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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部分

凌渡-第75部分

小说: 凌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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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恩忍无可忍,直接从车窗将他薅进来,用安全带绑在副驾驶才算放心。
  圆月皎洁,逐渐暗淡的背景墙上繁星绰绰,汤恩加速行驶在路上,穿过市区,去往北郭的拘留所。
  他们走进去时,两名警察坐落大厅,中间隔开的座位刚好是汤爵。
  他坐着,闭上眼,大概与上帝扪虱而谈;如此的从容、自若。
  警察看到汤恩,麻利的站起身,手铐牵连着汤爵的两只手。三个人,两副手铐,滑稽的像小学生的绑腿比赛。
  手铐被收回,汤爵情不自禁的活动一下手腕,抬头看向远处的康明宇。
  “不错啊,还特地带小男朋友来接我。怎么,活了近三十年,终于发现自己更适合当女人了。所以,两位新人亲自来感激我吗?”汤爵笑得格外张望,所谓人如其名,汤爵当真像个伊丽莎白家顽固的贵族。
  汤恩什么也没说,什么也不想说,转身就走。
  康明宇自然装傻充愣,也跟着往外走,却被一声“喂”定住在当下。
  “喂,小男孩,Rude boy!告诉我,你们上过床了吗?没有小dd的汤少卿,还好用吗?”
  他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罪行早已昭然若揭,尽人皆知;仍旧嚣张的挑衅。
  从他故作自大的姿态中,康明宇看到一个满身装满稻草的小鸡,把自己包裹的雄伟,还在背上插满刺猬和玫瑰花的尖刺。
  这单薄的伪装,暴露无遗。
  康明宇笑了笑,“谢谢你的问候。是不是,因为牵扯弓虽女干案的缘故,让汤家‘二少爷’如此在乎床笫之事。”
  假笑谁不会呐?论笑里藏刀,康明宇敢称第二,还没人敢说第一。
  汤爵的确深受重创,但仍旧面不改色。“那又怎么样?五十步,笑百步,你比我,也好不到哪里。”
  他的声音逐渐接近,又听得远去。他从康明宇身边擦肩而过,渐尽离开。
  汤恩在车门边等待,康明宇走向他,和前方的汤爵始终保持一段距离。他不知道康明宇和汤爵说了什么,气氛看起来不太融和。
  “上车吧。”
  他拉开副驾驶的门,先把康明宇塞进去。汤爵很自然的坐到后面,像霸占皋比的将军,胳膊搭在椅背上,双腿交叉,一只手托住下巴,透过后视镜审度康明宇。
  康明宇同样也在看他,其实,汤爵比汤恩好看许多,大概是一种气质吧,同样的容貌加以气质的点化,效果完全不同。
  他笑起来比较妖,灵动而蓬勃,一肌一容,翩翩若鸿。汤恩则比较闷,万年扑克脸偶尔从黑桃变为红桃,本质毫无区别。
  如果这是一套恋爱系统,从人设来看,康明宇无疑会选择有趣的灵魂做伴侣,毕竟,汤恩并不出众,且头顶还挂着圣母的光辉。
  如果他是樱子,哪怕情商长在脚指头上,也绝对不会选蔡仲那个笨蛋。相比之下,汤爵是森林里的美洲豹,蔡仲就是雪窟冬眠的兔子,兔子没有生存能力,且跳跃性太强,无法抓住任何一缕思绪。
  客观来讲,每个人都知道谁最适合自己,这是理智仍能控制的时候,然而一旦神智开始紊乱,yu望驾驭躯体,所有人都可以适合自己。爱情,不过是做ai、谈情,肉体的合拍,精神的同步,外貌的凑合,大街上一把就能抓来仨。
  所以,宗圆樱子一定是神志不清了。
  汤爵仍旧屏鉴而观,那视线就像阴险的猫在勾引他的猎物。康明宇把头靠在汤恩肩上,汤恩不自在的动了动,终是没有推开他。
  “哥哥,你的宠物不错,不介意的话,借给我玩玩?”
  他很少叫汤恩“哥哥”,强调的语气尤其冷蔑。汤恩的呼吸骤然停止,身体都僵硬了。
  看来,汤恩在调整情绪,并且不准备反击。康明宇就怒了,回头对汤爵说:“你的裤子不错,难道要脱了借我穿穿?”
  汤爵似笑非笑的说:“我敢脱,你敢穿吗?”
  “你脱我就穿,你敢脱吗。”
  两人都是上听的脾气,汤爵立马抽出腰带,康明宇更是转过头,目不转睛的看。
  汤恩气结,一脚急转舵险些把康明宇摔门上。
  “下车!”
  “哈?”
  康明宇张开血盆大口,真想吃了汤少卿。
  这一幕似曾相识,好像也是附近,被赶下车的情景历历在目。
  “你确定?”
