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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

夫夫孩子热炕头-第46部分

小说: 夫夫孩子热炕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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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良吉挑了一根已经很老了的老黄瓜,回去创开,取籽儿出来,晾晒,老黄瓜肉留给黄大厨去处理。
  除此之外,还有老倭瓜和角瓜等,也都是留种的,不留种的早在青嫩的时候就摘下来吃掉了。
  于是等黄大厨来做晚饭的时候,就发现他的厨房已经有了很多东西:倭瓜、角瓜、老黄瓜,还有去了籽儿的老葱叶子……
  “这是谁干的!”他的厨房,一直都是很好的,食材也是精挑细选的,怎么可能要这种东西?这要怎么做饭?
  怎、么、做?
  于良吉有点心虚的躲在屋里不出来,拿着一本书当道具,于宝宝看了半天他的小叔叔,没吭声。
  看到一大一小装死,回来的石宏大只好去了厨房说了一下,今天抠籽儿,这些东西别浪费了,做吧!
  “可是这要怎么做?”黄大厨脸色臭臭的。
  “我想以您的能力,肯定能做出一桌美味的,加油!”石宏大拍了拍黄大厨肥厚的肩膀子:“我相信你哈!”
  不相信也不行啊!
  “当然!”优秀的厨师,是用杂草也能做出美味的!
  于是晚上的饭食,很丰盛,老黄瓜吊汤,豆角皮子炖去皮倭瓜,里头还有土豆,以及青嫩的苞米,是一份素丰收,也就是大丰收里头去掉了肉类的一大锅炖菜。
  老葱叶子剁碎了充任了葱花。
  还有蒜蓉油菜,油菜籽当然被收取了的,剩下的油菜其实没多少能吃的了,不过也剩点儿嫩叶子能吃。
  还有秋菠菜,油菜、香菜等速长的蔬菜,也能吃点绿色的菜。
  一个炒菜一个炖菜,一个汤,家里经常有的做菜方式,只不过因为还有几天的孝期,所以还是只能吃素。
  采了几天的蘑菇,天气越发的早晚凉了,中午却炙热的很,很多人家都早出晚归的忙活着最后的秋收,打谷场每天都有人家在晾晒谷子和豆类,然后打出来,于家定了好几个人家的农作物,也正等着交货入仓。
  等到了八月十日的时候,就是于良吉出孝的日子,去年的八月初八,是于大哥去世的日子。
  虽然说弟为兄披麻戴孝,只有一年的时间,但是这一年的时间里,于良吉身为一个举人老爷,守得住一口肉都没吃!
  其实八个月之后,他就能吃一些白肉之类的东西了,可于良吉一口都没吃,一滴酒都没沾!
  只因为他心里觉得自己顶替了原主,为原主的兄长,也为了原主,守一年的孝,心甘情愿。
  出孝的仪式办的很简单,只有老村长和乔大娘他们这些长辈们到场,简单的去掉了身上一直缠着的白腰带,重新在祠堂里上香磕头,于宝宝也乖乖的去掉了头上一直带着的白色的布条,这是用来扎头发用的,别的孩子都是红色绿色粉色的鲜艳颜色,只有于宝宝是白色的或者黑色,没第三种颜色。
  头一年过去了,于良吉还带着于宝宝,准备了一些祭奠物品,带着他去扫了墓,烧周年祭品。
  祭品都是石宏大给张罗的,包括纸人纸马甚至还有纸马车,怪齐全的,还有个四合院的纸院子。
  于良吉看的目瞪口呆,于宝宝甚至伸手摸了摸那小巧的纸精的院落!
  “咱家盖了新房子,也得让他们有新房子住啊!”石宏大说的可理直气壮了。
  于良吉嘴角直抽抽,这也太迷信了吧?
  不过却得到了老一辈人的认同,老村长他们就觉得不错,甚至车爷爷也点头表示,这么做才对!
  车爷爷是村子里年岁最大的老人,车姥姥现在还活着,俩人什么都好,就是年轻的时候伤了身体,车姥姥怀孕后总是流产,最后岁数大了,在善堂抱养了一个养子。
  养子对二老很不错,十八岁了,至今未婚,不过听说已经开始相看人家了。
  二老之所以收养孩子,就是怕死后夫人祭奠,所以对这种事情很在乎,而刘文喜甚至还给买了金山银山,当然,都是纸扎的那种,看着金灿灿很闪闪,其实都是涂料的颜色,但是老人看着高兴啊!
  烧了一大堆东西,并且报备了一声,于家出了个举人,也盖了新房子,老房子改成了祠堂等等。
  于良吉叩拜的很虔诚。
  带着于宝宝一起磕头。
  回去之后,叔侄俩洗了个澡,于良吉除了孝,于宝宝还没有,但是介于他是个小孩子,可以放宽一些条件,第二年就可以吃点肉了。
  当然,还是不能办喜事,但是吃和穿上面,只要不是大红色的,就都可以尝试来一点。
  于是当天午饭就有一盘白切的瘦肉,没有一点肥肉的痕迹,这是因为叔侄俩已经整整一年没有吃到荤腥了,绝对不可以一开始就大鱼大肉,只能是怎么清淡怎么来。
  还有一盘炒青菜,以及一碟糖蒜,大米白饭,算是给他们预备的最合适的晚饭。


第141章 进山秋猎
  秋高气爽的时候,打谷场一直都有人在用,不过大门都是关上的,就在于良吉出孝后的第二天,打谷场的大门被人发现有抓痕!
