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闻鹿笙-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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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间带着鹿笙躲开了长矛。
噌——长矛插在鹿笙刚刚站立过的地方,矛杆微颤。
好险!饶是鹿笙本领高强,也不由得后怕。因为感应力被蚁巢的结界压制,等到他发现攻击来临已经晚了。要不是刘星宇……咦?鹿笙被勒得有喘不过气来,拍开刘星宇的手,小声说:“放开!”
刘星宇放开手,眼睛却仍然盯着鹿笙:快赞我!快谢我!
鹿笙看出了几分意思,抱拳拱手:“大恩不言谢,如果你能够活着回去,本人一定加倍报答!”
刘星宇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尼玛——‘大恩不言谢’这种话不是应该由我来说么?还有啊,什么叫做如果我能够活着回去,你特么就是不希望我活着回去,是不是?”还要往下追问,鹿笙做了个噤声了动作。
屋外的火蚁妖开始吆喝了:“什么人在里边?滚出来!”因为鹿笙和刘星宇停止运化灵力对打,它们无法感应屋里边的情况,毕竟灵角吊坠还是很有效果的。
刘星宇摊手,用口型对鹿笙说:“现在要怎么办?杀出去么?”
鹿笙想了想,对刘星宇招招手,刘星宇就乖乖偏了脑袋把耳朵递过去。鹿笙的呼吸声全被收纳,温热的气流轻轻喷在耳廓,刘星宇只觉得有一股舒服倒极点的骚痒从耳朵一直延伸到心里,过电一般麻酥酥的爽。恰好,鹿笙说出的话也是俏皮的恶作剧:“把你的炎阳灵力运化到极致,一把火烧了这间房子。”
杀人放火——刘星宇听得一颗心都酥掉了:要是鹿笙平时全都是这个状态那该多好啊,就算他是男的,我也可以勉强尝试……想到这里,刘星宇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一瞬间的怔愣呆傻,刘星宇被鹿笙一巴掌拍醒。鹿笙瞪着眼小声斥道:“这个时候还走神?想什么呢你?我刚刚说了什么,你听到没有啊?”刘星宇一连好几个嗯,鹿笙又说,“你有翠云宫的指环护身,这个指环的隐蔽效果比灵角吊坠强到不知哪里去了,别担心,就算你运化灵力也不会被人发现的。”
刘星宇连连点头,脸颊有些发热。怕被鹿笙瞧出“问题”,刘星宇转身迈步:“我找一找可易燃的东西。”结果,环视放眼,整间屋子里并没有容易点燃的物品。床和家具似乎是某种特殊材料堆砌出来的、摸上去硬邦邦有石头的质感;床单、桌布什么的完全没有,因为整个蚁巢温度舒适没有灰尘,不太用得着这些。好在刘星宇足够机灵,想起之前遇到过织布的火蚁妖,于是打开柜子。果然,有衣服!
门外的火蚁巡逻队再次嚷开了:“你们现在自缚出来,可免一死!如果不从,我们就杀进去将你们剁碎!”
刘星宇将灵力动行至左掌,集中再集中,一团红焰终于升腾而起、窜得老高。哪里还需要引燃之物,火焰所到之处,衣物、柜、墙、天花板……像是被人提前泼洒了汽油一样呼呼烧了起来。刘星宇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扭头看向鹿笙,一脸无辜和不解。
这不对吧?按理说,蚁巢的建筑是用泥土砌成的,应该很具有防火性才对啊!
“着火了!他们在里边放火!杀了他们!”屋外的蚁妖一阵慌乱,脚步匆匆踏来,看来是急了。
鹿笙把刘星宇拉到自己身边,手掌在火焰卷出的热气流中随意晃了晃,“致幻蛊”已经放出。蛊术不同于正统法术,施放之间可以不必灵力加持,神不知鬼不觉。任凭进屋灭火抓人的火蚁妖再多,只要被热气一冲,无不中蛊;就算稍远一些仍在围观的火蚁妖,只要能够感受到热量,也都中招。
幻由心生,每一只中蛊的火蚁妖看到的幻境都不一样。鹿笙拉着刘星宇,匆匆混了出去,一片疯癫混乱之中,谁会在意二人?
一直到了暂时脱离危险,刘星宇才又惊又喜对鹿笙说:“放火的感觉好爽!我记得小时候过年到乡下奶奶家去玩,河堤上满是干枯的野草,我就放了一把火,呼,从头烧到那头。”
“……”鹿笙:“哼,我猜一定被刚好经过的大人发现,那人把放火的事情告诉你爸妈,然后你爸妈揍了你。”
“我擦,你是怎么知道?”
“南方江河众多,平原地区的人们大多逐水而居。那放火的河堤附近,纵然没有居民住家,也一定有鸭棚草垛之类,如果一把火烧到别人家的私人财产甚至闹出伤亡,打你一顿都是轻的。”
刘星宇震惊了:“你……你不是打小就待在月亮山当宅男么?平原地区的事情,你一个山里人是怎么知道的?”
