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不留-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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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来送送我吗?”
不管是电话,短信,还是语音,全部石沉大海。
候机厅里,文书墨一直等一直等。人很多,他怕林琛来了会找不到他,故意坐在第一排最显眼的位置,他一直朝四周看着,一直在寻找那个身影,可是直到登机前十分钟,也没能等来林琛。
滚!那个字说得多决绝,林琛,我应了你的话,从此滚了,再也不来帝都了,你开心了吗?
关机前,文书墨又看了一眼手机,没有林琛的短信,没有,一个也没有。
哪怕是找个借口,编个谎话说要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或者说要陪肖松去旅行,哪怕骗骗他也好,可是,林琛连骗一骗他都不愿意了……
比争吵更让人绝望的是什么?是冷漠。
登机的最后一秒,文书墨回头看了看大厅。
候车厅里三三两两坐着等待下一趟航班的人群,玩手机,听歌,聊天……
不远处有一对情侣在依依不舍地拥抱,女孩哭得泪眼朦胧,男孩拍着她的后背,不停地在安慰。
很多人在隔离栏外朝这边挥手道别,他们是别人的亲戚朋友,不是文书墨的。
他等的林琛,他爱的林琛,他唯一期待能来送送他的林琛没有出现,始终没有出现。
……
感觉有人在拍他的脸,文书墨从梦中醒来,眼眶有些湿润。林琛就睡在他旁边,手指触摸到他的脸颊,拂去了他脸上的泪水。
“做噩梦了?”林琛问。
文书墨摇摇头,这是梦,却又不是梦,这是清清楚楚,真真实实发生过的。
身旁的林琛,后来一直说爱他的林琛,当初真实的不属于他。
“怎么了?”看文书墨发呆,林琛问了一声。
很多事情已经忘记了,有些事情却无法忘记,就像林琛牵过肖松的手,对他狠狠说“滚”的表情,就像他在机场候机厅苦苦等待林琛的那一天清晨。
身体后面的那个地方还有些疼痛,手腕上红痕十分显眼,他们现在虽然又睡在一张床上,但是很多事情已经变了,再也回不去。
第21章 原来如此(1)
“几点了。”文书墨哑着嗓子问道。
林琛看了眼腕表回:“六点。”
怪不得天色这么暗了,徐政住院,他又一天没去杂志社,也不知道那群群龙无首的员工有没有好好把他交代的事做好。
“起来把桌上的饭吃了。”林琛俯身把绑在文书墨身上的领带解开,看着那重重的发红印记,不由的愧疚:“抱歉。”
文书墨甩了甩手腕,活动了下僵硬的手臂,“你怎么还不走?”
他醒的时候,眼里明明带着浓浓的悲伤,只是转瞬就能不带一丝的感情对自己说话,文书墨是真的越来越会隐藏自己了,林琛叹了一口气:“我吃完饭就走。”
反正饭菜也是林琛做的,文书墨就由着他去了。
两人面对面坐着,简直是尬餐,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林琛多数时间是低着头垂着眸子吃饭,长长的睫毛在灯光下打出一片扇形小阴影,他只有时不时给文书墨夹菜的时候才会抬脸看他一眼,而文书墨连个眼神都没赏给他,自顾自地吃着饭。
仿佛像只得不到主人夸奖的巨型犬,面无表情的脸上透着失落两个字,看起来委屈极了。然而还没有从梦境中缓过神的文书墨并不会注意到林琛的感受。
从上次吃完饭后林琛离开,文书墨已经一个星期没有看到林琛了,对门的屋子也没有传出任何声响。
“徐政醒了。”徐清打电话通知文书墨。
文书墨立马赶往医院。
医生说徐政现在每天能清醒大概五小时,具体时间点不清楚,之后又会继续昏睡,不过会慢慢好转,身体已经没什么大碍,再过个一两个月就能出院。
“是林琛的爷爷。”此时的徐政说话还是有些困难,但是他知道文书墨一定能听懂。
文书墨疑问:“为什么?”
徐政闭上眼睛摇了摇头:“林辉。”
的确,事到如今,林琛不肯说,也只能去找林伯父问问了。
在苏市下了飞机,文书墨连自家门都没进,就去了隔壁的林琛家。
“书墨!”
