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往事-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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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露冷笑一声:“她除了有个白崇山,其他的可谓一穷二白,偏她又陷得深,告诫了多少次她也听不进去,我又能得什么好处?”
“你从她那里得不到好处,那就是要从我这里得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难得她主动提出来想见什么人,我只希望你能劝她放弃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听不听在她。”
关露的口气颇值得玩味,鄙夷中又带着丝丝缕缕的关心,而我却对她口中冯虚的“不切实际的想法”感兴趣。
关露却道:“你自己去问她。”
到了报社门口,关露下了黄包车,头也不回,施施然进了门。
黄包车夫操着一口不标准的官话问:“先生,您去哪儿?”
其实今天下午老子屁事儿没有,又得知白崇山今天仍然不会回白公馆,便懒得和一帮娘们儿厮混,早早出了来,本想着回家歇息一番,却又意外得了这个冯虚的事儿,心绪一时难平,就想在外面闲逛了。至于去哪儿,还真没有想好。
坐车上思索一番,忽而记起上次来上海订制的那对男士对戒,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也不知道老板还记不记得我,有没有给我留着。
吩咐了地址,车夫一路直行,拉到了目的地。周围的景色渐渐熟悉起来,商铺没什么变化,只是逛街的人少了许多,顿显萧条。
我跟车夫闲聊:“街上人怎么这么少?”
车夫拿毛巾抹了把汗,回道:“现在吃都吃不饱,除了那些官太太、官小姐,谁家会拿两个闲钱逛街?都想着怎么能多换两斗米咯!”
付钱下了车,来到珠宝店门口,定睛一看,这家店似乎兑了出去,牌子卸掉了一半儿,从橱窗扒进去看,里面只余寥寥几个空橱柜,剩下的都搬空了。
虽说总有预料,却也颇为失望,押金收不回来也罢了,可惜难得的小儿女心态,也被这间空店散落得荡然无存了。
轻声叹口气,举步向前迈出了两三步,听到身后有人大喊:“嘿!”
回头一看,很是意外,正是当初的那个西洋店员!
那店员气喘吁吁跑过来,双手撑着膝盖喘了几口气,从贴身的口袋里翻出两只戒指盒,分别打开一看,两枚戒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更是意外,久久不能言语,愣过片刻,手忙脚乱地掏出余款给他。
他接了过来,笑了笑,说道:“我在这里等了你好几个月了,如果你还是不来,半个月之后,我就要走了。”
我诧异道:“你一直在这里等?这店好好的,怎么就不干了?”
他摆摆手道:“这不是我的店,是老板的店。老板半年前就举家迁往香港了,他不打算带伙计,就把我留了下来。因为你没有取戒指,我就在这里等你,钱快花光了,才匆匆忙忙买了船票,半个月之后,我也要回家了,我的家在英国。”
“啊……”不知怎的,喉头发涩,竟哽咽了起来,“祝你一路顺风。”
“谢谢,”他朝我挥挥手,“再见。”
目送他走远,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两只戒指盒,摩挲了一遍又一遍,贴身放妥当了,心情大好,连天边的太阳都好像明亮许多。
在外面吃过午饭,回去睡了个午觉,醒来后仔仔细细梳洗了头面,再打开冯虚托关露带给我的字条看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阿拉硕鼠,阿拉勿吃侬,阿拉吃煞公家个!”译——“我们是硕鼠,我们不吃你的,我们吃公家的。”上海话“我吃你”就是“我爱你”,算是一语双关吧:“我们才不喜欢你,我们最喜欢公家!”
那个啥,窝不是上海银,上海话有说的不对的,还请各路妹子汉纸们指正QWQ 谢谢啦么么哒!
老一很高兴,先让他高兴着吧,毕竟人生大起大落,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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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九四零年十月一日,我永远铭记这一天,比我阿玛的忌日还要牢固。
冯虚约了我在西郊见面,那是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偏乡僻壤,我对冯虚选这个地方本还颇有微词,复一想到她的处境,便释怀了。
约定的时间是晚上九点,黑灯瞎火的,还特地带了把手电。西郊这个地方,不说电车,就连黄包车也没有要去的,问之,答曰:“那就不是个吉利的地方!”
“什么意思?”
黄包车夫贼眉鼠眼地四下看看,见没人注意,方压低声音,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那是干这个事的,不要去!”
给了他赏钱,让他将我带到市区边上,路上他苦口婆心地劝阻,腿却没歇着,紧么劲儿地倒腾,到了地儿,把我撂下,拿了钱就往回蹽,不知道的还以为后头有狼撵呢!
