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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记忆漏洞-第44部分

小说: 记忆漏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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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去一天。高中的同学在那边的设计院工作,套套近乎可能会搞到项目。”
  “唉。你。行,算是我胆小怕事好了。我们就安静地等着看大科怎么处理吧。”
  钟弦并非不为工地的事头痛。
  出了这样的事,意味着他们又要花一笔钱去搞定。还要重新准备样板去检测。过程繁琐又令人恼火。大科在昨晚的电话中就显得脾气火爆,甚至有责怪钟弦之意。正如现在欧航把责任推给大科一样,大科也同样讲出各种理由把责任推给欧航,他认为是欧航没有把货弄明白,导致抽样不合格。甚至还有责怪钟弦之意——怪他当初执意要欧航加入。
  出了事大家心情都不好,钟弦不与计较。
  110
  钟弦以前只来过广州两次。一次是初来SZ无处可去时曾想投靠一位广州的网友,另一次是应厂家邀请来此开会。
  他对这个城市的印象并不是太好。交通拥堵,路牌不清,外地人在此驾车迷路是很平常的事。有很多城区街道与建筑均很老旧,在一线城市之中,虽然它在名声上排在SZ之前,街景上却明显差出一截。当然几处地标处的夜景还是可圈可点。
  见过赵祺的第二天,钟弦给皮尔斯打了电话。提议高中时期的乐队成员聚会一次。尽管意外,皮尔斯还是欣然同意,并张罗他们在这个周末相聚于广州。高中乐队的四个人中,皮尔斯目前在广州,钟弦,阿雕与飞碟分别由SZ、长沙和北京赶来。
  当得知飞碟是北漂一族,这一次是特意从北京飞来广州和他们相聚时,钟弦曾一时觉得内心难安。
  他让皮尔斯张罗这次聚会的目的,自然不只是为了与老同学诉旧情。他更多的目的是为了集众家之回忆,帮他寻找过去的记忆。
  皮尔斯将聚会安排在了一家顺德餐馆。
  钟弦赶到时,惊讶地发现另外三个人,都带了代表他们在乐队中分工的乐器前来,皮尔斯带了一只小手鼓,阿雕背着一个简易电音键盘,飞碟则直接背来了中学时期那把旧到家的电贝斯。钟弦走进饭店的包房,其它三位都神采奕奕地望着他,而他的目光却落在三件乐器上。
  莫名其妙地,他忽然红了眼圈。
  “哇靠,钟弦。”皮尔斯跳起来。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小胖子,理了一个河马样式的头型,在脑袋后面扎了一个小辫,像个设计师似的。“我们的主唱来了,还是那样帅到爆的一款。大家快把他按倒打一顿,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显然,在十几岁的年龄上,他们四个人组建乐队的经历,都是彼此心中一笔巨大的财富。回想起来,满是美好。
  谈笑风声、满面激动的三个人,就仿佛是三个火热的太阳。让钟弦也不得不被感染。
  “你北漂做什么?听说真的跟音乐干上了。”钟弦向飞碟问道。四个人中,只有飞碟坚定地选择一直做与音乐有关的行业。
  “做过编曲,也在酒吧混过乐队。”飞碟说。他的外貌中规中矩,白T恤牛仔裤加上中分的普通发型,反而在他们中间最不像搞艺术的人。
  “还没饿死吗?”皮尔斯打趣他。
  “饿死的时候再说呗。到时候找你们收留成不成?”飞碟笑道。
  细长个子还穿了一身黑西装的阿雕深沉地发言:“当初我们做乐队不过就是个爱好,我从来也没认为能去做这一行呀。上大学被迫分离,一直是我的遗憾。哪怕现在我们各司其职,各在天涯,如果你们一声招唤,我愿意到广州,我们还一起玩乐队……”
  “此话正合我心意!”皮尔斯举杯与阿雕撞杯。钟弦望着他们一言不发,飞碟则摇头叹了口气。
  “你叹什么气。”皮尔斯对飞碟说,“你放不下北京是不是。非得等到北漂饿死才肯来找我们?”
  “我在北京有女朋友了。”飞碟说,得意地笑笑。“不然你以为我不来么?”
  “到底是现实更残酷呀。”皮尔斯笑着说,“说什么分离让我们都很痛苦,我看都是自找的。过去只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了。钟弦,你怎么这么少话?”
  “我太激动。”钟弦说。
  “不信。你最没心没肺。如果不是你。我们不会分开的。当初说好了去同一个地方上大学。你这个叛徒。”
  “有这回事?”钟弦装傻。
  阿雕也很是不满:“我们当初报的志愿原本指望能考上同一所学校。结果我和皮尔斯一起考上BH工程学院。飞碟落进BH一所大专。但距离不远。唯独你,去了城市另一边的外语学院。我们怎么不知道你还报了个外语学院?”
