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寒蝉 >

第57部分

寒蝉-第57部分

小说: 寒蝉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孩子也都懂趋利避害,被火苗烫过一次,只要不是傻子,没有特殊癖好,他们下次就不会再碰火苗。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东西会伤害人体。尽管何洁雅的女同学是第一次做嫌疑犯,但她也知道口供就该对自己有利,因此她夹带私货,不停在看似正常的叙述中穿插着暗示,试图给余夏生和路怀明造成误导。
  相比之下,何洁雅就老实许多。老实没错,在这种时候更应该老实,余夏生喜欢诚实一点的孩子。
  “所以说,你为什么要跑上楼,还躲这么久不下来?”余夏生撑着下巴,笑眯眯地看向对面的孩子。
  对面的小孩仍在嘴硬:“我说了,是她在后面追我,她一直在吓唬我……”
  “前后矛盾,逻辑不通,破绽百出。”路怀明突然出声,“你先说她在你身后追赶,所以你跑到了阁楼,但当我们问起你为什么不下楼,你却又说害怕她在一楼大厅等你。”路怀明合上笔帽,把笔搁到桌上:“那你这些天,到底知不知道她的行踪?怕她在一楼大厅?你是知道了她不在阁楼,也不在三楼或者二楼,所以才这样说,是吗?她胆子不大,你欺负过她,清楚这一点,因此你认为她不敢离开藏身的地方,应该还在一楼——是这样的吗?”
  他们早摸清了事实,这时候只是走个过场,做做样子。不管最后怎么处理,形式一定要有。路怀明做了一大堆记录,觉得有些烦了。形式主义这种东西,真的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他懒得再陪这小孩玩游戏,余夏生也一样,后者对着楼梯口那边抱着摄像机的女孩招了招手,女孩便带着机器跑了过来,把设备放在了桌子上。
  一旁的墙壁幽幽亮起,其上出现了熟悉的场景。这摄像机好像不是普通的摄像机,它跟个投影仪似的,能在墙上投射出影像。女孩扛着它在楼内到处跑,正是为了搜集影像,好在这种时候摆出证据。鬼界的黑科技很神奇,毕竟鬼这种东西,他们的存在本身就很神奇。
  于秋凉被吵醒了,在卧室以外的地点睡觉,就很容易被这样那样的动静吵醒。他方一睁眼,就看到了面前幽幽的光,奇怪的“监控录像”让他悚然一惊。他连滚带爬地跑下楼梯,抛弃了他的笔和卷子,他没想明白,自己只不过是睡了一觉,醒来之后眼前的景象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模样?
  另类的监控录像播放至尾声,余夏生无聊地打了个哈欠。已经猜中的情节,若是再回顾一遍,将会失去它的趣味,再说了,就算看过了这段影像又能怎样?谁也没有亲手杀死谁,谁也没有试着报复谁,谁也无法治谁的罪。
  “麻烦。”路怀明低声说。
  “小园儿!”余夏生扯着嗓子向外面喊。
  杜小园知道他们忙完了,便扔掉烟头往楼内走,还不忘跟余夏生吵嘴:“要叫就好好叫,你恶心不恶心?”
  “小园儿。”余夏生为了恶心她,又叫了一声。
  少女手脚麻利地把桌上的设备撤走,路怀明也拿起纸笔和靠在桌边的黑伞准备离开。余夏生冲少女咧了咧嘴,笑得满脸狡诈,一看就诡计多端:“潇涵,这两天加班累了,设备我给你拿,你回去休息吧。”
  “给你个锤子给你,你他妈回头要是又整坏一架,还得再修!”杜小园一巴掌盖在了余夏生脑门上。
  于秋凉本应该想笑的,但是他有点儿笑不出来。
  他发现楚潇涵比照片上长得要好看许多。她是个文静的秀气的女孩子,这样的女生,大概谁都喜欢。
  “哎……真讨厌。”余夏生伸了个懒腰,随口说道,“爱撒谎的小孩真讨厌。”
  于秋凉听到他这句话,心脏猛地一跳。


第57章 外快之一
  人这种生物,谨慎不足,混乱有余,而在他们不知所措的时候,他们常常会有一些怪异的举动。于秋凉坐在楼梯上,眼盯着余夏生,手指无意识地掰着笔帽,笔盖上那一根短短的小棍子被他硬生生掰断了。清脆的一声响唤回了于秋凉的神智,他随手把这截废物抛下楼梯。光线昏暗,没人注意到他的小动作,就算注意到了,想要他捡回那小东西,他也绝不会去做。
  突如其来的微妙情绪缠绕住他的心脏,死了的心突突地抽动起来,却不是什么好的现象。受外物所牵制,躯干和心都像提线木偶,连灵魂也受制于人,这是一种特殊的灾难。灰暗的情绪,吃人不吐骨头,杀人不见血,他将在情绪的驱使下,自己吞噬掉自己,不留一线生机。人或许能适应外界的环境,但是人很难控制自己的心情。喜怒哀乐,贪怨嗔痴,皆发于心。心不静,情不静,则身不静,万物不静。于秋凉焦躁起来,他厌恶事态发展脱离掌控的感觉。他死死攥紧残缺不全的笔盖,尖锐的断裂面刺痛他的掌心。
