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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系统之文娱天才-第22部分

小说: 系统之文娱天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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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个蛋,难道屌丝就活该被歧视么,难道屌丝就该这么没尊严么?
  陈小哥接过了对方还未收回的吉他,说了一声谢谢,然后走到场中,稍微将话筒调了调,说:“其实我这个人很低调的,不过既然你们都想听,我就唱一首吧。”
  看着陈小雨一脸不信的捂着耳朵,仿佛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陈小哥咬了咬牙,刚刚到手的两百拯救点,又回到了系统的手中。
  “初级吉他精通兑换成功,消耗100拯救点。”
  “初级歌唱技巧兑换成功,消耗50拯救点。”
  “歌曲购买成功,消耗50拯救点。”
  陈小哥闭眼,叶红雪有些后悔的看着陈小哥,她是怕陈小哥出大丑,此时见他只是闭眼而没有任何动作,心中更加自责。
  突然,陈小哥的手动了,十分轻柔,随着琴弦上的手撩拨着,一阵悦耳的旋律从音响中传出。
  叶红雪一脸诧异的看着陈小哥,她本以为,陈小哥不会的,但现在看来,他不仅会,而且精通。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
  ……
  当陈小哥唱出第一句时,陈小雨都惊呆了,她张着那娇嫩的小嘴,都快能塞进鸡蛋了,可见她有多么的惊讶。
  “小雨,你不是说你哥哥不会弹吉他吗?”叶红雪好奇的问。
  陈小雨:“不……不知道呀,我和我哥这几年都没怎么在一起,他每天都要赚钱……”
  “哦——”叶红雪惘然点头。
  看着陈小哥在角落里,动情的演唱,叶红雪认真的听着,越听越入迷。
  她虽然不是什么专业的音乐从业人员,但自小喜欢音乐的她自负还是能够识别一首流行音乐的好坏。
  本来,从陈小哥清晰的咬字中,她听出了这首歌的歌词似乎在缅怀什么逝去的恋人,但随着深入,叶红雪忽然感到了,这首歌好像并不是柔风皎月的缅怀,而是……寂寞!
  十年,是这首歌的核心。
  一个人有多少十年?
  总是不多,可这十年中,又会经历多少事?
  原来交好的朋友,相爱的恋人,又能经得起几个十年的考验?
  或许十年后,生活会变的更加的幸福美满。
  但很遗憾,陈小哥唱的是十年前。
  从第一句,就是十年之前。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后,我们只是朋友,仅仅只是可以问候的朋友。
  叶红雪的心思,随着陈小哥的演唱,从一开始的期待,渐渐低落。
  最后,她看着陈小哥那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身影,第一次觉得,那身影如此神秘莫测,让本以为已将他看清的叶红雪有些害怕,有些不知所措。
  街角是灯光最昏暗的地方,陈小哥站在那,没人看的清他的脸,仿佛黑暗给他戴上了黑色面纱,或是绝地武士,或是深渊魔鬼,谁也不知道。
  一首歌唱完,陈小哥收起了心中澎湃的情绪,随后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走到那个男子面前,将吉他递还给他。
  “你弹的比我好多了。”男子由衷赞道。
  陈小哥轻轻一笑,说:“吉他很好,谢谢。”
  做完这一切后,陈小哥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到了陈小雨的身边:“帅不帅?”
  “帅!”
  回答他的不是已经惊呆了的陈小雨,而是叶红雪。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陈小哥嘿嘿直笑,颇为猥琐,就像是某岛国里的什么什么痴汉。
  叶红雪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故意耍宝,当下风情万千的横了他一眼,拉着陈小雨就往前走去了。
  陈小哥站在原地,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回过神来的他心中暗骂:“这人太没素质了,乱抛媚眼,也不怕我真的化身痴汉死缠烂打。”
  不是陈小哥没有见过美女,也不是他抵抗力低下,而是方才叶红雪那一眼的风情太醉人了。
  娇嗔中带着害羞,羞涩中带着肯定,肯定中又带着那么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这么好的一颗大白菜,也不知道以后会被哪头猪给拱了,不过看样子,我好像有点机会,说不定还能和美女主编来一个亲密的接触,以后写成书,大红大紫……
  就在陈小哥YY的直流口水时,叶红雪用手臂碰了碰他,说:“我要那个。”
  “我也要。”陈小雨不甘示弱道。
  陈小哥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棕色的布熊。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我要那个棕色的。”陈小雨见叶红雪先和她抢,当即道。
  叶红雪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心中暗道:“真是个傻丫头。”
  “那棕熊就让给小雨,但是我要那个。”说着,叶红雪就一指远处路边一个名叫“榕记”的店铺。
  陈小哥花了五十块帮陈小雨买了一个棕熊后,三人就走进了那个叫做榕记的店铺。
  店很小,但里边的人也少,所以三人走进店内反倒是松了口气,街上实在太多人了,陈小哥扫了一眼,这店主要还是卖一些手工制作的衣服鞋子。
  他不由的松了口气,衣服围巾应该不会太贵。
  店主十分热情的上前招呼道:“先生小姐,要些什么?”