一道女声打断了文书墨准备按铁门上呼叫机的手,竟然是胡娇娇。
“胡小姐。”文书墨有些意外。
“干嘛这么生分嘛,叫我娇娇就好啦。”胡娇娇走近,从包里掏出钥匙,准备开门,“对了,你在我家门口做什么?来找琛哥吗,可是他最近都不在苏市啊。”
文书墨不禁瞪大了眼睛:“这是……你家?你跟林琛……”
“咦?琛哥难道没给你说过我是他妹妹吗?”胡娇娇不满地嘟嘴,“有这么帅的朋友不介绍给我就算了,还让帅哥以为我是那扑克脸的女友,真过分。”
文书墨感觉自己脑子有点乱,他跟林琛从小一起长大,从来没有见过胡娇娇,也更是没有听林琛提起过他有一个妹妹这件事。
“我是来找林伯父的。”文书墨想,见到林辉,这一切都会明了了吧。
“我爸爸?”原本带着有些撒娇可爱表情的胡娇娇瞬间沉下脸,不停地摇头,“书墨哥你还是赶紧回家吧,我爸爸他不见姓文的人。”
“……”文书墨一时间反应不过来,林辉跟文华大学同窗好友,回来后又邻居几十年,怎么忽然就变了。
“你难道不知道我小姨的死,小叔的病,都是因为你二叔吗?”见文书墨还杵着不动,胡娇娇不由的语气有些不好,虽然她对林家感情不是太多,但是毕竟血缘关系,“好了,我回家了。”
吃了闭门羹,文书墨带着一肚子疑问,回到自己家。
江欣看到他回来,高兴又意外。
“妈,我问你个事。”
饭后,文书墨犹豫了很久,终于开口。
“有话直接说。”江欣最讨厌看到文书墨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们家跟林琛他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江欣久久没有回答,瞟了瞟正在看报纸的文华。
文华不自在的咳了一声,把晚报收起,摘下眼镜,点燃一支烟,也没有说话,像是再思索着什么。
“我都这么大了,有什么事是我不能知道的?”文书墨见父母这么犹豫,不禁有些无奈,果然天下的父母永远把自己的孩子当做长不大。
一支香烟抽完了,文华紧闭的嘴,终于说话了:“你知道你曾经有个二叔母吧?”
文书墨点点头,记得在他小的时候,每逢过年一家子团聚,站在二叔文俊旁边的那位总是穿着旗袍的玲珑女子,温柔又知信,是最讨奶奶喜欢的儿媳妇,只是他上初中后就再也没看到过二叔母,就连二叔也好多年过年没见身影。
“那是林家的小女儿林青,林琛的小姑。”
“林琛的爷爷林国雄是我和林辉的导师。”文华皱着眉头回忆,更显得苍老:“老师本只是个挂名教授,却为了林辉跟我做了几年实打实的教育工作。”
“毕业之际,老师想要我留在帝都,可我文家祖祖辈辈活在苏市,死在苏市,交通也不像现在这样便利,来去就几小时,所以我拒绝了。”
“老师舍不得我,趁我还没回苏市,约我吃饭,结果我在包厢里看到了林青。”文华是个通透的人,当下就看懂了林国雄的意思,“老师想把林青介绍给我,但是我跟你母亲毕竟青梅竹马的感情。”
“那时他很是惋惜,不死心地问我‘你们文家还有没有跟你小子一样的?’,我脑子里第一个想的就是你二叔,比我小三岁,与林青年龄相符,又刚好来帝都求学,于是我把他拿去做挡箭牌。”
文华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继续道:“林青八成是对文俊有好感,这一来二去,两人也就有感情了,文俊结婚那会我跟你妈都还没有打算结婚。文俊从小喜欢外面的天地,成了家之后干脆带着林青一起周游世界,也就每年过年的时候能看到小两口。”
“林青喜爱旗袍,每年过年都会穿着。书墨你也知道一般喜爱旗袍的女子,是怎样的女子。”文华叹了口气,“林青从小身体不好,有哮喘,喜静,却又陪着你二叔到处折腾,身体哪里吃得消。”
“陪着文俊去看樱花,病发身亡。”
听到这里江欣握紧的手又紧了几分,林青那样美丽的女子总会吸引人,过年团聚时,她就最喜欢跟林青唠唠,从她走后,文家的年也比以往少了几分风景。
“文俊自从林青去后,很多年都不见踪影,我们谁都无法联系他,只是时不时的给家里报个平安。”
文书墨点头,怪不得那时候父亲叮嘱他不要在爷爷奶奶面前提起二叔跟二叔母。
“林青是老师最疼爱的小女儿,老师虽然伤心,但见文俊悲痛欲绝的样子,也没忍心怪罪他,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所有人都以为风平浪静的时候,林钦回来了。”文华顿了顿,“林钦是林家失踪两年的小儿子。”
“林钦得了HIV,在老师的再三逼问下,他才开口说是文俊染给他的。”
“原来,早在文俊跟林青结婚的第一年,文俊就跟林钦好上了。林青的死也并非偶然,捉奸在床,最爱的男人跟亲弟弟,她哪里经得起刺激,哮喘发作,文俊跟林钦也没有及时呼叫救援。”
“听林钦说,林青死后,文俊跟他也断了联系。直到后来的一次偶然遇见,两人旧情复燃。林钦失踪的那两年都在陪着文俊,直到一次体检,查出HIV。”
“我毕竟是文俊的亲哥哥,他什么脾性我知道。在帝都一定是过着花天酒地,糜烂不堪的生活,染上病也不奇怪。”
“老师最疼爱的小女儿,小儿子都因为文俊,毁了,他哪能不发怒?”
