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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娱乐圈]大叔要上位-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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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01室内——
  坐式液晶电视里正播放着《诱惑》这部剧,轻舞娇美的脸庞未着粉黛,身上的衣服也很朴素,却依旧难掩主角气质。剧中地轻舞抱着一束花,愉悦地把钥匙插进门锁,而后她蹑手蹑脚地推开房门,然后又带上房门。这时清沫也恰巧从门外进来,她迅速把包放在进门的柜子上,快步来到客厅,正好电视剧在播放着。只见轻舞抱着怀里的一大束花,一脸呆滞地看着散落一地的衣服,有女士,也有男士。轻舞的脚不受控着地沿着这些被扔了一地的衣服,从客厅一直到卧室,卧室的地上扔了一件颜色火红的D码内衣。这一看就不是轻舞的,清沫看着轻舞清瘦的身板上胸部也就才几两肉,于是本能地做出了判断。这时的一个特写,可以清晰地看见轻舞粉嫩的嘴唇在微微抖动,一双很有灵气的大眼睛此刻水汪汪的。随着她颤抖地手握住了卧室房门的把手,一点一点、机械的转开把手,顿时正交叠在床上的一男一女、一粗重一娇柔地喘息声传入了所有人的耳中。
  “嗯,老公你好坏,轻点嘛~”女人柔媚的声音从身后半开的卧室里传来,清沫的身子顿时一僵。
  “怎么,你不喜欢老公坏吗?”这个男人低哑磁性的声音清沫是那么熟悉,因为这就是与自己结婚恋爱七年结婚三年的人啊。
  清沫还能听见电视机发出的声音,轻舞突然发疯一样的扑到床边,一把掀开盖住床上那对男女重点部位的被子,她怯怯地质问那个男人,声音中满满的不可置信:  “为什么?为什么背叛我?!我这么爱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床上交叠着的两人听见声音,于是停止了动作一起看向门口,呆滞着站在门口的清沫好像受到了轻舞的鼓舞,于是开口质问那个一脸惊慌的男人:“为什么?这么多年,我哪里做得不好吗?为什么背叛我?!啊?!”大概是情绪一下子爆发导致清沫大脑有些缺氧,她只觉得眼前的一男一女身影有些模糊,清沫不得不撑在一旁的墙上才能稳住身体。
  “老公,这个女人就这么跟你说话吗,这么粗鲁的女人你怎么会喜欢啊。”那个女人柔若无骨的身体攀上了男人结实的胳膊。
  清沫看不清女人的脸,只感觉她的声音有些熟悉。
  “清沫你吼什么吼,在外面装小绵羊回到家成母老虎了是不是?你不是在别人面前温柔的不得了嘛,怎么在我面前就不装了啊!”魏临听了那个女人的激将,压抑了这么久的男人的自尊一股脑地喷薄而出。
  大学时,清沫是学校的校花,人美学习好,父亲还是上市公司老总,母亲则是企业高管。而魏临仅仅是个学习还算不错的理工科的普通学生,当年追清沫的不乏有校草、高学历、富二代,可是她却选择了一个除了老实几乎没什么优点的普通职工家庭的男生,这令所有人不解,话题热度甚至在校园话题榜榜首高居不下。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不被所有人看好的一对,最后竟一起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当然,魏临是入赘。从确立关系开始,魏临就对清沫百般顺从,既因为他是真的爱清沫,还因为他如今的工作、如今的社会地位都是拜清沫的父母所赐,一个入赘的女婿,凭什么在自己妻子面前横着走。
  这样的生活,让魏临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可同时他又无法舍弃自己的虚荣心,无法舍弃自己美丽的妻子,更无法舍弃如今的地位。魏临小时候很穷,一家四口就住在一间不过五十平的老房子里,这几栋隐藏在a市高楼林立背后的危房马上就要面临拆迁的宿命。就这样,一家人得到了一笔钱,魏父也转运一般找到了一份稳定的保安的工作,工资不高,但一家人好歹不至于挨饿了。后来魏临长大,从小学开始,他就趁上学之余打工,为自己赚学杂费。为了这点钱,小小年纪的魏临几乎什么脏活累活都做过了,勉强赚了些钱,帮父亲分担赡养没有工作的母亲和尚且年幼的妹妹。
  所以,魏临年纪轻轻就认识到钱才是一切,有钱才能活,才能有资格活。当他一边读书一边打工好不容易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后,命运还是眷恋他的,校花竟然成为了自己的女朋友,并且自己的女朋友的家庭还让他拥有了上流社会的人的地位,这一切直到很久之后,魏临还觉得这是一场美梦。
  

  ☆、番外2

  魏临是感谢上帝的,尽管上帝一开始待他们家很残忍,可如今已经是苦尽甘甜了。可直到有一天,那是他们结婚的第三年,魏临在经过清沫公司楼下的路时,他却偶然发现自己的妻子在街上与一个男人举止非常亲密。他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停下车,然后去揍那个男人一顿,再质问自己的妻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可当魏临把车停下准备下车时,他的动作顿住了。
  “啧,典型的屌丝男逆袭!而且你别说这林小林写的肉还真有味道啊!”
