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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第8部分

小说: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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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的赤脚医生那里,赤脚医生喂他吃了药之后,又让我用冷水给他擦了一个晚上的身体,到第二天上午,他才醒来。
  醒来之后,他说他叫林温礼,爸爸叫林裴、妈妈叫温馨,那个时候他可有礼貌了,又乖巧,我一听他说爸爸妈妈,就知道是城里人,咱们农村来的都是叫爹娘的。所以,我把他送到镇上派出所。但是到了派出所之后,这孩子除了知道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和姑姑的名字之外,家里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只说住在锦苑花园,可派出所的同志都不知道锦苑花园在哪里,又说自己读阳光幼儿园,可咱们这县里也没有阳光幼儿园,所以一时之间,根本查不到孩子的来处。”


第12章 
  林余余听了,心里砰砰砰的跳,是小温礼,是她家的小温礼,他们家住在锦苑花园,小温礼在阳光幼儿园读书,从小他们就教他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和姑姑的名字,所以他记得很牢。一想到两年前小温礼就穿越了,吃了两年的苦,林余余心里就难受的不得了,但是她强忍着问:“那后来呢?”
  李秋红:“后来,派出所那边就继续查,孩子就暂时养在我家。可养了一个月之后,关于孩子的家里,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这会儿派出所提出,问我愿意不愿意收养温礼,我哪里会不愿意?我是非常愿意,愿意的不得了。孩子在我家住了一个月,会数数,会讲故事,会唱歌,那真是一个聪明哟。
  我□□的时候,还闹出了一些事情,因为派出所要把孩子交给我收养,有些想□□的人家得了消息,也有了这个想法。”其实,小温礼还说了一些其他的话,只不过,派出所和李秋红都没有理会,比如爸爸的手机号码,派出所的人没有把孩子的话当成一回事,在这里过了两年的小温礼,加上年纪小,很多该忘的,就忘的差不多了,他现在还能记得爸爸妈妈的名字,已经很了不起了。
  而且,这里和他出生的世界不同,在陌生的地方,他因为害怕,所以把自己藏了起来,那些曾经的东西,就忘记的更加快了。
  林余余听了,心里酸酸的,一个六岁的孩子,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该怎么生活?而且,小温礼也是魂穿,这身体显然不是他的,那么,又是谁把孩子抛弃在那里?想到这些,林余余就不由的担心。
  不过,她既然来了,就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小温礼。
  李秋红继续道:“后来还是派出所的警察同志做主,让孩子自己选择哪户人家,孩子就选择了我。我一个妇女,什么好的也给不了他,家里只有大山留下的这套房子能给他,他跟着我啊,是吃苦了。”
  林余余不这样认为:“您对他好才是最重要的,您在他小的时候对他好,他在您老的时候孝顺您,这叫因果。我想小温礼肯定是个好的,等他长大了,肯定会孝顺您的
  。”
  听到林余余这样夸自己的孙子,李秋红是真高兴。其实,村里人对她的闲言闲语不说,倒不是其他的,主要还是说怕她竹篮打水一场空,到头来为别人家养了孩子。她想着,就算以后,孩子的家人把孩子认走了,那也没关系,至少这几年,有着孩子陪着,她是高兴的,活得像个人了。不然自从儿子死了之后,她连死的心都有了。
  李秋红:“林知青啊,你真是个好人,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林余余:“不用客气,热水快好了,我去给你端热水。”
  李秋红:“不用了,我自己起来就行了。”
  林余余:“您如果能起来,也不会让小温礼自己去拎水了。”
  李秋红是真的身体难受到起不来了,不然哪里会让小温礼去拎水,这小温礼一去拎水,她就提心吊胆得不得了,但是小孩子自己要去,她劝了他也不听。她知道孩子担心他,又不舍得说重的话。
  林余余来到厨房,见小温礼还在乖巧的烧水,她看到铁锅里的水已经冒泡了:“小温礼,热水好了,你给姑……给姐姐拿个碗。”
  小温礼:“哎。”他蹦蹦蹦的跑过去拿了一个碗过来,然后在旁边看着。
  林余余淘了水,并没有马上给他,而是在一边凉着:“还有大碗吗?盛汤的那种。”
  小温礼又去拿了一个大的汤碗。
  林余余把汤碗盛满:“你如果口渴了,就喝这大汤碗里的开水,喝没有烧开的水,人是要生病的,生病了就要花钱了,知道了吗?”
  小温礼点点头:“姐姐,我知道了。”
  林余余:“真乖,你晚饭吃了吗?”
  小温礼挺了挺胸膛,骄傲道:“吃了,我自己做的。”
  林余余看着他,小温礼出事的时候才六岁,穿书两年,应该是八岁了,但是看这个身体,也就五六岁的样子。若是寻常五六岁的孩子,不见得会自己做饭,但是有着八岁智商的小温礼则是比那些孩子懂事又成熟些。
  想到这里,林余余又是心疼。“你晚上做了什么啊?”