文书墨不禁出声打断,直觉告诉他,这个时间对自己很重要:“爸,这些事,林琛的爷爷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九年前。”文华思索了片刻,肯定道:“你大二的第一个学期,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跟你妈盼着闹别扭的你回家过年,谁知道你十二年都没回家,难免不知道这些事。”
大二的第一个学期……
那不就是肖松给林琛表白的那个寒假?
“我上帝都去老师家求情,老师把我撵出去,林家家大业大,我们文家哪里扛得住他们的报复。”文华苦笑,“我心里着急,站在门外不知道怎么办。”
“是林琛给我沏了一杯茶让我坐在大厅里,才免了别人看笑话。”文华的眼里带着感激:“林琛简直就是我们一家的救命恩人。”
“也不知道他进去跟老师谈了什么条件,老师答应收手了。不然你以为你顶着文这个姓能在林家的地盘上安然无恙吗?”
文华把烟头丢进烟灰缸,“扯上大局,生死,儿女都不重要,老师就是这样一个利益至上的人。”
“林琛那孩子一定是牺牲了自己,这些年他扛得太多了……”文华看向文书墨,“我知道他愿意这么做不是为了文家,而是为了你,也不知道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交到这样一个朋友。”
夜晚,文书墨一个人走到储存室,从角落里的箱子最底层,翻出一本已经泛黄的日记本。
回到卧室,打开台灯,翻开第一页,蓝色墨水依旧清晰可见,工工整整的楷体字映入眼帘:林琛赠书墨。
这本子是林琛初中那会买给他的,知道他以后想当编辑,就买了一个厚厚的本子送给他,那之后这本子也被自己拿来当日记本。
只是忙于学习,腾不出太多时间写日记,就随手记录了一些日常。而后高三清书时就丢在了箱子的最底层,他现在忽然想看看曾经的他们。
XXXX年XX月XX日,林琛打赌输了,惩罚尾随一名学妹至女厕所门口,并对她做鬼脸说三个字:“你真丑。”
“哈哈。”文书墨不禁笑出声,他都忘了林琛还干过这件猥琐事,早知道应该拍张照片的。
“书墨,妈给你热了一杯牛奶。”江欣在一楼喊他。
“这就来了。”
文书墨起身准备下楼,衣角却不小心把本子带翻在地上,他低腰去捡,手却久久地定在了那里,时间仿佛静止一般。
日记本停留在了倒数第二页,上面有两行字。
第一行被人用笔涂了线,好像是划掉作废的意思,但是依旧可以看懂:我不喜欢隔壁班花。
第二行的字有些潦草,写字人当时应该是带着腼腆又纠结情绪吧:我喜欢你。
……
写在这么后面的纸张,这本子又这么厚,他哪里看得到。
文书墨的鼻子有些发酸。
怎么办,林琛,我忽然好想见见你。
第22章 原来如此(2)
文书墨犹豫了一个晚上,最终还是下定决心去找林辉,林琛失联,只有林辉知道在哪,他不信从前对他和蔼可亲的林伯父会不念旧情。
开门的是胡娇娇:“我爸爸妈妈大早上就坐飞机去港市参加慈善会了。”
“娇娇。”文书墨顿了顿,这称呼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开口,“你知道林琛在哪吗?一个星期前他曾告诉我他跟林家断了关系。”
“什么?”胡娇娇一脸震惊,“那他这会肯定被抓回帝都了,爷爷哪会让他那么轻易离开林家。”
“那你能打听具体的地址吗?”
胡娇娇马上摇了摇头,苦笑:“在帝都,所有人都只听爷爷的,他要是不想人知道就不会有人知道。”
文书墨眼里闪过失落,转身准备离开,胡娇娇喊住他:“书墨哥,虽然不知道琛哥的下落,但是我觉得有一些事情你有必要知道。”
两人在附近找了一个咖啡厅,坐下点了两杯拿铁。
胡娇娇说:“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跟琛哥是兄妹,却一个姓文,一个姓胡。琛哥比我大三岁,以后要继承家业,便随父亲姓。母亲喜欢女儿,父亲也疼母亲就让我随母亲姓。以前母亲身体不好受不了帝都的天气,父亲便随着她搬去了苏市。那时候爷爷还没指明父亲接班,家族里都抢着要位置呢。几个叔叔担心父亲在苏市势力会壮大起来,就让父亲留下一个孩子在帝都做人质,父亲带走了哥哥。我从小在帝都长大,你自然没见过我。”
“母亲在哥哥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就去世了,琛哥又留在帝都上学,我怕父亲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