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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部分

重生之大文学家-第138部分

小说: 重生之大文学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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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飞阳此时才仔细看了看马明度的样子。此人身材微胖,头发半秃,戴着金玛瑙色的眼睛,长脸蛋,黑而浓的长眉,深深的法令纹,不说话的时候,只看表情,就知道是一个极为严肃的人,怪不得马奇东会这么怕他。
  但是马明度虽然严肃,一旦笑起来,便如春风解冻,令人感到极为亲和,一动一静的表情反差极大,让人很难确定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性格。
  和这种人谈话是一种很费神的事情,同时也是一种很享受是事情。
  马明度总想从李飞阳嘴里掏出点东西出来,老是想知道李开明买地建国的事情,李飞阳到底有没有参与其中。看来他也只是风闻一点小小的内幕,对于李飞阳所起的作用还是一无所知。
  但是经历过和云雨年、周云长两位大人物的场面后,李飞阳对于马明度的试探,应付的绰绰有余。
  两人在书房谈了半天,彼此收获都不大,于是下去吃饭。
  来马家做客,又不是外交谈话,吃饭自然是在马家的大厅里。
  这次为了欢迎李飞阳的到来,马家一家大小,祖孙三代都赶了回来。
  马明度有二子三女,都已经成家立业,有了孩子,马奇东的孩子也已经五岁了。
  马奇东的大哥马奇志是一个厉害人物,说话风趣,谈吐文雅,风度翩翩,很有城府,比马奇东可要强多了。
  