  “你再看这一段。”
  “小姐,你这样做,花儿会疼的。一如此刻的你,落泪的模样让人心碎。”一个温柔又多情的男声,从木梓头顶上传来,她抬起头,看见一只细长白皙的大手向她伸了过来。
  “喜欢吗?”男人问
  “嗯,喜欢,它好可爱啊。”铃木对那只茶杯兔爱不释手,“谢谢你。”
  “不用谢我,我最看不得长得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哭了,每次见到,都会觉得心要碎了。”
  铃木擦了擦挂在脸颊上的眼泪说:“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怎么会呢,”男人冲她笑笑,说:“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洛文,是个魔法师?。”
  “魔法师?就是魔术师吗?”铃木兴奋地说。
  “不,亲爱的小姐,请注意,魔法师与魔术师可不同。”洛文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说:“魔术是假的,不过是障眼法,而魔法呢,却是充斥着整个世界。”
  “什么意思?”铃木眨了眨眼睛问道。
  洛文没有回答木梓的话,神秘地笑着说:“小姐,你觉得我们还会见面吗?”
  “这…我不知道,我只是来这里出差的。”铃木语气里有些遗憾,她有种预感,她跟洛文会成为朋友,可是,不同国家的两人要再次偶遇,这几率恐怕……
  “小姐,请别忘了,我有魔法啊。”洛文还是笑着,“魔法会让我们再次相遇。”
  “啧啧,这男二哦,可真会撩……” 
  虽然林小林写了很多类型的小说,但程朴最喜欢的是一篇散文叫《我的青春》。
  女孩从小是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成长的,几乎每个看见女孩粉嫩的脸庞的人都会忍不住发出一句不知是恭维还是什么的轻叹,这个可爱的孩子多像是温室中成长起来的花儿啊!仔细瞧瞧,金黄的花蕊是那么的小巧,被淡粉色的花瓣层层叠叠地包裹着,愈是靠近花芯摸起来愈柔软细嫩,那细腻的触感宛如蝉纱帛衣,无比丝滑,就连连接着花萼的茎秆也是清脆鲜亮的绿色,全然一身娇柔清新的气息。
  时光荏苒,女孩以名列前茅的毕业成绩为自己的小学五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更为期盼许久的初中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
  在那段青春的岁月里,每一个规模不小的群体中大概都会有那么一个或者几个因为他们奇怪的言行或者生活琐事上的一些不注意而遭受到排挤,当然了,想必被排挤被孤立的感觉哪怕不亲身尝试也能体会一二。初中时,女孩的班里有一个胖胖的女孩子,她的身上时常有臭味发出,再加上那不曾修剪的“探”出鼻孔的鼻毛和邋遢不堪很长时间都没洗过的校服,恐怕不招人厌恶都很难。女孩也不喜欢这么粗鄙的人,于是心安理得的站在“大部队”这边,对那个胖姑娘如见瘟疫,避之不及。女孩曾明显看到那个胖女孩眼里闪过些什么,那种东西女孩无法形容,只是直觉觉得:她在哭。
  后来女孩时常在想,她真的只是因为不喜欢女孩的邋遢才疏远她的吗?应该不是吧,一开始他们两个人是同桌,那时候,女孩不是没意识到胖女孩身上难闻的气味和种种的不修边幅,可那时,她们两个不是闹得很愉快吗?从什么时候女孩跟随其他同学开始排挤她、不跟她说话,甚至只要她靠近就躲开的呢?女孩记不清了,只记得曾经有一个同学问她,胖女孩身上的臭味你闻不到吗?
  那之后,女孩好像就开始跟其他人一样对胖女孩避之不及了。害怕被孤立,这是那时的女孩心里唯一所想的。于是她紧随大部分同学的脚步,跟着他们亦步亦趋。多年以后,女孩再次回忆初中的生活时,她给每个人写了明信片,内容大多是同样的俗套话语,直到写到胖女孩时,女孩想了想只写下了三个字:对不起。
  这三个字承载了女孩青春时光最大的悔恨和最无谓的后悔,自己的行为给那个胖女孩造成的伤害大概是无以弥补的吧!