  汤恩急刹车停在路边,康明宇看着他的侧脸,无奈的叹了口气,怒火恐怕是拍遍了车内是所有设备也无法发泄。
  “行,行。”他反复念叨,似乎暗示自己应该下车。他推开门,一只脚踏出去,莫名有种登上月球第一人的感觉。
  “康明宇。”汤恩突然抓住他欲要离去的臂膀,“早点回家,我明天打电话给你。”
  他没有回答,只是走着走着,忽然笑了。
  真心在乎你的人,总费尽心思跟你解释,哪怕这解释无足轻重。解释就是既然犯了错,还不惜率先示错。
  如果有个人对你不屑置辩,那么,在他看来,你就真的不重要了。
  有时候,恩怨只因一个动作,有时候,化解恩怨只需要一句柔情。人人心里都有一个是恩怨依叠的容器,满了就需要换掉。被换掉的人,不是没爱过,恰是爱太深,熬不过时间的折磨。
  他想,汤恩一定是要回自己的住处的,有花香吹进梦中,这一晚,一定会像他初来人世时那样美好。


第100章 第一百章:同室操戈
  汤恩望着他,背影远去,消失在转角的树影下。汤爵的腰带还散落在一旁,丝毫没有羞耻感。
  “你是怕我看上他,还是怕他上了我?”汤爵慵懒的靠在车窗上,一双眸凛凛生风,却含笑含谐。
  汤恩终于松开方向盘,低头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抽出,点燃,疲惫的拥着窗外暮色。
  “汤爵,樱子还在医院里。”
  “所以呐?”
  “你怎么下得去手。”
  “不不不,”他摇着头,“你搞错了,一切都是她的主意,我只是她的一颗棋子。我是信任她的,可她没有信任我。她不信任我却用了我,这是她最大的败笔,因为…”他说到这里,自嘲的一笑,“我的确不值得她信任。其实,作为一个领导者,她早该想到会有今天的局面。从她选择离开我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可能再帮她。女人,愚蠢的生物,以为爱过她的人多少会对她有所留恋,就像男人有了女朋友还愿意出去沾花惹草一样,男人就喜欢被许多女人拥簇,而女人,恰恰最痴迷于前任为她寻死觅活。这是天性,跟任何人都无关。我在报复她,我也相信,她躺在医院里没日没夜的琢磨,并没有太痛苦,只是思索如何才能变本加厉的报复我。汤少卿,我们都已经这样了,你却还想要我去可怜她,你不觉得自己很可笑吗?”
  “做了错事还强词夺理,下一次,你不一定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运气?你指这个吗?”他抬起手,假使自己手上还带着手铐,“别开玩笑了,老头子不会让我死的,就算我明天出去宰个人玩玩,他也不会让我死。有些人就是后知后觉,如果他当初对我好一点,我和你都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他身边的女人就像蟑螂,多得满地爬,你妈妈,我妈妈,还有后面不知多少个人的妈妈,结果都一样,只是守着一个糟老头子而已。我以为樱子和她们不一样,她是有心的,没想到啊,这年头有钱有势的人什么都买得起,买一颗人心也不在话下。所以,宗圆樱子她活该,她活该被人嘲笑,她活成一种耻辱,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倒是你啊,汤恩,你始终不争不抢,让爷爷替你撑腰,现在爷爷去世了,你有什么打算吗?”
  汤恩倾吐一口抟烟,淡淡的说:“没有。”
  汤爵嗤之以鼻。
  “汤恩,我们不妨摊开来说,我不喜欢和你这种棉花一样的东西打架,我们之间,终究要有一场争斗,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你就不能给个痛快?”
  汤恩看着前视镜,认真的说:“只要是你喜欢的,我一分不拿。”
  汤爵便笑出生来。“呵呵,话说的真好听。可是,我什么都想要啊,我还想要你的那只宠物。”
  “汤爵,你不要得寸进尺!”
