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宿命-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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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顺沉默了一会,估计是在做心理斗争,过了有几分钟。龙顺叹了一口气,就在大家以为他要改变方案的时候,他说了一句。
“游!”
然后他弄了一根绳索在这边石壁上固定住,垂到水里。这倒不是三人要用绳子垂下去,而是为了以后上来的时候将要用到的。
这个门外的地面距离水面有两米左右,这下面如果是平地,就不需要绳索,就能攀爬上来,两米对于成年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
但现在底下是水,两米上来的时候就要费点力了,还不如直接留好后路,穿好绳子,龙顺拍了拍手。
“好了,我们走吧!”
他把衣服脱了下来装进了背包,这样过去之后就有干衣服穿了。
在水下,时间长了游泳衣服会成为负担,还不如脱了好。
峰哥和孟凡也开始脱衣服,把背包弄好,背包防水,可以当游泳圈用,不过效果并不是太理想。
龙顺把背包丢下水,然后就跳了进入,激起了一个非常大的水花。他抓住背包,对岸上的峰哥和孟凡讲。
“这里水好凉啊!时间长了弄不好会体温过低,你们跳下来的时候要小心一点,先做一下热身,以免直接倒冷水里面肌肉抽筋儿。”
听了龙顺的话,峰哥和孟凡在岸上一本正经的做着热身,过了两分钟,两人丢下背包直接跳进了水里。
结果发现自己得到了一个假的讯息,这里根本就不像,龙顺说的冰凉刺骨,而是有一点点温暖。
虽然不像是在温泉山庄泡温泉的感觉,但是也不感觉寒冷,温呼呼的很舒服。
这龙顺是越来越不靠谱了,他冰冷的外表里面住着一个逗逼的心,孟凡心中想到。
三人挨着就往前面游,龙顺还拿着罗盘,防止他们游错方向,在这么大的地下湖中寻找一座岛,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这道理三人都明白。
如果是不用罗盘,三人凭着感觉往前面游,估计游到天荒地老他们也找不到那座岛在哪里。
幸亏这里不受上面的干扰,如果这里罗盘也不管用,那三人就抓瞎了,碰运气的话,那跟在外面买一张彩票就中500万没什么两样。
要知道这里黑咚咚的,不像是在海上有开阔的视野,和明亮的阳光,在这里岛在你身边十几米远你估计都会错过去。
现在水温还是可以,生,也不用受太大的苦,不过这种水温让人非常的舒服,难免产生困倦之意。
所以三人要不断的说话来打破这种气氛。
“这水这么温暖,我们在在里面泡的时间长了,别在里面睡着了,然后进入了梦魇之中,再也醒不过来。”
孟凡还是忍不住先说了这件事,今天三人同时做的梦,的确是他的一个心病。
“嗯,小心一点,这里不比地面,这要是睡着,估计会直接给淹死了,到时候还做什么梦。直接回老家了。”
龙顺接着说到,看样子他也发现了这水温可以让人产生困倦感,要知道三个人刚用了清瘴散,这还不到一个小时,按理说这药效还没过呢?
现在三人都有点迷糊了,龙顺赶紧掏出他的小药瓶,一人给吸两口。这玩意和那个藿香正气水儿感觉差不多,一下都冲到了大脑,瞬间感觉一片清明。
这玩意有效,这也让三人稍微的放下心来。如果这玩意儿没有效果了,三人现在会毫不犹豫的返回那个过道那里。
都知道三人来到这里是为了寻找什么东西,但是这里这么诡异,如果三人死在这里,一切都是空谈,毕竟活着才有无限可能,死了什么都是妄谈。
还有就是这湖中太平静了,这么大一个湖不可能是死水一潭,三人下水有半个小时了,竟然一条鱼也没见过,毕竟这里是一个独立的空间。
虽然这里地理独特,缺少阳光但是也没有天敌,按理说这里应该有很多的鱼。
像什么小眼金线鲃,盲鳅之类的鱼,还有记得有一篇文章说。
绵亘千里的巴山,腹内有许多面积广阔的地下湖,地下湖中产的鱼,山里人称之为“阳鱼”。
此种鱼由于生长在不见阳光的地下,无鳞而眼睛业已退化;再由于人类难以侵挠,所以得以任意繁殖,不仅肥大,其肉质细嫩鲜美。
在宣汉百里峡、万源观音峡一带,每当地下水位上涨时,阳鱼随水从石缝草丛中漫出,只须用撮箕或鱼篓接在出水口,就可以获得这种鱼。
这里这是一条鱼都没有遇见,这让三个人心里都有点发毛。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妖,所以三人都比较小心谨慎。