  叶红雪指了指一条藏青色的围巾,说:“我要那个。”
  店主十分配合的讲围巾拿下来,递给叶红雪。
  叶红雪戴上后,看着陈小哥问:“怎么样,好看吗?”
  “不好看。”陈小哥摇头,惹的那店主一阵苦笑。
  这不是睁着眼说瞎话么,有这脸蛋,有这身材,穿什么不好看?不穿更好看……
  陈小哥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年近四十的老板娘如此之污。
  “真的?”叶红雪问。
  陈小哥苦笑,算了,反正也没几个钱,送就送了,就算利息还给她了。
  当下十分霸气的对老板娘说:“多少钱,我要了。”
  “先生真是豪爽,一千七,刷卡还是现金?”老板娘笑吟吟的迎着他走到柜台。
  陈小哥:“现……”
  “多少?”
  老板娘:“一千七,打过折了,店里的东西都是手工制作,而且用料很贵的。”
  “哦,打扰了,你这里有没有卫生间?”陈小哥不动声色的问。
  叶红雪道:“好看呢……”
  “我其实挺急的……”陈小哥。
  叶红雪:“小雨,我在天海知道一家店,下次我买一条送你。”
  陈小雨笑嘻嘻的点头,她可没陈小哥那么蠢。
  “刷……刷卡。”陈小哥有气无力道。
  走出榕记后,看着陈小哥一副被割了两斤肉的模样,叶红雪脸上笑意更浓,嘴里却低声咕哝着:“小气鬼。”


第三十八章 大礼包?不存在的
  又转了一圈后,三人便回到了中午就开好房间的酒店,陈小哥迫不及待的回到了自己屋,打开笔记本,在安迪一声声咆哮声中,不断的跟观众道歉着。
  由于明天就要回海港市了,陈小哥拒绝了老三和安迪再来一把的邀请后,就关闭电脑准备休息。
  刚刚洗完澡的陈小哥忽然听到了他期盼已久的声音。
  “恭喜宿主,声望值满一万,获得小有名气称号,获得超级大礼包一份。”
  陈小哥说:“系统,快给我发工资。”
  “恭喜宿主成功领取200点拯救点。”
  生活就像是往公共厕所里扔炮仗,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位从里边走出来的人是谁。
  也不知道炸到什么地方。
  陈小哥兴奋异常的将大礼包点开。
  然后,就没然后了。
  “系统,你出来,为什么大礼包里什么都没有。”陈小哥怒声道。
  系统语气机械说:“大礼包奖励已发放。”
  陈小哥内心大骂:“发个屁,我怎么什么都没有看到,是空气吗?”
  “宿主,请自行体会!”系统语气有了一丝丝的暧昧。
  陈小哥:“啥?啥玩意?”
  “宿主,你是弱智吗,难道你没有觉得自己哪方面变强了很多?”系统气哼哼的道。
  陈小哥下意识低头一看,随后忍不住的爆粗口:“我了个去,你怎么把我弄这么黑了,难看死了。”
  “哼,你以前是银样镴枪头,现在是无敌毒龙钻,变个色不是很正常的吗?”
  陈小哥脸色一红,随后愤怒的说:“我要这铁棒有何用,我又没有女朋友,而且我以前也很强好吧。”
  “宿主难道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系统认真的问。
  陈小哥羞愧欲绝,倒在床上将头埋在了被窝里,难道哥真不行?
  这时候,系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说:“宿主本来身体一切正常,不过有了这次的强化后,相比起以前,以前的你确实是一个弱鸡。”
  陈小哥心情稍微好受了一些,然后心里开始琢磨着,是不是要出去洗个头啊什么的,实践一下,也好看看系统有没有忽悠自己?
  不过最终这个计划还是无疾而终,陈小哥有点洁癖。
  这一夜,撸界有一颗新星正冉冉升起。
  本来对声望大礼包抱着极大希望和好奇的陈小哥在得到了至少现在看上去很鸡肋无用的“技能”后,再加上现在的他已怼不过系统,第二天起来,只见他精神十分萎靡,也不知昨夜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在回程的车上,叶红雪看着陈小哥神情疲惫,便有些好奇的问:“你昨晚没睡么?”
