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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

凡人凡事-第81部分

小说: 凡人凡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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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时间正值于奶奶寿辰前夕,三婶这么愤愤不平,自然离不开这桩主事儿。
  “各家安排老人的生日到底怎么就不好了?非得搞这些闹心!”
  说话还在继续,在于锦乐前头进去了个客人,约莫是被于三婶那尖叫鸡不相上下的嗓音吓到,不到三分钟就又匆匆离去。
  “大姑跟大姆【注】不合,他们两家人也那么多年没说过一句话了,现在这么安排,不是给人找不愉快吗?”
  家里长家里短的琐事,高谈阔论着说得左右邻里都听得一清二楚。
  于锦乐叹气,开门做生意就是这里不好,跟剥光了给人视奸了一样,可又实在没什么办法,总不能堵着人嘴不给说话。
  边想家肯定不会这样——至少小区里的大环境家家户户看起来都那么高知文雅。
  还真有点儿羡慕。
  书包带被人从后头扯了扯,他回头一看,钱晓珊正趴在墙边看他。
  “哇靠,你们店里开□□大会呢?你躲在这里鬼鬼祟祟的是怕进去后被连着批上吗?”
  确实那嗓门大得杵马路边都能听上一耳朵。
  他把书包带子拉好,看了她一眼,“小孩子家家别管太多,复你的习去。”
  说完回头跨进了店里。
  “三婶,妈。”他进门喊人,把书包挂到椅背上。
  三婶见到他就收小了声,对他笑笑,“锦乐放学了?”
  他点头,看了墙上的挂钟一眼。
  于三婶指着茶盘上叫他喝茶,又回头继续对于妈妈说,“我们家跟老幺也没完,他就没像个人样过!以前教他大女儿在学校别跟我家孩子说话,说我们是剃头匠,别以为我不知道!他那傻女儿什么都说了!”
  时间还不到六点半,但于妈妈还没做饭,三婶绵绵不断的唠叨放佛依稀能串成一部新闻联播。
  还真是没完了。
  于锦乐微微皱眉,“妈,今晚早点儿吃,明天还得考试呢,我还得复习。”
  再大的事儿都没自家孩子读书大,于三婶自家也是三个小孩儿,自然懂得这点,赶在于妈妈开口前赶紧鸣金收兵,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锦乐读书辛苦,确实该早点吃饭,二婶你赶紧回家做饭去吧!我这就走了。”
  耳根总算清净了下来。
  市井小店市井家庭,除了奔波不断的三餐,似乎就剩下这些婆婆妈妈的家里长短了,吴泽飞跟庄尔东家似乎也差不多,就是一个家开的小诊所,一个家长是双职工,还是比不得于家的吵闹。
  陆景家他去过两次,都是静悄悄的人气不足的模样,陆景说他经常一个人那样待着,这样一比,不知道换作自己,会不会习惯那种生活。
  边想……边家是什么样儿的就真的一点都想象不出来了,偶尔从边想的只字片语可以听出来,他爸应该很挺严肃的,但也很重视他这个独子,至于他继母,大概说是亦母亦友合适些,应该家庭气氛挺和谐的。
  于锦乐的礼物提醒了边想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的生日。
  所以老边回来了,所以沈昀佳备了一桌子可媲美年夜饭的菜。
  边想开门进屋时,沈昀佳跟边振华正在客厅里。
  他爸坐在沙发上,沈昀佳搬了个小凳子坐在前面,捧着他的左手给他修指甲,她剪得仔细,每剪完一只还细细地用小矬子把指甲修了一番,最后还要举起来看看效果。
  边振华低垂着眼睑静静地看她,眼神温厚而坦然。
  边想进屋的时候,两人回头看了他一眼,沈昀佳顿了一下动作,指着厨房方向对他说:“回来了?先坐会儿,很快能吃饭了。肚子要饿了厨房里有汤,先喝点儿。”
  场面太过温馨,他莫名觉得有点儿尴尬。
  “好咧。”他旋即脚下方向一转,回头进了厨房。
  炤台上小火煨着一口砂锅,咕咚咕咚地翻滚着,大筒骨熬烂了加了春菜一起炖,油腻被菜叶堪堪吸净,浓郁的肉骨味下菜叶香甜入了味。
  是鮀城这边的菜式,老边和他都很喜欢的,老边喝不惯粤省传统的药膳汤,觉得往骨头汤鸡汤里加一堆药材就跟在喝中药似的,是一种折磨,想比之下,他很青睐鮀城本地的口味。
  这些年来,不管有意无意、愿不愿意,鮀城的点点滴滴,都慢慢渗进了他们的生活。
  边想舀了小半碗,靠着料理台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啜着。
  老边这样,其实挺好的。
  在外头长时间出差奔波完回来,有人细心地体贴着,门一开就是灯火通明,走近饭桌就是热汤暖饭,就连看个电视,都有人注意到你指甲长了需要修剪。
  年轻时或许觉得无所谓,但当发际间冒出缕缕银发后,就会体会到当中的难能可贵来。
  如果没有沈昀佳——
  边想稍微设想了一下。
  突然就打了个冷战。
  虽然老边会做饭,但以他这种出差的频率和随时随地加班加点的作风,估计他俩还是叫外卖吃盒饭多一点。
  想想都可怕。
  幸好沈昀佳出现了,幸好他当年闹革命没闹成功。
  裤兜里的手机嗡地震了起来,刚考试时候调了静音没调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注】:大姆=大伯母
  emmmmmmmmmmmm~虽然看这文的人不多,不过还是很珍惜这点儿少得可怜的人烟气儿,所以还是在这儿说下~
  这几天准备出游一趟,3月7日才回来,不带电脑,网络什么的也不怎么方便,暂定下次更新为3月8日。
  希望本来就伶仃稀少的你们不要就此抛弃我Q_Q


第104章 虚十八
  他拿出来一看,有点发愣。
  翁琳。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一个曾经哪怕不能二十四个小时粘在一起也要手机短信不间断联系的人。
  得多久没见着了?