  “这是什么抓痕?”一群大老爷们儿凑到一起研究了一下,那抓痕不太大,但是肯定是个野物。
  “是狼的吗?”有人猜测。
  “不能够,去年冬天狠群都被灭了,没有狼群带回去吃的,那些小狼也活不过冬天。”有人提出反对,并用很有根据。
  “也不像是熊瞎子,熊瞎子肯定要挠的高一些。”这才到人类膝盖的地方,要是熊瞎子,恐怕应得在两米开外的高处有抓痕了。
  “看起来像是獾子之类的玩意儿。”那一类东西糟蹋起粮食来,可不客气了。
  “幸好咱们有围墙,挡住了。”还有人庆幸不已。
  记得好几年前,就有熊瞎子来了打谷场,糟蹋了那里晾晒的苞米,还有一年是来的豹子,整个村子的狗都差点遭殃!
  最怕的就是野猪,这东西皮糙肉厚,还有大尖牙,力气也大得吓人,一般的时候,它们还喜欢拖家带口的来村子里找吃的!
  简直让人恨的牙痒痒,它们吃的还很多,等它们糟蹋完打谷场,基本上粮食也不剩什么了。
  剩下小的也来过,例如猞猁、例如兔狲,攻击力也不小。
  以往大家都是白天在打谷场,晚上就赶紧把东西都收回来,不然是怕被下山的野兽糟蹋了。
  不过也有太忙收不回来的,很多时间就倒霉了。
  这也是为什么小于举人一个围墙,就把村里人乐得找不到北了,有了围墙他们就不用担心野兽了!
  这件事情石宏大也知道了,就去找了老村长,不知道说了什么,反正不久之后就到了秋猎的时间。
  同样宁静古朴的东北山村,依然是在大公鸡的叫声中,拉开了一天的序幕,袅袅的炊烟升起,又慢慢的四散,各家各户都开始做早饭了。
  这段看着眼熟不?
  看着眼熟就对了!
  于良吉蹲在自家大门口,看着远处一成不变的景色,只多了一堵围墙,两栋房子而已。
  “怎么蹲在大门口?”出来找人的石宏大不解的看着一脸帐然若失的小于举人,一大早洗漱完换了身衣服就跑出来发呆?
  于良吉看了他一眼,扭头又对着远处发呆,去年的这个时候,他正好穿越过来,脸上很呆滞,内心很迷茫,觉得自己生不如死!
  现在看起来,那句话说的很对,人,没什么事儿过不去,有多大压力就有多大的动力!
  看看他现在,仆人有了,恋人有了,小侄子也有了,房子都盖了新的,再也不用担心冬天冻到了,夏天的时候,房子很凉快的!
  存款还有三千两,在农家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按照换算比例的话,两万块钱大概等于一百两,他这就有六七千万的存款了,妥妥的土豪!
  “发什么呆?”石宏大伸手戳了一下小于举人。
  结果小于举人蹲的时间长了点儿,啪叽一下!
  他来了个五体投地的大礼!
  石宏大吓坏了!
  以为小于举人怎么样了,不等小于举人自己爬起来,他先把人拎起来:“没事吧?”
  “你说呢?”于良吉擦了擦脸上的灰尘:“干嘛推我?”
  “我没有啊!”石宏大给他拍打身上的土:“我跟你说话,你都不理我,还不看我就看远处发呆。”
  “我在思考!”于良吉纠正他的说法,什么发呆?那听起来多没内涵啊!
  “思考什么?”石宏大随口一问。
  “思考人生!”于良吉顺嘴就回答了。
  石宏大:“……!”你确定,不是发呆而是在思考人生?
  “我……我真的是在思考啊!”于良吉回过神来,简直欲哭无泪,这跟人拌嘴遗留下的习惯啊!
  都从原先的世界带到了这里!
  “回去吃早饭吧!”石宏大伸手去拉他。
  “吃什么啊?”早饭是什么都还不知道呢。
  “鸡肉粥,老黄说你俩需要好好的补一补。”石宏大一边回答,一边把人拉了起来。
  鸡肉粥是取的鸡胸肉剁碎了,跟大米一起熬出来的,一点油水都没有,清清淡淡很适合这一大一小补身体。
  当然,剩下的被剁成块,跟土豆粉条和蘑菇炖一锅,两只小母鸡,加上菜一大锅,足够一家人中午吃一顿的了。
  “哎哎哎啊……!”于良吉哼哼唧唧,站在原地不肯动弹一下。
  “这什么声儿啊?”石宏大哭笑不得,这发出来的声音也太奇怪了吧?还举人老爷呢!