  “纯属意外。”钟弦笑道。“若能与你们在一起,谁愿意单独一个人跑到别处去。”
  “钟弦的学校比我们三人的确实高一档次,相信他也是无奈之举。”皮尔斯说。
  飞碟感慨:“他高中就是个混混,高考成绩竟比我们好。老天也是对他太偏爱了。”
  “大学好一点点,不代表就被偏爱了。”钟弦说。“人生长着呢。就比如飞碟,现在有了女朋友,看他那酸样一定是觉得挺幸福。你说他是不是被命运偏爱了呢。鬼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那你现在过的好不好?”皮尔斯认真地看着钟弦。“你没有女朋友吗?不会吧。”
  “你问哪一个?”
  “明白了。还是老德性。女朋友太多了,分不清哪个是真爱了吧。”飞碟笑的没心没肺。“是不是还夜夜新鲜,我不得不提醒你,完全是出自于哥们间的无私关怀——小心得病你。”
  “听说北京病的花样更多,你也小心。我给你们就这印象。我高中时不纯情吗?”
  “纯情个屁。你是万人迷。主唱嘛,一身痞气,又坏又帅,我到现在还随时能看到那个画面——你满耳朵都是铜环,有一次还在耳朵后面贴了一个假纹身,不过真TM的性感。我是个男的都想把你按倒了摧残一下。咦?你现在倒是一个都不带了。公司不允许了吧。”
  “带铜环,牛吗?”
  “皮尔斯说的没错呀。你当时就是那样。”飞碟指了指自己耳朵上的耳钉。“我带不出你的效果,没长你那样子。当初很多同学说你是同性恋。”
  钟弦一口茶差点喷出去。“放屁。”当发现另外三人正奇怪地看着他时,才感觉到自己反应的有些激烈了。“我就是,怎么地。小心我睡了你们。”
  另外三个人哈哈大笑,不以为然了。
  “过去的美好,总是回不去了。我们当初是因为什么组建了乐队?”钟弦说。
  皮尔斯认真回答:“高中一年级,学校为了组建乐队还办了个选秀。我们四个人分别来自四个不同班级,哈哈,也算是缘份天注定呀。”
  在钟弦的提议下,他们将乐队组建的全过程仔细地回忆了一遍,每一个细节都拿出来咀嚼。在这个过程中,钟弦感觉得到三个伙伴的真情实意,心中不由地疼痛起来。他也说不清疼痛的原因,曾经的日子那么美好,如镜花水月隔在了时间的另一头。
  “你怎么了?”皮尔斯在兴高采烈之际,望向钟弦。
  “没什么,喝一杯吧。”钟弦举杯,饮下时,眼泪涌上眼框,“原来我还拥有过一种幸福,可是当时不知道。曾经那么好,再也回不去了。”
  另外三个人也有些感慨。飞碟笑道,“不至于落泪吧。钟弦你现在这么感性了。我们本来说这次来声讨你背弃了我们。但是,算了!”
  “你大二之后怎么就没有消息了。”阿雕问。“我们知道你在大学里发生了一些事。听说你……”
  皮尔斯咳嗽了一下,阿雕看了看他。“钟弦在大学里组建了新乐队。没我们三个什么事了。哎呀。我可不是吃醋。”
  钟弦放下酒杯,郑重地说:“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我有健忘症。我的脑子大概在几年前受过伤,我不记得我受伤的经过。医生说这是脑震荡的后遗症,可能影响了记忆。”
  三个人都惊讶地看着他。“真的?”飞碟惊呼。
  “我这次来不光是想和你们诉旧情。还想回忆从前。看看我的过去,是不是忘了什么而不自知?”
  “你还记得我们是谁吗?”皮尔斯半开玩笑地说。
  “你们当然都记得。我大概只是忘了某些事。”
  “这是怎样的情况……只忘掉一部分吗?”阿雕惊讶。
  “我想问问你们,在我们的乐队成立之初,这个人是否出现过。”钟弦用手机展示邓忆的一张照片。三个人都凑过来看。然后彼此你望着我,我望着你。
  “这是谁。”飞碟问道。
  “你们都不认识?”钟弦疑惑。
  “不认识。为什么单独问这一位呢?”
  “这个人……自称是我以前的好友。可我忘了。”钟弦撒了个谎。
  另外三个人再次仔细观察照片。“是个帅哥,不至于一点印象也没有。除非当初他没这么帅。”
  “他当时有自闭症,可能会沉默寡言。”钟弦提示。
  皮尔斯忽然拍了下脑袋。“我有印象了。当初成立乐队,需要钱来买乐器。音乐老师曾介绍你去给别人当家教,教别人弹吉它。我记得你当时抱怨过,你教的学生有自闭症,你不但教他弹琴还要教他聊天……”
  “说下去!”钟弦开始激动。
  “后来你给我们四个人买乐器的钱,就是你当了家教之后弄来的。不过你好像家教只当了一星期吧,就不去了。”
  “就一星期?我为什么不去了。”
  “你说目的达到了。可以建乐队了。反正你有钱了。干嘛还要辛苦去教一个哑巴。”皮尔斯摸了摸脑门提高声音,“我想起来了!确实是有这件事,后来我们成立了乐队。每天都很忙,就渐渐把这事忘了。”
  阿雕指着钟弦的手机屏幕说:“你确定那个自闭症就是照片上这个人吗?他当时多大呀,十四、五岁?”