  他打开窗,夜风呼啸而来,将车内同体吹寒。镜子里的汤爵仍旧玩世不恭,好像只是在开一个玩笑,目的也只是为了让自己开心。
  “看看,生气了吧,你就应该学学你那小宠物,搞什么情深义重的套路,这一点都不适合你。”
  汤恩简直没有办法与他沟通,是一种言语一旦触及某个分寸后,立刻就被汤爵掰弯的感觉。汤爵故意避开有关亲情的东西,努力摆出自己最冷酷的一面,仿佛不曾对任何事情认真过。
  汤恩焦躁的用手指敲打方向盘,噪音使他更无法笃志于论。树叶在路面上刮,哗啦啦,哗啦啦,像无数蚂蚁在心上啃噬。
  该怎么表达我对你的情意,汤爵,男人应该拿的起,放的下。
  他低下头,重新点燃一根烟,良久后,开口打破这寂静。“我从没想跟你抢什么,我们都有同一个父亲,我的经历,也不会比你好。汤爵,你为什么一直把我当成敌人,事到如今,父亲已经老了,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时间是最无情的神明,他悄悄地走近人群中,走进每个家庭,一寸一寸的,把所有物质都搬空。金钱、荣誉、信仰,亲情、友情、爱情;它就是个饥不择食的饿鬼,把能被拥有的东西通通带走。
  无论当初多么深刻,渐渐的,都淡忘。人们不能任由执念强求流逝的时光停下来,就随着它,学会淡忘吧。
  汤爵并不否认,但他仍有自己的见解。“这个道理谁都懂,不需要你复述给我听。他现在是用到我了,对我阿谀奉承。可我忽然不想被需要了。人就是有这么一个劣根性,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也就无所谓了。”
  他不是这样的人,汤恩知道,汤爵不是他口中那种喜新厌旧的人。他只是受过太多伤,再也不肯让任何人走进心里,再不会给任何人伤害他的机会。
  话说到这份上,已然触碰到汤爵的底线。他的心事,就像他的快乐一样,不能跟别人分享。共享让他充满攻击性,泯灭了儿时的善良。他邪魅的笑着,忽然探头到汤恩耳边,轻轻的说:“汤少卿,你就不想跟我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对决吗?还是说,车祸之后,你已经放弃了做男人的企愿”
  他以为抓住了汤恩的伤口,用力扯,让他再度陷入痛苦中。他想告诉汤恩,你永远没有资格教育别人,同样是面对悲痛,你也做不到无动于衷。
  悛悔啊,见鬼去吧,人活着就是恶心、痛苦,而唯一能体会快乐的事,就是看别人比你更痛苦。这就是人类幽默的来源,在你头上扣一个派,把番茄酱和沙拉通通点缀上去,许多孩子笑得满地打滚。幽默,这就是幽默。
  他的气息犹在耳边,像魔鬼引诱天使去人间鬼混,又坏又迷人。
  “车牌号鲁B217,坐在车里的是位女士,不需要我说得更清楚了吧。”汤恩只冷冷吐出这句话,身后的人立刻睁大了眼睛。
  “你连这个也知道了!为什么…”
  不等他说完,汤恩回过身,一把抓住他的头发用力向后掣,声音几乎是对着他的鼻孔发出的。
  “汤爵,人为什么要长两只眼睛,因为很多事情,都不需要看太清,要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懂吗?”
  “什么?你说什么?”他笑着,几近疯癫,笑音在细微末节中化作悲伤,潺潺袅袅,贯彻车窗外的整片夜空。
  汤恩对上他的眼睛,逼迫他,使之对视,一字一顿的说:“你是我弟弟,永远都是。我不会放弃你,从始如一。”
  “哈哈,太他妈感动了,真的,我汤爵有生之年就感动过两次,第一次是和樱子上chuang,第二次是你跟我说,永远做我哥哥。”他笑着、笑着,眼睛红了,眼角湿润,如初晨薄雾洒落人寰。然后,他恶狠狠盯着汤恩,厉声说道,“汤恩,别相信美好,都是骗局,有一天,你不会记得我,却让我为你的这句话记忆犹新,有意思吗。”
  汤恩一把将他推回后排,转身发动引擎,一言不发。他们在冷风中行驶了十公里,窗开着,像兜风的塑料袋呼呼作响。
  走上寺门首路后,汤爵忽然振作起来。
  “你走错路了,这不是我家。”
  汤恩淡淡的说:“回爸爸那。”
  汤爵反应过来,伸手去拉车门。汤恩立刻将所有门反锁,两人虽无肢体碰触,却暗地里争斗。
  车仍匀速前进,他反而淡漠了许多,扯出轻蔑的嘴角。“我能跟他说什么,你知道我不想见他。”
  “父亲想见你。”
  “呵呵,你到现在还是他的走狗吗?那随便你好了。你送我到哪,我就去哪。”汤爵赌气将头枕在右侧玻璃上,末了,又含笑加上一句,“哥哥。”
  汤恩的心如沸腾的水,不停搅动,终难平复。
  他说哥哥,他讽刺自己,他不肯相信任何感情,亦如樱子的背叛,亦如自己无法兑现的诺言。
  人世间最难走的路,是被往事碾压的路。在他心门前,你敲门他不肯应,偶尔回应了,却不肯让你进来。汤爵的心里有个秘密,像野人在山洞里日夜守护的火种,害怕有人偷走它,或将它吞灭。
  火种只有一个,心亦只有一颗,伤的次数多了,心火会渐渐熄灭。失去热情的火,自保都难,拿什么去温暖别人。
  汤恩的车在路上绕了一大圈,明知道最近的路口,却不怎么也无法选择。
  他想了很久,转了很久,将近凌晨的时候,终于将车开进芙蓉小镇。
  汤爵已经累的睡着了,他并没有自己表现出来的那么强势,譬如阴的另一面是阳,外表所对应的反面,正是灵魂原本的面貌。
  犹豫片刻,汤恩还是叫醒了他。
  看到窗外熟悉的环境,他伸了个懒腰,从容的穿好裤子,仿佛刚经过鱼水之欢一般心满意足。
  推开车门,不甚感激,不回头的扬长而去。
  或许在汤爵的眼神里,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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