”
这话一出,隔壁桌的人都顿住了,乔幸当场脸就是一个爆红,小声又磕磕巴巴地说:“我只是有时候忘记了,而且每次吃完都漱口的……”
“行了,吃你的就行了。”温长荣没好气地把剥好的虾仁放到他碗里。
后来再到店里,剥虾这件事就成温长荣的专项了。
再后来,他们第一次到当地的‘豪华饭店’吃大螃蟹,他第一次剪蟹腿笨手笨脚差点划了手,温长荣顿时就冷着脸,抢过腿帮他剪好,再之后,剪螃蟹腿也成为一个美好传统。
温长荣是真的嫌他脏嫌他笨吗?当然不是。
有时候乔幸吃完东西还没来得及漱口,温长荣也会冷不丁地亲他一下,乔幸玩跳舞机也笨了吧唧的,可只要他不伤到自己,温长荣就会很有耐心的站在旁边看他,教他该怎么玩怎么发力。
如此想着,乔幸忽然想起来自己当初是为什么爱上温长荣了。
他当初虽然年纪小,但其实也是个比较理智的人,一开始把温长荣错认为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不假,但绝对没一心一意地栽进去,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与温长荣的天差地别,温长荣是凤凰枝不假,但他却不一定是小麻雀,很大概率只是一只小山鸡,山鸡走上枝头,恐怕还没站稳就先摔得血肉模糊了。
后来为什么爱上温长荣呢?
大抵就是因为——他是真切的感受到自己是被爱着的。
温长荣总是冷着脸,脾气也臭,但很多的好,却藏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
男人嘴巴上不说,做的却很多,比如说连续吃半个多月的螃蟹,温长荣看都要看吐了,却还是在每次乔幸提出要吃时带他去吃,比如说看乔幸不愿提起自己的家人,温长荣便没再问过,只在乔幸姑姑来的时候多给乔幸一些钱,让乔幸把人打发走,比如说乔幸跟着男人第一次到A市,他被摩天大楼和汹涌人群吓到,温长荣攥紧了他的手让他别走丢,再来便是那时候还冒着村土气的自己,被温长荣拉着手到朋友面前介绍……比如说,他们吵得再凶,他也帮他照顾着他的弟弟,更没用他弟弟威胁过他分毫。
类似的细节实在太多,多到让乔幸有一种自己是被温长荣爱着的错觉。
他以为自己当真是那只被埋在遥远县城的小麻雀、那些包养文里万里挑一的男/女主角,他要攀上他的凤凰枝了,他的霸道总裁已经对他说‘男人,你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然后他就这样幸福快乐的过上一生。
所以他飞蛾扑火,所以他毫无保留,所以他——实在是蠢得要命。
等闲变却故人心,是世间常态,更是太多身份相差悬殊的人们最终的归宿,这人爱他的时候是那样动人,不爱他的时候,也是那般干脆。
“……”
手里的螃蟹腿突然不香了,奴隶翻身做主的快乐也没了,乔幸的牙关狠狠咬磨,在温长荣将第四根蟹腿放入他碗里的时候,他恶狠狠地将男人面前的三个盘子拎得远远的,然后屁股一挪重重地坐到了桌子的另一端。
“……”男人的手正悬在盘子上方正准备给他弄第五只螃蟹腿,却见盘子瞬间不见,顿时有些茫然地看着乔幸。
“我又不是没手,你剥什么剥?把我当白痴吗?!”乔幸凶了吧唧,一边凶一边面目狰狞的掰螃蟹腿,幻想自己这是在掰温先生的老二,“渣得要命……”
“?”温长荣不明白话题怎么就跳到渣上面了,眉毛缓缓聚起,有些莫名地看着乔幸。
那边的胖助理和司机刚停完车过来,刚抬了一只脚走入包厢,却见包厢里气氛凝然,温长荣眉如抹布,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莫生气,莫生气,气出病来有人替,还打我娃来睡我妻……”
“噗。”乔幸嘴里的水差点儿喷出去,温长荣狠狠瞥了胖助理一眼,胖助理吓得往后退半步,又大着胆子站回去,握拳小声到:“温先生,加油!”
