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一-第3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他们不擅长搞阴谋诡计其实是含蓄的说法,说难听点儿就是有点儿缺那啥,有时候不用别人污蔑诽谤,自己就把自己给黑了,一个红翔技校搞的全天下的人都以为鲁人都会开挖掘机,一个蓝会福娃娃搞的所有人都认为鲁人的男人不中用,一个快乐向后冲搞的所有人都认为鲁人没事儿就会拿木棍敲自己的头。
众所周知人在喝了酒之后会兴奋,一兴奋就会更爽快,对于夷人的倾囊相助,吴中元非常感动,投桃报李,主动提出让吴荻将熊族的练气法门传授给夷人,还让夷人挑选一百位年轻男女,节后赶去有熊,参加熊族勇士的五行检试,之后分别赠与相应的五行绝技。
吴荻闻言暗暗皱眉,屡施眼色,吴中元只当没看见,大手一挥,落槌定音。
于清都等人虽然喝多了,却也没有醉到不知轻重,听吴中元这般说,狂喜非常,唯恐他酒醒之后改变主意,急忙作揖谢恩,将此事坐实。
“只剩下一个多月,便是即刻练气,届时也来不及……”
不等吴荻说完,吴中元就打断了她的话,“好说,实在不成就搞些补气丹药与他们。”
于清都等人都在眼巴巴的看着,吴荻也不便再说什么,只是无奈的看了吴中元一眼,自心里暗暗责怪他行事鲁莽,太过草率。
吴中元此举乃是授人以渔,对夷人的影响是长久而深远的,夷人感动莫名,既定的四万斤米粮鱼肉,直接又加了两万斤,只道宁肯自己吃糠咽菜,也不能饿着恩人。
这就是酒的作用,有时候真的能够拉近关系,增进友谊,见夷人掏心掏肺,吴中元又想给予相应的回报,眼见他伸手想要往怀里掏,吴荻吓出一身冷汗,急忙借故把他拖了出来。
“你想作甚?”吴荻瞪眼。
“给他们一枚九……”
“给什么给?”吴荻旁顾左右,“喝醉了是吧,怎地如此不分轻重。”
“我没醉,”吴中元深深呼吸,清醒酒意,“夷人不擅练气,没有紫气高手,倘若战事发生,我们免不得要派人前来帮助守城,与其派人过来,倒不如与他们一枚莲子……”
“还不承认自己喝醉了,”吴荻又拉着他往僻静处走了走,“你可曾想过他们有三个人,你与他们一枚莲子,他们如何分配?再者,夷人的脾性你也见识过,你若是再予厚赠,他们势必还要追加米粮,他们已经倾尽所有了,若是再送我们,你让夷人自己吃什么?”
吴中元抬手搓脸,没有接话,不久之前老瞎子刚批评他过于大方,好像确是这般,一不留神老毛病又犯了。
吴荻又道,“熊族的武功绝学乃熊族安身立命之本,你怎能轻易外传?你可曾想过后果,倘若他们日后与我们反目成仇怎么办?”
“不会的,我相信他们,夷人忠诚憨厚,记恩念好,绝不会与我们反目成仇。”吴中元摇头。
“你跟他们才相处了几天?”吴荻皱眉。
“我虽然跟他们接触不多,但我跟他们的后代打交道很多,我在五千年后就生活在这片区域,对他们的脾性非常了解。”吴中元正色说道,随着血脉和风气延续的东西有很多,其中就包括忠诚,自古至今,鲁人就没有造反当皇帝的,一个都没有。好不容易出了个姓宋的土匪头子,也没什么雄心大志,一门心思的想着被招安。
吴荻气急语塞,不得反驳,只是叹气。
见吴中元转身想回去,吴荻急忙伸手拉住了他,“不要再喝了,你早些走吧,转运米粮一事交给我。”
“也好,”吴中元点了点头,“道路不曾开通,走不得车马,我把大傻留给你,它可以驮载负重。”
“好,你准备如何分配?”吴荻问道。
“你有什么意见?”吴中元反问。
吴荻想了想,开口说道“雨露均沾,每座垣城都分送一些,有大傻做脚力,半个月内我就能送完。”
“行,”吴中元点头同意,“咱们过来的时候走的那几处垣城应该情况还算比较好的,往西靠近牛族的那些垣城估计缺粮更严重,你不要平均分送,得看每座垣城的人数和储粮情况。”
“放心吧,我自有分寸。”吴荻点头。
“也别要人家那么多了,”吴中元说道,“就要五万斤吧,若是拿走六万,夷人的日子会很是难过。”
吴荻挑眉看他。
吴中元又说道,“待他们选出百人,你就传他们熊族的练气心法。”
“夷人与熊族的血脉不甚相同,习练心法怕是会遇到阻碍。”吴荻说道。
“应该不会,”吴中元摇头,“虽然三族的练气心法各不相同,却也是大同小异,血脉的差异的确存在,但练气心法应该与血脉关系不大。”
见吴中元心意已决,吴荻只能勉强同意。
“我进去跟他们道个别,”吴中元转身欲行,突然想起一事,又止步回头,“据你估算,还要再寻多少米粮肉食才能缓解熊族饥荒?”