  陈小哥恍惚的点了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最后,看了看自己手掌上新长出的茧子,默然,无言以对。
  见他不想多说,叶红雪便转移话题,道:“明天,我就要回天海了。”
  “天海?天海好啊,魔都,应该有很多很多洗发店什么的。”
  叶红雪不明白陈小哥什么意思,有些古怪的看了一眼陈小哥的头发,满腹狐疑道:“洗发店?”
  “呃……没,没什么,就是感叹一下。”回过神来的陈小哥说。
  想着即将离开海港市,叶红雪不知为何心中有些许不舍,这些天她与陈小雨几乎成了无话不谈的好闺蜜,相比起天海,这里的生活实在太惬意了。
  陈小哥没有什么太多的心思,得知叶红雪很快就要离开,就是不知为何,心中有些难舍。
  “这次回去,我可能会策划新书,到时候先给你看看?”陈小哥这样问。
  其实就算他将新书的文章发给叶红雪并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无论是谁提出任何意见,陈小哥都不会进行改正。
  或许他也在找二人这仅有的些许联系吧。
  四五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到了海港市后,陈小哥将叶红雪送到酒店,随后就打车回家。
  回到家,陈小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那已好几天都没有使用的电脑,打开奇点网,看了一眼收藏,已是将近三十万的恐怖数字。
  看了一眼最新更新的章节,正是碧瑶死去的桥段。
  打开评论板块,看着评论区一片讨伐与质疑声,陈小哥长长的叹息了一声,该来的,还是来了。
  如果再给陈小哥一次选择的机会,他绝不会选择诛仙,因为……诛仙迷们实在太疯狂了。
  “有没有会人肉的,找到莫大先生,我拿把刀去砍他。”
  “我现在正在去莫大住的地方,票已经买好了,就是差98块买一把刀,我保证,绝对不是拿来买绝地求生的。”
  “大家别激动,碧瑶不是还没死嘛,只是魂魄没了,就像是植物人,张小凡一定能够救起她的。”
  “碧瑶死了,我伤心死了,不过我越来越喜欢张小凡了,不,是鬼厉……”
  “楼上有点骨气好吗,我们正在讨伐莫大,如果大家都这样的话,碧瑶可能就真的死了。”
  “一楼,我家有一把祖传的狗头铡,拿去用不谢。”
  仅仅是点开其中一个评论,陈小哥就看花了眼,有点怀疑自己如果走在街上被认出来是不是真会被这些二五仔砍了?
  想到此处,陈小哥一阵恶寒。
  最近,网络文学圈最大的一件事,就是诛仙剧情的断崖式低走,直到现在,几乎整个网文圈的人都在讨论这件事。
  这也不奇怪,经过了这么久时间的发酵,奇点网的分类中已赫然多出了一个新的分类,这个分类正是诛仙所开辟出来的仙侠类。
  而这类的开头,十有八九几乎都是和诛仙同一路子,并且成绩不菲。
  这么多作者效仿的一本书,如今出了如此大的变动,自然会引起更多人讨论,甚至在写手天空,讨论关于诛仙的帖子,已蔓延到了每一个板块。
  陈小哥早就预料到,一旦诛仙女主死亡,必然会很多诛仙迷们的抵触,但他万万没想到,在写手天空这个作者论坛里,竟也有许多人对诛仙死女主的剧情进行了很详细分析。


第三十九章 失恋三十三天
  “虽然从文学角度来看,诛仙这本书的价值不会太高,但在网络文学中也已经算的上是个中翘楚了,特别是对正邪之间的颠覆,刻画的十分深刻,也更加的贴近现实。”
  “我个人很喜欢诛仙,当我看到碧瑶为了张小凡决绝牺牲时,我感动了,从剧情上来说,这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多可以诟病的,只是网络读者们的心理承受力普遍较低,所以这样的剧情出现在传统文学里是加分项,而出现在网络里,基本上就是一个毒点了。”
  “诛仙的作者莫大的人气已跻身奇点一流的白金作家之列,按理说,他没有必要用这样的剧情来刻意的哗众取宠,可他为什么会坚持写出这样的剧情,并且坚持发表出来?”
  “我认为是诛仙这本书的女读者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的缘故。”
  “男人和女人看书的目的不同,女读者更加容易被书中的情节所感染,而喜欢看网文的男读者们几乎全是抱着图一乐的心态。”
  “所以,诛仙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扑?因为莫大清楚的知道,有大量的女粉丝为他撑腰,所以他才敢这么写,并且我预计诛仙的成绩不仅不会下滑,而且还很有可能会在后续的章节更加发力,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女人的眼泪来的更有推广价值?”
  “所以我奉劝各位想要继续效仿诛仙的作者们,诛仙已经开辟出了一条全新的模式与道路,接下来的,就要看你们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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