  他激动了没多久,骤然又颓丧下来。过度的激动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死一样的平静。疯狂是可怕的,寂静同样也是可怕的,太疯狂的人和太平静的人都不正常,而上一刻异常疯狂,下一刻异常平静的人,他们最不正常。于秋凉是最不正常的一份子,但他以为他只是想开了。哪儿能有那么多称心如意的事,人活这一辈子,不可能一帆风顺,总得经历一点波折。顺风顺水的,那叫童话故事,不叫人生。
  楚潇涵从衣兜里掏出纸巾,给何洁雅擦着脸。何洁雅木呆呆的,已经不说话,也已经不会哭。然而,她的眼神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坚定,她明白了自己没有生还的可能,没有回转的余地,她即将离开此地,去接受一个新的开始。
  起初,她还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欺负她,但是,她渐渐明白了,厌恶和欺辱,本就不需要理由。人心很奇怪,人的情感很复杂,这种奇异的生物,常常伤害同伴,乃至伤害萍水相逢的过路人。要想一辈子不伤人,并且不为他人所伤,就要离群索居,可如果真这样做,又不可避免地会伤害到自己。想一辈子完全不和同类接触,那是不现实的,也对己身发展不利。
  倘若真想过得轻松一些,那还是要离人群远一点儿。没必要太远,稍微避开漩涡的中心就可以了。在能够保全自己,不被当成异类怪胎的前提下,离集体的核心远一些,大概不会有人来多嘴多舌。于秋凉也不喜欢人群,但他比何洁雅要幸运,没有人觉得他奇怪,他们反倒羡慕他的安静。
  他哪里是安静,在伪装出的平和表象之下,潜藏着一颗躁动不安的心。他清楚地知道别人对他的尊重来源于何处,假如他跟何洁雅一样,相貌平平无奇,成绩毫不起眼,浑身上下没有任何一处闪光点,他还能得到别人的另眼相看吗?
  刚入学的时候,他的确也被孤立过一段时间,只不过那段时间过于短暂,他没有放在心上。此刻看着何洁雅,沉眠已久的记忆不甘寂寞,挣扎着破土而出,迟到的恐慌生长成一棵大树。这棵树很快又枯萎了,缩回了泥土中去。于秋凉很庆幸自己吃软不吃硬,别人对他越差,他骨头就越硬,骨头硬一点的孩子,才不会被同龄人欺负。
  何洁雅是太软了。柿子要捡软的捏,小孩和大人都知道。
  小小的身影消失在白瓷瓶中,杜小园把两个瓶子放在包里,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径自走了出去。于秋凉倚在栏杆上,歪着脑袋看剩下的人忙活,他发现这些人和鬼都很忙碌,可能这就是工作,这就是生活。
  路怀明黑伞一收,连人带伞顷刻间消失了,于秋凉猜测他是去看他的女儿。血脉相连的孩子,是他遗留在世界上的最后一样宝贝,亦是他存在过的最佳证明。他的女儿身体里流着他的血,并且这血脉将被她延续、传承下去。
  于秋凉恍惚地想:以前的人把传宗接代看得那么重要,直到现在,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死守着原来那一套,他们不肯改变。路怀明定然希望自己的孩子结婚生子,将血脉传承下去,那别人呢?他越想越不舒服,他只觉得自己又要让父母失望了。
  但那是他的人生,是他的路。谁都不应该为了迁就父母,而放弃自己的幸福。
  中国人把孝道看得很重,父母的意愿,是压在儿女背上的重担。于秋凉想到自己从前拒绝别人的邀约,最常用的借口就是“我爸妈不让”。他想到这儿,突然笑出了声。
  这种观念,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拔除。他现在想改,想我行我素,也已经做不到了。他做点自己喜欢的事,还得瞒着父母,时间长了,难怪会焦虑,会生病。
  他后悔了,他觉得活着就是一个错误。他很想找个池塘沉下去,高高兴兴地在水底睡一会儿,远离地面,远离人类。人是真他妈的烦,成天没事就给自己找点儿罪受。神经病。
  他一疯起来,就感到人类社会的种种规则简直不合常理,怪异到了极点。什么父慈子孝,什么养育之恩,全是扯淡。就连人类所制定的法律,也漏洞百出,总是跟不上时代。
  法律这种东西啊……这种东西,它经常来得太晚。
  它总是姗姗来迟,因为没人作恶的时候,并不需要它来发挥作用。说来也真讽刺,在大多数时候,正义都是迟到的,哪怕它并未缺席。
  法律是冷冰冰的,没有生命的,它没有眼睛,它不会看。非得等到出了事,非得等到无法遮掩,它才能赶到这里,发挥它的作用。酗酒的父亲谁来管?胡闹的小孩谁来教育?精神上的压力谁来缓解?总不能因为言语会造成伤害,就不让人们说话吧?总不能因为欺负人,就直接判死刑吧?但是,真到不得不惩罚他们的时候,所有事情都已经无法逆转,时光没法倒流,过去的所有伤痕哪怕结痂,也还是会留疤。
  加害者们,愿意改过自新吗?愿意诚心悔过、愿意学习如何补偿吗?
