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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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渊的前妻盯了他几眼,满脸愤恨的样子,但是在庭上,她这么做,没啥用处,难道还能把他给吃了不成?
法官走进来宣布开庭。
孟浪宣读了起诉状,一宣读完毕,韩渊的前妻就开口说道:“他们是给我们买的房,现在凭什么起诉我要还钱?反正我是不会还的。”
她一说完,她的律师慢条斯理地道:“本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起诉与法无据,原告在婚后出钱给两被告买房子,属于对两名被告的赠与行为,现在起诉两被告偿还债务,完全是一种无理取闹,原告因为两名被告离婚,对我的当事人产生怨恨之情,所以才会想办法起诉两名被告,这违反了民事上的赠与规定,除非两名被告有重大过错,否则原告无法撤销其赠与行为!而且,本案并非是请求撤销赠与之诉,而是偿还债务之诉,因此本代理人请求法庭直接驳回其起诉。”
韩渊前妻的律师一说完,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在他看来,韩渊父母这个官司不可能赢,因为他们给自己儿子儿媳买房子,就是一种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不能撤销,而且即使想索要回房子,也要提起撤销赠与之诉,但是韩渊父母却提起了偿还债务之诉,这说明对方律师无能,起诉的法律关系都搞错了。
孟浪听了他的话之后,不动声色,暂时不和他进行口舌之争,打官司还是要用证据说话。
紧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孟浪代表原告举证。
先举证的是韩渊向原告打的借条。
韩渊前妻的律师一看,便质证道:“本代理人对借条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因为这张借条是在起诉之前写的,而不是在买房子的时候写的,这正印证了本代理人的猜测,原告完全是因为我的当事人与另一被告离婚,才提起本次诉讼,这是一种恶意的行为,于法无据。”
孟浪答辩道:“对于第二被告的代理人的话,本律师不敢苟同。借条是后补的不错,但是不能否认其真实性,此前,原告与第一被告只是有口头上的约定,现在第一被告愿意形成书面借条,这有何不可?从哪里看的出来,这张借条是假的?如果第二被告认为是假的,请拿出证明它假的证据来。”
这话一说完,韩渊前妻的律师干瞪眼,他其实想表达的意思是,两名被告根本没有借原告的钱,所以借条是假的,但是孟浪想说的是,这张借条是韩渊真实写的,一点也不假。
接着,孟浪提交了银行的转款证据,证明原告向第一被告转款两百一十万用于买房,第一被告韩渊收到款后,就支付给了房地产公司,购置了房产。
“原告提交了这一组证据,充分证明了,第一被告韩渊因为需要在婚后买房,向原告借款两百一十万,原告及时将款项打给了第一被告,第一被告收到钱款后,立即打入房地产公司,用于购置了房产,这是一种合法的债务,同时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需要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共同偿还!”
孟浪把证明目的一说完,韩渊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原来老是觉得自己没理,担心赢不了官司,可现在一听律师讲,怎么越听越觉得他和他爸妈有理了呢?
韩渊前妻的律师赶忙说道:“原告所举证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是借款合同关系,而且第一被告和原告之间存在着恶意串通的行为,目的是为了侵害第二被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向第一被告转款,恰恰证明,他们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而不是一种借贷行为,因而原告的诉请不应当得支持!”
孟浪听了,冷笑一声道:“第二被告律师从哪里看出,原告给第一被告的转款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原告实打实地把钱转给了第一被告用于买房,第二被告此前与第一被告共同居住,从哪里又看的出,他们恶意串通侵害第二被告的权益了?是借贷行为还是赠与行为,必须要有证据证明,现在原告有证据证明是借贷行为,第二被告如何得出是一种赠与行为?”
韩渊前妻律师马上说道:“司法解释明文规定,父母在婚后给子女买房的行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是法律的规定,不需要证据证明,原告律师请先搞懂法律规定再来代理原告起诉!”
卧槽,韩渊前妻的律师居然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了,当着原告的面,说他能力不行,连法律规定都没弄懂,叔可忍,婶也不可忍了。
孟浪当即反击道:“我提醒第二被告律师,请仔细看一看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说的是父母给子女买房的行为,算作是对夫妻双方的一种赠与,但本案,你从哪里看的出来,原告是在给被告买房了?买房的钱是第一被告支付给房地产公司的,原告从来没有买过房,没有买房,哪来的赠与行为?请第二被告律师先搞清法律规定与事实再来说话。”
孟浪把对方律师给怼了回去。
韩渊前妻律师一听,急了,说道:“原告实际上就是一种赠与行为,他们把钱转给第一被告,第一被告再去买房,不就是相当于原告在买房吗?”