  小温礼:“做了番薯。”有一点点的羞耻,家里没有好吃的东西。
  林余余:“小温礼真厉害,姐姐都不会做番薯呢,明天早上姐姐过来,你
  教姐姐怎么做番薯可以吗?”
  小温礼:“可以哒,我可会做了。”
  林余余在这里坐了半个小时,等李秋红喝了水睡下了,她才离开,离开前,她让小温礼自己锁好门。
  小温礼送她到门口,突然出声:“姐姐……”
  林余余:“嗯?”
  小温礼:“姐姐,我记得我有个姑姑,我姑姑也叫林余余。”刚才姐姐跟奶奶说自己名字的时候,他听见了,他虽然对以前的事情不怎么清楚了,但是他记得姑姑的名字。
  那一刻,林余余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的心情,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小温礼说,她就是他的姑姑啊。但是,她不能告诉小温礼,因为万一小温礼说出去了,事情就不太好了。但是,林余余蹲下身,和他平视:“那以后,你叫我姑姑吧?好吗?”
  小温礼的眼睛亮了,亮晶晶的看着看着林余余:“可以吗?”
  林余余:“可以的,不过要过几天,你要等等哦。”
  小温礼:“好。”
  林余余伸出小手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骗。”
  小温礼看着,眨了眨眼睛,然后伸出自己的小手指:“拉钩。”
  小孩子有时候比大人更加重承诺,尤其是经过这种拉钩仪式的。
  林余余在李秋红家的时间有点长了,再挑水回到宿舍,已经晚了,等她烧水擦了个身体,陈娇都已经睡下了。不过她动作很轻,并没有吵到陈娇。
  这个晚上,林余余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她回想末世前的点点滴滴,回想着末世后一个人的孤单和寂寞,她越想越睡不着。
  林余余在床上辗转反侧到天亮,还没有睡着。天一亮,她就起床去洗了昨天换下来的衣服,然后拎着篮子出门了,篮子里装着鸡蛋、大米、红糖、中药还有那株没有卖掉的15年份的野参。
  林余余到李秋红家的时候,那院子里的门还关着。李秋红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也起不来床,小温礼年纪小,自然没有起的那早。
  林余余敲门:“小温礼……小温礼起床了。”
  小温礼还在做梦呢,听到有人叫他,他摸了一把眼睛,从床上下来,然后穿上布鞋跑了出来,当他看到是林余余的时候,高兴的喊出声:“姐姐,你来了。
  ”说着,还努力的睁大眼睛,争取把眼睛睁的大大的,可见是小孩儿昨天没睡好,今天还睁不开眼。
  林余余:“是啊,姐姐想借你们家的厨房用一下,可以吗?还要请你教姐姐怎么煮番薯呢。”
  小温礼:“姐姐快来。”
  林余余:“那你先去把衣服穿好。”想到他昨天穿着脏兮兮又破破的衣服,林余余想着原主的那几件衣服,决定把能改的衣服拿出来,给孩子改一下穿。主要是原主没有布,不然她就给孩子去买件新衣服了。不过买新衣服也有些打眼,还是把旧衣服改了穿比较好。
  李秋红早就醒了,但是她想着孙子这几天太辛苦了,不舍得叫醒他。听到外面的动静,李秋红道:“是林知青吗?”
  林余余:“是的,我来借你们家的锅煮一下早饭,早饭后去给你采药。”
  李秋红:“你用你用。”她没说不用药之类的话,毕竟她也想自己的身体好起来,好照顾孙子。
  小温礼回到房间,拿起昨天穿的衣服,但是看了一下,又把昨天的衣服放下,然后从柜子里翻出干净的衣服换上。换上之后,他跑到厨房:“姐姐。”
  林余余一边煎着中药,一边已经洗好了米,下了锅,又在蒸栏上放了鸡蛋,就看见小温礼进来了。小温礼昨天和今天的差别很大,昨天灰不溜秋的,像个小乞丐,今天倒是干干净净的。
  见林余余盯着自己看,小温礼有些脸红的拉了拉衣服,他是特意穿干净的衣服给姐姐看的。
  林余余看着他的小动作,不由的笑了。小温礼在家人面前其实很活泼的,但是在外人面前是有点腼腆的。尤其是紧张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去拉自己的衣服。这个孩子,是小温礼。
  不过,今天看着他的穿着,林余余的有些想法改变了,她之前以为小温礼的条件肯定很糟糕,但是昨天来到这里,她发现这屋子还算新的,比很多人家好多了,所以条件应该没有她想象中的差。再看今天小温礼换了一身衣服,果然是如此。
  林余余:“小温礼穿上这套衣服真好看。”
  小温礼很高兴:“真的吗?这是奶奶做的。奶奶说,这是范爸爸的衣服,现在给我穿了。”他在这个世界两年了,对以前的生活,忘的差不多了,六岁的孩子本来就健忘。还能记得亲生父母的名字、姑姑的名字,主要是因为以前的家人经常教他,也许再过几年,他就忘记了。


第13章 
  林余余摸摸他的头:“真的,小温礼今天真好看。”
  小温礼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腼腆的笑容中,带着几分羞涩,但是特别特别的可爱。
  林余余:“可以请乖巧又可爱的小温礼帮姐姐看着火吗?”