第十五章 不期而遇
更新时间2015…4…24 20:59:40  字数:2665

 刘小璐与杨晓月两个女孩子在马家很不自在,吃过饭后,就要回去。被马明度的女儿们好一番挽留,才留下来与众人说话。她们女儿家在一边自有话说,李飞阳这些老爷们也有自己的事情相谈。
  看着刘小璐、杨晓月二女,马明度笑道:“飞阳,这两个孩子挺好,哪个是你的小女朋友?”
  李飞阳嘿嘿笑道:“都是!都是!”
  “都是?”
  马明度很是了一惊,但是吃惊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随后哈哈笑道:“果然是才子风『流!你比你大伯可要厉害多了!他是著名的怕老婆,被你伯母管教的老老实实的,从不敢有花花肠子!”
  李飞阳没想到自己的伯父还有这么一面,怪不得这么多年他两口子没有男丁,他也不敢另行找一个女人生孩子,原来是个妻管严。
  说起李开明怕老婆,马明度很是好笑,“老李什么都好,为人仗义疏财,轻生死,重言诺,有泼天的胆子!当初在战场上跟倭人战斗,师部打废了,就十来个人他也敢跟倭人进行白刃战,好几次都是命悬一线,是一个响当当的铁汉子,部队里面就没有不服气的!但就这么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铁血男儿,偏偏就害怕你伯母!”
  “你伯母是米国留学生,精通六国语言,书画双绝,虽然比不上云、黄两位大师,但在当时也是大汉鼎鼎有名的一代才女,追求者众多。”
  “你伯父当年不知花了多少心思才将她追到到手,自然对她百依百顺。当然,你伯母也为你伯父的事业起了很大的帮助,在我们看来,他们夫妻是极为和睦羡煞旁人的一对佳偶。”
  大伯的这些家务事,李飞阳还真不太清楚,如今被马明度说起来,李飞阳倒是听得津津有味。对自己的大伯也有了新的了解。
  虽然他早已经与大伯取得联系,也费尽财力为他在西方周旋,但是两人联系不太方便,彼此交流的都是大事情,对于一些个人私事很少谈及。如今从马明度嘴里说出来,却也别有一番感触。
  吃过午饭,马明度年纪大了,要进屋休息。
  马奇志便吩咐马奇东领着李飞阳在港城游玩,顺便帮李飞阳众人买点合身的衣服。虽然马家知道李飞阳的身份地位,不以衣物衡量他,但穿着一身土气的衣服,终究是不太好,也衬不上李飞阳如今的身份。
  虽然马家有高级裁缝,已经测量了李飞阳几人的三围身高,但是做衣服总需要时间,在此期间,还是买几身衣服先对付着才好。
  港城风物与内陆相比,有许多不同地方。当然,最不同的就是语言了。听着叽叽喳喳的港语,李飞阳还好一点,李东生几人就有点受不了,觉得聒噪无比。他们又听不懂这些人到底说的是什么,根本就没法交流,实在是难受的很。
  刘小璐与杨晓月都是干脆利落的性子,买衣服买鞋子都是看到中意的,试一试合身后,就让人付钱,接着就走人。
  马奇东他们身后跟着几个保镖,除了保护众人的安全之外,也担负了掏钱提物的工作。
  这次因为李飞阳的到来,马明度特意从马家的保镖团体里面抽出几个精干的人来,加入保护李飞阳的队伍当中,生怕李飞阳出什么问题。虽然李飞阳不需要保镖,但是马明度怎敢大意?万一出了问题,那可就是天大的事情,别说他马家抗不了,就是整个港城也未必能受得了李开明的怒火。
  其实在港城也有李飞阳名下的超市,还是叫做飞阳超市,李飞阳特意和众人去超市里面走了一遭,发现里面商品的种类还行,不次于其他的商场。作为第一家开到港城的内陆商场,飞阳超市的名气在港城还是比较有名气的。
  论奢侈品,飞阳超市比不了其他的大超市,但是要论农副产品,论日用百货,无论是价格,还是质量,其余的商家根本就无法与飞阳超市相提并论。因为濒临大陆,大陆的农副产品供应到港城,实在是非常方便,成本又低,如今农药还没有大规模普及,这些瓜果蔬菜都是无污染绿色食品,肉禽蛋奶也是如此,与港城人民息息相关的生活用品,飞阳超市里面全都有。
  这种优势,是所有的超市都难以抗衡的。短短两年,飞阳超市已经在港城开了十来家分店,生意着实红火。
  不过买衣服还是得到一些服装店去,飞阳超市的衣服鞋帽只适合平民穿戴,李飞阳几人穿就有点不合适了。
  买鞋子的时候,尽管马家的女儿向刘小璐、杨晓月推荐了好几种款式的高跟鞋,但是都被两女拒绝。她们从没有穿过高跟鞋,感觉极其不习惯,穿着都走不了路,最后无奈之下,只能买了几双运动鞋作罢。
  马家三个女儿虽然年纪已经三四十岁,但是逛街的热情不减当年,港城如今的奢侈品也不是太多,特色小吃却是多的很。
  马家三女难得有这么个时间陪着客人逛街游玩,很是兴奋,一家老店一家老店的给两个女孩介绍有哪些好吃的,哪些好喝的,有什么历史典故。三人的导游身份倒是做的非常合格。
  李飞阳实在不愿意跟着她们瞎逛,几人商量了一下,由马家三女领着刘小璐、杨晓月继续去玩,李飞阳和马奇东他们准备去附近的茶楼坐一会。
  当下兵分两路,将保镖们也分成两拨,老虎不放心他们,亲自跟随。孙陆坤与李小龙也跟着他们的“师母”前去游逛,他们的两人的任务就是打杂。
  至于保护师母?真要是出了问题,指不定谁保护谁呢!
  马奇东领着李飞阳去的茶楼叫做莲香楼,是有点高档的一家茶楼。茶水点心倒也不错,只是样式比内陆茶馆可要多了不少。
  李飞阳在唐城的吉祥茶馆,虽然样式古老,又有说书先生在场,点心也好吃。但是若论起花样来,还得数港城的茶楼。
  马奇东笑道:“飞阳,你们唐城的吉祥茶楼,里面的几样点心,我们港城的可比不了。但是要论点心的花样,种类,吉祥茶楼却也比不了我们港城这里的茶楼。”
  李飞阳点头道:“确实如此!单论花样,唐城比不了!”
  马奇东颇为自得,笑道:“内地虽大,但如今经济不太景气,平民百姓在吃喝方面自然就少了几分心思,但是港城不同。这里没有温饱之忧,对于吃喝的要求就高了起来。况且这里的吃喝文化本来及占了本土文化的一大部分,食品花样繁多,也是被本地文化所照成的。”
  马奇东在李飞阳面前一直有点自卑,虽然他是港城赫赫有名的富豪马明度之子,但是在李飞阳面前却是一点自信都没有。不说如今知道了李飞阳是李开明的侄子,就是李飞阳与李开明无关,单单就是李飞阳本人,也是马奇东所仰望的存在。
  马奇东心里清楚的很,就凭李飞阳的文名,还有李飞阳的手段,他家里虽然财大气粗,但在李飞阳眼里,却是根本不足为道。幼龙虽小,也是龙种,远不是菜花蛇所能相比较的。
  今天能在港城的吃喝方面让李飞阳佩服一下,他已经是无限的满足。
  李飞阳对马奇东的想法一无所知,便是知道了,也只会一笑了之。
  点了些茶水点心,临窗下望,看着楼下街道上形形色色的行人,倒也是别有一种滋味。
  两人正吃吃喝喝,马奇东的保镖走到马奇东身边,俯首道:“二少爷,王振南也到这里吃茶来了!”
  “王振南?他怎么也来了?”
  马奇东一脸吃苍蝇的表情,“这家伙一来,就准没有好事!你们别理会他,我懒得跟他见面!”
  李飞阳听着此人的名字有点耳熟,略一思考,就知道是谁了。原来是马奇东的对头《大江湖》报社的少东家。
  

