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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

古典音乐之王-第110部分

小说: 古典音乐之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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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老满意地点点头,只见这小姑娘又转首看向一旁的王老:“王老师,我四岁就开始触碰小提琴了,虽然走上小提琴这条路并不是我自己选择的,但是我现在很喜欢她,小提琴的声音在我心里一直是最美丽动人的。”
  观众席里响起了一阵掌声,小姑娘又说:“音乐是需要坚持的,每个能坚持下来的人,都是成功的人。但是在去年的时候,我却陷入了一种死局,感觉怎么也突破不了自己的极限,直到——我听到了一场音乐会。”
  话音刚落,小姑娘刷的一下目光盯在了戚暮的身上。
  戚暮:“……”
  “去年S市交响乐团的百年庆,我有幸和父母一起来现场听了音乐会……”
  直播间里,罗正杰立即道:“连咱们市立乐团都宣传到了?!一号机位,拉近拉近!”
  只听这小姑娘继续说道:“当时我很震撼,原来乐器与交响乐团的合奏,竟然会达到这么气势磅礴的效果。王铮老师,您的《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我觉得非常好听,我非常崇敬您!”
  没想到话题居然会落在自己身上的王铮一愣,然后摸摸头,憨笑道:“啊,谢谢你的喜欢。”
  之前也有选手发表自己的一些见地,但是却很少有人提到自己所喜欢的音乐家的。选手最崇敬的音乐家就坐在评委席上,这话题度实在太高了有没有!
  罗正杰立即指挥道:“快,让宣传组到各大网友聚集地发话题——华清杯最美小提琴选手为钢琴评委而来,突破乐器种类的限……”
  “戚暮老师,其实……我最喜欢你的音乐了!”
  “突破乐器种类的限制……啊?”罗正杰话音未落,便听那小姑娘一阵峰回路转。
  只见在明亮耀眼的舞台上,身穿白裙的小姑娘挺着胸脯,认真专注地说:“戚暮老师,我以前曾经听过您小时候在梅纽因小提琴大赛上的演奏,您一直是父母和老师教导督促我的对象。但是直到去年为止,我才真正地拿您当了终身的目标。”
  评委席上的戚暮微笑着颔首,只听小姑娘又道:“您在百年庆上演奏的《梁祝》,我真的非常喜欢。我这次复赛所选择的《康斯进行曲》,也是您当初演奏过的。您的琴声温柔细腻,就算是最低沉的旋律,也非常乐观积极,我真的很喜欢您!”
  俊秀漂亮的青年轻轻点头,语气温和:“谢谢你的喜欢,能和S市交响乐团合作,我当时也感到非常荣幸,希望你以后在这条道路上继续努力。”
  戚暮回答得不卑不亢,并没有夸大自己,也成功鼓励到了对方。他这番滴水不漏的答案,让舞台上的小姑娘也是激动地连连点头,一副“以后我每天肯定要练琴十二个小时”的表情。
  一旁的王老见状,笑着颔首,道:“有一个目标,是好事,小朋友,你要好好努力啊,我给你9。5分。”
  ……
  除了这一个小小的插曲外,整场复赛都十分平稳地结束了。
  但是正是这样一个小插曲,让王老几人在中途休息的时候,好好地调侃了戚暮一阵。被这群老前辈一阵“挖苦”,就算是戚暮都有点承受不住了,只得连连求饶。
  而在直播间里,罗正杰看着那稳定上升的收视率,简直已经预见了自己丰厚的奖金!
  能把一场古典音乐复赛指挥到现在这个地步,他容易吗!!!
  你们谁见过一场非娱乐性质的比赛能收视率破1的?!
  没有!
  罗正杰内牛满面,在心中默默地给那位积极胆大的小姑娘以及评委席中的戚暮,送上了一面锦旗。
  最终复赛的结果,基本上也没有出乎大众的预料,那位可爱的小姑娘用那首出彩优美的《康斯进行曲》,得到了全场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获得了吴老亲自颁发的奖状和证书。
  颁证书的时候小姑娘还难过地瘪了嘴,羡慕地看了看旁边的第三名——那是由戚暮亲手办法证书。
  见状,吴老脸色一板,小声道:“你这小丫头,我记得你是S市音乐学院的学生吧?明年你要是上到我的课,可得小心点了!”
  小姑娘顿时哭丧了脸:“QAQ!”
  不过话虽如此,但最后吴老还是非常惜才地揽着人家小姑娘的肩膀,众人一起拍了张大合照。在全场观众的掌声中,这次华清杯的复赛已经正式告一段落,前六名成功晋级决赛,将在半个月后再拼冠军。
  电视直播一结束,人家小姑娘就冲上来要了戚暮的签名。戚暮温和地笑了笑,在上面签下了一句鼓励的话外,又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小姑娘紧紧地抱住那个小本子,一直不停地说着“请您一定要加油”、“我会永远支持你”之类的话。
  等到戚暮下了舞台、打算离开音乐厅的时候,他还没再多走几步,忽然便听到身后一道清亮的男声响起:“那个……戚暮!”