  “……我腿麻了!”小于举人一脸哭哭唧唧的表情,大腿小腿都好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啃咬一样,难受死了!
  石宏大啥也没说,抹了把脸,替他揉捏了一会儿,幸好是早上,出门的人基本上没有,都在家洗漱梳头吃早饭呢。
  于良吉是被石宏大抹着回来的,家里人都看到了,然后很是不解!
  刘文喜轻咳一声,大家一哄而散!
  “今天要去秋猎,你要不要去?”石宏大是跟于良吉还有于宝宝一起吃饭的,在饭桌上就三口人,随意的很。
  “要去!”于良吉喝了一口粥,听了石宏大的话,赶紧咽了下去。
  “慢点,不要呛到!”石宏大赶紧出声,这么大个人了,还不如宝宝一个小孩子稳妥。
  其实他是无法理解,于良吉被圈了许久的心。
  除却开春那会儿他去过县城,剩下的时间里他都在村子里转悠,包括出了村子,也是去的田间地头,夏天干热干热的他不乐意动地方,秋天又太忙,他不好意思麻烦人,还要算计家里的口粮,豆子之类的不够了,还要去收一些回来,包括青菜在内。
  家里的茄子就买了隔壁张二婶子家的,豆角买了后院杨大哥家的,都被黄厨娘切成了丝晒干收起来了,到了冬天泡上水,就能下锅炖了吃。
  而且家里这一年顺顺当当,连养活的家禽也没多大损伤,只丢过两只小鹅,一只小鸡仔儿。
  如今也除了孝,想出去活动活动也是可以理解的,偏偏石宏大不提,他自己还不敢去,毕竟那里头据说有野兽啊!
  “我要去!”于良吉赶紧喊口号:“我一定要去!”
  “嗯嗯,去,去,带着前头两位先生吧!”石宏大连陪同人员都安排好了。
  要是小于举人一个的话,难免被他们这些大老粗给衬托的有点弱势,若是有个人跟他差不多的,结伴而行,这就好看多了。
  其中,刘文喜算一个,因为他有一些文质彬彬的架势,林杰也算一个,同样是读书人,而且林杰还管小于举人叫“先生”呢!
  这三个人里面,小于举人最弱,谁让他岁数最小呢,其次是林杰,也是刚刚出孝的关系,最初他看起来很文弱,现在已经好多了,刘文喜最强,这家伙只要不是在管账的时候,都很正常!
  私底下大家都认为,刘文喜不是属马的,他是属貔貅的,只喜欢进,不喜欢往外支出。
  石宏大没有食言,带着于良吉出门,当然,于宝宝不能去,他留在家里,但是明显孩子不乐意,也想跟着去。
  “你看,家里人都出去了,就剩下你们几个小男子汉守着家,你们可是要看好门户哦!”于良吉哄孩子很有一手:“叔叔们出去打猎,家里就靠你们守着了。”
  “小叔叔放心,我会看好家的!”被赋予了伟大的看家使命,于宝宝挺了挺小胸膛。
  家里其实留下的都是女眷,还有巴穆也留了下来,他是个半大小子不假,但是同样的,出身草原的孩子,箭术都不错,还有弯刀防身,外头有大门和大墙,甚至村里头还有围墙,足够安全了。
  又不是全村的男人都去,起码付大柱家就不去,他们家一直都不参与秋猎的,只在村里开个医馆而已。
  哄完孩子之后,于良吉就穿截整齐,雄赳赳气昴昴的跟在石宏大身后出了门,跟大部队汇合。
  村子里留下了二十个壮年男丁看守大门,因为围墙够高,所以也不用担心有野兽或者人过来,只要守住大门,村里绝对安全。
  聚集了村里大量老少爷们儿的秋猎队伍,在看到小于举人和林先生以及刘账房之后,气氛达到最高点。
  这三个人可有名了!
  洪泽涛没来,他留下来看家了。
  小于举人是因为举人功名和各种善举闻名;林先生是因为学堂而闻名;刘账房是因为抠门儿而闻名!
  三个人统一的地方是都很识文断字,其中两个是有功名的人,剩下一个算盘扒拉的可利索。
  众人纷纷打了一声招呼,这次统一由石宏大带队,每年都是村里人雇佣别村的猎户带队,自从石宏大去年带人灭了狼群之后,他们就都默契的认可了石宏大。
  大家都带着砍柴用的砍刀,以及各种钉耙,有几个还有大刀片儿,背着自制弓箭,这都是以前当过兵的,虽然是民兵。
  石宏大装备是里头最好的,他有弓箭,还有腰刀,绑的很专业的架势,一看就是个中好手。
  于良吉背着个框子,里头放了一捆粗麻绳,还拿了个小砍刀在手里,为什么是小砍刀?大的太沉,他嫌累啊!
  拿不动!
  没办法,这具身体常年缺乏锻炼,他现在能跟着人上山秋猎都是托了他这一年的锻炼的福。
  原主以前就知道读书读书读书,读的脑袋都麻木了,还是读书,整天坐着不动弹,身体自然不好,而且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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