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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部分

戏精配戏骨-第105部分

小说: 戏精配戏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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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竞想了想,“那今年我们回家跟爸妈公开吧。”
  “好啊,那要不然这样,今年把你爸妈接过来,跟我爸妈他们一起旅个游玩一玩吧,她们心情好了,接受能力应该也要比平常强,等大家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们再谈这个事情,有我老妈那张嘴帮着说服他们,肯定会比较顺利。”程越说。
  沈竞觉得这个建议很不错。
  没过多久,程越点的晚餐就陆陆续续地被送了进来,还是延续了他铺张浪费的破毛病,点了八个菜,两个汤。
  沈竞念叨了他两句非但没起到什么作用,还被程越给反驳了,说是一年难得一次,好歹算是过节,做人不能这么抠门。
  “是一年难得一次吗,你老这样,四舍五入不要钱似的。我不管啊,今天你要吃不完这些就睡床底下。”沈竞使出了杀手锏。
  “那没问题啊,只要你陪我多消耗消耗,再来十盘我都能给他扫干净了。”程越笑着说。
  “你要不要脸啊!做多了不健康!”沈竞拔高了嗓门。
  程越仰头笑了起来,“我是说下楼走两圈消耗消耗。”
  “哦!!”沈竞尴尬地低下了头,两只耳朵都涨红了。
  程越嘿嘿一笑,在桌底下夹住了沈竞的小腿,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其实我刚才说的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沈竞“咔嚓”咬断了一根蟹腿,瞪了他一眼。
  两人酒足饭饱之后体力也迅速恢复了,一看时间还不是很晚,程越就提议出去溜一圈。
  “去感受一下圣诞节的氛围,反正外边天色黑乎乎的也看不太清人脸,应该没人认得出咱两。”
  沈竞没有异议。
  两人穿戴整齐之后下了楼,发现外边的天气比想象中的冷多了,来的时候车里开着空调没什么感觉,一阵冷风吹过,沈竞冻得直打哆嗦。
  好在程越的车后备箱里还有几套机场摆拍的衣服还没有拿去还掉。
  沈竞换上了宽松的羽绒大衣和运动鞋,脖子里裹着厚厚的羊绒围巾,程越也换上了舒适轻便的运动装。
  “帽子要戴吗?”程越从行李箱里抽出一个白色的兔耳朵帽子,两边垂下来两条长长的带子,“我粉丝送的,可爱吧。”
  “这女孩儿戴的吧!”沈竞有点嫌弃,“好幼稚,我不要。”
  “来嘛,试试看!”程越不由分说地将帽子戴在了他的脑门上,捏了捏帽子尾端的小爪子,两只兔耳朵立刻就竖了起来。
  程越差点儿被萌出鼻血,心底嗷嗷叫,迫不及待地亲了一口。
  沈竞一把扯下帽子,戴到了程越的头上,程越笑着捏了捏手里的兔爪子,兔耳朵就一下一下地翘了起来。
  沈竞噗嗤一笑,也被萌得心脏咚咚跳,“是好可爱,你别动让我拍张照。”
  程越歪了一点脑袋,“你喜欢垂耳兔还是竖耳兔呢。”
  “都喜欢。”沈竞举起了手机。
  他不太习惯用手机里那些美颜相机,直接点了初始相机,不过程越这张青春洋溢的脸怎么拍都挺好看的。
  程越捏了捏手里的兔爪子,嘴角的笑意蔓延至眼尾。
  这个如冬日暖阳一般令人舒适的笑容被定格在了手机里。
  “要戴吗?多可爱啊。”程越说。
  “你粉丝送给你的,就是让你戴的。”沈竞说,“你戴很适合啊。”
  “有点太招摇了,一会压马路估计大家都会扭头看我,边看还边指,嘿!——快看那有个傻子!”程越把外套的帽子往头顶上一扣。
  沈竞仰着脑袋笑了半天,“那它多可怜啊,你粉丝送你不就是希望你戴着么。”
  “我发现你是不是特喜欢这帽子啊!?老让我戴戴戴,平常怎么不见你这么执着啊。”程越笑着说。
  “有种反差萌,特别可爱。”沈竞嘿嘿一笑。
  “那我在家天天戴给你看好吧?”程越关上了车后备箱。
  沈竞挑起眉梢点点头,“好啊。”
  “那我这么可爱你想不想睡啊?”程越碰了碰他的手指。
  “哎你这人这么老这样,三句不离黄色内容,思想不健康。”沈竞斜眼睨他。
  “啊,我不健康,”程越拔高了嗓门在空气中到处戳了戳,“你上大街上随便拉一个人问问,我这交往了快两年了,就做了这么一次,是不是不健康?我这都算清心寡欲的了好么。”
  “两次!”沈竞纠正道。
  “啊,两次,那你问问看人家我这算不算不健康?”程越说。
  “是你脑子有坑啊还是觉得我脑子有坑啊?问谁啊这大晚上的你让我问谁啊!谁会拿这事儿到处宣传啊!”沈竞也调高了一点嗓音,“我跟你说你要敢把这事儿说出去你就永远睡地板吧!”