鹿笙拿出瓶装水喝,轻描淡写说:“谁跟你说我是打小就待在月亮山的?我是成年之后才进山的。”
刘星宇再次震惊了:“成年之后再进山?你看起来比我还小呢……咦,不对呀……按理说,你不是应该已经在月亮山待了许多年了吗?你……你到底多大岁数了呀?”
鹿笙喝完水收好瓶子,似笑非笑:“我的出生年月,我自己也忘记了。我只得到,那年我跟随父母到山里进药材,那时的人们还留着‘凸瓢辫子’头。后来,也许过了十年、也许不止,再进山的汉人就没辫子了。再后来……嗯,有好多事当时没在意,现在回头看,tian朝的变化真快啊!”
刘星宇已经完“石化”了。他离鹿笙很近,近到可以隐约闻到鹿笙身上那股来自山林间的淡淡的花木香。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这股清新的花木香,此刻竟带着厚重的历史感。作为学渣,除了共和国成立1949,刘星宇不可能记得朝代更迭的具体时间,但,知晓大概已经足够撼动他的心灵了:“所以……您出生在晚清么?”不知不觉间已经用上了敬词。
鹿笙笑得狡黠:“你信么?”
刘星宇:“……”麻痹哦,到底是不是啊!?玩儿我么?
大巫师是狡猾的,他不想继续某个问题时就会很快转换话题:“我们快走吧,这附近已经不安全了。火蚁妖内部组织严密,放火一事非同小可,如果不趁他们暂时混乱找到杜恒和刘畅,等它们开始拉网式排查,我们也逃不掉。”
相对而言,做人经验没那么丰富的刘星宇只能被牵着鼻子走:“对了,蚁巢的建筑多是土石结构,怎么那么容易被点燃?难道是塑料泡沫刷漆?”
“哈哈哈……火蚁妖也做豆腐渣工程么?”鹿笙这一回倒是笑得清朗,“你还没想明白呀?”问题并不出在蚁巢,而出在你——你以为,万里挑一的炎阳体质只是空有名号么?以你的灵力萃生的火焰,那就是‘阳炎’,这世间绝大多物的物理材料都经不住阳炎的灼烧。所以我才让你放火呀,要不然,我干嘛不自己大烧一片?”
“原来是这样!”刘星宇看看自己的手掌,相互搓了又摸,越发对自己、对鹿笙好奇,“来吧,就让我们大烧一片吧!”恶趣味的坏笑已经勾在嘴角。
第27章 好朋友一言为定
“臭味相投”,当两个人的恶趣味刚好一致,原本天下太平也要硬生生变成天下大乱。“放火玩儿”这种事,本来只是存在于刘星宇记忆里痛并快乐着的片段,这时被鹿笙传授了放火的方法——刚刚还斗嘴打架的两个人,相视笑得奸险。
假装结伴而行,一路放火!
蚁巢王城的秩序被打乱了。失火是小事,训练有素的火蚁兵自然能够扑灭。问题是,此火不是凡火,凡火是不可能点燃土石材质的房屋的——有外人潜入王城了!并且,第一间着火的房间里被救出来的火蚁兵个个昏睡不醒,显然是有人刻意为之。
城中警铃大响!
蚁巢的结界再厉害,终究不具备满城监控摄像头的功能,王宫里的火蚁族首脑无法知道放火者到底是何方神圣。更令火蚁妖们崩溃的是,放火者刘星宇因为有翠云宫指环的庇护,它们根本无法从灵力波动感应施法的痕迹。
鹿笙两手背在身后,得意地看着刘星宇跳来跳去放火。火蚁一族为害深重,不仅月亮山附近的妖族受其欺辱、在此地生活的人类也常有性命之忧,是时候给这些虫子们一点儿教训了。更何况,有“天机石”这等邪物存在,火蚁一族必须被消灭!
谁也想不到,“手贱”有时候也能成为一种让人身心皆爽的行为。杀人放火原本是被道德唾弃的,然而现在……至少刘星宇大做“坏事”,完全没有谁出来阻止,唯一的目击者鹿笙还是他的同伙。
火蚁一族的灾难,对于刘星宇来说却是一种锻炼。因为鹿笙传授刘星宇运化灵力的方法之后,刘星宇没有太多时间来练习,这下可好了,就当是练手了。
一而再、再而三,旁观者鹿笙也不由得惊讶起来——刘星宇的学习和动手能力实在太强大啦!
起初放火,掌心冒火不过三尺高,点火需要接近目标。随着操作的次数增多,刘星宇居然无师自通把掌心火焰缩成球状抛出去——这已经非常近似于攻击性法术了。只靠悟行就能做到如此,天生就是要到灵界混的人呐!
