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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

少年神探事件簿-第46部分

小说: 少年神探事件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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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在孤儿院的时候,欧宇辰有一本童话书,他最喜欢装乖孩子了,所以很大方地借给我们看。
    看完以后,女孩子们都说喜欢骑着白马的英俊王子,或者是那个拿着宝剑、威风凛凛的骑士,男孩子们则喜欢金发公主和长着大尾巴的人鱼。
    而夕夕呢?
    他居然说,他喜欢恶魔的城堡——那幢有着尖尖屋顶和白色大柱子的城堡。
    当然啦,他说完这句话以后,又被小伙伴们集体嘲笑了。
    除了欧宇辰,他没有笑,不是因为他是夕夕的弟弟,要维护自己的哥哥,而是因为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很会装模作样了。
    ***
    厨房里。
    夙夜盯着女婴的尸体,正想得出神,孟彦名冷不丁:“咦!”了声,吓了他一跳。
    “这是什么?”孟彦名说着,从死婴的胸腔里掏出个东西。
    大伙的注意力,顿时都被吸引过去。
    往他手中一看,是块普普通通的鹅卵石。
    直径四厘米左右,通体呈现灰白色,表面有黄褐色的纹络,形状上窄下圆,酷似压扁的葫芦。
    石头上还蠕动着几只淡黄色蛆虫,随着孟彦名的动作,连滚带爬地跌落到地上,逃也似地飞快爬走了。
    皱拢着眉毛,孙启森嘀咕:“没有沾染到多少血渍,显然是女婴死后一段时间,才放进去的。”
    “是的,”孟彦名颔首,表示同意,拨弄着死尸胸腹部的创口,又补充说明道,“胸腔里也没有血肿的迹象,所以她的内脏,也是在死后被掏出来的。”
    “这种案例挺多的,”孙启森的脸色,象是被锅底灰擦过似的,别提多难看了,“不少罪犯都有毁坏、凌虐尸体的癖好。
    我在s市公安局的时候,曾经参与过一起案子,凶手居然相信吃什么补什么。
    他肝脏有病,就诱拐、绑架杀害邻居或者同事家的孩子。
    到凶手被逮捕为止,总共杀害了九名儿童,其中最大的十四岁,最小的才三岁。
    据凶手自己交代,这些孩子的肝脏通通被他做成了菜肴,什么卤人肝、芹菜炒人肝、火爆人肝、枸杞人肝粥……”
    孙启森边说,边用别有意味的眼神瞅着叶子辉,故意放慢了语速,“嗯,他还做过一道人肝鲜菇汤面。
    用人肝和新鲜香菇煲汤,煮出的面条,据他说,比用猪肝好吃多了。”
    叶子辉刚刚消停的胃部,隐隐约约又开始闹腾了,白着脸嘟囔:“组长,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孙启森哼道:“我从来不开玩笑。”
    他满意地看到,叶子辉的小脸,立马皱成一团,活脱脱一副吞了只死苍蝇的痛苦表情。