  顺着那声音,戚暮惊讶地回头看去,当看到来人的那一刹那,他眸子微微一缩,从记忆里想起了这个名字,认出了这个一年多没有再见过的人:“盛彦辉?”
  来人,正是戚暮在B市参加小提琴比赛时遇见过的盛彦辉。
  此时的盛彦辉穿了一身灰色的西装,戴着一副银丝眼镜,已经全然没有了一年前的莽撞青涩,仿佛成为了一个优秀卓越的精英。但是当他看到戚暮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地耳尖一红,然后轻声道:“嗯,是……是我。”
  戚暮并没有察觉对方的失态,他笑着颔首:“好久不见了,盛彦辉,你现在是已经从慕尼黑音乐学院毕业了吗?怎么回华夏了?”
  盛彦辉抬步走到戚暮的身边,道:“嗯,我还剩下半年的课程,马上就要毕业了。卡尔老师认为我需要出来多历练历练,我就回到华夏,想组织一个四人小乐团。”顿了顿,他又说:“你也要出去……一起走吗?”
  戚暮轻笑着点头,两人一起往音乐厅外走去。
  “四人小乐团啊……看样子你是打算在未来的半年来,进行一些小型的室内演出?”戚暮想了想,又道:“这样其实挺好的,四人乐团人数不多、音乐效果比较好掌控,而且又能得到历练的效果。”
  得到青年的赞同,盛彦辉立即点头:“是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往大门的方向走去,等隔了十来米都能感觉到门外呼啸冷瑟的晚风时,盛彦辉脚下的步子慢慢地放缓,低声道:“其实戚暮,你在巴黎爱乐音乐厅的那场演出……我去听了。”
  戚暮倏地一怔,诧异地问道:“咦?你去了吗?怎么没有告诉我?”
  盛彦辉喉间一涩,有些艰难地笑道:“我当时也比较忙着赶回学院,就没有……就没有打扰到你。你表现得很出色,真的!”
  戚暮谦虚地笑着点头:“谢谢你的夸奖,虽然很久没有听过你的琴声了,但是我相信能得到卡尔教授的认可,你也很优秀!”
  灿烂刺目的音乐厅灯光将青年黑色的头发照射得泛了一层金黄,精致的眉眼早已笑弯,那语气仍旧温和随意到让人不由感到一丝亲近,但是盛彦辉却知道,这个人……
  早已优秀到让人仰视。
  在去听戚暮的那场音乐会之前,盛彦辉也曾经与慕尼黑学院乐团合作过,并且登上过慕尼黑日报的音乐版块。
  在到了学院之后,盛彦辉每天都非常刻苦地练习。因为他的脑海里始终有一个青年的背影,那个人在B市的小型室内音乐会上用实力真正地打败了他,让他输得心服口服。盛彦辉非常想抵达那个青年的身边,看到对方吃惊的神情、得到他微笑的祝福。
  但是当他听了那场音乐会后,他才真正发现——
  自己和这个人,差距越来越大。
  这个人拥有那么卓越的天赋和实力,难道还付出了比他更多的努力?!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比你有天赋的人,比你还要努力。
  当听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小提琴系的朋友说,阿卡得教授家的小七,每天至少练琴八个小时以上的时候,盛彦辉真的沉默了。所以他找到了自己的老师,希望能够更早地出去闯荡,提高视野。
  “那么我就先去乘地铁了,盛彦辉,你一起吗?”
  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响起,打断了盛彦辉的思绪。他愣了愣,然后摇首道:“我的酒店好像是在另外一个方向,要不我开车送你回去?”
  戚暮却是摇头,笑道:“你都说了,在另一个方向,这就不麻烦你了。以后我们有机会再见,希望你能组成一个属于自己的乐队!”
  朦胧昏黄的月光下,盛彦辉呆怔在原地,望着青年渐行渐远。他有种预感,今晚……可能是他与这个青年这辈子最为接近的那一刻,如果有的话他再不说出口,恐怕就再也没有了机会!
  盛彦辉艰难地上前一步,高喊道:“戚……”
  声音戛然而止,盛彦辉惊骇地瞪大双眼,只见一个俊美挺拔的男人面色不悦地从音乐厅的拐角处走了出来,抬眸望了他一眼。
  在盛彦辉怔愣的时候,他只见到那个挺拔俊秀的青年一脸惊喜讶异,接着非常高兴地给了这个男人一个拥抱,两人再一起向前走去。
  盛彦辉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他却从没见过青年的脸上出现过那样温柔的表情,好像见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那是一种完全遮掩不住的喜悦。
  盛彦辉慢慢地沉默了,他放下了手,目送着这两个人的离去。
  而在不远处的地方,闵琛回眸看了一眼那个神色黯淡的男人,凤眸微眯,只听一旁的青年惊喜地说道:“你怎么来S市了也不告诉我一声?在门口等多久了?”