  很少。
  而就算他们愿意去改正,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受害人的原谅。
  道歉如果非常有用的话,就没有那么多无法化解的仇怨了。
  不对,为什么忽然要想这些?麻烦死了,还没有意义。于秋凉感到焦躁,感到混乱,他又开始糟蹋那根笔。
  “走了。”余夏生在门口那边喊他。
  “哦。”于秋凉呆呆地应了声。他又突兀地想到了过去的那些事,想到了以前的父母亲。他算是发现了,只要他爹不出现在他眼前,不与他说话,他就一切都好,但凡他爹出现一次,说一句话,他接下来的几天就都浑浑噩噩的。这真完蛋。
  放平了心态,也架不住外界环境的不安定。保持情绪的稳定,从来不是仅靠自己努力就能做到的。
  真正到了一年的末尾,阳光反而又强烈起来,强烈得不像是十二月。于秋凉趴在课桌上,被窗外的光线晃得头晕眼花,最终忍无可忍,支起上半身去够窗帘。窗帘也是一项伟大的发明,虽然这“发明”似乎用不到人们多动脑子。于秋凉拉上了窗帘,跟一滩泥似的软绵绵倒回了课桌上,窗帘微微晃动着,从缝隙里冒出的凉风时不时将布顶起一个小鼓包。他惬意地眯起了眼,他觉得做一团扶不上墙的烂泥也挺好的,他在试图心安理得地去混日子。
  但是,从客观上来看,他是没法跟别人一样成天游手好闲做败家子的。他从小到大都不好意思向父母伸手要钱,除非要交学费,然而最近几年,他的学费书本费也都是自己交的。
  宋词然敲了敲他的桌子,于秋凉懒洋洋地扭头去看,但见宋词然神色专注地盯着课本,只是伸出左手,抓着一张小纸条递到了他面前。
  “谁的?”于秋凉问。
  “体育生。”宋词然一松手,纸条在于秋凉面前悠悠飘落。于秋凉伸手一摸,将它捞了起来,歪歪斜斜的一行字跃入眼帘,眨眼间幻化成了粉红色的钞票。于秋凉不太喜欢粉红色的物品,钞票除外。他喜上眉梢,高高兴兴地把纸条搁进兜里,也许是他的喜悦满溢出来,引起了宋词然的注意,宋词然微微转头,悄声问道:“你真去吗?”
  “去啊,我穷死了为什么不去。”于秋凉打了个哈欠,“这又不违法犯罪。”
  “不是违法犯罪?”宋词然凑近了问,“你确定吗兄弟?”
  这事确实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但违法……可能是算的。
  宋词然忐忑不安,仿佛预见到了于秋凉后半辈子的铁窗生涯。他叹了口气,说:“我以后会去探监的,每次探监都给你带一朵花,好不好?”
  于秋凉炸了毛:“你干嘛啊?又咒我!”
  “我没咒你,看我真诚的眼神。”宋词然揉了揉眼睛,冲于秋凉嘻嘻一笑,“用不用我陪你一起去?”
  于秋凉一愣。他盯着宋词然看了好一会儿,突然也笑了。两个人相视一笑,再次达成共识。
  “来了吗?”于秋凉抱着一大桶水,感觉自己的肚皮都被冻得冰凉。他仰头看着趴在墙上放风的宋词然,阳光洒下来,照得他直想闭眼。他不是很喜欢强光,尤其不喜欢在光照强烈的时候出门,但是他今天不得不出门,因为天上掉了馅饼,他得去捡馅饼。
  倒一桶水,撒一筐土,就能换五百块钱,这不是天上掉馅饼是什么?
  他那俩同学也真有钱,五百块钱说往外扔就往外扔,连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于秋凉吁了口气。他和宋词然要把这五百块钱对半分,刚好是两个二百五。
  许久没应声的宋词然忽地激动起来,低声叫道:“来了来了!准备好,你先上,你泼完水我就倒土,我倒完土咱俩一起跑。”
  自打升入高三,他们两个就很少干这种坏事。上一次他们这样做,还是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本来于秋凉打算“金盆洗手”,从此不再参与那些小混混们的私人恩怨,但现在他实在贫困潦倒,只得重操旧业,再次替天行道,以暴制暴,惩恶拿钱。
  几人的高声谈笑传入于秋凉和宋词然的耳朵,于秋凉脸上浮现出一个坏笑。他迅速地戴上口罩和帽子,在墙头现身,精准地找到了混混小头目,将一整桶冷水兜头浇下。谈笑声戛然而止,仿若狠狠地踩下了刹车,于秋凉泼完冷水没多久,宋词然也探出身子,将竹筐里的土全都洒了下去。水和土混合在一起,很快就变成了泥,染得那几人身上到处都是泥巴印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