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悚日记-第5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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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我摆脱噩梦的方式有了改变,原本同样循环的梦境竟开始发生了变化。
这一次的梦境里,我的身边逐渐出现形形色色的熟人,那种在梦境中围绕我的孤寂感也逐渐淡化。
黑暗的空间随着孤寂感的淡化变得明朗敞亮起来,我缓缓走在由明朗空间开辟出的新道路上,身体的灼热感渐渐恢复正常。
再次从梦境中转醒,我看到的依旧是田灵玉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她看到我清醒后的欣喜表情。
“洛城,你的烧终于退了。”
听到田灵玉的话,我淡淡说道:“不,我还没醒。”
“什么?你烧糊涂了吧,明明醒了还说没醒。”
“你不是田灵玉。”
“我去,洛城,你不会是发烧烧傻了吧?”
田灵玉说着就要上手触摸我的额头,而我却突然出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虽然我因为发烧身体变得很虚弱,也因不断重复的噩梦扰了心神,但是我没弱到连梦境和现实都分不清楚。”
话毕,我空着的手向明朗的空间一挥,空间就像是被重物击中了一般破碎开来。
被我抓在手上的田灵玉见状,立马就用力挣脱了我的束缚,然后摇身一变,变成了沈敏的模样。
“我就知道是你搞的鬼。”
“洛城啊洛城,连梦境里都能识破我的身份,不得不说,你很厉害。”
“其实若不是我在梦境里察觉到自己的灵魂出了问题,也不一定能发现是你搞的鬼。”
我的灵魂十分强大,沈敏不可能不想得到,而最近和我有冲突的也只有沈敏一个,再加上她临走前对我说了那段暗示一般的话,我此次陷入循环噩梦的主要原因无疑就是来自于她了。
查到了噩梦的来源之处,我自然不会放任不管,与梦中的沈敏聊了一会儿后,我就直接将她虚拟的身形打散了。
沈敏的身形一消散,原本黑暗的空间瞬间变成了美丽的田野绿地。走在绿地上,我享受着梦境里的安逸平静,直到一股凉意从额间传来,我才有些不舍的让自己回到了现实中。
再次睁眼,我看到田灵玉正握着我的手趴在床沿睡得不省人事,想必是为了照顾生病的我,她才会没回自己的房间睡觉。
一直保持这样的睡觉姿势很不好,避免田灵玉睡醒后脊椎酸疼,我不由出声唤道:“田灵玉,醒醒,醒醒!”
我的声音并不大,但在寂静的房间里,还是能很轻易的被人听到,更何况是并未睡安稳的田灵玉。
田灵玉醒后见我一直看着她,立马拿来了体温计:“你再量一下,看看是不是退烧了。”
我点点头,顺从的将体温计含进了嘴里,与此同时,田灵玉从我额上拿下了一条被折了好几折的湿毛巾,我突然想起刚才在梦中感受到的那股凉意,想来就是这条给我进行物理降温的湿毛巾无疑了。
第1290章 约会
两分钟后,田灵玉拿着已经量好温度的体温计,欢喜的朝我说道:“太好了,你终于退烧了。”
我点点头,再次对田灵玉说了声谢谢。
田灵玉听了我的道谢,也不客气,说这次算我欠她一个人情,等以后她有事找我的时候,我一定要答应帮她的忙。我想了想,说只要是我能办到的事,就一定会帮助她。
我大病初愈不适合远行,所以在田灵玉离开后,我又在那家旅馆住了一夜才回了家。
看着已经被打扫过的客厅和房间,我无奈叹了口气,能自由进出我家门的只有林思雅,虽然我家的门先前已经被破坏了,谁都有可能进来,但是来找我还顺带打扫了房间的人也只有林思雅一个了。
不想林思雅担心我,于是我赶紧给她发了条短信,告诉她我已经平安到家,谢谢她替我收拾了屋子。
短信发出去没多久,我的手机就响了,看着屏幕上林思雅的名字,我温和一笑,随即坐在沙发上接起电话。
“喂,思雅。”因为是林思雅,我说话的语气自然变得柔和了不少。
“洛城,你回来了!没事吧?”林思雅的声音带着一丝欣喜和颤抖,想来这几天的联络不上定是吓到她了。
“恩,我没事,刚才回来看到屋子已经被打扫干净,我猜一定是你,所以就赶紧打电话给你保平安了,你最近好吗?”
“你觉得呢!?”
