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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乍暖还寒-第20部分

小说: 乍暖还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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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用力地捋了捋阿胜的后背,再说,美芽的问题我会解决,你跟着我,就要相信我。
  可是阿胜信不了啊,嘴上说着是不再提起过往,可他没有忘记任哥一旦面对权势和前途,就算濒临崩溃,也会咬牙把自己献出去的种种。
  他不停地叹气,又推开任哥,自己点了根烟狠狠地抽。他抽了一根,两根,三根,直到整个房间烟雾缭绕,任哥才再次开口。
  他说我让火炮给你准备船,你后天凌晨走,“你去鸦国吧,我二叔在那里。他会接应你,等到一切过去。”
  “什么时候一切才会过去?”阿胜问。
  “我没把握,”任哥掐灭了烟,“但过去的那一天,你会知道。”
  那天晚上阿胜睡在任哥的身边,翻来覆去半天也没合眼。天快亮的时候,他从后面抱住了任哥。任哥也没睡着,以为阿胜要做那些事,一下子就紧张起来。
  说来也怪,和阿胜勾肩搭背时没有什么奇怪的感觉,可一旦往那方面想,任哥总是紧张得难以自持,心脏像擂鼓一般剧烈地敲打着。
  但阿胜没有进一步动作,他只是抱着任哥的腰,轻轻地闻着任哥发梢的味道。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突然说,任哥,你不要怕,我不是要弄你。
  任哥握住阿胜放在自己腰间的手,没有接话,片刻之后他主动转过身来,把手带进了自己的衣服里。
  任哥确实不是怕,他只是紧张。那份紧张就像初涉人事一样,只要阿胜碰到他的皮肤,他浑身就变得滚烫和紧绷,而下身也不自觉地起反应。
  他想要,非常想要。对未来的不确定让他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候再能与阿胜见面,可偏偏他们开始得太晚,他还没有享受够。
  这章肉肉要藏起来~


第71章 
  阿胜读懂了他的意思,扣紧任哥的头用力地亲吻着。他脱掉任哥的裤子和睡衣,在他身上大力地抚摸掐拧。他们亲吻得毫无章法,牙齿和嘴唇磕在一起,舌头胡乱地搅动着,一点浪漫和温柔都感觉不到。
  可他们感觉得到体内燃起的欲望。那欲望让他们迫切地握住对方的阴茎,歇斯底里地把身体尽可能多地贴在一起。
  阴茎若有似无地触碰着,在对方的掌心中变得更硬、更挺拔,它像烧红的铁棍一样,连上面的血管纹路都能用手指触摸得到。火眼不住地吐出淫液,随着摩擦和撸动,将整个手掌都弄得滑滑腻腻。
  任哥说真奇怪,我都那么老了,肌肉松了,又长皱纹了,你这种小年轻怎么会喜欢。
  阿胜说不老,他从来没有觉得任哥老,“你很好看,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紧接着他更快速、更用力地撸动着,直到任哥射在他的手背,再把床褥也弄得黏黏糊糊。
  可他还没有出来,他推开任哥的手臂,掀开被子,再把任哥翻过来。
  他用沾着精液、淫液、润滑液的手指插进了后穴,射精之后的痉挛让任哥的穴口还在一张一合地翕动着。他也配合着用手指抽插抠挖,直到拔出手指,替换上自己的阴茎。
  那一天晚上他用力地操干着任哥,比第一次性交时更甚。
  他一下一下把任哥往前顶撞,再扣住对方的肩膀让其更彻底地吞回来。肠道窄紧,严丝合缝地包裹着他的阴茎,灼热的肠壁不断地变化着形状,好似想要找到最契合的模样来包容那根几乎将脏腑戳烂的铁棍。
  任哥呻吟了起来,从压抑的粗喘,到断断续续地呜咽,最后变成放开嗓子地叫喊,他说阿胜好痛,好难受,不要搞了,我受不住。
  可他又说快一点,再快一点,不要出去,不要停。
  他胡乱地抓住枕头,将脑袋埋进枕芯里,不自觉地向前逃窜,再无可奈何地被钉回原处。
  他的脑子随着操干被搅得一团乱,后穴也因为摩擦而痛到麻木。
  可还有另一种酥麻在身体里酝酿,不停地于小腹积蓄,像是蚂蚁成群结队地往下胯的某处赶。
  乳尖被阿胜不留情地掐拧,又被粗糙的指腹和指甲轻柔地刮擦婆娑,那如电流般的快感便让蚂蚁的数量更多,爬得更快。
  浑身地毛孔都打开了,溢出汗水的同时,任哥闭上眼睛,专心等待着阿胜的释放,也等着高潮的二次来临。
  任哥仍然是先射了,或许正如他自己想的,年纪大了,他万没有阿胜那么旺盛的精力。射精的畅快一瞬间让他战栗起来,而阿胜也更迅猛地抽插着,硬是拽着那一波高潮不肯松懈,延长着任哥的痉挛。
  他们都湿透了,被子上全是彼此体液的味道。当然这味道还窜进了身体里,腥臭的精液灌进任哥的肠道,一簇一簇,伴着被操出白沫的穴口的一开一合。
  阿胜终于放开了任哥,但下一秒又把他搂进怀里。
  他拨开任哥的头发,借着天亮射进屋内的光线打量着对方精疲力竭的脸。
  他说,任哥你会等我吗?
  任哥睁眼,问等什么?
  阿胜说,我想和你拍拖,你可以、可以等我回来后……跟我在一起吗?
  任哥笑了。
  拍拖这个词他是多久没有听过了,它满是年轻人的稚嫩与天真,还有一种他几乎都快忘掉的美好与梦幻。
  他再次揉了揉阿胜的头发,笑着闭起眼睛,他说好啊,等你回来,我们偷偷拍拖。


