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雷勾不动地火-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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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言的眼神瞬间清明了:“什么意思?”
韩铮把手伸了出来:“喏。”
——喏,给你牵,要不要?
他的掌心温热,包裹住了周言带着凉意的手背,周言一个激动,亲了亲他的下巴。
“大哥你该刮胡子了。”
韩铮拍了拍他的脑袋:“我跟你说,我答应复合,不是因为我赞成你那些歪理,纯粹是因为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所以才会挺你,懂吗?”
“懂。”周言搂住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的肩窝里,“如果我说,我觉得你喜欢我,比我喜欢你多,你会不会难过?”
“不难过。这不是事实吗?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韩铮笑笑,坏心地掐了掐他的腰,“你搬回罗家了吧?”
周言几不可闻的“嗯”了一声。
韩铮把他的脑袋扳正,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说:“我现在真诚地——邀请你——和我——同居。我们去外面租房子住吧?你不喜欢租房子的话,我手头的存款和理财拿出来,可以买套房子,就是装修还需要段时间。”
周言说了句“靠”,完全懵圈了:“我特么以为你要和我求婚!”
“能求早求了——哎不对,为什么是我和你求不是你和我求?”韩铮挑了挑眉,“哦我知道了,你是我媳妇嘛。来来来,叫声‘老公’来听听……”
周言:“……”
社会他铮哥,幼稚起来不是人!
两人莫名其妙分了个手,又莫名其妙和好了,虽然中间的历程有点心酸,但好歹,结局还是好的。
找房子的事一直拖了两个多月,到十二月份,天气已经凉的让人瑟瑟发抖的时候,才有着落。周言是无业游民,闲着没事,所以这事是他一手包办的。当然,最后的决定还是租房了,他们毕竟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以后工作生活多有变数,买房终究不现实。
韩铮给的预算高的吓人,周言都怀疑他有没有从事什么地下的不当行当,这一个月的房租都能赶上他的工资了吧?
周言不停地问,韩铮烦躁地伸手揉乱他的碎发:“我做投资理财,早就攒了小金库了。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啊?”
那句话本来是打趣的,结果无意中伤到了周言小小的自尊心。
于是,无业游民周言一下向土大款韩铮“贷”了十万块开小饭店。小饭店就开在韩铮的公安大学附近的一条主干道旁,店面租金挺贵的,不过人流量大,生意应该还不错。
韩铮经常过去吃饭,有时是一个人,有时带几个学生老师。周言是他们饭店的主厨,一般都呆在后厨,韩铮来了两人都碰不到,但即使如此,韩铮依然跑得非常勤快,像是晚上见不到一样。
因为两人同居,又不方便带对方回家,各自见家里人的次数就变少了。一晃到了快过年的时候,韩铮和周言去商场买了一堆年货,分了分,这堆是周言带去罗家的,那堆是韩铮带去秦家的。
年货是韩铮付的钱,末了他还塞给周言两个厚厚的大红包:“一个给肉肉,一个给你阿姨。”
周言愣了愣:“干吗给我这个?我有钱!”
“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
周言的小饭店虽然生意不错,但也才开了一个多月,还没开始真正回本赚钱呢。
“你放心,等你以后开上分店了,真当上土豪了,必须得连本带利给我吐出来。”
韩铮笑得难得的温暖,周言心里感动的不行。隔天就把当天的营业额取了出来,也包了两个红包,拍到韩铮的胸口:“给秦飞飞和老爷子的。”
韩铮刚想推拒,周言又突然往他兜里一揣,把一包东西塞了进去,韩铮刚把手□□口袋里,周言就把他的手握住了。
“给我铮哥的压岁钱。以后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他这个样子像个淘气的孩子,眼睛干净澄澈,笑得眉眼弯弯的,韩铮亲了亲他的额头,发出响亮的一声“啵”。
小年夜那天,韩铮回到了秦家,把东西都带了回去。秦飞飞收到周言的红包很兴奋,韩铮早在她成年的时候就不给她压岁钱了。而当韩铮把那个红包塞给秦老爷子的时候,他愣了愣,到底没有推拒。
“明天也回家吧,带周言一起过来吃顿团圆饭吧。”
这话一说出来,在场的人都愣住了,连同凌影,表情都僵硬的不行。
“我年纪大了。你们开心,我还能多活上几年。”
那一晚,窗外飘起了飞雪。
韩铮回到家的时候,家里的灯已经亮了。意外的是,厨房里飘出了食物的香气,韩铮往里走着,随后便看见系着围裙的周言把一个大汤锅端出来。他连快垫手的布都没拿,一放下锅就烫得搓手,韩铮走过去,用他的手捂住自己的耳朵。
周言笑了:“会生冻疮诶。”
“你是白痴吗?”韩铮的鼻子蹭了蹭他的鼻子,然后抵住不动,“不是说你去罗家了吗?怎么回来了?”