  “我错了。”程越立马夹起尾巴道歉。
  
  每逢过节的时候B市总是很热闹,即便是午夜,街上仍然车流不息,各种夜市摊位都坐满了人。
  商店里放着各种圣诞歌谣,透明的玻璃橱窗内摆着一颗颗巨大的圣诞树,节日氛围很浓烈。
  两人肩并着肩,沿着公园的小道一直走到了江边。
  这里远离了繁华的商业街,连空气都沉静了下来,头顶的星空璀璨无垠,江面的船舶亮着一排排彩灯,开过时发出悠长的汽笛声。
  江水在对岸灯光的映照下,变得五彩斑斓,放眼望去都是明亮的灯火。
  沈竞难得想到要跟程越自拍合影。
  两人倚靠在岸边的围栏上,沈竞一手举着相机,拍了一张,预览的时候发现就两眼珠子,脸都快和背景融为一体了。
  “好像太暗了,看不太清脸。”
  程越打开了手电筒,照着自己的脸,“这样呢。”
  沈竞刚一举起手机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像傻子。”
  程越也乐得不行,一张诡异的合影就这么留在了相册里。
  沈竞正举着手机拍对岸的夜景,忽然发现了江面上空飘过一盏孔明灯,忙拍了拍程越的胳膊,“孔明灯!”
  程越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盏摇摇晃晃的孔明灯,借着夜风,越飘越高,越飘越远。
  他四下忘了一圈,拍了拍沈竞的肩膀,“那边好像有个摆摊的。”
  摆地摊的是一对年迈的老夫妻,估计是因为商业街上有城管管着,只能偷偷地摆到了这边。
  阿公裹着厚厚的军大衣,阿婆双手插在暖水袋里,看见有人过来,忙热络地招呼着,“小伙子要不要买孔明灯啊,许个愿望很灵的呀!”
  老人在大冷天里冻得瑟瑟发抖,但笑起来依旧憨厚慈祥。
  沈竞二话没说,直接掏钱把剩下的灯包圆了。
  阿公龟裂的手指哆嗦着给他打包起来,动作有些迟缓。
  “我们先在这儿放两个吧。”程越说。
  阿婆忙递给他们一人一支笔,“祝你们愿望成真啊。”
  “谢谢。”两人齐声说。
  沈竞蹲在地上,想了想,用黑色的马克笔在正面写下新年愿望:祝我爱的人,身体健康,一切顺利。
  又在反面写上:祝爱我的人平安喜乐,阖家团圆。
  程越背对着沈竞,转过头瞄了一眼他的愿望。
  沈竞伸长了脖子,也想看他的愿望,程越一把将孔明灯搂在怀里躲开了,“看了就不灵了!”
  “那你刚才都偷看我的!”沈竞说。
  阿公阿婆大笑了起来,“放心吧,很灵的。”
  “听到没有,很灵的,给我看看。”沈竞戳了戳他的肩膀。
  “不行,我害羞,你先放你的。”程越倔强地将孔明灯裹进外套里。
  越是这样沈竞就越是好奇,狐疑地打量着他,“你到底许的什么猥琐的愿望啊还怕我看!”
  程越仰着脑袋笑得不行,“不告诉你!你先放你的!”
  沈竞在阿公的指点下撑起了孔明灯,点上蜡烛。
  “你先拿在手里让它烧一会,再放手。”阿公说。
  沈竞把孔明灯高高举起,在听到阿公说“可以了”以后,松开了手指。
  孔明灯先是摇摇晃晃地摆动了几下,沈竞仰着脑袋,心都跟着揪起来了,生怕它忽然掉下来。
  好在周围没有什么风,孔明灯飘上空中之后的摆动幅度逐渐变小,不断升高。
  阿公阿婆也跟着仰起脑袋,愉快地笑了起来。
  承载着美好祝愿的孔明灯越飘越远……
  “到你……”沈竞一回头,发现程越人不知道钻哪里去了。
  阿公笑着给了他一个眼神示意,沈竞这才发现花坛后边有半个脑袋。
  待他跑过去的时候,程越已经点燃了蜡烛爬上花坛。
  “什么猥琐的愿望啊,快给我看看。”沈竞笑着扯了扯他的衣服下摆。
  “就不给!”程越将孔明灯高举到空中,松开了双手。
  沈竞仰着脑袋眯缝起眼睛。
  程越的字本来就丑得不好认,还写得特别小,孔明灯飘到空中以后摇摇晃晃的就什么都看不清了。
  “密密麻麻一长段,你抄经文了啊?”
  程越嘿嘿一笑,弯下腰,捂住了他的眼睛,低头亲了一口,“爱你!”
  沈竞粲然一笑,抱住了他的腰,“我也爱你!”
  江上一阵微风拂过,暖黄色的孔明灯在空中轻轻晃动了两下。
  烛光摇曳,将两行黑色的小字照得分外明晰。
  尽我所能,守着他,护着他,带着他披荆斩棘,乘风破浪!