第十六章 答应他
更新时间2015…4…26 0:12:02  字数:2746

 “啊哈!原来马二你也在这里啊?怎么回事?今天怎么有时间来这里吃茶了?怎么不捣鼓你的报社了?”
  说话的人戴着墨镜,一身白西服,方脸,大背头,略微有点鹰钩鼻;此时正怪声怪气的对马奇东说话。他身后跟着两个彪形大汉,身边还有一个眼睛男陪同。
  马奇东见他上得茶楼,扭开身子,不想与此人照面,没想到这人眼尖,在满楼低头喝茶吃点心的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马奇东,哈哈一笑,径直走了过来。
  这人自然就是王振南,他和马奇东自幼就不对付,从小就对着干。两人的老子都是好朋友,两人的哥哥姐姐也都是熟人,也没有什么矛盾。但偏偏就他们两个八字不合,见面就斗。好在斗归斗,两人都知道适可而止,也没做出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两家大人也懒得管他们这种破事。
  眼看躲不过王振南,马奇东扭过头来,一脸无奈:“王老二,你不在家好好待着,跑这里干什么?这里可不符合你王二公子的品味啊!”
  王振南道:“你能来,我就不能来?我今天这是要跟于北非老弟一同来玩一会,没想到这么晦气,上楼就看到了你!”
  王振南看了旁边的李飞阳一眼:“吆!马二公子这是有朋友在呢?你好,你好,鄙人王振南,与马二公子乃是从小长到大的朋友!”他伸出手来,递向李飞阳。
  李飞阳年龄虽小,气质却不凡,而且王振南知道,马奇东虽然没有多大本事,但是所交往的人却都不是凡俗之辈。
  如今看李飞阳坐在那里,如同天子垂堂,凛然生威,他不自觉的就收起来刚才故意摆出的浪荡子表情,变得正经起来。
  李飞阳也没有起身,伸出手与他相握:“你好!”
  看着李飞阳的架势,抽出手的王振南老大的不痛快。想他王二公子,在港城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除了老辈人物,见了自己不起身相迎之外,别的人有谁敢对自己不敬?就算有人看不起自己,但也得考虑到自己身后的家族。
  要知道身为王家嫡系中的一员,自己身后还有着整个王家撑腰呢!
  马奇东看着好笑,笑嘻嘻的问王振南:“你身边这位老弟怎么称呼?桌子上有的是空位置,怎么不坐下?”
  王振南摸不清李飞阳的底细,不敢有什么过分的举动,心里虽不高兴,但还是压住了脾气。此刻听到马奇东问话,正好借机发作,对马奇东他却不用客气:“你耳朵眼是出气用的?我刚才不是说了么?这是于北非老弟,也就是我大江湖报社的特约武侠专栏作家,他的名字你应该很熟悉才对!”
  马奇东看了看对面有点拘谨的中年眼镜男,一脸好奇:“你就是于北非先生?写《游龙戏凤》,现在又写了新书《天地英豪》的那个于北非?”
  马奇东虽然看过于北非写的书,但是于北非本人他还真没有见过。此刻看到眼前这个瘦瘦小小的中年男子,很难与想象中于北非的形象重合,但是王振南又不可能骗自己,也没有必要骗自己,看来此人真的是于北非。
  因为李飞阳本人高大雄伟,功夫了得,一言一行当真有豪侠之气,晋人遗风,是现实生活中活脱脱的侠义人物。导致们马奇东一直认为,能写出武侠小说中豪侠之气的人,都得跟李飞阳一样不类凡俗才行。
  如今见到于北非,马奇东大跌眼镜,眼前这个有点拘谨,甚至是有点唯唯诺诺的人,真的是于北非?这也太让人难以置信了!就这人也能写出豪侠人物?
  不过想想也是,此人虽然写武侠小说,但是写的却都是男男女女,干材烈火的事情,至于小说中的人物形象,还真没有一个是干脆利落,豪气冲云天的大侠。格调比之李飞阳的小说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但是这个年代的人,对于作家本身这个职业还是抱有敬畏心之心的。别管他写的好坏,最起码人家写的书出版了,这就是水平。
  马奇东站起身来,“于老师,您快坐下!吃点什么?我让人叫点来!”
  王振南道:“有你什么事?于老师是我请来的,要叫东西也得是我来叫!”说着叫住穿堂的伙计:“伙计,来几样你们这里的招牌点心来,再来一壶大红袍!冬天喝红茶才是正理,你说是不是于老师?”
  于北非扶了扶眼睛,低声道:“王公子说的对!冬天喝红茶确实是对了季节!”
  李飞阳见他说话低头,看人也躲躲闪闪,似乎是叫花子进金殿,自惭形秽,不敢与众人同台一般。而且看样子还有点怕王振南,不由得心里不舒服。
  他现在的身份也是一个作家,而且还算是这个世界新式武侠小说的开山鼻祖!眼见同行这般境遇,所谓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便想问问是怎么回事?缘何于北非这么不堪?
  此时王振南已经与马奇东斗起来了:“马二,上一次跟你打擂台,我的报社输了,不过上上次,却是我赢了!这样算下来,你我打平了!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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