“呵呵,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哼,说什么对不起,既然你已经回家,那我等会儿去找你。”
“好的。”
与林思雅的通话时间并不长,但这并不能说明我们二人在一起没有多少聊天话题,毕竟林思雅的性格就是冷冰冰的,而我的性格也不擅长交流。
虽然我和林思雅的性格都不属于话多的人,但真正见面的时候也不难让外人看出我俩的恋人关系,因为林思雅在面对我的时候,会显得很体贴、很温和。
挂断电话后,我先进浴室洗了个澡,不过在洗完澡的时候,我意外发现胸前的皮肤上突然多出一个黑色的皮影印记。
看着那个皮影印记,我不屑的笑了笑,然后拿出一张符纸将其遮住,不到五秒钟的时间,那个印着皮影印记的地方突然冒出一团黑烟,然后等我拿掉符纸的时候,那个位置的皮肤上就再也看不到皮影印记了。
“沈敏啊沈敏,虽然你很聪明的在我身上用了两种方式绑定我的灵魂,但是现在都被我解破了,看来在下次见面前,我定要好好增加自己的实力,免得你再从我手中逃脱了。”
回到房间后,我挑了套运动款的休闲服,因为待会儿林思雅来的时候,我决定带她去游乐场玩一天。
林思雅是千金大小姐,平日的穿着打扮自然比较淑女,当她进门的时候,我脑子里已然想好了在去游乐园前先带她去服装店买衣服的事儿。
“思雅,以后来这遇到同样的情况,就不要再替我收拾屋子了。”拉着林思雅的手,我柔声说道。
林思雅摇摇头,认真的看着我说道:“我在家里衣来张手,饭来张口,什么事都是靠保姆的,能在你这里做点事我很开心。”
“好吧,只要你不觉得累就好!”我无奈的搂着林思雅的肩,将她带到沙发上坐好,然后去厨房替她拿了瓶矿泉水:“我们好久没见面了,今天我要带你去个地方。”
林思雅拿着矿泉水露出一脸疑惑的表情,不过也没拒绝我的安排,于是我笑着召出了落月剑。
“我们御剑过去,约会多个电灯泡可不好。”
林思雅见我如此这般,立马明白我是不想让她的司机跟着我们,顿时露出一抹浅浅的笑容。
御剑的速度很快,林思雅站在前面,我就一路抱着她纤细的腰保护着她,这样的姿势让我一路都能闻到林思雅头发上淡淡的香味,也让我整个人都洋溢着幸福的感觉。
“思雅,在去游乐园前,我先带你去买套衣服,还有你的高跟鞋也得换了才行。”
因为心绪的波动,我竟脱口而出待会儿要去的地方是游乐园了,本来还想给林思雅个惊喜,毕竟她那样的身份背景,从小就没去过游乐园。
林思雅听说我是要带她去游乐园玩,先是惊讶地回头看着我,然后快速在我脸上亲了一口,就转过去不再让我看到她脸上的表情了。
我呆呆地用手摸了摸刚被林思雅亲的地方,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虽然我刚才不小心暴露了惊喜,但能因此换来林思雅主动的一吻,简直太值了。
游乐园离我家并不算远,御剑更是转瞬间就能到达,不过为了和林思雅多抱一会儿,我愣是御剑绕行了十多分钟才向着游乐园的方向飞去的。
游乐园附近的商业街有很多服装店,我进去后给林思雅挑了套颜色和我身上一致的运动休闲装,然后在她试衣服的时间里,又去隔壁店按着她的鞋码买了双运动鞋。
当我看着林思雅与以往的穿着风格截然相反的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的心脏一瞬间就加速跳动了两倍。
浅蓝色的薄外套,米色的休闲裤,白色的运动鞋,看着这身搭配,我满意的点了点头,不过为了方便,我又去外面小摊上买了根发带。
清秀淑女PK运动少女,两者各有特色,但我更喜欢林思雅现在的装扮,因为这样的林思雅更让我觉得亲近。
当林思雅被我牵着手带着走到游乐园大门口的时候,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渴望与感动。
因为是临时决定来游乐场园玩的,所以我和林思雅必须先排队买票。
或许是第一次来游乐园,林思雅欢喜之余更多的情绪却是紧张。
握着林思雅有些颤抖的手,我将唇靠近她的耳朵,安慰她道:“思雅,别担心,我就在你身边。”
我的安慰对林思雅很受用,心情很快就平静了下来:“谢谢你,洛城,来游乐园是我小时候的梦想。”
“只是小时候的梦想么!?”