哭笑不得地摇摇头,转过身去,望着前方的路。这段路,全靠双脚。
在奉天,十月的天气已经开始穿稍厚的外衫了,在上海,虽说夜里也有凉爽的夜风,但湿气重,衣服黏在皮肤上,不大舒服。
路两边都是成片的残垣断壁,墙缝里布满了青苔,野草横生。不多时,是一个连一个的巨大沙坑,天色黑,除了手电筒照亮眼前那块巴掌地儿,其他皆是一片漆黑。
微风拂面,有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扑在鼻头上,脚下的路逐渐崎岖不平,大大小小的石块层层叠叠,可谓“举步维艰”。明显的道路已经不见,只能靠双脚踩出路来。
如此走了能有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与冯虚约定的地点。
这里有一个醒目的标识:漫山遍野的花园式别墅,等闲人也养不起这里的房子,冯虚被金屋藏娇于此,白崇山好大的手笔,她却千方百计找我来别墅群的后山,可见冯虚成了实打实的旗人手里的金丝雀——关笼子里飞不出来,消遣时闲逗扯。
来到与她约定的地点,寻到一处老槐树底下,天还不冷,草丛枝叶间蚊虫横生,趋光而来,死皮赖脸赖着不走,随手一抓就是满手密虫。
冯虚迟到了,明明我离得比较远。当她出现在手电筒的光亮之内,首先看到的是她带着的一对儿璀璨的宝石耳坠子,妆容齐整,头发一丝不苟,接着向下看去,是一件崭新的红旗袍,上面绣着精致的金线,耀眼夺目,脖子上缀着珍珠项链,手指上套着翡翠戒指,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
袅娜多姿,婷婷款款,似望舒,更似洛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我有点晃神,刘国卿的太太,果然是人中龙凤。
她停下脚步,抬头望了眼被树杈割得七零八落的月亮,眼波一横,又看向我,静静道:“我们还有十五分钟时间,长话短说。”
我一皱眉:“白崇山要过来?”
她仰脸一笑,明媚潇洒:“他派了人来杀我,好不容易到了今天,我怎么会坐以待毙?上海乌糟一片,能除一个是一个,再说,我可不想死在他手里。”
心下一紧,可又不想输给一介女流,只好眯起眼道:“我是生意人,谁能让我赚钱,我就跟谁好,白先生是行长,我巴结他都来不及,你来找我是什么意思?”
她又是一笑:“咱明人不说暗话,时间紧迫,别蹭棱子。我早就知道你,清臣与我通信,有一段时间,信里写的都是你,你身居奉天警察署署长的要职,暗地里——清臣特地与我说过,可以相信你。”
我先是一怔,复想起“清臣”是刘国卿的字,紧接着面上一热,这王八犊子,跟自个儿太太扯什么哩根楞,说些个混话!我俩那事儿,是能摊在明面上的吗!
“刘国卿跟你说可以相信我?那你自己呢,你信吗?”
“我信清臣。”
我信清臣。轻轻巧巧的四个字,她怎么就能毫无负担地脱口而出?我想说一句“我信国卿”,却死活说不出来。
她说道:“那些个日子,我们通过邮寄<良友>互报平安,但凡接不到良友了,便是我出事儿了。清臣是个傻的,事儿都憋在心里,心知肚明,偏要装糊涂,有时我也不知道他脑子想的到底是个啥?但我知道他心里有我,这就够了。”
我想起刘国卿一个爷们儿,家里却堆满了《良友》,一时间心都凉了半截。
刘国卿傻?放屁!他精明得很!老子才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他一盘棋下得好啊,我对他死心塌地,若在奉天,自有我心甘情愿为他挡灾挡祸;我在上海,得知我结识了白崇山,他又千方百计拐弯抹角让他太太知道我的存在,他是在逼我保护他的太太!
他明明知道自个儿的太太跟别的男人厮混,他也会为了他的大局,为了他的家国忍下一口气,还要找人保护他的太太!
“你要我怎么做?”我问冯虚。
“极斯菲尔路76号派出来的间谍名单在我手里,这些间谍不仅在上海活动,东北、华北也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地。我把藏匿资料的地点告诉你,务必要阻止他们!”
“刘国卿只告诉你可以相信我,但他有没有告诉你,我们分属不同的党|派,终有一天,会拔剑相对?”
冯虚洒然一笑:“横竖我是活不到那时候了,当下你我都是中国人,自家兄弟打架,也得是关起门来打,哪容得了外人在咱的地盘上撒野!”
