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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部分

因果抽奖系统-第60部分

小说: 因果抽奖系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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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把南瓜都化开进粥里很费功夫,而且要时不时打开来搅拌一下,等南瓜丝完全化了再稍微加一点点糖提味,南瓜粥才算熬好。

  黄子卿昨天忙到很晚,收到丁朗的短信又着急慌忙地赶过去,今天就有点睡过头,还是闻到了粥的香味才醒来的。

  他颇有些懊恼,今天不用去上班,原本想着早点起来还能跟丁朗多相处一会儿,没想到现在早餐他都做好了。

  手指在衣柜里游移了一会儿,他才挑起一件白衬衫,套在身上。

  他的身材一点都不像常年坐办公室的人,没有一丝赘肉,六块腹肌闪闪发亮,套着有些透的白衬衫,配上那张面瘫脸,简直就是禁欲的诱惑。

  丁朗正拿着汤勺搅拌南瓜粥,抬头一看就见到黄子卿身上套着一件白衬衫,扣子没扣,露出完美的身材,颇有些看呆。

  黄子卿傲娇一笑,慢慢地,慢慢地,把扣子一颗一颗扣上去。

  整个过程简直可以拍下来当自撸片儿!

  一本正经地诱惑什么的,太犯规了!

  黄子卿留下一个*的背影自己进了盥洗室洗漱,只留下丁朗继续拿着勺子搅拌…

  等他洗漱完进厨房,就发现自家恋人的眼睛皮卡皮卡的在闪——对着他。

  发现这一点的黄子卿异常得瑟,低头给了丁朗一个热情的早安吻。

  直到两人都红了脸这个吻才结束,丁朗还有些气喘吁吁的,手里拿着汤勺,思维似乎停顿了一会儿,发现锅里的粥有扑出来的趋势,这才反应过来继续搅拌。

  他在那边搅拌粥,黄子卿就自觉地去煎蛋和香肠。虽然他不怎么会做菜,但这种简单的东西还是能搞定的,要知道每个天朝的海外党都是被逼得自己动手下厨的。

  两人在吃早饭时还聊起了这个话题,黄子卿颇为感慨:“当年留学的时候没时间天天下馆子,又受不了每天炸鱼薯条汉堡什么的,吃了好几天泡面之后实在受不了,我又不会做饭的,干脆学人家去买老干妈,炒一大锅饭放在那边分两三天吃,每次吃就热一点。”

  第一次用老干妈炒饭,吃了一口进嘴里他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流泪了——想家。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艰苦岁月,还是觉得挺有趣的。当地不少华夏留学生,每次有什么节日都会聚集在一起,包饺子或者吃火锅,当地的华夏餐馆味道不正宗,也比较贵,他们干脆就自己做;过年的时候没办法回家,就聚在一起看春晚。在国内从来不怎么看春晚的这群留学生,在国外看到春晚的感觉却截然不同,虽然也会吐槽,但只要有节目看就好,那种感觉真的形容不出。

  吃完早饭黄子卿洗碗,丁朗就站在他身边跟他一起聊天。

  聊他的留学生活,聊丁朗的研究,聊黄爷爷最近又淘到一盆好花,聊丁奶奶的店又推出了什么新品很受欢迎…

  这种日常的感觉,很幸福。

  黄子卿嘴角翘起一个微笑的弧度。

  这就是他想要的家。

  洗完碗两人一起去超市买菜。

  正在挑着虾呢,突然从旁边窜出来两个女生,其中齐刘海的那个手里还举着相机特别兴奋的样子问:“你好,请问你是丁朗吗?”

  …丁朗立马笑起来:“好多人都说我像他呢,他到底是谁啊?”

  女生有些失望,但还是很兴奋,问能不能合影。

  还没等丁朗拒绝,黄子卿就一手把他拉开了。

  丁朗也不高兴被人这么追着问要合影,不然也不会否认自己的身份了,幸好最近又爆出了几个明星的虐恋新闻,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走了,不然即使帖子删除了他也还是会很火的。

  原本兴冲冲跑出来买菜的好心情就这么被破坏掉了,丁朗也不是恼那个女生,他只是恼现在自己的名气太大了。

  比如之前他拿去参加书协展览的那几幅作品,原本身为新晋书法家,每幅作品卖到个几千块钱真的已经算行情很不错了,结果那作品是他写的消息一放出去,那些字的价格就被炒高了不少,其中最高的那副“上善若水”已经标价上百万,实在让人不敢相信。

  买这字的人估计还真不是因为看上了这字儿,据说人土豪是因为想让自己孩子好好学习,以丁朗为榜样才一掷千金买下了那副字。

  虽然有书法评论家说,丁朗的字很有大师风范,并且很有发展潜力,一直在进步,将来肯定会更好之类,但那副上善若水存在明显的缺陷,丁朗自己觉得它的价值最多也就几千块而已,现在被捧到这个高度是他没想到的。