孟浪又冷笑道:“相当于?如果这样说的话,我借钱给你,你再借钱给别人,那就是相当于,别人问我借钱了?合同的相对性你懂不懂?如果连合同的相对性都不懂,就不要在庭上胡言乱语,丢人现眼!”
“你!”孟浪说起话来,毫不客气,可把韩渊前妻的律师给气坏了。
“被告有没有证据提供?”法官不再让他们辩下去,问两名被告是否有证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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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买金项链
法官问完之后,韩渊当即说没有,但他前妻却说道:“报告法官,在结婚之前,他们就说过,要给我们买房,后来一直没买,等我们结婚后,他才给我们买的房,这明明是赠与行为,怎么能变成借款了?当时,我又没有录音,要是有录音,就能证明我说的是真话,他们说的话是假的。”
韩渊的前妻明显急了,但是她却没证据可提交。
孟浪便对她讲道:“你没有证据证明的事情,就不要在法庭上讲,有一句话说的好,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不该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死抓住不放,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它不会偏袒任何一个人。”
他刚这样一讲完,对方律师说道:“原告律师说的没错,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但是第二被告所讲的情况确实是事实,这事该怎么说?现在第一被告是与原告站在一起的,原告说是借款,第一被告肯定说是借款,第二被告如何证明是赠与行为?这就是一种恶意串通行为,请法官查明事实真相,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孟浪听了,反驳道:“本律师再重复两点,一是,原告从来没有明确说过要赠与两百一十万给被告买房,这跟第一被告与原告站不站在一起没有任何关系,谁规定父母借给子女钱就一定是赠与?第一被告早已成年,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第二,不能因为第二被告觉得她的利益受损了,就是别人在恶意串通,所涉房产已经在离婚案中分割完毕,第二被告已经获得了房产利益,两被告在婚后购置了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不能不承担,两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买房,难道两被告不该偿还吗?不能有好处就归自己,有债务就推给别人,污蔑别人在侵害她的利益,这是毫无根据的。”
话一说到此,法官也是完全听明白了,虽然第二被告一直认为房子是原告给他和第一被告买的,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原告向他们作了赠与行为,法律规定,父母在婚后给子女购买的房产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本案,原告并没有直接给子女购买房产,而是将钱款打到了第一被告户头,以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名义购买的房产,这显然不能算作是原告直接购买的房产,因而其打给第一被告的钱款,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应当视作是一种借款。
毕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父母给子女的钱就一定是赠与,而不可能是借款啊?
第二被告以为占了便宜,但是没想到的是,到手的便宜又要丢了。
法官最后问第一被告可愿意还钱?
韩渊马上说道:“愿意还钱。”配合的很好。
一问第二被告,第二被告马上蹦了起来:“他愿意还让他还,反正我是不还,与我无关。”
法官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韩渊说愿意,第二被告又说不愿意。
法官便宣布不再调解,事后再下判决。
开完庭,韩渊马上就走过来与孟浪打招呼。
他前妻就马上指着他道:“你还说没串通,这就走过去穿一条裤子了!”
韩渊回过头怒道:“我爸妈辛辛苦苦攒的钱,凭什么给你?你想算计我,现在我再要回来,你没吃亏!”
“老娘跟你半天,已经吃亏了!”
“你在跟我以前,已经跟过别的男人,你要是吃亏,你找别的男人去!”
两人吵了起来,法警赶忙将他们给劝了开来。
孟浪看到这一切,心想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有人想讨巧占便宜,法律还是会想办法主持公道的。
案子在第二天就判下来了,韩渊胜诉,采纳的理由基本上都是孟浪所说的理由。他前妻一看,便不服上诉,韩渊又来找他。
一看他又来找自己,按照行规,上诉也需要交纳律师费,如果想请他继续代理案件,还要出一笔律师费。
虽然这对于许多律师来说,可是一件大好事,因为又可以挣到一笔钱,但是孟浪觉得,这对当事人来说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一审二审,折腾来折腾去,最后钱都让律师赚去了。
因而他就不忍心再收韩渊的律师费,便想了想对他说道:“这样吧,对方上诉,大概率不会成功,你也不需要请我,我到时给你爸妈写个代理词,你爸妈在庭上念念就可以了,这样,你省了律师费,结果也不会差到哪里,你看好不好?”
