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应似我 金推完结+番外-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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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匍匐在地上,静静地等待着来自帝王的处置。
这么多人都愿意为阿岚求情,可谁也不敢保证官家一定会听,毕竟他可不是虚心纳谏的明君,若非有温皇后在,若非是温皇后的母族先开口,众臣们其实是不大敢这样做的。
“杳杳,你说朕应不应该杀了她?”
温离慢眨着眼睛,认真看向跪在不远处的阿岚,而阿岚也若有所觉,不由自主抬起了头,与温离慢四目相对。
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云泥之别,饶是从不曾对女郎身份有所期待的阿岚,亦生出了自惭形秽之心,可她却没有办法去怨恨,为何人生来不公,因为那双眼睛实在是太干净了,干净到毫无尘埃,没有鄙夷没有不屑没有厌恶,甚至没有好奇,只是单纯地在看着她。
被这样的一双眼睛看着,好像自己也变成了很干净的人。
一片死寂,一时间所有人都在等温皇后回答,谁知温皇后却答非所问,对官家说:“她很漂亮。”
官家微微一怔,再看一眼阿岚,着实是瞧不出那张平凡的面容有哪里漂亮,其实若叫温离慢自己来说,她也说不上来,从前她看人并不会有评价的欲望,也不在意旁人究竟过得如何,这一切都在她对官家产生感情之后才有了变化,她能够欣赏美丽的花,品尝甜蜜的糖,也能看到别人的模样。
连阿岚都觉着自己是否耳朵出了问题,否则高贵美丽的大魏皇后,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怎么会说她漂亮?
她并不漂亮,她当然不漂亮,漂亮的混血奴无论男女在东胡都是活不下去的,阿岚长得十分平凡,她猜测自己大概是随了不知道是谁的东胡父亲,并没有遗传到母亲的秀丽,可阿岚对自己的容貌十分满意,平凡到她靠着这张脸躲过了数次追杀,这样的一张脸,丢进人群里都要看不见,皇后娘娘怎么会说她漂亮?
温离慢自己都分不清什么是漂亮什么是不漂亮,她对人的长相不是特别敏锐,更不放在心上,否则不会几次三番记不住人,明明在御书房见过好些次廉恕,可有一回她提前回太和殿,路上碰到廉恕,廉恕跟她行礼,她还了想了好一会儿此人是谁。
官家笑起来,“既然杳杳觉得漂亮,那便饶了她这一回,众卿都起来吧。”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愈发觉得有娘娘在,官家真是好说话。
只是官家虽然没有罚阿岚,却也没有赏赐,甚至之后便再也不曾提起她,仿佛遗忘了她这个人,今日摆宴本是为了召见东胡人,现在东胡人全部人头落地,东胡草原得知,必定乱成一锅粥,如此便要派人前去接手镇压,只是这人选……以及很是棘手的混血奴的安置。
几十年下来,东胡从中原抢去的奴隶不计其数,与之交合生下的混血奴更是一个极为惊人的数字,这些混血奴在东胡被视为杂种,做最低贱的活,如果要在东胡草原买一名混血奴,你甚至不需要花买一头羊的钱!
这些人骨子里流着东胡的血,又流着中原各国的血,如今天下统一,按理说他们也应是大魏子民,只是中原与东胡积怨甚深,东胡人又生得与中原人不大相同,想要让混血奴被接纳,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可官家对此只字不提,只听一声长鸣,伴随着马蹄声,一匹高大威武的骏马从远处跑过来,胆大包天的从珍奇异兽园的主道路通过,直直奔向帝后所在的位置!
辅国公钟肃钟老将军顿时就感觉无比心酸,他外孙女看到一匹马儿,都比看到他要高兴!
枭獍直接把脑袋朝温离慢手边送,咴儿咴儿叫起来,温离慢摸着它的脸,顺手取了一块糕点喂进它嘴里,比成年男人都高的一匹宝马,竟毫无尊严地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在温离慢身边蹭来蹭去。
世人皆知枭獍乃是帝王坐骑,这马儿心高气傲,寻常人碰不得,谁见过它这副模样?不像是马,倒像是个狗腿子!
央措紧紧盯着枭獍,喃喃道:“真是一匹绝世好马……是吧阿兄?”
叫出阿兄后才觉不妥,连忙改口:“不,不是,阿姐!”
阿岚哭笑不得:“你就叫我阿兄也行,都可以的,我也习惯了。”
央措便高高兴兴:“阿兄!”
“的确是匹好马。”阿岚也忍不住盯着枭獍看,“哪怕是在东胡,也不曾见过这样的好马。”
枭獍在温离慢身边蹭个没完,直到官家发出一声轻哼,它立马乖得像只大狗,老老实实在温离慢身边趴了下来,尾巴摇晃不停,一身皮毛油光水滑,看得出来,在珍奇异兽园没少吃。
官家起身,将温离慢牵起来,见帝后要走,钟不破最为着急,他脑子不如旁人聪明,不跟他直白地说他通通听不懂,而在这之前,他与阿岚央措夸下海口,说官家决不会弃混血奴不理,东胡人都拉出去砍了,那混血奴怎么办呀?