  女孩们啊,多为自己的行为考虑考虑后果,要知道你不经意的一个举动或许将会带给一个人自尊心莫大的伤害。
  当女孩真正开始反省自己对胖姑娘的嫌恶来自何处时,那是一堂英语课的午后,女孩看见一向对人严厉,平时在课堂上一脸严厉的英语老师轻柔的握着胖姑娘的手放到自己明显凸起的肚子上,这一幕不自觉的触碰到了女孩心底最深处的柔软。
  那是在幼儿园,女孩固执的不愿意穿上母亲为她精心准备的呢子小裙,不住地哭闹。好像是一位姓赵的老师,同样挺着高高的孕肚,同样以温柔的神情牵起女孩的手放在她的肚子上,她说,你摸摸小宝宝,你感觉到了吗?他在动呢。他在跟你打招呼,说,小姐姐你好啊,你为什么哭呢?女孩感受着掌下小宝宝轻微的律动,觉得很神奇,不自觉止住了哭闹。她说,这件裙子不好看,怕同学们笑话她、不跟她玩了。赵老师静静地听着女孩一边抽噎一边叙述,是了,当年的自己曾那么害怕被小豆丁一般的同学笑话、排挤,可到了她自己呢?竟然也在笑话、排挤别人。大概是女孩害怕吧,强烈的自尊心背后隐藏着一颗敏感脆弱的心,她如幼时一样,依旧害怕别人异样的眼光……
  青春中的二三后悔事,或许已无法再被填补,可至少,自己经历过的别再让别人经历了啊……
  冬去春来数载,春风送走了料峭严寒,酷夏灼烧着暖春的朦胧,涩秋歌咏着夏蝉的低鸣,最后寒冬的风雪裹挟着四季的莫测变幻于肃杀绝望中寻找新的希望……
  女孩的父亲打算把女孩送到国外,离开这个高考压力倍增的地方,女孩自然是欣喜的,想想那时,对于未知事物的好奇
  女孩马上要被父母送去国外了,临行的前一天女孩刚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她拖着母亲亲手整理好的拉杆箱缓缓走近了安检,直到走到父母望眼欲穿也望不到的地方时,她抬起手背,将挂在脸颊上的泪珠抹掉,女孩明白,既然已经到了这里,那么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她深吸了一口气,重新在脸颊上挂起一抹笑靥。
  外面淫雨霏霏,就好像那位坐在车里的母亲一样,不舍、担忧那即将远行的女儿……
  ——十几个小时后——
  异国的机场外华灯初上,女孩曾经去过上海,当夜幕浸染黄浦江畔时,站在东方明珠玻璃观景台上向下俯瞰是极美的。因为有夜华不遗余力地点缀,上海的霓虹才会显得格外的美。整个上海千灯万盏倾泻了一江面,五彩的霓虹交相辉映,灯红酒绿之中轻奢之风满目。那江面时不时被微风抚皱,炫目的灯火被荡漾开,整个画面逐渐转暗,物象也逐渐模糊,恰到好处地将刚才惊艳的一幕,依照起承转合的规则融入整个夜色之中,湖光渐为一色,渐渐向四周扩散,直至淡出视线。而这一如眼前的夜……
  在这里,女孩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同样渴望自由的男孩。
  细密的雨狂乱地打在窗户上,然后在原地沉凝了片刻,又顺着玻璃的纹理一条一条的滑落。那天晚上那朵被塑料膜小心翼翼封存起来的白色昙花,不知什么原因,竟还是被无处不在的时间扼住了咽喉,小心万状的封存还是抵不过时间的无情和残忍,顷刻间,被揉碎在前尘往事中,化为齑粉……
  男孩啊,你为什么要送一朵昙花呢?昙花虽美的夺目,宛如谪仙不食凡尘烟火,可它的美终究是因为它生命的脆弱易逝而铸就的,所以男孩啊,你会不会有一天跟那个女孩一样感叹命运对自己的戏弄呢?可这又怪得了谁呢。若无情从年少时的遗憾,那青春多半是不完整的,又哪来可以用余生时光惋惜的记忆呢?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此刻的女孩坐在窗口,静静地听着雨水先是拍打后又是滑落的声音,脑海里仍是男孩那张不羁帅气的脸。斜吹得棕褐色刘海,细长的眼睛,恰到好处的眉毛,还有经常被女孩摸索的高挺鼻梁,貌似一切如常,无二致的吊里吊气、毫不在意的神色,可是如果女孩能离近一点,近的能够无视雨丝的干扰,那她一定会发现,那双眸子里的悲伤清晰的令人心颤,只是那嘴角依旧依旧勾勒出一抹痞笑,才掩盖了眼底难言的悲痛。
  或许是早有预感了,男孩并未表示出过多的惊讶,女孩深思熟虑的一声分手,如同石沉深海,没有激起任何涟漪,女孩想过的几十种理由在此刻就好像一场自作多情的笑话,男孩的笑更像是在讽刺女孩的自以为是。望着女孩转身的决然身影,男孩下意识的想伸手拉住她,手抬了一半,在空中停滞了片刻,还是放下了。就在那一刻,男孩的笑容再也无法伪装,他只是想让女孩毫无牵挂的离开,就像他们在一起时说好的,永远不能限制对方飞向更广阔的天空。他知道,这一次,这个平时惧怕选择,总是要征询自己意见的女孩,再也不会因为他的一句否定而改变自己的决定了。他只是想让女孩走得更无顾忌和犹豫。
  

  ☆、番外三

  看完了林小林的小说,该程朴演的剧了。
  “加油!加油!洛川加油!洛川必胜!”
  “加油!云邺!加油!云邺!”
  诺大的市体育场此刻正人声鼎沸。一年一度的“A市篮球争霸赛”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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