韩渊道:“孟律师,你要收多少律师费,我都给,你不去法庭,我心里没底。”
孟浪笑道:“我知道你的心情,但是真的没有必要,我与李记者算作是好朋友,给你说的都是实话,你放心吧。”
见孟浪这般讲,韩渊很受感动,都是为他着想啊。
这个案子一结束,孟浪进入系统一看,又新增加了两万经验点,加起来,就是十二万六千八百点了!
心里感觉很不错,就进入系统大卖场里头准备买一件礼物送给牛昭。
买什么呢?
里面都没有便宜的物品,房子车子肯定不适合送给她,因而看了半天,只有金银首饰适合送给牛昭作礼物。
但是牛昭会要他的金银首饰吗?
里面一条金项链,价值一万经验点,绝对是纯金二十四K的,斤两很足,这要是买下来,放在市场上能值十来万,一下子送给他这么贵重的礼物,她会不会收?
然而如果不买这个东西,其它的更不适合买,想了一会儿,便决定把项链买下来,想办法让牛昭接受了。
买下来后,到了第二天上午,便有金店打电话来,让他来取金项链,这件金项链是专门订制的,十分珍贵。
本来想着自己直接去拿,但是转念一想,如果他拿来了,再去送给牛昭,万一牛昭不要,还真是烫手的山芋,因而想出一个主意,他便让金店老板,将这只项链直接派人送给牛昭,相当于是送快递了。
金店老板一听,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但是想想觉得这是年轻人之间的一种浪漫,给女朋友买金项链,不亲自交给女朋友,而是让金店送过去,给女朋友一个惊喜,这真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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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买了车
买完金项链之后,孟浪觉得有必要买辆车开了。
不敢买太好的车,就买那辆价值三万经验点的奥迪A6吧,这车开出去也是不错了,对他来说,甚至有点招摇过市的感觉。
但是没有比这价格再低的车了,只能买这辆了。
消费三万经验点后,他就等着电话打来。
也是第二天,4S店的小MM果然就来了电话,声音甜美而动人,能买的起A6的人,一定不是一般人,小MM能不好生伺候吗?
之前在大学的时候就学过驾照了,但是呢,从来没有摸过车,因此想了半天,便走到唐芙蓉面前,小声跟她说了几句,告诉她买车的事情,想让她帮忙去4S店把车给开回来。
唐芙蓉惊讶地道了一声:“小孟,你买车了?”
孟浪点了点头,唐芙蓉又问:“买什么车?”
孟浪笑道:“我也不敢买太好的车,就买了一辆奥迪!”
“奥迪?”唐芙蓉睁眼看了他一眼,买奥迪也不错了,像他这样的年轻律师,别说是奥迪,就是能有一辆奥拓开也不错了,并且现在经济型用车那么多,随便买一辆,也可以作为代步工具,而他竟然买了奥迪,看来刚刚赚了一百万,这手控制不住,跟女人一样,忍不住要跺手了。
“不错,小孟,男人就要开奥迪,高端大气,走,我陪你去开回来。”唐芙蓉一笑,答应了。
看到他俩嘀嘀咕咕的样子,朱棣与董卓二人不知他俩在说什么,心里面有点嫉妒,自打富家案子一结束,唐芙蓉与孟浪的关系骤然亲密起来。
二人一起走出律所,打车去了4S店。
到了4S店后,孟浪就去找售车小姐,一听说是来提车的,一位身材不亚于唐芙蓉的小MM走过来,甜甜地道:“孟先生,您买的新款A6,今天刚刚到货,请跟我来。”
唐芙蓉听了一惊,悄声问道:“小孟,你买的是奥迪A6?”
孟浪笑答:“是啊,唐姐。”
“小孟,没想到你的奥迪档次不低!”唐芙蓉又大惊,她以为孟浪买奥迪,顶多是买二十来万的奥迪,哪想会买四十万左右的A6?
唐芙蓉难免有一点小震撼,刚赚了一百万,就花近一半的钱买车,看来小孟律师花起钱来眼睛都不眨,这手跺的,刚刚的,比起女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接了钥匙,拿了材料,挂了临牌,孟浪就让唐芙蓉把车给开走了。
开在路上,唐芙蓉高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