*** ***
中午那顿螃蟹大餐温长荣一口没吃,倒不是乔幸不让吃,而是之后男人叫了碗素面,乔幸才知道温长荣现在身体刚恢复,不宜吃寒性和辛辣的食物。
男人又是为了陪他来才进的这家餐馆,若放在以往乔幸可能会感动一下,但介于他刚想起自己傻白甜的当年,这会儿也没多感动,只吃完之后表示晚饭要吃不辣不油腻的中餐,以免温长荣总吃面条营养不良。
“刚才那边传来消息,这张照片的拍摄地点是在公司三楼的小会议室,”吃饱喝足,当然就要干正事,一行人回到车上,温长荣拿出刚收到的对比图片给乔幸看,“你记得这个小会议室一般是什么时候用吗?小组会议还是?”
图片是温长荣的手下刚才去现场拍的,照片露出的有些歪曲的黑板一角与那个会议室歪曲的黑板一角完美契合,乔幸看了一会儿,回答:“这间我没记错的话……是开比较秘密的会议才有用。”
“秘密?”
“嗯,因为其他会议室我都可以进,但这间不可以。”乔幸说,“如果是这间的话,能进去的应该都是高层,我记忆里父亲几次开会进这间会议室的都是高管,开完会都不让我进去。”
“照片上的这个女人是高层吗?”
“……不是。”
男人的手指在椅子上敲了两下,略微思考几秒,说,“是这样的话,就比较好办。”
“?怎么说?”
“那个女人不是高层的话,进那间会议室的次数应该很少,总有人记得。”温长荣说,“高管不配合我们,你就给原来认识的随便哪个员工打个电话吧,问一下那个女人具体是什么时候进的会议室。”
“可是……”乔幸为难的说,“我那个时候也还小,认识的人有限,他们不一定就知道那个女人什么时候进了会议室……”
“你说你忽然查出那个女人有利用公司机密贪污公款的嫌疑,现在警方在调查,那间会议室是重要地点,如果查出了,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的所有员工都能分到钱。”温长荣说,“至于之后的事就不用你担心了,你不认识全部公司员工,员工之间总会认识,一传十,十传百,怎么都会有消息,如果遇到聪明人,就会直接联系能接触到高层的人,这样他们分到的钱更多,我们得到的消息也会更准确。”
“……”乔幸看着温长荣眨了眨眼,奉承道:“真不愧是温先生啊。”
温长荣瞥了他一眼,没理他虚伪的奉承,只接着说:“以防万一,你还是强调一下要真实的信息,如果乱编的话会查的很久,不利于警方调查,这样就分不到钱了。”
“哦!”
第82章
按照温长荣说的那样,乔幸给能联系上的两名员工打了电话,一名员工不怎么信的样子,敷衍两句就挂了电话,另一名员工则问了许多,还约乔幸见面。
去之前温长荣叫乔幸戴上了戒指,并让司机假扮律师跟在乔幸身边。
司机假扮律师可以理解,但戴戒指这件事乔幸一时没想明白。
等到了地方,那老员工第一眼便看到他手上的戒指,先是说了一句小乔结婚了啊,乔幸答是,那员工便又问:“是和那个温老板吗?”
这个问题出来的时候乔幸还挺诧异的。
他父亲的员工是什么概念?年龄比他大了至少十几岁,他得叫他叔叔,小时候见面就不多,自公司解散后更是再无交集,生活轨迹各方面也都相差甚远。
如今,这人竟然知道他和温长荣的事?
乔幸愣了两秒,但又很快反应过来——A县可是个小城。
就那么个弹丸之地,地有限,人更有限,在多年前交通还不便利的时候,外来人口并不多,人们大都互相认识,消息也是相互流通的,而那些糜烂的八卦琐事,更是人们茶余饭后最喜欢、也最容易传播的东西。
乔幸当年工作的那个欣悦酒店看上去是富丽堂皇,背地里的腌臜事却不少,勾心斗角起来更都是些脏手段,乔幸当年勾搭上温长荣又和酒店撕破脸,得罪了不知道多少人,虽然之后他离开了A县,那帮人不能拿他怎么样,但背地里说他坏话肯定不少,A县又那么小,若是有人恶意散布消息,很快就能传开来。
乔幸想了想,而后抬起头来,轻笑点头:“嗯,是和温先生结婚的。”
“……”那老员工顿了顿,大概没想到还真是这么一回事,目光在他面上停了数秒,应道:“厉害啊,真是厉害了。”
卖屁股无疑是让人看不起的,可若是领了证,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虽然不太能理解同性恋,但不妨碍那老员工想到这其中的门门道道,过了几秒,那老员工又问:“那温老板应该很有钱吧,你怎么还来查这个?”
