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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挚野-第14部分

小说: 挚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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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场10分钟。”演播人员进来提示。

    大熊拍拍岑野的肩膀:“我去再试试音,回头一起喝酒啊。”

    岑野:“成,谁赢了谁请。”

    大熊一怔,爽快笑了,点头:“好。”

    偌大的休息厅,两支乐队也就隔了十来米。老熊刚走回自己的队伍,门再次被推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岑野起初以为是工作人员,瞟了一眼就没管。可几乎是几秒钟之后,他反应过来,看着那人背着个大大的琴盒,朝这边走来。

    赵潭几个,同样也没认出来。只有张天遥,同样察觉了,睁大眼看着。

    她穿着件灰白色卫衣,下边是条很普通的牛仔裤,露出纤细白皙的脚踝,而后是双帆布鞋。头上还戴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只露出红唇和下巴。长发就这样很随意地散落肩头。

    这在别人看来,或许只是地下女孩最普通不过的装扮,可朝暮乐队的几个人,现在眼睛都看直了。赵潭站在一旁,察觉张天遥眼里要命的惊艳,也看到了岑野眼里毫不掩饰的亮光。赵潭下意识就是个念头:卧槽,搞什么飞机?

    许寻笙走到他们跟前,抬起头,眼睛是看着岑野的,问:“行吗?”

    岑野看了她几眼,把目光移到一旁,点头:“行。”

    岂止是“行”。看到第一眼,就觉得心口一颤。岑野从未想过,从来端庄贤淑的许寻笙,会让自己产生这样的感觉。明明是普通的装束,到了她身上,怎么就显得脖子那样细嫩,脚踝那样秀气。连被卫衣裹住的腰身,都那么纤细动人。

    她换了装束,整个人看起来依然让人舒服,可岑野忽然不太自在了,看一眼就觉得眼皮微微发烫,心口也发烫。眼角余光又瞥见她放下背上的琴,弯腰打开琴盒,卫衣后便露出一小截白嫩紧致的腰。岑野就觉得心口被什么“咚”地撞了一下,抬起眼,默不作声地牢牢盯着看。甚至感觉到一股紧绷热意,一下子从下腹窜到全身,爽爽的,酥酥软软的,也是隐隐煎熬的。

    他觉得自己真是有病,口味奇葩,肝火太旺,欲求不满。许寻笙今天只是稍稍穿得像个地下摇滚女孩,像个和他一国的女人,他他吗的就觉得她性感得无可救药。
………………………………

第26章 谁惹锋芒(上)

    许寻笙正低头整理着,只感觉到数道视线停在自己身上,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光,那人沉声说:“这样穿很好看。”

    许寻笙淡淡一笑,没有抬头。

    那人又说:“你别紧张。”

    许寻笙抬头看着张天遥,认认真真说:“我不紧张。”她真的不紧张,从小到大汇演表演多少次了,只是后来,厌倦了而已,能避则避,更多时候,是弹琴给自己听,给知音听。

    想到这里,心中一动。隔着张天遥,她能感觉到岑野也望着这边,嘴角下意识就微微一弯。

    “笑什么?”张天遥问。

    “没什么。”

    她也瞧见了对面的黑格悖论乐队,不过并不在意。

    那边的大熊却开口:“小野,这也是你们的成员之一?之前没看到到妹子啊?”

    岑野终于站起来,答:“哦,她是我新招来的,弹古琴。”然后走向了她。

    许寻笙看他一眼,这人看似神色平静,可语气分明有些得意。而且对方是竞争对手,他也不知道收着藏着点。

    结果人家果然意外了,大熊说:“有创意!”说完对许寻笙点点头,当然目光里也有点男人对漂亮妹子的留意。

    就凭这,许寻笙对黑格刮目相看的。临开场了,得知了对方的创意招,他们也不羞不恼、不急不躁,一副我该怎么唱怎么唱的姿态。这是真正的自信和大气。

    肩上忽然一沉,男孩那股清新干爽的气息逼近,居然是岑野把她的肩一勾,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说:“喂,你现在不要在他们面前暴露太多。”

    许寻笙:“……”

    刚刚故意炫耀暴露身份的不是他吗?她又瞟一眼他搁在肩上的咸猪手,目光倒是停了一下。这么近看,更显白皙、瘦长,关节好看。他的手可比他这个人文气多了。许寻笙一抬头,又见旁边的张天遥,眼睛就恰恰盯在她肩上,她没理会。只不过当着身后竞争对手的面,她不抹小野这个主唱的面子。

    等他就这么揽着她的肩,走到兄弟们面前。大家都望着她,笑得很新鲜。

    许寻笙立刻说:“爪子拿开。”

    岑野没动,声音就拂在她耳朵上,轻轻懒懒的:“卧槽以后大家就是兄弟了,这么见外?”