  全书完。
  作者有话说:T…T 哭着说,越越竞竞杀青快乐!
  他们俩是目前为止陪伴着我最长的一对夫夫了,特别舍不得,(其实每对完结的时候我都挺舍不得的,这篇不知道为什么,舍不得N次方了都)
  因为有了大家的评论,也让这两个人物变得更真实了一些,好像真的存在一样,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爱大家,比心心,提前拜个年~
  新文过完年开,最近要做人设和细纲,还得有一段时间囤稿,关注我的作者首页就能看到最新更新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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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越拉着竞竞的手,向大家鞠了个躬:感谢陪伴~和你们相遇,我们很幸运~】

第114章 新年礼物
  沈竞以前没关心过程越的财产情况,只知道他家不差钱,后来一次吃饭的时候,闫明昊不小心说漏了嘴,他才知道程越为了投资这部电影,把名下的车子房子全部拿去银行抵押了。
  又不知道费了多少劲,说服程航和他老爸一起出资。
  《蛟龙》的总投入是4。8个亿,程越自己出了3个亿,以前的一些积蓄基本上都拿出来了。
  而这些庞大的支出数字,精神上的压力,在程越口中不过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你尽量试试看嘛,不行就等下一个剧本。”
  程越似乎很喜欢放手一搏,做了一个决定之后谁都拦不住他。
  虽然自己没有那么强大的魄力,但化压力为动力还是可以做到的。
  由于剧本角色的需要,在电影的筹划期内,沈竞疯狂健身锻炼体型,每天不碰油不吃盐,吃东西几乎都是水煮,以五谷杂粮和牛肉鸡肉居多。
  坚持了一段时间,成功增肥了将近20斤,体脂率保持在了11%左右,一分钟可以做一百来个俯卧撑。
  两人的睡前运动除了爱爱就是掰手腕。
  程越倍感压力,也疯狂健身——因为沈竞说要是掰手腕赢了的话就要在上面。
  目前为止,程越的守擂还没有失败过。
  或许是那些孔明灯真有那么点儿灵力,沈竞的出柜之路比他想象中的要顺利许多。
  老爸在接收到“沈家可能要断子绝孙”这样的信号之后并没有像小时候一样扬起拖把耀武扬威,只是呆呆地坐在客厅沙发上,整个人面如死灰,失魂落魄了好一阵。
  甚至还为自己当初引狼入室的事情感到深深的自责——在他看来,当初要不收留那兔崽子,给他那么大脸,兔崽子也没那个胆子把儿子哄骗过去。
  然而沈竞的老妈就不一样了,在和程妈妈出去旅游一圈回来之后就跟被传销组织洗脑了一样,顺利倒戈,每天晚上在床头吹着耳边风,帮着儿子安抚老爸。
  “人活着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吗!?那生活还有什么意义!?”
  “俩小孩子开心不就好了!”
  “你老了以后还指望孙子孙女儿给你养老送终啊?”
  “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白捡了个儿子多好的事情!那么乖巧那么懂事!反正我是挺喜欢的!”
  沈丛明:“……”
  老一辈人的思想观念相对传统,都爱把好的东西留给孩子,觉得孩子就是自己一辈子的责任,信念,寄托。
  而这种乐善好施乐于奉献的精神往往又都是由爷爷奶奶辈那里学来的,经历了风雨的洗礼,渗透到了他们的骨子里,沈丛明一辈子都在操心这个操心那个,一时半会实在难以接受。
  总觉得儿子不结婚不生孩子,他自己以后老了死了都没脸见列祖列宗。
  而沈妈妈能接受程越倒不是因为程妈妈真的有那么大本事给人洗脑,而是医院的工作环境带给了她影响的巨大。
  沈竞的妈妈在医院工作了大半辈子,早已看透了生死,看透了人心。
  与其让儿子定点定时地去相亲,找一个不怎么喜欢的姑娘凑合过日子,生孩子,应付大人,还不如跟一个真正喜欢的人,相依相守,白头到老。
  婚姻殿堂里,在被问到“不论贫困,患病,残疾,是否都能忠诚与他,直至死亡”时,没有人会说不,但在医院里,听到的多半是埋怨与悔恨,所以最终跟儿子在一起的那个人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否真正做到不离不弃。
  沈妈妈愿意接受程越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他曾经救过自己儿子一命——这件事情是她跟程越的妈妈旅游时无意间听到的。
  后来她用了一晚上的时间说服自己去接受儿子的性向。
  假如今天儿子找的是个别的姑娘,但那姑娘没有生育的功能,那难道要让儿子跟她离婚吗?自然是不现实的。
  那换在程越身上,这不是一个道理么。
  所以她后来也是用这一招杀手锏说服了沈丛明。
  程越在得到岳父岳母的认可之后,越发的勤快孝顺了,平日里在网上买一大堆吃的喝的穿的用的东西寄回沈竞老家,逢年过节亲自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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