我微一沉默,为她的心胸折服。她摘下手上的戒指,交给我说:“收好了,拿了名单,就代我把这戒指交给清臣。”又是一笑,幸福甜蜜,“这是他亲自挑的,总该留个念想。”
“……你知不知道,我和他——”
“那日在天津义顺和,他紧着你跑过去,我就含么见儿的知道了些。但那又怎样,他是我丈夫,而你什么都不是。”
“……”
树林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细碎的脚步声在夜色中无处遁形。
冯虚向林子里望了下,从大腿解下一把枪抛了过来,还理了理头发,十足的体面。
“我可不想死在那帮杂碎手里。”
“我不能杀你。”我说。
“再不动手,一会儿你也脱不了身了。”
我面无表情盯了她片刻,然后举起了枪。
我不想杀人,所以枪里从不装子弹。
他那么爱你!他那么爱你!!你又为何要逼我?如果你恨,大可以一枪打进老子的心脏,如今你却、你却是捅老子的软刀子,待我苟延残喘爬回家,那时候……我该如何面对他!!
……他又会如何对我呢?
脚步声越来越清晰。
枪声响起。
冯虚的胸前炸开了血花,顺势掉进了后面的大坑。打开手电只往里看一眼,便吐了出来。
里面密密麻麻的,尸骨累累,反射着白惨惨的光。
终于知道一路走来,空气中那股子莫名其妙的味道是什么了,那是血和腐肉的气味!
我抓着枪,摸出打火机,搜罗起一根树枝和成堆的枯叶,待点燃了,丢进坑里,几乎是瞬间,坑里升腾起冲天大火!
在大火的映衬下,我连滚带爬,落荒而逃。
这一天,是一九四零年,十月一日。
作者有话要说: 为老一点蜡,为冯虚献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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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思绪混沌,天旋地转,脑海混乱不堪,一会儿是冯虚的诀别之语,一会儿又是刘国卿的一颦一笑,最后都被一场火红焚尽成灰。
身形踉跄,却是一步一个脚印踩得瓷实,两条腿灌了铅似的,愣生生在天色将明之际走回了愚园路。
老子一屁股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狠狠又愤愤一拳砸向地面,石头做的台阶毫发无伤,反倒是手砸出了血。
肚子隐隐作痛,我慢腾腾爬起来,一路扶着门框、墙壁回到卧室,双腿再不能承立,倒在床上,双眼发直,眼睁睁看着太阳从东边升起。
及至晌午,腹痛如绞,褪下裤子,坐上马桶,却见内裤上血迹斑驳。
怔然片刻,方慢吞吞的,从里到外换了新衣裳,又翻出从家里带来的安胎药剂,就着凉水灌下。
从喉头到胃里冰凉凉一片,神智却清醒了。
冯虚啊冯虚,你扣在老子脑袋上这么大一屎盆子,自己却两手空空,一死落得个干净,脏了我的手不说,你也脏了刘国卿的心!
缓缓吐出口气,收敛起多余的情绪,脑筋缓缓转动。临别前,她并未告知我名单藏匿之处,只交给了我刘国卿送她的翡翠戒指,拿来戒指左翻右看,仔仔细细研究了一番,果然暗藏玄机:那顶头大的翡翠可以拆卸下来,里面是中空的,果不其然藏着一张字条,上书了详细地点。
我把翡翠镶了回去,烧了字条,又打开我打的两枚戒指的其中之一的戒指盒,将戒指拿了出来,将冯虚的放了进去。
我掂量着多出来的戒指,活像个烫手山芋,套在手指头上,恰到好处,不宽不窄,可又看着糟心,索性翻箱倒柜,寻了根绳子,穿上戒指,挂在了脖子上,正晃荡在心口的位置上。
到了下午,带上装着男戒的戒指盒,乘电车嘠呦到黄浦江。
江水荡漾,水中藻荇交横,绿油油的,反着水腥气。探头往下看,映出了我大致的轮廓,波纹晃动,影子也跟着晃动,然而我并没有动。
我拿出戒指盒来,作势要丢进江里,却几次三番不得行。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并不聪明,也不勇敢,分明是优柔寡断、妇人心肠!明知须舍得,有舍才有得,却偏偏舍不得!
舍不得啊……
我忽然爱上了无知,像襁褓中的依宸、曾经的依宁那样无知。无知才无畏,才不会畏首畏尾。
老子居然成了胆小鬼了,想老子日日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却为了刘国卿成了胆小鬼了!我甚至在想……在想若是这辈子都不回奉天,是不是、是不是他就会只记得我的好,原谅我的杀妻之仇了?
胡思乱想了好一阵子,半条腿都迈进了水里,犹疑不定之际,一阵孩童的嬉闹声在耳畔响起,腰眼儿被重重一撞,整个人横着就扑进了水里。
毫无防备地吞了几大口混着泥沙的江水,一股一股源源不绝地往鼻孔里头钻,呛得张嘴要咳嗽,却是恶性循环,又是几大口水进了肚子。不知过了多久,肺部火辣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