    许寻笙非常冷淡地横了一眼过去,两人目光一对,他的眼里漆黑疏淡,远不像言语那样轻佻,不过爪子终于撤了下去。

    “待会儿,全力以赴!”赵潭低沉有力地说,“大家什么都别想,只想着把这场表演做好,无论如何都不留下遗憾!”

    大家都用力点头,赵潭第一个伸出手,然后是辉子、张海、张天遥、岑野。大家都望着许寻笙,目光里有同样温暖明亮的笑意。一股暖意同样也沁入她的心,将手放上去,说:“朝暮乐队,我会倾尽全力。”

    ――

    四支乐队,两场半决赛,都在今晚进行。前一场已经比完了,其中一支乐队胜出。他们叫固胖胖乐队,实力还行,但和朝暮、黑格悖论相比,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所以湘城混音乐圈的很多人说,今晚的第二场半决赛,其实是提前举行的决赛,湘城德比。于是1000张门票,早早提前卖完,随着比赛时间一点点逼近,现场气氛更是热烈无比。

    黑格悖论乐队率先出场。

    他们登场时,几个老男人的表情都沉肃下来,换上比赛服、挎上乐器,眉眼都变得锋利,也没有再看朝暮乐队。仿佛换了一群灵魂。于是许寻笙对这支乐队的印象更好了,心想,这就是音乐的魅力,让每一个爱它的人,再生为人。

    “一直盯着大熊看?”旁边的岑野忽然开口。

    许寻笙奇怪地看他一眼。

    他却又自顾自笑了,靠在椅子里,十指轻捏,就捏出了“咔喳喳”的骨节响声,不冷不热地道:“老男人有什么好看的,你的口味太过时了。”

    许寻笙懒得理他。

    他们在等候区,看到的就是转播屏幕。可这完全不影响他们感受黑格悖论的实力和号召力。乐队甫一登场,掌声和欢呼就如同热浪席卷全场,“黑格、黑格、黑格……”的叫声此起彼伏。相比之下,朝暮的那些粉丝,几乎瞬间都要被淹没。

    大熊温柔地笑了,拿起话筒,说:“谢谢大家。希望今晚,能奉献给大家最难忘的表演。黑格十年,此生不负,这首歌的名字是《拆梦》。”

    简单的话语,却令许寻笙听得都有些感动。岑野他们几个,也都全神贯注盯着屏幕。

    大熊轻轻弹起吉他,键盘贝斯也徐缓地跟上,这是一个平稳的开场,但是细节旋律都做得精致饱满,所以听在耳中很舒服。大熊开始唱了:

    “秋天的叶子又黄了,

    你把旧毛线衣拆了,

    说给我缝双手套。

    我说咱买双新的就好,

    你说不好不好,

    口袋里的那点毛爷爷,

    要留着给我买吉他,

    留着给我抽烟,

    留着在我兄弟们快乐或者不快乐的时候,

    喝上一杯酒。

    春天的草又绿了,

    我站在咱家门口,

    推土机把旧房子给拆了,

    你的衣柜破了一半,

    你没有带走,

    我也没有带走。

    我看着推土机把它淹没,

    突然哭得像个傻逼你可知否。

    喔……喔……喔……喔……

    新的年月来了,

    新的经济来了,

    新的热点来了,

    新的人,旧的梦,来了又走。

    你说过我是为音乐而生的孩子,

    你说过愿我的梦想永远不逝。

    可是他们说,梦想已死。

    我不信。

    他们说每个人的梦想都已死去。

    亲爱的,我不信。”

    低低的沙哑的男声,虽不似岑野的嗓音得天独厚、令人惊艳,却也别有一番味道。从浅浅的吟唱开始,歌声越来越有力,越来越直入心扉,旋律也越来越丰满舒展,配合的天衣无缝。那歌词更是动人,听得台下观众们如痴如醉,评委们的脸也是入了迷。

    而后,一段逐渐加快的吉他、鼓声,和穿插的贝斯,完美衔接,转身便是淋漓尽致用尽全力的高潮:

    “我从不曾失去梦想,

    黑夜也曾被我点亮。

    我唱过年岁里每一个美好,

    离开的你,是否看到?

    那年那月黑格悖论站在你身旁。

    我从不曾忘记歌唱,

    痛苦都被我杀死在时间荒原上。

    宝贝我得奖了我出ep了我差点就签经纪公司了,

    我离梦想都那么近了,

    你怎么还没有回到我的怀抱?”