第136章 感觉身体被掏空
“前面有陆地了,大家小心点,别阴沟里翻船。”
龙顺第一个发现前面出现了陆地,应该是个小岛。
这句话让孟凡和峰哥听完都是一喜,他们在水中已经泡了六个小时了,皮肤都被泡的发白。
这是三人泡的最长的一次澡了,幸亏这里的水温比较温暖,如果是冰凉的水,三人估计这个时候都已经被冻死了了。
看来这潘阳湖的地下不仅有一个浩大的地下湖,而且肯定还有一座火山潜伏在这里。
三人来到这里,可能是湖水比较纯净,这里没有多少沙粒,小岛边缘都是这乱石,由于长期受到冲刷,所以显得非常的圆润。
这水流较慢,所以并不像外面的鹅卵石那样,只是被磨去了棱角。
三人爬上岸都累的气喘吁吁,筋疲力尽。再也不想动弹一下,现在就算告诉他们前面有一颗一百克拉的钻石,他们也懒得去寻找。
倒斗是个体力活啊!想想这几次,一次比一次累,一次比一次惨,怪不得盗墓的人都不长命。
盗墓的人长年在地下,阴冷潮湿,这一点有点生活经验的就知道,就算是家里卧室里面潮湿,睡久了也容易生毛病,别说是在更阴冷更潮湿的墓穴里面了,到时候寒气入体,身体就慢慢的垮了。
还有就是盗墓的迷信,认为自己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多了,肯定不会有好报,这样的人思量比较极端,生活中有什么事也容易往这方面思考,有的时候是自己把自己活活吓死。
还有就是,墓穴里面的宝贝上面很多都涂有剧毒,时间长了,剧毒挥发在墓室里面,倒斗的通过闻,触碰,难免会沾染些许。
因为古代墓穴中尸体腐烂会产生沼气等有毒气体,不少古人下葬时也会伴有防腐烂的物品,长期在地下便会形成“墓毒”。
要知道,就算是普通的毒药,有很多都会通过皮肤,毛孔进入身体,破坏里面的机能,特别是如果进入墓室,身体上有暴露的伤口,这样更容易感染。
也许这些累积的毒素短时间内不会发作,但是在体内日积月累,等到年龄大一点就会不明不白的死去。
通常皮肤上会出现很多怪异的事情,所以才有很多人是盗墓的中了邪,在地下招惹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有记载一伙盗墓的掘开了一座古墓,在里面发现了很多的宝贝,还意外发现了一具栩栩如生的女尸。
在回去的途中一个盗墓贼**大发,便慌称有工具遗留在墓穴中要回去取来。他独自回到墓穴中奸污了女尸。
当天晚上又将女尸背回家中。与这女尸同居一床六七天,每日**近十次。
因这具古尸散发一种异常香味,附近村民嗅后都说怪事。这个盗墓贼怕被人发觉,才将女尸背回原墓穴埋了。
但不料事情在这个时候发生了转折。他在**的第14天开始全身浮肿,起血泡,随后全身皮肤皲裂结疤,不痛不痒,有时当着众人面将大腿上的皮肤一大块一大块地撕下,露出筋肉和脉管,鲜血淋淋,而他本人不感觉到疼痛,甚是骇人!
村民谣传他遇到了传说中的鬼剥皮,而这个可怜的盗墓贼也在**的第21天后死去。
一般盗墓贼,碰触尸体的时候都会戴上手套。然后用探阴爪把尸体抬起来。不敢与身体有过多的接触,就是害怕沾染了,地下的什么病菌之类的东西,要知道这玩意儿在外面很难有医治的办法。
因为古代的墓主为了防腐防盗,用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方法,这些东西长期囤积在体内,形成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病毒,人闻到或者是触碰到都容易感染非常奇怪的皮肤病。何况这哥们还**了。
所以墓室里面含有毒气的空气是造成盗墓贼活的年龄不长的原因。还好现在有防毒面具,在古代了没有这么高端,他们的防毒用的叫做“面衣”,也有盗墓者使用手绢等蒙住口鼻。
这就造成了古代盗墓的很大一部分都会得一些稀奇古怪的病,这也是老哥很早就退出这一行的原因,不过这次又被牵扯进神泉地图上,才不得已从出江湖。
最重要的,之前也说过,盗墓的人,走夜路多了,难免碰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这些是说不清道不明,就像是摸金校尉,每次都会在东南角点一支蜡烛。人点烛,鬼吹灯。
这个规矩被摸金校尉流传了,千年,就证明它并不仅仅是一种仪式,而是确有道理,黑暗中总有一些你看不到的东西,你看不到,并不代表它不存在。
还有就是一些巫术诅咒,以前孟凡不相信,但是了解到自己家族的事情,让他不得不相信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原来是真实存在的。