  “我没见过。”皮尔斯说。“只有钟弦见过。我只是知道这件事。如果不是这件事,我们就没有钱买乐器呀。是钟弦弄来的钱。一个星期就弄到了足够的钱。”
  阿雕疑惑地说:“什么钱一个星期就可以赚到,太快了吧。”
  飞碟也看向钟弦:“你怎么弄到的?自闭症少年后来怎么样了?”随后又感叹,“你以前就是个……唉,年少轻狂呀。”

  爆炸

  111
  连续几日,钟弦每天晚上都泡在赵祺的酒吧里。赵祺也经常会来陪他聊一会儿,向他讲一些自己的事与邓忆的事情。
  拍托时,他们从没有像这样聊的真诚,现在仿佛重新认识了一样。
  在幽暗的淡蓝色酒吧灯光之下,钟弦会觉得像坐在不现实的世界里,却正好可以借此陷在回忆里。
  他从很小时便开始玩世不恭,现在也依然没有摆脱这个恶习。
  年少时,他一定伤害过别人,也许是很多人。用幼稚又残酷的方法,获取自己内心片刻的快乐。而这种快乐可能是建立在对别人心灵的践踏之上。
  邓忆是不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
  钟弦多么想把那些细节想起来。
  他的母亲曾是一位歌手,美貌又赋有艺术气息。这些特质都遗传到了钟弦的身上。
  从小,他就惊奇的发现,他比大多数人,拥有一些优势——他有堪称漂亮的让人着迷的外表,他有聪明甚至可爱之极的性格特质,他能轻易被人爱,被人喜欢,如同精美的礼品让人双眼发光。
  可是上帝却没有把他放入水晶罩中爱护。而是给了他无尽坎坷。
  他的记忆中似乎确实有那样一个人。
  得益于母亲的教导,他从小就熟悉很多乐器。母亲去世时,他已经是个吉它高手。他能够胜任做一名乐器家教。
  一个只教了一个星期的自闭症男孩,他不记得了。那个人会是邓忆吗?
  他们真的曾经相识过吗?
  闭上眼睛。回到过去。
  他背着吉它,怀着一个纯粹的目的,踏进了音乐老师为他介绍的客户家里去做家教。他只是想得到一些钱。
  他是在哪里见到了年少的邓忆。而那个家伙是真的患有自闭症,还是如他所说只是假装的。一个孩子的假装真的能骗过大人吗?也或者,他确实是有轻微的自闭,他是那么与众不同,那么清澈的眼睛,又怎么会出自于一个平常人。
  那时的邓忆是什么样子的?
  钟弦努力在记忆中搜索。
  112
  连续下了几天的雨,气温骤降。
  街上的行人开始穿上秋冬季的大衣或风衣,习惯了高温的人们对寒冷过于恐惧,还有人穿上半身的羽绒服。各色围巾点缀在衣装繁杂的人们的颈上。仿若一场秋冬时装发布会。
  终于在一周后,迎来了一个多云渐晴的天气。早上的露珠缀满三角椰子低垂的叶片。阳光冒出头时,气温也在极速升高。
  钟弦发动车子,离开幽静的园林别墅区。
  他终于看到了邓忆。按照赵祺提供的时间,这应该是其人回国的第二天。邓忆穿的颇为正式,挺拔俊秀。他和几个人走在一起,大概是家族中的其它兄弟,他的表情严肃平静,仿佛变了一个人。他和那些人上了车子驶远,大概是去上班。
  上班。按照赵祺的说法,他早就在他父亲的集团帝国中任职了。
  钟弦没有勇气上前去。
  他只是默默地坐在车里。体验了一回监视别人的滋味。一颗急切的心压抑在冷静的躯体内,全是因为不得已。
  他看到了邓忆不被他了解的一面,衣着光鲜,举止有度,更加像个商业精英了,不再是那个无厘头的侦探。
  钟弦的脑子里一片混乱。
  借着赵祺的帮助,钟弦知道邓忆今晚有个小型的家庭聚会。为了庆祝他学成归国,他其实早已经取得了EMBA的学位。按照赵祺的描述,邓忆并不像他自己所说的那么不堪,他已经拥有了太多优势,让他在堂兄弟间颇为突出。
  他在钟弦面前故意装的可怜样,又是为了哪般?
  钟弦在晚上七点,精心打扮。穿了白天在商场里挑选的新衣,他甚至买了一对耳圈,戴在耳廓上方的位置上。那耳圈上镶有精亮的钻石,会在他的发角耳尖上闪烁。
  打扮好之后,他拍了一张照片发到中学乐队的四人微信群中,皮尔斯惊呼他再次产生了要把钟弦按倒摧残的冲动。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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