  只是因为现在的他有了名声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苍老师的字都能卖几十万…= =

  yususiyin扔了一颗地雷金属件扔了一颗地雷说好了不变扔了一颗地雷风堂扔了一颗地雷风堂扔了一颗手榴弹五小姐扔了一颗地雷风堂扔了一颗地雷风堂扔了一颗地雷胤宁…brant扔了一颗地雷能在我尿性发作隔日更就算了还只有五点的情况下仍旧真爱我给我扔地雷么么哒,所以我要二次感谢quq晚安,我去睡觉了


  第110章 黄峥嵘的书法


  买好菜回家丁朗已经调整好了心态。

  两人一起挑菜做饭,别有一番滋味,吃过午饭又去买了一堆东西一起回黄家看黄峥嵘。

  黄峥嵘已经八十多,看着是挺硬朗的,但毕竟是老了,身子骨不如从前了,还好他一直坚持锻炼,生活方式健康,又有国手级别的大夫一直看护着,大病小病都很少得。

  像他这种就不需要大补的补品,不然对他反而不好,所以丁朗给黄爷爷买的东西从来都没有那些什么人参雪蛤之类的。

  见他们回来,黄老先生显然很高兴,吩咐厨房晚上做一道梅干菜烧肉(…)就拉着两人在花园里聊天。

  他很喜欢丁朗,几乎到了把他当第二个孙子的地步。

  “小朗给我讲讲你那个什么五轴联动机床,它跟普通的机床有什么差别?我跟我几个老战友说这个他们都听不懂!可着急的我!”黄峥嵘拉过丁朗的手笑眯眯地问。这段时间那些大型国企和实验室争夺这种五轴联动数控机床的事情连他都知道了,也就好奇上了。

  老人家对这种技术不怎么了解是正常的,丁朗尽量用通俗的语言解释。

  “原来是这么回事!还是小朗懂得多啊!”怪不得那么多国企和实验室要抢呢,“听子卿说你现在又成立了一个项目?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他说,他解决不了就找爷爷!”黄老爷子豪气地说,王霸之气外溢。

  他也没问这个新成立的项目是什么,丁朗的研究项目已经算机密了,即使黄老先生有资格知道他也不会去问的。

  他说出这么霸气的话也不是一味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孙媳妇,而是认真的想要为国家科研事业做点什么。

  丁朗现在有首都大学保驾护航,而且教授学者当中,基本上整个计算机系和材料学系都相当挺他,更有秦水鸥这种业界大拿站在他身后,起码国内在这两个专业里,没人敢找他麻烦,只是初次踏入物理专业,虽然学校一如既往地挺他,但毕竟还没有什么成果,没有说服力,所以还真有点小麻烦,不过这种小麻烦别说黄峥嵘了,连黄子卿都不用出动——只要丁朗能够做出成绩,这些小麻烦小问题就迎刃而解。

  无非是某些物理系的教授认为丁朗作为一个外系的人,能够获得本系这么多资源太浪费了而已,只要有成绩,这些质疑就会消失——更何况其实丁朗并不在乎这些质疑。

  不过面对黄老爷子的好心,他还是笑着应下了。

  接着黄老爷子兴致来了就拉着他给他看花园里那些花花草草,又揪着黄子卿下了几盘棋,最后心情舒畅,干脆让人铺纸自己要写字。

  黄峥嵘出身于富贵商贾人家,家里为他花大价钱请来京城的老师教课,他的字一向是极好的,尤其在革(命途中壮志凌云写下的“逐鹿中原”和开国大典前夕写下的“一唱雄鸡天下白”算得上是现代之后的书法作品中最有价值的作品了——无价之宝!现在这两张作品都还放在国家博物馆里。

  丁朗曾经有幸前往观摩过,逐鹿中原四字,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雄心壮志,壮志凌云,那种天下舍我其谁的气场也只有少年时期的黄老才有了,到了后来,他气质越来越内敛温和,性格越来越低调,虽偶有霸气外露却再没有出现过“逐鹿中原”四字中透露出的那种痛快过。

  而一唱雄鸡天下白,则大开大合,当时乾坤已定,革)命终于成功,所以平日里内敛的黄老也难得霸气外泄了一把。

  两幅字放在一起看,逐鹿中原更多的突出了自己,写下这字的时候老爷子才二十岁出头,当时正迎来他初次赶赴前线参加革0命,自然豪情万丈天下舍我其谁,而一唱雄鸡天下白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多,性子更加沉稳了,激动于亲手参与的时代终将来临,感动于这个曾经被践踏在外国列强脚下的、四分五裂的国家终于“天下白”了,挥斥方遒,写下了那副字。

  少年意气风发,壮年执掌一方。

  这两幅字,不仅是艺术价值,其所代表的特殊时代的价值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甚至从来没有人给它们定过价格。

  想起那两幅字,丁朗多少有点恍惚,走了会儿神,回头再看黄峥嵘已经写了一行,正在写第二行字。

  现在他日子过得舒服,这字明显也有变化,愈发的轻松自在了,早年他是行书楷书写的好,如今却是草书写的好,而且不同于另一位开国领袖草书的狂气,黄峥嵘的草书是肆意的,也是想哪儿走哪儿的,简而言之就是随心所欲的。

  写完一幅字,黄老爷子拿起来看了看,仿佛挺满意的样子,然后便让出了位置给丁朗:“我可听说小朗的字写得很好,给爷爷露一手?”