  小温礼:“可以的,姐姐还要学煮番薯呢。”
  林余余:“那你告诉姐姐怎么煮,你说,姐姐来做。”
  小温礼:“那我先去那番薯。”
  林余余:“哎,好。”
  番薯是在李秋红的房间里的,他们家的粮食都在她的房间,小温礼进去之后没有直接拿,而是问李秋红:“奶奶,我可请姐姐吃番薯吗?”小温礼在这里住了两年了,和李秋红相依为命,所以李秋红对他来说,就跟秦奶奶一样。但是,又考虑到奶奶生病了,家里的粮食越来越少了,他又道,“我可以少吃一点,我每天少吃一点,请姐姐吃番薯,可以吗?”
  李秋红哭笑不得:“家里有粮食呢,你不用少吃一点,你要多吃一点,然后快快长大,奶奶还等着你长大孝顺奶奶呢,去吧,请姐姐多吃一点番薯。”家里的确是有粮食的,虽然她生病一个多月了,但是以前家里只有她和儿子两个人,他们都是勤劳的人,两人几乎每天都是满工分的,后来儿子去世,但是粮食、工分都是存下来的。再后来她捡到了小温礼,以前存粮食。
  但是,孩子的懂事,也让她很欣慰。他知道家里的情况,所以并没有自己做主,而是先问了自己,不得不说,这个孩子是真的被教的很好,也不知道是怎样的人家,能够教出这样好的孩子,那户人家一定是很爱这个孩子的。
  想到这里,李秋红叹气,她既盼望着孩子能找到自己的亲人,又自私的希望孩子找不到亲人,这种复杂的心思,让她羞愧于孩子。
  小温礼从房间里拿出三个番薯,两个是大的,一个是小的,然后抱着出去了。看着他跑出去的声音,李秋红又觉得心里暖暖的。
  小温礼跑出去,把番薯洗干净,然后递给林余余:“姐姐,你把番薯放在锅里,然后加水就可以煮了。”
  林余余:“但是家
  里只有一口锅,姐姐在熬粥了,怎么办啊?”
  听到是粥,小温礼也没有嘴巴馋,毕竟在前世,相比于粥,他们这些小朋友更喜欢吃番薯、玉米之类的,所以别人家的孩子想吃粥,小温礼则不会,他每次吃番薯的时候,都觉得香喷喷的,这在李秋红的眼中,又觉得孩子好养、懂事,让她也更加愧疚了,觉得自己给不起孩子好的,真是耽误了孩子。
  小温礼:“那等姐姐熬好了粥,我再煮番薯。姐姐,甜甜的番薯可好吃了,我请姐姐吃番薯。”在糖是奢侈品的年代,番薯的甜糯是很美味的口感。
  林余余笑了笑:“那这样吧,小温礼你的番薯切块,和姐姐的粥一起煮,这样好了之后,混合在一起,等于你请姐姐吃了番薯,姐姐请你喝了米粥,你看好不好?”
  小温礼虽然在这里生活了两年,也知道粮食金贵,但是对于番薯和大米还没有明确的认识价值,在他眼中,那都是吃的,是一样的价值,在原来世界的六年记忆虽然渐渐的模糊了,但是家里的富裕他是还有记忆的,也因为受到这种记忆影响,所以他对于粮食的价值,没有这里的小孩子了解。
  小温礼:“好。”
  林余余把洗好的番薯切块,放进了自己熬的粥里面。然后拿出那株15年份的野参洗干净,切片,放进了自己熬着的中药壶里。
  这个中药壶是知青宿舍里有的,估计是第一批知青里以前煎过中药,所以一直留着的,不然当时在赤脚医生那买了中药也没东西拿来煎。昨天来李秋红家的时候,林余余在灶头的旁边看到有用石头搭建起来的一个小灶堆,可以煎药,所以今天就来这边煎药了。
  她配的中药是补身体的,比较温和的,她自己能吃,李秋红也能吃,原本一副药是一碗的量,但是她看李秋红这样子,决定自己的一副药里多放点水,给煎出两碗的分量,药效虽然比一碗的分量会差了些,但是对李秋红来说,却是好的。又因为药效会弱了些,所以她加了那株野参,中药是她自己配的,她知道两方的药效不会冲突。
  早饭煮好之后,林余余给李秋红端了进去,看着番薯中混合着的大米、还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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