    沙哑的男声,变成了嘶吼,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抵抗,沉重的电音,如同重锤一下下蔓延过在场每个人的身体。他们的乐手们也全都疯了,那群沉默的老男人疯了,贝斯手在摆头,鼓手的鼓已快得看不清面目,大熊唱完一段,年近30的男人一下子跃起,突然间像个孩子,手握麦克风朝天空发出一记重击,表情绝强孤独得令人心醉,令人心痛。全场猛然间爆发出推山倒海般的欢呼吼叫,直至他们演唱完毕,都久久不能平息。

    评委点评:“这才是真正的摇滚精神,音乐呐喊。他们所有的情感,所以要表达的东西,都在歌里了,也到了你们每个人心里。”
………………………………

第27章 谁惹锋芒(下)

    中场有抽奖互动活动,工作人员提示:距离朝暮乐队上场,还有5分钟。

    赵潭“啪”一声关掉电视,一时间没有人说话。辉子舔了舔舌头,连一向日天日地满口大话的张海,都不知说什么好。

    许寻笙神色倒是平静如初,双手放在膝盖上,又伸展活动了一下十指,而后把鸭舌帽檐扣得更低。

    张天遥说:“草,他们是不错,不过我们也不差。”

    岑野嚼着口香糖,突然一口吐在垃圾桶里,抬头说:“他们强才有意思,要都是些软蛋,老子好寂寞。”

    他的话叫兄弟们都笑骂起来,岑野却忽然又看向许寻笙,说:“你说呢,许老师?”

    许寻笙低头活动十指不变,神色一刹那比他还云淡风轻:“他们歌词是写得很不错,现场气氛跟你们发挥最好时差不多,其实我想今天他们也是背水一战,发挥出了最高水平。但是大熊比不上小野,还有他们要表达的整体精神还是颓了,不如你们明亮、热血。再加上我,赢面大概6成。”

    她的话让所有男孩都愣了一下,然后她脑袋上的帽子忽然被人一拨弄,差点掉下来。岑野这么弄完之后,人已起身,说:“那就看老子,把6成,变成10成10。”

    许寻笙抬头刚想瞪他,却瞧见其他人面上都是热血决然之色,刚刚的不安紧张早已一扫而光,眼里都有了决心和杀意。再望向岑野,他的表情与别人不同,与平时也不同,更加冷酷。他们是热的,他却是最冷的。像是什么对手都不会被他看进眼里。

    登场了。

    贝斯手、吉他手、鼓手、键盘手,走在前面,然后是琴手,岑野在最后。在走出那道幕布前,许寻笙已听到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朝暮、朝暮……”“小野、小野……”的呼喊声,虽不如黑格的粉丝群庞大,响亮激情却是不输的,甚至更疯狂一些。

    许寻笙忽然听到身后那人,轻声说:“许寻笙,今天跟着老子,遇神杀神,遇魔杀魔。”

    “……好。”

    许寻笙压低帽檐,快步走到舞台最角落,坐到古琴旁。对于朝暮乐队多出一个琴手这件事,观众都很惊讶,议论纷纷,但更多是好奇和期待。许寻笙决意全程都低着头,她是绝对不想看到自己清晰的脸,出现在网络上的。

    岑野一走上前,就有粉丝喜极而泣的尖叫,也有人在大声喊“天遥”。两个男孩都是一笑。岑野今天穿的是件黑色卫衣,黑色长裤,胸口戴了条闪亮的银链,手上戴了个绿色亮石戒指,整个人看着又高又酷,最简单的装扮,却是最帅最醒目的样子。其他几个人走的也是同样风格路线,于是与之前上场的黑格悖论一下子区分开,整支乐队显得更年轻、时尚。连坐在正中的女评委,都看得心跳微微加速,露出老姨母般的笑容。

    岑野拾起话筒,抬起那帅得足以媲美顶级偶像明星的脸,低声说:“我们是……朝暮乐队。一曲《城兽》,献给你们。”

    他转过头,目光扫过贝斯、吉他、鼓手、键盘,一一彼此点头示意,最后落在许寻笙脸上。她目光清浅笃定地望着他,却见他忽然对她一笑。聚光灯下,千人环绕,肃静无声,他却笑得就像坐在她家的烤火炉前,懒散、孤独、温暖。

    他转过头去,许寻笙低下头,手拂琴沿。真不想承认,她居然也被这小子的笑容感染,想要赢,想要放手一搏。血脉中隐隐有某种疯狂的东西,仿佛正在被唤醒。

    她抬起一只手,轻抚心口,心道:这样不好,不好。

    岑野也举起一只手,然后缓缓放下。吉他和贝斯同时响起,伴随着沉稳的鼓点。键盘弹出一段精妙流畅的旋律,整段前奏就很有节奏感,很燃,一下子抓住了台下所有观众的注意力。

    这又是个与黑格悖论全然不同的开场。

    就在这时,许寻笙的古琴加入了。她同样轻弹一段旋律,附和着他们。于是你就可以看到观众们神色的变化,因为在那完美的旋律中,忽然就有了古意,有了某种悠扬隽永的味道。

    若说观众总是为何种音乐倾倒,只有一种音乐。

    那就是动听,且动心。

    几个评委也露出赞赏表情,当然也有人想看清这新琴手,还是个女人的脸。只可惜许寻笙面目始终低垂,他们只能瞧见一抹红唇和白皙似玉的下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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