  眼下屏幕上就四个字,生日快乐。
  太久没联系,连带地都不知道给出一个什么反应才算正常了。
  级里都在传他们关系已到冰点。事实上,他对这一说法挺懵逼的,也并不觉得两人就真的跟外界传的那样到了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地步。
  只不过两人身边的朋友都各自为他们闹开了——就好像双方阵营都摆出龙门阵来开打了,身为统帅的他俩就不得不配合的那种。
  不配合就好像背叛了那群为自己抱不平的朋友似的。
  挺可笑的。
  走不下去的路,决绝就决绝吧,拖泥带水也不见得是什么良策。翁琳不傻,她也该看到了两人之间的种种矛盾,一开始反应过激,只不是情感冲昏理智罢了。
  她始终要走,让他跟着去,或者叫他等她回来。谁敢说中间就不会有变数呢?彼此都是十几岁大的小破孩子,前路太漫长,成长的代价有时候足以打压掉一切天真烂漫。
  林海琼他们的想法,他当然理解,无非是怪他没有丝毫的犹豫就选择了放弃,所以他是渣,而的翁琳先分手后出国,又营造出一种“失恋后远赴异国他乡”的凄美。所以在他们的臆想里,他应该首先是要苦苦哀求,求而不得后,在原地苦守上个十年八年的,等着翁琳在某一年突然回来,然后两人修成正果。
  这才是他们认为的应有的剧情发展。
  ——真是想太多了。
  或许正因为等待充满了未知性,所以显得格外美丽,天真的少男少女都憧憬那种多年以后情归初恋那种命中注定。
  确实很美好,可并不足以支撑生活的实际。
  眼下他虽然也是这群少男少女中的一员,可自小随着他爸一起,人情世故看得多了,自然也就少了几分天真多了一些现实世故。
  他想,他以后要走的路,必然是在剔除了一切不切实际之后规规整整的庄康大道的。
  而且翁琳有一点很致命,她对边振华下了个并不全然错误的判断,这才是令边想毫不犹豫选择分开的原因,说他不理智也好,终归龙有逆鳞。
  他爸是整个边家的支柱,再有不是,他不允许任何人对他妄下评价。
  时间过去久了,一些爆炸性的情感也弱了许多,如今看来,竟也能平心静气地思考了一下两人之间的种种。
  他不过生日的习惯翁琳当然知道,信息来说一声无可厚非,也是人家的心意,他想了想,回复了俩字——
  【谢谢!】
  客气而疏离,可是挑不出毛病。
  等了一会儿,对方没再有回复,大概是也是觉得走到了现在这一步没什么意思,就发来一句祝福而已。
  他把汤喝完就出去了,沈昀佳往厨房走来,边走边把他推了回去。
  “过来帮忙,吃饭了。”
  久违的一家团聚。
  没有刻意的说明,也没有预先准备好什么礼物,就是老边难得开了瓶红酒还让边想也一起举了酒杯,这就算是庆祝他十八岁生日的一点表示了。
  沈姑娘花了一整天张罗出来的一桌子菜跟满汉全席似的,连摆盘都特地花了心思,红的萝卜雕花,绿的香菜点缀,鲁系粤席结合,改良混搭双全。
  边想朝她竖起大拇指:“沈姑娘你这手艺是越发不得了啊!连雕花都给你学到手了,该不是趁老边不在偷偷去外头报了什么班学来的吧?”
  沈昀佳潇洒地摆手,“学这个还得偷着学吗?光明正大着呢!至于效果,我心里头有数,你们爷俩随意夸两句行了。”
  这不要脸的架势真是越来越迷了。
  边想突然就不知道怎么回她了。
  他把校服袖子往上撸,夹菜的时候手一伸,手串就露了出来。
  “哎,你倒是把校服脱了再过来吃——哟?”沈昀佳眼尖一下就看到了,“哪儿来的佛珠啊?我瞧瞧,是开过光的吗?”