“我有我的打算。”乔幸没细说,只说,“李叔,反正这件事查出来了,你我都有好处的,不是吗?”
……
见面还算顺利,律师的存在和乔幸本人特地回乡都给这件事增加了可信度,两人简单聊了一番后那老员工就表示自己会尽力,如果事成让乔幸多给点钱之类的,乔幸自然是答应下来,见老员工欣喜离开的背影不由感慨温长荣坑蒙拐骗的技能点还挺高,又摸了摸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回到车上。
这时候已经是晚上,一行人之前已经吃过晚饭,这会儿当然得去找地方住。
A县的酒店大都在另一条街,司机便发动车子往那边去。
车子缓慢行驶在路面,数盏昏黄的路灯被甩在身后,一栋外形熟悉的陈旧建筑从窗外掠过,乔幸定睛一看,才依稀看清那陈旧建筑上的‘欣悦’两个字。
如同温长荣所说,欣悦已经倒闭了,原先的一楼大厅现在是三家服装店,此时亮着灯,生意很是惨淡的模样,再往上去,原先豪华客房的玻璃也都碎得一块一块,压根没人住的样子。
乔幸看了一会儿才收回目光,拇指再次挲摩手指上的戒指,问:“你怎么知道他们会在后面说我坏话?”
“……”乔幸突然开口,温长荣一时没反应过来,男人侧过头去看到他挲摩戒指的动作,才意识到乔幸在问什么,便答,“我不知道,只是猜的。”
“猜的?”
“小城市就是这样,一点事就容易传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所以人言是很可怕的事。”温长荣说,“你当初离开酒店离开得很高调,肯定有人怀恨在心,而他们伤不到你的人,自然只有伤你的名声,所以,会把你的事散布出去当作解气并不奇怪。”
“哦……”
乔幸这边应着,温长荣的手机却震了两下,前排传来胖助理做作的咳嗽声。
男人拿起手机,见到短信内容【快把你为什么要他戴戒指出去的理由说出来啊!说你是怎么替他着想的!快说!简单!粗暴!说好处!】
“……”温长荣手指一顿,前排的胖助理通过后视镜疯狂朝自家老板挤眼睛。
乔幸正奇怪那胖助理怎么突然就中了邪似的,就听温长荣开口:
“……让你戴着戒指去谈事其实和我们这次要查的事没多大关系。”
“啊?”
“之所以让你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这样能对你的名声好一些。”
“……”
“具体传言是什么我们无从知晓,也就无从辟谣,所以只能想其他办法。”温长荣说,“床伴、情人、和婚姻伴侣,在大多数人眼里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这三个称呼,孰高孰下自然不用我说。”
“……”
“人们之所以觉得一夜相识不堪,无非就是因为名不正言不顺,但如今你是我的爱人,就足够证明一切了。”温长荣说,“反正结果都是好的,最开始是因为一夜激情互相吸引在一起,还是像常人那般因为萍水相逢互相吸引在一起,都没什么差别,不是吗?”
……
乔幸觉得温长荣都能去开个浪漫诗人班了。
竟然把他们那又黄又暴力的初次相识美化得和街头两人相逢一见钟情没什么两样。
虽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的确没什么差别:别人街头相逢一见钟情最后结婚了,他们床上相逢又黄又暴力最后也结婚了。
嗯……
乔幸拿着毛巾呼啦啦地擦着脑袋毛,站在窗边眺望远处亮着一圈黄灯的小塔。
那是A县唯一一处标志性景点,名叫千寻塔。
乔幸小时候一直以为建这座塔的人是《千与千寻》的粉丝,后来长大了一些才看懂塔上刻的字:“众里寻他千百度”。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建塔的肯定是个文艺人。
乔幸打了个哈欠,他把潮湿的毛巾丢一边,拿起吹风机呼啦啦地吹,然后他头发也吹干了,转头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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