第72章 
  阿胜走的那天凌晨,任哥送他到码头。
  他看着阿胜的船避开探照灯,往深邃的海洋深处走。
  任哥没有马上离开,他坐在码头的一条长凳上,直到天空彻底亮起,码头苏醒。
  阿胜离开了两百三十六天,这七个月来他和阿胜通过五次电话,每月一次,剩余的两个月没有通,是因为他自己也坐在班房里。
  他确实牺牲了石头,石头死的枪子钱还是他付的。四块钱,一条人命,一叠厚厚的档案,还有一连串断掉的线头。
  美芽是和石头一起被抓的,这一个季度任哥拜访了或熟悉或陌生的关系,不知道送了多少茶饼,也不知道说了多少好话。
  在自己没有进去之前,他试着去见美芽。但很遗憾他始终没有见到,所以只能暗自祈祷美芽不会怀疑他的身份,希望美芽能够像信阿胜一样信他。
  在季度末之际,正职再次郑重地和任哥谈了一次话。
  正职说,你非要对着干是吗?
  任哥说,我希望正叔能开开恩。
  正职说,我可以给你开恩一次,但下一次不是我了,你又怎么办?
  任哥说不知道,但至少在还能活动的时候,他要尽力而为。
  “不值得这样,”正职最后一次好言相劝,“你会毁掉你的前途。你说这是为什么?你明明还可以再往上走,有必要吗?有意义吗?”
  任哥没有回答。
  有意义,当然有意义。这意义不仅仅是生意,不仅仅是美芽的才能,不仅仅是稳定和共存,也不仅仅是这里的帮派文化,以及根深蒂固的民众思想。
  这是一种情感,那情感与金钱交易无关,与多吃一块地与少一块水无关,与上了多少级台阶,手里有多少权力、兜里有多少金条无关。
  他不是蝴蝶城的人,可如今他已经融进了这里。
  从他只是一个小警员开始,那个挡在自己面前的身影就已经告诉他蝴蝶城的性格。蝴蝶城是一头难以驯服的野兽,它桀骜,狂暴,有着自己的处事方式,也会死死地守住它的地盘。
  它会和入侵者搏斗,也会征讨其他的领域。可要想套个项圈在它的脖子上,让它乖乖地被圈养在牢笼里——不,这不是它习惯的生活。
  至少任哥认为,在他的有生之年,他看不到蝴蝶城被驯服并成为习惯的一天。
  美芽出来之后的第二周,他递交了辞呈。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那些走过的岁月和认识的人铸造了今天的任德坤,他又如何能凭着当下的自己,与过去的一切划清界线。
  他洗不干净了,那就不洗了。背叛的事做过一次两次就算了,而他不希望等真正站在高处时,他只剩孤零零一个人。
  辞呈上去,拘捕便下来。
  调查持续了两个月,这两个月任哥在看守所里,认识了好几个经济犯。
  他们跟他说宿舍外的鬼故事,跟他说水果比一条烟还贵,说烟是薄荷糖,你说说一粒薄荷糖多少钱,这一根烟就要多少钱。所以——让你家人再打点钱吧,你肯定吃不消的,我们没一个人吃得消。
  里面有的人认识任哥,有的人不认识。
  但也不知为何,那竟然是任哥心脏最轻的一段日子。
  他不用考虑和狱友的关系,不用斟酌每句话背后是不是还有更深层的含义,不用顾及自己会不会发脾气,别人又会不会发脾气。剥去外面光鲜的大衣,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被磨削掉大部分的特殊性。
  他们是一样的,一样等待着调查结束,一样忐忑又克制地过着每一天,直到某日穿着制服的人叫到自己的名,然后两路行其一——或放出去获得自由,或进行审判后再转入监狱。