“我向他们摊牌了。告诉了他们我和你的事,就被赶回来了。”
韩铮怔住,抬起头看着他:“你……”
周言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我骗你的!有罗羽婧那丫头在,能瞒多久?他们早就知道了,只是一直等着我先开口。”
“那他们……”
“放心啦,他们能接受。阿姨还让我打包了饭菜当夜宵!你不知道他们家多夸张,才几个人,整整摆上一大桌的菜。啧啧,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小娟的厨艺直接让周言产生了挖角的念头,两人搬到这里后第一次吃夜宵,吃完撑的谁也不想动,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大气都不敢出。
远方已经有烟火绽放的声音了。一年了,周言还是没有等到这个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明天就是大年夜了。新的一年即将到来。
去年的大年夜,也是他们两人一起过的,地方有点特别,在医院的病房里。韩铮每每想到,都忍不住想笑。
“你那个时候,被小混混打得半死不活的,身边也没个人照应,要是没有我,怕是早横尸街头了吧。”
“啊呸呸呸!大过年的,你咒我呢!”提及不堪的往事,周言不好意思了,下一句就怼上了他,“老实说,你那时候那么热情,是不是其实早看上我了?我那么帅……你一见钟情吧?”
韩铮快笑死了:“是挺帅的。尤其是打着石膏,裹着纱布的样子,绝对是最帅木乃伊了。”
两人打打闹闹,最后不知怎么的,就像两只蚕宝宝一样团在了一起,听着彼此的心跳。
如此真实、清晰,而有力。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他们在悬崖边那条窄窄的路上,走得很艰难,很不容易,如履薄冰。
如果周言不喜欢男人,要是韩铮真的喜欢女人,所有这一切,都将变为不可能。
可命运之神终究是宽厚而温柔的。
无论等待多少年华岁月,无论经历多少风吹雨打,悬崖边上的花,终有绽放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啦!感谢陪伴我整整两个月的亲们!虽然数据还是不好,但是没关系,这篇写的还是很畅快的!当然在写作中还是发现了自己许多构思、情节、文笔上的不足,这些都是我的宝贵经验教训,下篇继续改进!
觉得作者还可以的亲可以收藏一下我的专栏噢,下篇文也在进行中,写了几万字了,依然是纯爱,会偏甜。
然后本文会有番外 关于凌影的 明天放出!
再次感谢阅读!也感谢你们的包容!
第62章 番外
第六十二章
我喜欢上韩铮的那年,差点死于一场大病。
那时我爸妈正处于创业时期,并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管我和我弟弟凌志,家里也没有闲钱请昂贵的保姆,照顾我们的是一个远房亲戚。老太太已经年迈,眼睛、耳朵、记性都不好,常常忘记做饭,做的菜多加盐、少放糖是常有的事。我和凌志怕极了那种黑暗料理,因而常常跑到韩家去蹭饭。
韩铮爸妈是那时我所知道的、有钱人中极其温和善良的人,我爸妈在商场还是小虾米,摸滚带爬都看着别人的脸色,连带这我和凌志在许多公共场合都小心翼翼的,不敢多说话。唯独在韩家能够痛快地吃喝大笑。
那时的韩铮还能称得上活泼,也不会总板着张脸装深沉。常去他家里的还有谢晨和秦飞飞,秦飞飞和我们家一样,和他们家是世交,而谢晨则是因为与韩铮从幼儿园起就是同班同学,关系铁得很。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情,有时也是因缘巧合。那个叫张奶奶的远房亲戚有一天记忆又混乱了,接了凌志就忘了来接我,而凌志前一天和我闹了别扭,也没提醒她这件事。等到爸妈回来发现我还没到家,当即骑着自行车到幼儿园找我。
我还记得那天的雨很大很大,那时的幼儿园管理很不严谨,没有人来接我,老师也不会来管,我一个人躲在幼儿园的秋千下,抬起头,只有黑色的天空和胡乱飞舞的雨水。
那是我长那么大以来,最害怕的时候。
那天爸妈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昏倒了,当夜就发起了高烧,烧了几天后演变成肺炎,一个礼拜过去了,没有一点转好的迹象。我爸妈急坏了,刚好公司又出了不小的状况,那段时间,韩铮正好摔断了腿,也住在医院。韩铮妈妈在医院东西两面的病房来回跑,既要照顾韩铮,也要照顾我。