  ☆、107|3。15 /

一点也没留意到孙启森的幸灾乐祸,叶子辉暗暗在心里发誓,以后无论猪肝、羊肝、牛肝……什么肝他都不吃了!
    仔细端详着石头,孟彦名沉吟:“就算作案人是个变态,把肝脏拿走了。
    可是,他为什么还要放块石头在尸体里呢?
    我们知道,许多犯罪分子,都喜欢在作案现场留下属于自己的个性签名。
    毫无疑问,这块石头就是本案中的个性签名。
    作案人这么做,究竟是在表达什么意思?”
    虽然性格讨人厌,孙启森的工作态度还是不容置疑的,思忖着说道:“我外祖母是湘西人,小时候,她常常讲湘西赶尸的故事给我听。
    当然啦,在她老人家口中,那不是故事,而是事实。
    据我外祖母说,走脚先生——也就是赶尸匠,在赶尸前,为了避免死者变成僵尸,常常会在尸体口中放几颗赤豆。
    而修道的人说,杀人后,把一根桃木钉钉在被害者头顶的百会穴,死者的冤魂就会被封印在身体里,不能向凶手寻仇报复。
    还有,我国西南地区的某些少数民族,也有类似的习俗。
    杀人后,会用红绳绑住死者的双手手腕,并且打一种特殊的绳结。
    含义和桃木钉是一样的,都是拘禁枉死者的冤魂,免得他们尸变。
    关于石头……我还真没听说过。”
    叶子辉习惯性扭头,向夙夜牌犯罪大百科求助:“夙夜,你知道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夙夜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难得插了句嘴,轻描淡写地说:“我也蛮好奇的,夙夜,你知道吗?”
    目光始终专注地盯着女婴的尸体,沉默了少顷,夙夜慢吞吞回答:“那是燧石,俗称‘火石’主要由隐晶质石英组成,是比较常见的硅质岩石。
    由于它质地坚硬,破碎后会产生锋利的断口,所以最早被石器时代的原始人所青睐,当时绝大部分石器,都是用燧石打造的。
    嗯,燧石还有一个特质,和铁器击打,会产生火花,所以也被古代人用来取火。
    譬如武侠小说里常常提到的‘火镰’,其实是用钢制的,搭配一小块燧石,相互击打,就能得到火种,是古时候最常用的取火工具。”
    叶子辉无比怨念地瞪他,使劲瞪,继续瞪,这是□□裸的差别对待啊。
    顿了顿,夙夜又说,“在古埃及神话中,燧石是保护和惩罚的标志。
    他们留下的古代文献中,有大量关于燧石的描写,说是用燧石制造的武器,对抗凶猛的野兽,譬如蝎子、毒蛇等等,就能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保护?惩罚?”孟彦名眉头紧锁,“难道作案人知道这个传说,然后用这块石头,表达他的某种意志……那你认为是保护还是惩罚?”
    没有马上回答他,夙夜凝望着小小的婴尸,隔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她还那么小,有什么过错,是需要被惩罚的呢?”
    孟彦名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出口。
    死婴的□□,和眼窝一样,也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蛆虫,连中间枣核似的小小缝隙都挤满了。
    它们不安地骚动着,像群饥饿的微缩版小狼,拼命争抢着领地。
    不过,倒是再没有发现其他伤痕。
    脱下乳胶手套,孟彦名随手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吩咐道:“子辉,把尸体送车上去,带回局里。”
    “好嘞。”叶子辉痛快地答应了一声,将礼品盒的盖子盖上。
    初步尸检完毕,按照正常的办案程序,接下来就应该给相关人员做笔录了。
    临时客串搬尸工的叶子辉,带着婴儿尸体先走一步,其他人也鱼贯而出,默默回到客厅。
    孙启森目不斜视地径自走到茶几左侧,一屁股坐在沙发正中央,除了记事簿,又从公文包里拿出个小型录音机,放在面前的茶几上,摆出审讯的架势。
    身为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孟彦名当然只能把自个儿安置在他旁边。
    欧宇辰则拉着夙夜,在他们对面落座。
    洛梓洋、忠叔和兰姐不声不响地站在了他俩身后。
    这种局面,很有点楚河汉界、泾渭分明的意思。
    洛梓洋身姿依旧端正挺拔,实实在在的“站如松”。
    忠叔神经质似的轻轻晃动着身体,双手紧紧攥着沙发靠背,沙发巾都被他揪扯得变形了,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这不能怨他,打小他妈就用鸡毛掸子,实打实地教育他,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狱,跟警察打交道,他本能地感到紧张。
    兰姐向来唯欧宇辰马首是瞻,只要欧宇辰在身边,她就有了主心骨,所以时不时瞧瞧欧宇辰的反应。
    从坐下开始,夙夜就一直垂着视线,双手相扣,端正地放在膝盖上,专注地盯着脚下的地板出神,好像上面随时会开出朵花来似的。
    孙启森犀利的目光,冷飕飕地从他身上一遍遍扫过,他却恍若未觉。
    绷着脸,孙启森按下录音机开关,语气严肃地问道:“是谁第一个发现婴儿尸体的?”
    “是我。”欧宇辰回答。
    “你的姓名?”
    “欧宇辰。”
    “年龄?”
    “20岁。”
    “职业?”
    “b大国际金融专业学生。”
    “你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早就知道要回答这个问题,欧宇辰早已打好了腹稿,简明扼要地说:“今天早晨,七点多钟。
    夙夜正在厨房里吃早饭,宋哥拿了个礼品盒进来,说是谢雨欣送来的礼物,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具婴儿尸体,就给你们打电话了。”
    “谢雨欣是谁?”
    “我的一个朋友。”欧宇辰回答,想了想,又补充道,“光华实业老板谢国青的女儿。”
    “新任女朋友?”孙启森挖苦,“你的未婚妻张晗玥过世还不到一年吧?这么快就另有新欢了?”
    欧宇辰扬了扬眉毛:“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只是普通朋友。”
    “是嘛……”孙启森摆明了不信,又问道,“尸体送来的时候,夙夜在吃早饭,你在做什么?”
    没有立刻回答,欧宇辰偏着头看了他一眼,不慌不忙地说:“我在陪他聊天。
    不过,你应该关心的不是我,或者我的交友状况,而是那具婴儿尸体吧?”
    “不用你教我们应该怎么做事,你只需要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孙启森不悦地瞪着他,一口气问道,“谢雨欣为什么送具婴儿尸体给你?
    是不是你们之间有什么过节?还是有感情纠纷?”
    “我已经打电话询问过谢雨欣,她说今天并没有叫人送礼物来。所以,应该是有人假托她的名义。”
    “你确定不是她?你凭什么认定她没有撒谎?”孙启森咄咄逼人。
    欧宇辰翘起半边唇角,看着他,不说话。
    “你这是什么态度?为什么不回答?”孙启森质问。
    “她有没有撒谎不是我需要考虑的问题吧?不是应该由你们警察做出调查、再得出结论吗?”欧宇辰慢条斯理地说。
    孙启森板着脸孔,厉声警告:“你最好不要让我发现,有什么事瞒着我们警方!”
    欧宇辰轻轻嗤笑了一声。
    那笑声很是刺耳,孙启森想要再刁难他几句,但时间和场合都不对,欧宇辰也不是轻易能让人占便宜的人,只好硬生生忍住了,视线转向洛梓洋:“你就是洛梓洋?”
    “是的。”
    “听口音,你不是b市人吧?”
    “我是甘肃临潭人。”
    “呵,可够远的,怎么会来b市,又怎么会在夙家做事的?”
    洛梓洋不紧不慢地答道:“我本来在驻b市的第x炮兵部队服役,退役前夕,我和几个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战友商量过,决定都留在b市打工。
    毕竟,这里的工作机会、工作环境和待遇,要比我们老家好多了。
    我们几个人一起在鑫达人力资源公司登了记,恰好宇辰少爷要雇佣个管家,公司觉得我挺适合的,就把我推荐给他了。”
    “你在夙家工作多长时间了?”
    “九个月零十天。”
    “记得挺清楚嘛。”孙启森有点意外,连孟彦明都多瞧了洛梓洋两眼。
    “记忆力好也是宇辰少爷愿意雇佣我的原因之一。”洛梓洋若无其事地说。
    “既然你记忆力这么好,那请你描述一下,送礼物来的人长什么样?”
    “没必要吧?”
    “怎么会没必要?”孙启森的语气再次严厉起来,“你不但要详细描述他的外貌特征,待会儿还要跟我们回局里,做嫌疑人拼图呢。
    要是你不肯配合警方的调查,我们……”
    “的确没必要,”洛梓洋打断了他的废话,“我认识那个人。”
    孙启森张张嘴巴,要说的话一下子卡在了喉咙里。
    这显然是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答案,一时间,客厅里显出异样的安静,除了还低着头,专注地瞅着地板的夙夜,其他人都好奇地望向洛梓洋。
    洛梓洋说,“送礼品盒的,是万通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以前也曾经给我们送过几次快递的。”
    孙启森蹙起了眉头,能顺利找到送件人是好事,但是,这也未免太容易了,显然,不太可能对破案有什么帮助。
    除非犯罪嫌疑人是个大白痴。
    洛梓洋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
    接下来对兰姐、忠叔的询问,都没有再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108|3。15 /