他想去叫住官家,却被钟晓及时拽住并被捂住嘴,两人名为叔侄,其实相处宛如兄弟一般,且因为钟不破有些憨,钟晓向来照顾他,他也听钟晓的话,直到帝后离去,枭獍跟在他们身边,远远不见踪影,钟不破才把钟晓捂住自己嘴巴的手拽下来,不懂:“阿晓,你怎么不让我说话?”
“你这没眼色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改。”钟晓摇头,“官家已经放过了阿岚,你若是此时再为阿岚的事情去打扰官家,信不信官家连你也一起拖出去砍了?”
钟不破吓了一跳:“不、不能够吧!”
在他心里,官家可是大大的好人,不仅把他们一家接来兰京,还给吃给穿给将军当,最重要的是,论功行赏时,官家当真赏了他一年管饱的红烧肉!
这么好的官家,怎么可能把他拖出去砍了呢?
第75章 (新生。)
*
钟晓闹不明白;怎么还有人越活越回去的?从前在流放之地,钟不破还没这么傻,那会儿至少他谁都不信;不像现在,脑子似乎离家出走后便再也没回来。
“那,阿晓,阿岚央措他们怎么办?”
以钟不破的脑子;也着实想不出官家会如何处理;因此只能求助于在他看来最聪明的钟晓,钟晓无奈道:“官家的心思岂是你我能猜的?总之你只要安心等着便是;眼看便要年关;你趁着这个时机多带阿岚央措他们四处看看,想来最迟不过年后,官家一定会处置的。”
钟不破愣愣点头:“噢;好。”
钟晓的猜测果然没有错;年前官家始终没有再提东胡之事,东胡王室尽数被杀,草原群龙无首,原本因为东胡王意外暴毙便分崩离析的东胡草原;如今更是七零八落,内部斗得是你死我活,别提成什么气候,连一致对外都难。
恰逢冬日,正是东胡草原最艰难之时;内忧外患;缺衣少食,倘若大魏不管;他们便只能硬着头皮来抢,而来抢的结果毋庸置疑,必是自寻死路,东胡王尚存,东胡兵强马壮时尚且不敌大魏铁骑,如今大魏修生养息补给良好,他们拿什么与大魏抗衡?
整个东胡都人心惶惶。
先前东胡王战死,东胡草原分裂为十数个小部落,以莫顿王为首的部落王们畏惧大魏铁骑,联合选择投降,此举引来诸多不满,奈何部落王们毕竟是东胡王血脉,旁人便是不满,也不能多说什么。
中原皇帝最是爱面子,百年前赵国鼎盛之时,东胡也曾战败,只消献上一封降书,说两句讨好的话,中原皇帝便美得没了边儿,不仅休战,还会将帝姬嫁给东胡王做妻子,此外粮食布匹食言更是以仁慈之名源源不断地赐下,因此百年来,东胡人都是打得过便烧杀抢掠,打不过便献上降书,韬光养晦养精蓄锐,待到羽翼丰满,再单方面撕毁和平条约,这种把戏玩得不亦乐乎。
可这一回,远去大魏的部落王们并没有活着回来,回来的只有他们的人头,甚至身首异处,大魏只归还了他们的头颅!
怎么办?
要打仗吗?要在东胡最艰难的时刻跟大魏对抗吗?
与此同时,除却送回部落王们的首级外,没有一名王族能够幸免于难,无论他们是否反抗,只要身为东胡王族,便尽数遭到屠杀,整个东胡草原惴惴不安,闻大魏帝王之名而丧胆夹尾,生怕自己做了下一个冤魂。
原本那些叫嚣着不能投降的人也都紧紧闭上了嘴,没有哪一刻让他们意识到死亡与自己如此接近,他们的性命掌握在魏帝手中,而魏帝并不稀罕他们。
魏帝以残暴的屠杀彻底平定了东胡草原,随后起用了东胡人与混血奴中的部分有才能之人互相制衡,混血奴与东胡人之间有血海深仇,如今混血奴得登大雅之堂,可被触犯了利益的东胡人却连一句怨言都不敢。
年后入春之时,魏帝改东胡为晚西草原,任命混血奴首领阿岚为第一任晚西王,并拆除昔日东胡王庭,将晚西王庭建于赵国流放之地遗址,废除混血奴之称,每人尽皆将户籍登录在案,与从前的东胡人统称为晚西人,皆是大魏子民,流放之地则更名为斯日苏,东胡话中,“斯日苏”意为“臣服”。
他甚至下了一道极为严苛的法令,即适龄却未曾成婚的晚西儿女,不得同族结亲,有违者诛。
晚西王阿岚离京时拜见魏帝,他做梦也没想到,官家会任命他为第一任晚西王,因此临行前,他重重向魏帝磕了三个响头:“官家大恩大德,臣必当结草衔环,当牛做马以报。”
官家漫不经心地看他一眼:“你答应了朕的条件,至于这位子你坐不坐得稳,那要看你自己的本事。”
混血奴首领阿岚的性别除却大魏重臣外,东胡人与混血奴都不知晓,因此阿岚要将这个男人的身份永远保持下去,他们混血奴未来会如何,全看他们自己。
阿岚恭敬道:“臣明白,臣以性命起誓效忠于官家,若有违背,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官家没再理她,让她退下,待到御书房只剩下他一人,他才道:“还站在那做什么?”