她是个太过温柔的女人,凡事亲力亲为,但也实在太累了。到后来我身体好些了,就常常到韩铮的病房里找他玩,听韩妈妈给我们讲故事,或是下飞行棋。韩铮延续了他妈妈的性格,从来不会像同龄小男孩一样恃强凌弱,欺负小女孩。那段时间没有别的孩子和我们一起玩,让我们得以得到无数“独处”的机会。
自那次住院后,我心底便生出了对他的依赖,里面掺杂着若有若无的、小女孩的喜欢。
我想一辈子和他在一起。
那种原本朦胧的感情随着往后的岁月习惯似的逐渐加深,我去韩家的次数越来越多,和韩铮也越来越熟。他比我大两岁,我们上的同一所小学,因为家里住的近,自我一年级开始,我们就开始一起回家,当然,中间还夹着一个谢晨。谢晨是那种性格温柔的男生,长得也很精致好看,所以在学校里很受欢迎。
可我却不是特别喜欢他。
仿佛是一种对遥远未来的危机感作祟,在他和韩铮常常勾肩搭背、相视大笑的时刻里,我总觉得,他会抢走韩铮,只属于我的韩铮。而之后的事情也证明我的第六感没有错。
韩铮爸妈突如其来的车祸彻底击垮了他。我央求过我爸妈能不能收养他,当时秦飞飞的爷爷也有同样的打算,我不清楚他们是怎么谈的,总之最后韩铮还是到了秦家。我因此哭了一个礼拜,整整一个月没有理韩铮。
可其实我心里明白,他是没心思搭理我的。那段时间他一度很沉默,说不上消沉,毕竟还不到那种通晓世事的年龄,只是自此后他像变了一个人,变得不喜欢说话,总是很严肃,能真正聊得上来的也就只有谢晨了。
或许是女生天生敏|感,又或者是对喜欢的人总是观察非常仔细,我在上初一的时候就发现他喜欢谢晨。说实话,那个时候我是震惊又难过的。到底哪种感觉多一点我也说不清。我之前听爸妈说过我一个远方的表哥不喜欢女生,和男朋友去国外结婚了。我们家还算思想比较开放的,但是我爸妈提及时都是皱着眉的,一副深恶痛绝的样子。凌志那死小子还拍着胸脯保证,让爸妈放心他对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原本的算盘打得很响,和韩铮上同一所高中,等他高考完我就表白,不成功我就努力考到和他同一所大学,继续追他,近水楼台先得月,总有一天我会成功的。
可是现在永远不可能了,我无法强迫他去喜欢女生。我因此陷入了自己设的怪圈里,想通过和他疏远来淡化心里的感觉,让自己不这么喜欢他。我努力了大半年,可到了那年我生日的时候,他和一些朋友居然瞒着我给我办了一个生日派对,他淡笑着把礼物递给我的那瞬间,我之前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了。
我终于认命了。
我长得漂亮、成绩优异、家境富裕,这世上不会所有的好事都轮到我。我看过的一部电影里有一句台词,可以很贴切的形容我的命运:The joke is all my life I uld do everything except one thing I wanted。
我决定继续喜欢他,但永远把那种喜欢放在心里,一直到我棺材盖盖上我的躯体,我都不要让他知道。
我是那种做事果断,不留余地的人。既然我认命了,我就希望我喜欢的人能安稳幸福,哪怕在他身边的人不是我也没关系。韩铮和谢晨日益亲密,我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他们不为世俗接受的爱情慢慢生根发芽。韩铮的成绩非常优异,这种优异一直持续到他上大学的时候,我去秦家吃饭的时候听秦飞飞说,他毕业后就可以以全额奖学金出国。当时韩铮的表情说不出的古怪,还下意识看了看谢晨,我心底有不好的预感,于是生平第一次,我跟着他们在饭后到了他们经常打篮球的体育馆,偷听了他们说话。
我的第六感再次不幸的应验了。韩铮不仅不愿意接受Offer,还打算把他和谢晨的事向家里摊牌。那一刻,我整个人都颤抖起来了。我自恃有敞亮的出发点,小心藏起心底那些肮脏的心思,然后做出了今生最错误的决定。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秦老爷子。
仔细想来,除了那些冠冕堂皇的,“真的为他好”的说辞,其实我心底也藏着真实的胆怯。我无法想象他们真的在一次,在众人面前牵着手走过我,拥抱、接吻……我信仰了这么多年的东西摇摇欲坠,风一吹就要坍塌了。
谢晨从小就是个意志不坚定的人,但他是个好人。秦老爷子和我的三言两语就把他洗脑了,他怕自己影响韩铮的前途,他怕他们被世俗唾弃,不能过上正常的生活。我知道韩铮很固执,如果由我们出面来劝阻他们,反而会偷鸡不成蚀把米,所以我提出可以假意和谢晨暗渡成仓,告诉韩铮我们在一起了,让他主动放弃这段感情。
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