  说完把边想的手抓了过来,一见上头那形态各异的猫就乐了,“诶?你佛珠上还画猫呢?你养在外头的那位?这猫也开过光吗?”
  边想翻了个白眼,“什么叫养在外头的那位,说得我跟养了个小蜜似的。”
  沈昀佳笑道,“那有什么?你都收了不少猫粮了还不让说啊!”
  边想把校服外套脱了挂椅背上,摸着手串说,“后桌送的,上头的猫也是他画的,这猫我俩一起养着,可霸气了!”
  “自己画的?那功夫不少啊!”沈昀佳诧异地瞪大了眼。
  虽然边想收得飞快没能细看,但依稀见得上头的图案无一重复。
  “这小孩儿挺有心的。”
  边想交好的同学,她倒是见过几个,心里有底。像张弘宽王志超之流的,真要送礼物,肯定直接花钱买了了事,论高值那肯定是绝对比这手串高值,但若论心思,怕还不及这上面的一副图花得多。
  “诶,你真跟人家好,怎么也不叫回家吃饭?亏人家还花了心思给你准备了礼物,你也挺久没带同学回来了吧?”
  边想倒是没有刻意不带于锦乐来他家,就是习惯使然,这会儿被沈昀佳这么一说,才真觉得该带于锦乐上他家玩玩——虽然并没有什么好玩儿的。
  “下次吧,现在是考试周啊沈姑娘,人家不要复习啊?”
  沈昀佳点头,“那也是。”
  边振华在旁边咳了声,瞥了他俩一眼,“吃饭就吃饭,要闲聊吃完了再去。”
  大家长发话,小虾米就只有收声的份儿了,他俩互看一眼,边想还呲牙咧嘴地朝她比了个鬼脸。
  虽然老边不在的时候挺想他的,可他一回来又挺嫌弃他的严肃脸。
  一屋子也就三口人,都是自家人,端什么哎!
  于是边想又皮痒了,一边夹着鸡脆骨咬得咔咔响,一边说:“爸,你知道军区那边的魏家吗?”
  边振华抬眼看了他一下:“怎么?”
  “暑假去军训,不是有个室友姓魏么?就那个魏家。”
  边振华当然知道,丢自家儿子进去里头,那一举一动可都盯得紧呢!
  “是有听过,不熟。”
  军政虽说一家亲,始终不是同一家,不是特别熟的交情。但都是在体制内待久了的人,地位摆在那里,只有不熟的,没有不认识的——可也仅限于此。
  也不用多熟,知道就行了。
  边想把魏西淮的话对他爸说了一遍。
  边振华听完也不说话,就是夹菜吃饭不置与否。
  他打从内心不愿意跟自家儿子谈这些阴暗的东西,边想可谓是他心头肉了,如无意外,他这辈子也就只能并且必须只有这个独子。虽然成长力离不开历练,但他现如今三观构筑尚未稳健,有些事情过早接触只会有害无利。
  人生是避免不了腌臜事,可那不是主旋律,只是人在局中不得不依着规矩行事罢了,不能让他认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可他又想起了今天是儿子的生日。
  几个月前,就是他这个儿子,站在面前口口声声跟他声讨他该成年了,不想时刻躲在父母的羽翼下。
  是啊,十八虚岁,已经站在成年人的临界点了——
  在他这个年龄,自己早就收拾了行囊入伍为兵了,在那个纪律森严的地方,开始了他的踽踽长行,从天真无知的举步艰辛,到如今的平步青云……
  谁又不是从无知中过来的呢?总归要成熟的,为人父母的又何患担忧自家孩子成长得过于飞快?
  就在边想有点坐不住的时候,他爸才淡淡瞥了他一眼,“鮀城是个小地儿,但本地人排外,但相护之风太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都风起风落几回了,落了几个无名小卒,对整体是没多大影响的。”
  鮀城虽小,但它跟周边的潮市、榕市形成了华南地区一个独特的地带,这片地儿风俗相同、文化接近、利害相关,融入不易,可一旦进来了,被护在这层层繁复的关系中,如同大海浩瀚中有舰队护航,自己只稍微出点儿力气,便能一帆风顺。
  形势的东西,眼下倒是教教无妨。
  “你得懂,水至清而无鱼,要融入这个圈子,一些东西总是避不开的。”
  “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明明白白落在外人眼里,你想办事,首先得学会做人,你真以为你爸我单身匹马凭借一己之力就能走到这儿?”他用筷子点了点汤水,在桌上画了一个大圈,又画上另一个小圈。
  “这是鮀城的圈子——”他指着大圈说,“不止鮀城,各地、各级都会有,只不过潮汕地区这边又要特殊一些,这个我们押后谈。”
  “这是我们边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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