吴荻想了想,正色说道,“最少还得二十万斤。”
见吴中元面露惊讶,吴荻苦笑说道,“熊族这些年一直难得温饱,每年冬天都会饿死不少人,去年的雨水很不好,收成定然很差,与牛族的战事又耗费了大量的米粮,祸不单行,雪上加霜。我所说的二十万斤还是保守估算,是建立在各大垣城冬猎采集努力自救的基础上的,若是他们坐吃山空,这些远远不够。另外,也亏得你去年寻回了紫花山芋,来年四月就能收获接续,如若不然,想要熬过青黄不接至少也得七月。”
“还得二十万。”吴中元自言自语。
“你也不要太过发愁,熊族目前的窘迫是吴熬一手造成的,并不是你的过失。”吴荻宽慰。
吴中元叹气转身,没有接话。
吴中元回到房间与于清都等人打了个招呼,随后感召青龙甲,在众人的目送之下升空西去。
此前他也曾经吞服过化柿,在穿戴青龙甲的时候可以将身外之物一并化去,包括兵器和披风。
西去途中吴中元的心情无比沉重,这时候可不比现代,所有人都在为生计发愁,像夷人这种有余粮的部落少之又少,这时候的计量单位跟现代出入不是很大,二十万斤就是一百吨,在现代也不是个小数目,上哪儿找去呀。
日落之前,他分别去见了黎万紫,吴勤和姜大花,他早些时候曾经跟三人打过招呼,三人也答应将存粮拿出来接济熊族,三人各自献出了米粮一万斤,黎万紫有两座垣城,姜大花有三座,但她们二人得到的百日米粮种较少,而姜大花的三座垣城是自牛族分割过来的,相较于农耕,族人更擅长放牧。
三人献出来的米粮由三人亲自派人送到熊族的各处垣城,平均下来每座垣城也只能分得一千来斤,车马也拉的动,最主要的是可以通过此举拉近熊族本部垣城和姜大花与黎万紫之间的关系。
除了米粮,黎万紫还答应送些兵器给各大垣城,而姜大花则表示在派送米粮的同时赶些牛羊过去,黑寡妇带来的胡兔还在大泽,此番大泽支援各大垣城粮草,可以顺便儿把兔种分发下去。
这时候黑寡妇等人刚刚赶到落脚的邑城,正忙着收拾安顿,吴中元也没有去打扰它,黑寡妇虽然还有很多物资,但那是它易换谋利的本钱,不能打它的主意。
将本部的事情安排好,吴中元离开崮山前往南荒,这时候跟现代有个共同之处,那就是沿海地区的生活都比较富裕,祝千卫所在的隗城应该也有一些存粮,黎万紫派去接迎的人马估计也快赶到地头儿了,他想亲自过去一趟,再催催祝千卫,让他早日动身北上……
第四百七十三章 登对
南行不远便发现了太平寨的马队,他们是运送一万斤铜铁前往崮山的,早些时候他曾经在路上看过到他们,由于山路崎岖,移动缓慢,直到这时车队方才进入崮山地界。
太平寨主冬云居是个恶贯满盈的土匪头子,这一万斤铜铁是冬云居上缴的买命钱,既然收了这老东西的好处,就不能再去为难他了,但太平寨是南荒最大的贼窝,定然囤积了不少粮食,就这么放过他们,实在有些可惜。
想到此处,便控驭青龙甲从天而降,挡住了车队的去路。
他曾经去过太平寨,押运的贼人认得他,见他突然出现,急忙快步上前,赔笑问安。
吴中元没有理睬他,而是围着前面的那辆马车转了一圈儿,“够分量吗?”