还是那句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大了,也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冥冥之中影响着这个世界。
三人爬上岸之后,只是简单的看了看周围,三人穿上衣服,铺好睡袋就五叉八仰的躺了下来。
身上的肌肉非常的酸痛,筋疲力尽,疲惫不堪,感觉身体被掏空。
现在很饿很渴,可是都懒得动,吃饭都懒得咀嚼,喝水都懒得下咽,好吧,这让孟凡想到了一个故事,也是小时候奶奶给讲的一个不是鬼故事的故事。
早知道农村老太太,特别是孟凡老家那个地方。一般知道的故事都是,这边鬼那边神的。不是一个黄皮子成精了,就是哪边的河里有水鬼。
在这就是那家的小孩被狼叼了去,那的树上有吊死鬼,让他不要去那个河边,那个塘子,那片林子,那个大树下玩,反正都是这些粘鬼带邪的。
不过还真有那么一个故事,和这些鬼怪无关的,就是形容现在几人的状态,懒。
那时候,孟凡记得自己有那么五六岁吧,非缠着奶奶给讲故事,有可能奶奶肚子里面的故事已经讲得差不多了,所以给孟凡讲了一个懒王的故事。
这个故事估计现在的零零后和一零后都不知道了,就像是很多的老物件儿,被埋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了。
故事讲的是,一个小孩非常非常的懒。有一次他妈妈要出一个远门儿,害怕孩子被饿死,所以就弄了一个非常非常大的饼,把中间给挖空,套在了他的脖子上,他饿的话就张嘴咬一口。
结果过了几天,他母亲回到家里,发现他还是被饿死,饼子吃了一点点,因为他把嘴旁边的吃完了,懒得转了一个圈,就这样被活活的饿死了。
很多人小故事都是,希望人变得越来越好,比如这个故事是不想让,小朋友懒惰,就像现在三人,除了呼吸,懒得干任何事。
不过三人并不是天生的懒,而是实在是太累了。
第137章 幻境梦魇
过了有十分钟,孟凡有气无力的说道。
“哎,这玩意我们直接睡觉会不会再次进入梦魇啊?”
龙顺笑了笑,接话说。
“估计会吧,那怎么办?我们总不能不睡觉吧,只奢求这次还是春梦吧?”
说完,他转过头对峰哥说。
“峰哥,这次你要看好在下手啊!别到时候又是个鸟人。”
在孟凡和龙顺的笑声中峰哥越来越不好意识了。
“哈哈,你们怎么知道长翅膀的都是鸟人?万一那是天使呢?”
峰哥说完孟凡和龙顺一同大笑起来。
“好吧!可能是天使,不过这次我要看看究竟是什么。上次直接弄死了,都没看清楚是什么玩意。”
龙顺躺在地上说到,按照平常他现在说这话的时候应该在抽烟,但是现在由于太懒,这一道步骤被省略了。
“好吧,你仔细观察,看看是鸟人,还是天使,亦或者是掏屌大的萌妹纸。你要小心,别在梦魇中破了身了,我记得你说过你的功夫要保持处子之身的。”
孟凡现在得到机会,不住的调侃龙顺。
“放心吧!你小心自己就好了,别失身就好。我记得你小子也是个雏啊,不像是峰哥身经百战,鬼神不惧了。”
龙顺刚说完就见峰哥不淡定了。
“九爷,六爷,你们两个拌嘴别拉上我啊!我可是无辜的受害者,在者说了,那也不知道是梦里也不知道是幻觉。那就当个春梦吧,白上谁不上,上了也白上。”
峰哥说完孟凡果然觉得峰哥就是牛逼啊!这思想果然非正常人能企及的。
“对了,小六你看到了那怪物长什么样,到底是什么玩意?”
由于大家只是累并不困,所以龙顺接着问了这个问题,也是三个人,就孟凡看到了那鸟人长什么模样?
另两位一个直接就杀了,另一个直接就给办了,说句实话,这两人还真够奇葩的,孟凡想了想,淡淡的说。
“塞壬。”
就两个字,龙顺脸色一变。
“那我们要小心一点啊,这玩意可不好惹,如果,这里面真有塞壬,我们凶多吉少。”
“塞壬是什么?”
峰哥问道。
“塞壬是河神埃克罗厄斯的女儿,是从他的血液中诞生的美丽妖精。因为与缪斯比赛音乐落败而被缪斯拔去双翅,使之无法飞翔。”
“失去翅膀后的塞壬只好在海岸线附近游弋,有时会变幻为美人鱼,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吸引过往的水手使他们遭遇灭顶之灾。”
“这玩意长的非常漂亮,一般都生活在某个岛屿的边缘,传说他们,身有双翅,能够飞翔,有时候到水里可以变成美人鱼。”
“美人鱼是以腰部为界,上半身是美丽的女人,下半身是披着鳞片的漂亮的鱼尾,整个躯体,既富有诱惑力,又便于迅速逃遁。”
“她们没有灵魂,像海水一样无情;声音通常像其外表一样,具有欺骗性;一身兼有诱惑、虚荣、美丽、残忍和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