  丁朗挑了一只笔,拿在手里就感觉到不一样。

  跟系统奖励的那些笔来说这笔也能算上不错了,更别提跟外面卖的笔相比较了。

  他写的诗也简单,现下正是开春的时候,首都还有点冷,但南方的春天已经到了,刚刚打电话的时候妈妈还说家附近的公园里桃花都开了,所以今天他就有些感慨。

  妈蛋早不开晚不开我走了才一两天就开了(╯‵□′)╯︵┻━┻他写的就是那首杜牧的江南春。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黄峥嵘颇为欣赏地看着丁朗写字。

  今天他之所以让丁朗写字也是因为之前他看了他写的其他字,参加首都大学新生才艺大赛的师说是一副,只能说规规矩矩恰好符合了师说这篇文章;参加书协展览的上善若水是一副,因为买下那副作品的人是他的一个老战友老孙的儿子,买下来之后直接送给了父亲。

  而黄老作为这群老干部里书法造诣最高的自然被拎过去品评,对那副字,黄峥嵘的评价是:失望。

  技巧方面倒是相当不错,可惜意境方面却缺了些。

  意境这种东西很难讲的。

  原本听说是丁朗的作品,黄峥嵘颇为期待,没想到看到了这么一副甚至可以说“浮于表面”的字,自然是有点失望的。不过当时他并没有这么说,只是称赞了这字在技巧方面的有点。

  现在看来,丁朗的字比起当时是进步了很多。

  笔意连绵,即使笔划之间断了,但那个字意却没有断,看出来有点缠绵之意,却不是女儿家的小意柔情,几乎只是从纸上就能感觉到江南春天那缠绵的雨丝。

  而丁朗,在落款写下自己名字的时候便有些愣——系统提示他,突破了s级书法!

  系统犹自在他脑海中提示:“叮!宿主完成成就'突破!书法s级!',奖励物品'进击的纸张'!包含各类宣纸、书笺,欢迎宿主进入抽奖空间查看!又发生了什么,本系统和本系统的小伙伴们惊呆了!论宿主为何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破!”


  第111章 丁奶奶的店上电视啦


  在黄老面前突破了s级书法,丁朗的心情无疑是惊喜的。

  除了历史上那些书法大家之外,黄峥嵘是另一位他特别喜欢的书法家——没错,黄峥嵘的确算得上书法家。

  度娘百科里很长一段地写着“黄峥嵘,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天朝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天朝【消音】党和天朝共和国主要领导人,天朝人民解放军主要创建人和领导人,党中央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同时也是一名优秀的书法家、诗人。”

  多么高大上!到目前为止度娘百科里丁朗的词条也只是一句科学家、新晋书法家而已。

  当然了,自从真的见到了黄峥嵘本人之后,百科词条里让丁朗更加在意的就是那句“喜食梅干菜烧肉”了。

  丁朗自己有个高中同学,相当挑食也就罢了,如果别人热情地邀请她吃些什么尝些什么,她是一筷子都不会夹的,某同学生日单独请他们这些同班同学吃饭,随口问了一句饭菜还合口味吧,大家都说很合口味很好,只有这位女生直接甩脸说不好吃,然后筷子一放自己在一边玩手机,搞得气氛尴尬不已。

  课本里讲到这一章“黄峥嵘和梅干菜烧肉”的时候丁朗并不知道老人家是不爱吃这个的,后来听他说自己不喜欢吃这道菜,这些年更是吃腻了,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那个女生。

  也许会有人说“人家自己挑自己的关你什么事”,但想到黄老当年怕老乡为难连吃好几口自己不爱的菜,搞得到前两年国庆大典,当时的领导人还特地为黄老准备了一道梅干菜烧肉,不过“黄老年岁已高,血压也高了,吃了几口便遗憾地停下了筷子”——丁朗就愈发觉得那女生当时的做法不好。

  即使真不爱吃,也不该撂筷子扔一句“不好吃”。

  “想什么呢?”黄子卿倾身靠近他。

  此时两人正坐在沙发上陪黄老一起看新闻,黄老自己坐在摇椅上,端的是轻松自在,丁朗和黄子卿则靠得比较近地坐在一个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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