贼人点头哈腰,“够够,足足一万两千斤,多出来的两千斤是我家寨主额外孝敬您的。”
“多少金铜?多少恶金?”吴中元又问,这时候也有金这个字,但指的是质量比较好的铜,而恶金指的则是铁,由于冶金技术不行,这时候没有熟铁,全是生铁,硬度也很差,只能打造农具。
“全是上好的金铜,半两恶金都不曾掺杂。”贼人说着打开了其中一个木箱。
吴中元歪头一瞥,的确是铜,全是棍状的,质量算不上非常好,但也不是很差。
他拦下车队是想找茬儿的,但眼下也找不出冬云居的毛病,这老东西不但多给了两千斤,给的还都是铜,这属于超额完成任务。
“冬云居娶了那厨娘不曾?”吴中元歪头看向那贼人,当日冬云居抢了鹿鸣谷主的女儿,他受鹿鸣谷之托前去要人,见冬云居那大胖子娶的都是些弱不禁风的瘦弱女子,一时心血来潮就给冬云居赐婚,逼着冬云居娶了一个做饭的大肥婆。
“娶了,娶了,大人赐婚,我家寨主倍感荣耀,次日就迎娶了。”贼人小心赔笑。
“有孕不曾?”吴中元又问,他给冬云居赐婚纯粹是对冬云居的惩罚,担心冬云居不与肥婆洞房,还撂下狠话,要是明年秋天肥婆没有身孕,他就过去给冬云居出殡。
“大人说笑了,哪有那么快呀。”贼人讪笑。
挑不出什么毛病,只能作罢了,但吴中元还是有点儿心有不甘,沉吟过后冲那贼人说道,“回去告诉冬云居,我已经亲掌熊族,来年秋天我肯定会往太平寨去。”
贼人连声道贺,“恭喜大人,贺喜大人,您放心,我一定把话儿带到。”
“嗯。”吴中元点了点头,“那成吧,你们继续赶路吧,熊族粮草严重短缺,我还得出去搜罗筹集。”
“哦,哦,大人慢行。”贼人拱手。
吴中元控驭青龙甲离地升空,继续南下。
冬日的傍晚气温很低,但吴中元脸上却一直在发热,倒不是因为青龙甲能够阻隔寒气,而是先前的那番话说的太没风度了,就差直接开口索要了。
都说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这话一点不假,且不说黄帝的虚名了,只说身为熊族大吴,也总得注意点儿形象,但眼下当真不是玩酷耍帅的时候,还差十七万斤,只能一点一点儿的凑了。
他曾经多次前往南荒,但多数时候走的都是中线,此番他没有再走老路,而是往西偏移了几百里,南下的同时刻意留心下面村寨部落,但沿途所见都是些破败的村落,一看日子就不好过,再怎么难也不能打贫困户的主意。
二更时分赶到了山羊谷,卸去盔甲飘身落地,自镇子北侧步行进入。
由于天气非常寒冷,夜市上的人并不多,吴中元有心事,也没心情逛夜市,直接去了西街饭馆儿。
山羊谷相当于后世的红灯区,奢靡的很,饭馆里有很多上好的食物,吴中元上次请老瞎子吃了顿饭,席间有道飞龙汤,所谓飞龙自然不是真的龙,而是一种野鸟儿,熬汤甚是美味,此番店里又有这种食材。
若是换做之前,他肯定就点这道菜了,但昨天所见到的族人饥寒种种一直在他脑海里闪现,感觉饮食奢侈会有负罪感,便叫了碗面和一份酱菜。
早上光喝酒了,也没怎么吃东西,中午也没吃午饭,一直到现在他也饿了,正在狼吞虎咽,门外进来一个人,吴中元抬头的时候,来人也正好在看他,二人看了个对眼儿。
来人三十出头,瘦高身形,五官俊朗,衣着华贵,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不是旁人,正是狐族头领玉面十三郎。
见到此人,吴中元瞬时两眼放光,太好了,想吃王八来了个鳖,百日米就产自狐族,即便全天下的人都缺粮食,狐族也肯定不缺。
“哎呀,大人,幸会幸会啊。”十三郎缓步上前。
“王兄,好巧啊。”吴中元起身抬手。
十三郎并不姓王,但他是狐王,吴中元也是王,他称十三郎为王兄既是尊称又是亲近的称呼,十三郎对这个称呼也很受用,撩动衣摆坐到了吴中元对方,“寒日冬夜,大人不在中土享受悠闲,来这山羊谷作甚哪?”
“王兄妻妾成群,不在王城左拥右抱,跑出来作甚哪?”吴中元笑问。
“闲来无事,出来走走,”十三郎说道,言罢,微微眯眼,观察吴中元气色,“哎呀,多日不见,大人修为精进,登峰造极,可喜可贺呀。”
“同喜,同贺。”吴中元抬手谦逊,十三郎原本是洞渊紫气,早些时候他用太玄丹药换了百日米的粮种,而今十三郎也已经晋身太玄。
“托福,托福。”十三郎回礼。
看到吴中元餐食简单,十三郎恭维道,“大人当真勤俭,也不叫些肉食酒水,”说到此处,转头冲伙计喊道,“有甚好菜给我们做上几道,上好的酒水也搬两坛来,对了,把门板上了,莫要再放闲人进来。”
十三郎冲伙计说话的时候,吴中元趁机仔细打量十三郎,十三郎的衣襟上有几滴细微血迹,说话时亦带有细微的肺音,这说明十三郎不久之前曾经跟人动过手,而且还吃亏了。
十三郎跟人打架他并不意外,这家伙是个花花公子,成天不着家,一天到晚在外面瞎溜达,说瞎溜达也不对,确切的说是在外面寻花问柳,也不管是不是名花有主,照泡不误,跟人打架很可能是因为争风吃醋,也可能是勾搭有夫之妇被人家的老公给揍了。
但令他疑惑的是十三郎已经是太玄修为,能够打伤他的人其灵气修为至少也是深紫太玄,而南荒三大太玄高手只有冬云居是男的,天蚕谷的柳金娥和烟云山的万山红都是女子,难道这家伙偷到太平寨去了?
十三郎叫了酒菜,又回过头与吴中元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