  …………
  福娃:咦,为什么我的手里多了火把和孜然?
  盛彦辉:……给我一点。
  
  第一百五十五章 用你的体温,温暖我的体温。
  
  漆黑深沉的夜色下,绚烂多彩的霓虹灯将城市点缀成了灯的海洋,大半片天空被灯光渲染成了艳红色,与白昼无异。
  走在S市音乐厅的乳白色大理石柱下,戚暮将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笑着说道:“话说我今天要是在音乐厅里多呆一会儿,那你岂不是要等很久了?”顿了顿,他又补充道:“S市晚上的风还是很冷的。”
  似乎是刚从柏林赶来,闵琛还拉了一个小巧的黑色行李箱。听了戚暮的话,他若无其事地抬眸望了青年一眼,薄唇微勾:“那就等一会儿?嗯,到时候让你为我取暖。”
  戚暮闻言一愣:“取暖?怎么取暖?”
  “把我的手放在你的手心,用你的体温,为我取暖。”
  即使是在说这样厚颜无耻的话,男人也依旧语气镇定,神态自若,仿佛说的是一件“今天晚上吃什么”这样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似的。而戚暮早已红了耳根,为这家伙的厚脸皮给害羞到了。
  对面一道汽车的强光照射而来,戚暮眸子一眯:“其实你怕冷也没关系。”
  闵琛倏地一愣,诧异地看过去:“什么?”
  “正好冰镇了一下后,可以做成红烧蹄膀。虽然……”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拉起了闵琛的左手仔细地看着,然后嫌弃的“啧啧”了两声,道:“虽然这蹄膀上的肉呢,是少了点,但是肌肉还是比较有力道的,嚼起来估计也挺有口感。”
  闵琛:“……”
  戚暮将那只“蹄膀”放下,揶揄地笑了笑。青年精致昳丽的面容上带着调侃的意味,这和往日大不一样的表情让闵琛漆黑的瞳孔更加暗沉了几分,良久,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问道:“你还和他聊天。”
  两人正好往地铁口走去,戚暮一时没有听清:“你说什么?”
  男人薄唇微抿:“你还和他聊天。”
  “……我和谁聊天了?”
  “刚才那个人。”
  戚暮这才意识到对方指的竟然是盛彦辉,他无奈地道:“拜托,我记得你好像还听过他的演奏的吧?就是去年在B市的时候,谭老和杜哥组织过一场私人小型室内音乐会,他也上台演奏小提琴的。”
  谁料闵琛却轻飘飘的“哼”了一声,然后说道:“没印象。”
  戚暮:“……他叫盛彦辉。”
  “不记得。”语气肯定,斩钉截铁。
  “……”
  你连一本书厚的总谱都能一下子记住,还记不得人家盛彦辉的名字吗!!!
  轻轻地叹了声气,戚暮哭笑不得地解释说:“我也是突然碰到盛彦辉的,一年多没见了,就和他多聊了几句。”说到这,他忽然意识到:“等会儿,我以前和克多里、丹尼尔他们聊天怎么没见你说过?”
  闵琛俊美深刻的面容上露出一抹“我很生气”的表情,然后道:“他对你有意思。”
  戚暮:“……”
  你是从哪只眼睛看出来的啊!
  有读心术的闵琛:“我两只眼睛都看出来了!”
  戚暮:“……”
  真是对这个突然吃起飞醋的家伙没有脾气了,戚暮干脆直接转移话题:“对了,你今晚酒店订好了吗?突然拿着东西就过来了,有让丹尼尔帮你订酒店吧。我要后天才打算回维也纳呢,明天还要去拜访一下吴老前辈。”
  沉默了片刻,闵琛低声道:“丹尼尔没订到房间。”顿了顿,他又补充道:“他的办事效率很糟糕,他说S市最近是旅游高峰期,很难订到房间。”
  戚暮:“……”迟疑了很久,他才无可奈何地说:“你老是让丹尼尔给你背锅,这样真的好吗?”
  闵琛:“他不介意。”
  “……”可是我很介意的啊!
  不过戚暮虽然这样说了,可他实际上也没打算让这个家伙真的跑到其他酒店混两晚上。
  很久(一周)不见的两位爱人,一个刚穿越了小半个地球,从柏林赶到了S市,旅途劳顿;另一个又听了一整天的乐曲,精神疲惫。因此两人只是简单地梳洗了一番后,便又互相道了声“晚安”,然后就关闭了房间里的灯。
  当然,这也是想象中最美好的情况。不过三秒,戚暮便面无表情地拍掉了某只伸过来的“蹄膀”,没有好气地说:“好了,明天早上还得去拜访吴老呢,早点休息。”
  闵琛:“……”
  过了许久,他语气失落地道:“吴老重要,还是我重要?”
  戚暮想都没想:“吴老重要。”
  受到会心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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