温离慢从后面走出来,见官家一本正经的低头看折子却不理她,啪叽一下,趴到了官家背上,两只胳膊搂住他的脖子,官家只好放下手里的折子:“又闹什么?朕不是都听你的了?”
“我知道,官家肯定不会就这样相信她的。”
“你又知道了?”
“嗯!”
她点头点的好用力,又是一年过去,她愈发褪去了稚气,许是年纪增长的缘故,又或许是懂得情爱的缘故,温离慢愈发能够洞悉人心,在旁人眼里喜怒无常不好伺候的官家,她只要瞧他一眼,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啦。
“哼。”官家哼了一声,握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到身前,让她坐到怀里,“朕让钟不破随她同回晚西。”
“钟不破?”
此时此刻,阿岚与钟不破已经率领晚西王卫队离开兰京,奔赴位于斯日苏的新王庭,他们还有很多很多事情要做,官家当然不信任阿岚,即便温离慢给她说了好话,他仍旧不信任,因此才派遣与阿岚交好的钟不破前去,他拨给了钟不破一支乌衣卫队,以备不时之需,毕竟东胡人怕的是他,可不是混血奴首领阿岚。
以阿岚为晚西王,可安混血奴的心,也能使本来在双方争斗中处于下风的混血奴们提高地位,而阿岚既为晚西王,自然不能不用东胡人,无论他们之间有怎样的深仇大恨,东胡、混血奴都已成为过去,如今他们是大魏臣民。若是启用东胡人做晚西王,怕不是要不了多久,混血奴便又要沦为卑贱的奴隶。
将流放之地与晚西草原连接,则是为了更方便大魏监督管理,阿岚以混血奴首领的身份一跃成为晚西王,官家亦做好了她会得意忘形乃至于背叛大魏的打算,这支拨给钟不破的乌衣卫队,便是用在此处,晚西王安分守己便罢,一旦有异动,乌衣卫会立刻在钟不破的带领下将其斩杀。
钟不破临行前,官家命人赐给他一个新的荷包,与上回大军出征前的假荷包不同,这回当真是温离慢亲手绣的,钟不破头脑简单,却并不是真傻,也正因为他这性格,才更容易取信于阿岚,荷包中藏有官家手书字条一张,前去赐荷包的寿力夫转达了帝王口谕──倘若未来某一天,他在晚西不知要如何是好,便可打开荷包,取出里头字条,按照字条上所说行事。
以钟不破的性子,定然会将荷包珍惜收藏,不到万不得已决不会打开。
而字条上写着六个字:诛阿岚,夺其权。
选择阿岚成为第一任晚西王,她的性别也在魏帝考虑当中,时下大魏民风开放,女郎们较之从前愈发自由,可封侯拜相科考为官却从不曾有,官家心知自己因阿岚是女郎才会这样,否则他有无数合适的人选派去晚西。
至于为何是阿岚……
他看向怀中不知咕哝些什么的妻子,嘴角微微扬起,阿岚最好是如他所起誓那般永不背叛,这样的话,内力外力皆强势,只要她活着一天,世人便要跪拜她一天,野心饽饽的人便要忌惮她一天。
在离京途中,新任晚西王才得知自己能有这番造化,都要归功于温皇后,是温皇后在官家面前为他美言,否则哪有他的今日?
他已决意要一辈子以男人的身份活下去,他不能枉费这一生,不能辜负帝后恩情,无论等待他的是怎样的困难,他都绝不退缩!
“不破,多谢你愿意与我一同去晚西。”
钟不破挠挠头,笑得有点憨:“我阿父说,反正现在也不打仗了,天下统一,我留在兰京可能要被闷死,让我去晚西放羊,官家说了,我随时都能回来探亲,而且阿兄不日也会前来晚西帮你,阿岚,你不要担心,我们以后会有很多很多吃不完的红烧肉的!”
央措打马从后面追上来:“不破说得对!阿兄,中原──啊不,是兰京,兰京的红烧肉可真好吃!”
说完又对着钟不破满是羡慕:“官家对你可真好,还给你带了兰京的厨子来,不知道斯日苏有什么著名的当地美食呢?”
他在兰京这几个月可以说是吃得心满意足,整个人胖了好几圈,皮肤也养白了,不过央措与阿岚都不曾去过斯日格,此地曾经是赵国的流放之地,且不说地处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