离开前,孙启森煞有介事地叮嘱他们,有什么发现、或者想起什么线索,要第一时间通知警方,不准擅自采取行动什么的。
    与其说是叮咛,不如说是趁机教训几句。
    夙夜的反应,理所当然就是没有反应,直截了当把他当成了空气,彻底无视之。
    欧宇辰倒是一副软柿子的模样,自始至终,笑眯眯地点头应承着,一点也没流露出不快的意思。
    他表情越和颜悦色,态度越谦和友善,孙启森越莫名地觉得,有阵阵阴风,从脊背上窸窸窣窣滚过。
    怎么瞅,欧宇辰都像只成了精的千年小狐狸,不定心里打什么坏主意呢。
    弄得他心里毛毛的,直没牛翟诮萄挡幌氯ィ渤抛鸥砂桶退盗思妇洌吐巢桓咝说馗娲橇恕�
    嗯,这绝对不是他小人之心。
    ***
    警察们离开以后,兰姐他们也各忙各的去了。
    夙夜终于抬起一直低垂着的脑袋,安安静静看着欧宇辰,不动,也不说话。
    任谁被他用那种说摹⒑谟挠牡捻樱徽R膊徽5囟⒆牛蓟峄肷聿皇娣模噬儆腥四苁艿昧恕�
    欧宇辰心理素质比洛梓洋还要强悍,不过,他的本意,也是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夙夜,让他帮忙分析,提供意见的,所以耸耸肩、摊摊手,做出副无奈的样子:“不是什么好的记忆,真的不想说啊。”
    “……”夙夜沉默着,继续看着他。
    “知道啦,会全都告诉你的,我们回房间再说吧。”欧宇辰所说的“回房间”,是指回他自己的房间。
    客厅这种开放式场合,显然不适合讲些私/密的往事。
    他起身,习惯性伸手拉了把夙夜。
    夙夜没防备,一个踉跄,直接撞进了他怀里,忙跌跌撞撞往后退,却被沙发挡住了。
    一点也没在意夙夜的不自在,或者自动无视之了。欧宇辰顺手勾住他脖子,半强迫地拖着他往楼梯口的方向走,嘴里嘟哝着,“走啦,走啦。”
    这家伙,越来越喜欢动手动脚了。夙夜皱着眉头,挣了两下,没能挣脱,也就由着他了——任谁每天被十几二十次的骚扰,连续骚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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