问这话的时候,我突然有点心疼林思雅。
“小时候我要学习很多东西,礼仪,舞蹈,钢琴,小提琴……根本没时间玩儿,爸爸也是为了公司不经常回家,为了安全,我每次外出也只有学校一个去处,时间久了,我也就习惯了。”说到这里,林思雅抬头望了眼天空,然后才接着说道:“再后来,我在学校听到一些女同学说她们假期的时候,爸爸妈妈会带着她们一起去游乐园玩,我当时并不知道什么是游乐园,回家问了管家才知道,然后我就一直期待着有一天爸爸能带着我一起来游乐园玩,哪怕一次也好,可惜我的期待一直也没能成真,等长大后,我也就不期待了。”
我是第一次听到林思雅一次性说了这么多话,不过这些话让我更加了解她,也让我更加有了宠爱她的想法。
进到游乐园里面,我和林思雅都惊呆了,游乐园里面人流多的吓人,我一想才发觉今天是周末。
我尴尬的用手挠了挠后脑勺,然后眼神飘忽的说道:“思雅,真是抱歉,我忘记今天是周末了。”
林思雅看着我一副犯错小孩的模样,顿时笑了:“没关系,我们可以慢慢排队,能玩几个项目就玩几个,至于没有玩到的项目,等下次约会时也可以玩。”
我点点头赞同林思雅的提议,然后扫视了一圈,决定先带她去坐一圈摩天轮。
本来坐摩天轮我是想安排到晚上的,可是坐摩天轮可以直接观赏到整个游乐园的构架,而且我和林思雅刚才买票的时候已经排了二十分钟的队。
白天坐摩天轮的人虽然也多,但是比起其它娱乐设施来说绝对要少,在林思雅排队的时候,我就近买了两支冰激凌和一根棉花糖。
看到我手上的冰激凌和棉花糖,林思雅的眼里全是惊喜。
“洛城,这就是棉花糖啊!我以前只在电视里看到过。”
话音刚落,林思雅已经迫不及待的接过棉花糖咬了一口,然后满足的说道:“甜甜的,入口即化,好吃!”
瞧着林思雅像个小孩一样的反应,我顿时觉得这次带她来游乐园是正确的决定。
摩天轮转一圈是半个小时,等下来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已然呈现了一副游乐园的活地图。
云霄飞车和海盗船是最多人流的地方,我和林思雅商量后,决定暂时不去玩。
旋转木马和碰碰车人流也多,但排队等个十几分钟也是可以玩上了,不过林思雅不好意思玩。
最后,我和林思雅各自选了个项目,林思雅选的是划船,我则是选了鬼屋。
当然,游乐园又不是只有这几个项目,但相比较下来,这些项目的人流量都很平均,要玩的话,光排队都够我受的了,这天我和林思雅都默契地享受着彼此的爱意。
第1291章 大学篇【1】
日子一日日平静的划过,我和唐海回到了学校,刚好碰到学校组织去实习一天,其他人都挤破了脑袋想要去好的公司。那些有背景和后台的人当然不用着急,其他人便拼命似的给他们塞钱。我和唐海懒得讨好别人,是金子在哪儿都会发光,何必做那些费劲的事,我俩像没事人一样整天闲逛。后来我俩被分配到一个还不算太low的公司。老师照例安排我们分组,但没人愿意跟我俩一组,他们都是有背景的人,怎么可能会愿意跟两个没权没势的乡下人一起实习。按他们话说就是我俩会拖他们后腿,影响他们毕业。还说我们身上有邪气。怕被沾染到。
唐海听到这些话火冒三丈“你们这些塞黑钱走后门的人也好意思在这说别人,你们不是有后台吗,咋没去A公司呢,咋和我们乡下来的分一块儿了”在唐海怒骂声中有个人拉住了他,不然我想他可能会骂到明天。何天说:“我愿意跟他俩一组”
最后,何天和我们分到了一组。一切的怒火,暂时得到了平息。本来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可是,进了公司我们才知道,在这家我们以为是安身所的地方,却充满着尔虞我诈,在这里生存竟还需要靠关系,其他的同学都是在一些清闲的部门,做个小助理小部员的,只有我们,像是被孤立起来。一样的人,他们在办公室坐着,喝茶聊天。
因为没有背景,差距大的可怕,明明这些事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是让我们做,毕竟,我们也算是有文化的人,来实习,本来就是应该坐办公桌的。
这个公司属于那种暴发户发展起来的,老板也仅仅是高中文凭,下面的部门经理,更是好几个初中都是勉强过来的。
文凭,看是一张纸,却代表你的起点,我们现在的工作,别说大学生,就算是什么都没学,大字不识一个,进来也是能胜任的。
可以这么说,本来我们是做脑力劳动的,现在,却做着苦力。唐海到底不甘心,我便安慰他道:“没事,这也是实习,我们做到最好,其他的身外之事,就别那么在意,不值。”
唐海还通红了一张脸,可是,他也知道这些道理。便压下心中的怒火,做自己,他们爱怎么样怎么样。
可我们却在公司大楼里跑来跑去,扛资料,搬东西,扫厕所。一路上,见同学拿了一张轻薄的纸,在打印机前,端了咖啡,悠闲的等着。一张纸几乎印了十几分钟,好像是专门印给我们看的。
还有的同学,直接倚在自己门口,看着三人:“能者多劳嘛,你说是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