不断点火、不断消耗灵力,然而刘星宇的身体完全没有出现灵力虚耗的状态。只要刘星宇灵力后继无力,鹿笙就会拿出一颗“月滴”让他服下。月滴不仅能够驱走身体的疲惫,还能够补充一定程度的灵力损耗。如此配合,刘星宇能力越发提高的同时,他心里对鹿笙的好感也越发增多。毫无疑问,鹿笙虽然性格傲娇了一些,但绝对是良师益友的不二人选。甚至,刘星宇深深觉得,那时被巫女龙蕊算计、然后被猛洞河边的尼罗算计,一切都太值得啦!只因为,老天爷最后让他遇到了鹿笙。
无论友情爱情,总归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建立感情之前,两个人相互遇见才是最重要。遇见,还要发生一些事情,倘若只是擦身而过,那便是终身错过。
刘星宇预料不到那么久远的未来,他只知道,认识鹿笙真好、和鹿笙一起冒险真好。尽管,当两人斗嘴争吵时,他又会觉得鹿笙这人讨厌。人无完人,世上哪有一好百好的人呢?刘星宇纵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心里已经开始权衡——鹿笙好的那一面压过了坏的那一面。
蚁巢王宫建成这么多年,或许今朝遇到的是最大的一场火灾。蚁族社群的严密分工、组织纪律到这时就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它们无法扑灭“阳炎”,因为阳炎不惧凡水,于是它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真接拆除火源附近的建筑,如此一来,火烧光了也就光了,不会蔓延。
全城都在动员,刘星宇和鹿笙的行动就不能太过明目张胆。至少,他们行走移动都会注意避开“人”群。因为大家都在忙于救火,他俩却逆“人”流而行,这会显得太突兀。
橄榄型的王宫立在球体王城的最中心,走到哪里都能够看到,这方便了刘星宇和鹿笙向其靠近。靠近也得小心,因为随着城里火光四起,橄榄“大柱子”上有许多反光点——刘星宇和鹿笙起初进城时没有发现,现在才知道那可能是王宫监控整座王城的窗口。还好他们一路乔装而来,否则进城的第一时间就会被发现。
离王宫足够近了,近到可以看清入口的守卫,刘星宇问鹿笙:“你说,杜恒哥和刘畅哥一定会被关在王宫里面么?王宫不是火蚁王族住的地方么,住的地方还设置牢狱,逻辑上讲不通啊!”
鹿笙微讶:“你怎么现在才问这个?我以为你早就想通了呢!”
“啊?我没有想通啊?我是刚刚才想到的!”
“……”
鹿笙的表情一有变化,刘星宇就知道自己做错了,这是一种诙谐的默契。赶紧道歉承认自己脑子笨,刘星宇可不希望再斗嘴引来麻烦。之前在那屋子里,要不是灵力波动引来了火蚁妖巡逻兵,鹿笙那架势是真的要杀人呢!
勇于承认错误的男孩子总是会被原谅,鹿笙看刘星宇态度不错,语气也变软了:“如果只是普通的人质罪犯,当然不必关在王宫里边。你要知道,杜恒和刘畅都跟‘虫皿’有关,‘虫皿’不仅是苗疆圣物,更是虫族的圣物。无论域内域外,但凡有野心的化形虫妖都想得到‘虫皿’以获取近乎神族的力量。如此重要的两名人质,火蚁妖怎么可能关在别处?”
刘星宇猛点头,越发佩服鹿笙:大巫师真不是白当的,无论真实年龄是多少,人家处理问题时的经验和智慧是常人不可企及的。
“门口的守卫好处理,我可以用蛊术暂时控制它们的思维。从这里走进王宫却难,你也看到了,那里有许多观测窗,我们一现身就会被注意,就算乔装成功也不容易蒙混过去。”鹿笙一字一顿,事关重大就必须让刘星宇听清楚,“所以,我施展蛊术之后,你就带着我展开你最强的奔跑速度冲进去。如果速度够快,或许能够逃过观测窗里的眼睛。”
刘星宇抬头仰望“大橄榄”,又平视看定宫门:“那就试试吧!”
刘星宇如此表现,反倒让鹿笙情不自禁高看了他一眼。在鹿笙看来,进到王宫可不是什么好玩儿的事情,那是有极大可能进得去回不来的高危事情,这样的事情,刘星宇竟然没有半点犹豫就答应了,而且神态动作看不出丝毫紧张。
这是什么样的心理素质啊!
大巫师一向高高在上,苗疆的巫师蛊师都对他无比恭敬,这就导致大巫师其实没什么交心的朋友。香球和鹿子伦跟鹿笙的关系非常亲密,但两只都不是人类,有些事情,不使用人类的思维方式根本谈不出趣味。于是,许多年以来,刘星宇是第一个跌跌撞撞走过来、敢于跟鹿笙平辈论交的成年人类——虽然自己也是人类,但鹿笙仍然对刘星宇充满了各种好奇。是啊,高冷如月的大巫师其实就是一个好奇宝宝。
“你……你不怕么?我们有可能死在里边……”鹿笙还是忍不住问了,跟少数民族在一起生活得久了,不知不觉就变得天真直率。
“怕什么?这不有你吗?有你在,我怕什么?”刘星宇的表情那叫一个理所当然,“再说,咱俩配合这么默契,什么事情搞不定呢?怎么,你怕么?”
鹿笙:“……”靠,敢情这么淡真正的原因在这儿呢,这叫什么狗P原因?我又不是万能的,我也有被人打成重伤的时候呀!你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