第73章 
  任哥开始做梦了,在看守所的这两个月他做了好多次梦。
  他梦到接阿胜回来,梦到他们真的像恋爱一样拍拖,梦到他和兄弟们一起喝酒,然后打开衣柜,里面已经再没有过去的上班服。
  出来的那天是美芽去保的他,美芽说火炮哥帮了忙,材料不够,可以走了。
  任哥走出大门,那一天阳光耀眼得让他眯起了眼睛。
  他在里面没有感觉到冷,而听着美芽汽车里的天气预报,广播员却说最冷的一段时间已经过去,温度开始回暖,蝴蝶城的春天就要来了。
  来了吗?任哥让美芽停车。
  他搅下车窗,这时,他才感觉到冷风从车窗外灌进来。
  是的,春天来了。只是蝴蝶城大部分是长青的植物,所以藏在没有落尽的老叶之间,那一点点的嫩绿不甚明显。
  美芽说,胜哥过两天会回来,他收到坏消息了,估计等不及,好消息还没传过去,就急急地搭船回来。
  任哥说好,那到时候我去接他吧。不过我没有手机了,你来敲我的门吧。
  美芽把任哥送到家中,任哥还邀她上去坐了一会。
  她环顾着任哥的家,见着桌面上还摆着几份辞呈的草稿。想必任哥在打稿时也是纠结过的,而烟灰缸满满当当,看似纠结了很久很久。
  “坤总,你后悔吗?”她指了指桌面的那些稿件。摆着的是没有写完的话,而当下的一切却已成定局。
  任哥愣了一下。
  他摇摇头,不确定。
  蓝莲帮是阿胜的,而自己又自动辞去了职位。他和征服蝴蝶城的梦想越来越远了,可要他在过去的某一个环节中重新选择,他或许还是会作出一样的决定。
  “后悔也没什么意义,”任哥说,“要我说后悔,我就后悔当初在临城牵筋带骨怼了那么多人,不然就不会被发配到这里,也不会认识你们。”
  美芽笑了,那一刻她看到的不再是一个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官员,而是一个真正的自己人。
  阿胜没有跟错人,美芽也没跟错。阿胜从未觉着她是一个女将,所以给她空间发展,给她权力操刀,给她一个平台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也给了她充足的信任,让她比其他男将做得更好。
  她回馈了阿胜,在阿胜不在丘陵城,坤总又自身难保的日子里,她稳稳地守着蓝莲帮。即便在她被抓进去的时候,她也未曾动摇过自己的忠诚与肯定。
  因为她知道阿胜能看到她的好,自然也看得到坤总的好。
  不管手底下的人怎么议论,不论上面的人怎么施压,也不在乎坤总做事的方式有多饱受争议,又有多让人起疑,阿胜仍然坚定不移地跟在他身后——这说明坤总有配得上这份追随的忠诚。
  而此刻,他证明了这一点。
  他或许做了很多错事,或许这份辞呈递交上去也是千错万错,或许连他自己也想不清楚,怎么走才能走向光明,又应该用什么方法对待蝴蝶城,才能给这里以最大的繁荣与稳定。
  可这或许并不重要,因为他只是千万蝴蝶城中的一员。他万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魄力,也没有一将终成万古枯的觉悟。
  他不可能对得起所有人,但至少,他还想对得起身边的人。


第74章 
  七个月没有见到阿胜,阿胜变得沧桑了不少。
  在外面的生活本来可以好一些,但见到任哥的二叔后,阿胜只是接机稍微整顿了一下,最终却还是没有在那里久待。
  他自己找了一个房子,每天花着离开时带走的钱。唯一的盼头就是一个月一次的电话,任哥会打响给他的那部手机,而他可以听到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声音。
  阿胜多了很多时间,所以他可以想象回去后要做什么。
  任哥答应过他,回去了就偷偷和他拍拖。那他可以真正和任哥住在一起——不是那种送任哥回家或者接任哥出去的小住,而是把任哥给自己的房产打理一下,做成一个真正的家。
  他不会住任哥现在的住宅中,那栋房子有太多不好的记忆。如果他们有机会开始新的生活,那连住的味道都要换新。
  他会和任哥一起散步,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逛商场。
  过去都是作为帮手的他为任哥代劳这一切,而或许以后他可以要求任哥和自己一并去做。
  阿胜谈过很多次恋爱,不过那些恋爱都很短暂,短到只有肉体而没有生活。可让他仅仅得到任哥的肉体还不够,他想要更多,想要那些普通却又稀有的柴米油盐,想要那种朝夕相伴,只要伸手就能够到对方的时光。
  他或许还可以和任哥出去度假,任哥在蝴蝶城的县份也有房产,不过一直闲置着从未处理。
  其实阿胜除了卖白粉和火拼之外还很会种花的,这是他住在私房群里,隔壁邻舍教他的技能。那时候隔壁有个姑娘在花鸟市场摆摊,她就告诉过阿胜叶子大的植物怎么搞,叶子小的花朵又怎么养活。
  他可以把那里打理得很好,只要任哥愿意。
  其实无论过成什么样,能够和任哥在一起他就感到满足。
  那种满足感他从未有过,像梦一样美丽与虚幻,让他觉着自己和那些乌烟瘴气又血肉横飞的道上身份很遥远,遥远到好似上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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