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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部分

霸皇纪 [全本校对]-第3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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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一群马完全无视,也让高正阳心里不爽,只觉得这群马真是没品味没眼光。
  等到了马王面前,高正阳再没心思想这些乱七八糟的。
  和刚才对话不一样,直面马王更让他感觉到了巨大压力。
  马王是一匹白马,身形高大,四肢修长,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强大力量。
  白色马鬓毛随风轻摆,显得异常神骏威武。
  尤其是它黑亮双眸,眼神温和悠远,似乎比无尽的飞云草原还广阔宏大。
  站在马王面前,真的像一只蚂蚁在仰望高山。高正阳第一次觉得自己异常渺小。
  高正阳不是畏惧,而是对于力量的直观比较。的确,敖贞没骗他,神级的力量已经超乎他的想象,也不是他现在能揣测琢磨的。
  敖贞再次施礼。高正阳在旁边也像模像样的拱手施礼。
  敖贞有些歉意地说道:“马王前辈,他是我的一位朋友。我擅自把他带过来,请您不要见怪。”
  马王先对敖贞说道:“这是小事。不用在意。他还挺有趣的。”
  对马王来说,高正阳的力量不算什么。但他表现出的特质是很不凡。
  一句“有趣”,可以说是对高正阳极大的褒奖。
  高正阳虽然不觉得这是褒奖,还是礼貌的点点头,表示了谦逊。
  敖贞也是心里松口气,脸上不禁露出笑容。
  “马王前辈,这次我来,是为了找一个伙伴。”
  马王点点头,“你父亲和我说过了。”
  敖贞急忙又道:“马王前辈,我想把这个机会让给他。请前辈允许。”
  马王对此毫不意外。事实上,敖贞领着高正阳来到这里,意思已经很明白了。它眼中露出一丝笑意,“换做是他的话,就要通过考验,你明白么?”
  敖贞坚定的点点头,“我明白。”
  马王也不废话,很干脆的点点头,“好,就这样定了。”
  高正阳也听出来了,这是敖贞把机会让给了他。他不禁看了眼敖贞,对他这么好,难道真是要当他媳妇了!
  虱子多了不养,债多了不愁。欠了敖贞这么多,高正阳到也不怕再多加一笔债。
  高正阳到是想的开,反正都是一家人,敖贞的不就是他的。
  “小红,过来。”马王用神识招呼了一声。
  很快的,一匹神骏的天马悄无声息的出现在马王身旁。
  这匹天马的浑身赤红,背高六尺有余,修长四肢肌肉紧绷有力,腰背线条流畅而优雅,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毛。赤红如火又光滑如缎。把力量张扬和优雅美感完美融合起来。
  高正阳一眼看过去,就喜欢上了这匹天马。
  “我都说了,别叫我小红!请叫我飞焰!”天马看都没看高正阳,对马王不满的抱怨道。


第416章 伪文青对真文青
  “啊,我就是那天上的流星,瞬间闪耀的光芒却代表着永恒。啊,我就是飞逝的火焰,微弱的光芒照亮了黑夜,又随黑夜一起沉默!”
  天马小红高扬着头斜看着天空,火红鬓毛如火焰般跳跃飞扬,吟咏的姿态是潇洒又忧郁,感情极其充沛。
  马王有些无奈偏过头,看了眼高正阳和敖贞,示意他们不要见怪。
  虽然有马王的示意,敖贞还是有些合不拢嘴。这个小红是什么情况!
  高正阳也有些发懵,文学青年他见的了,文学红马还是第一次。而且,对方还是个喜欢现代诗的文学马。
  “我勒个去……”在高正阳心里,就是这四个打字在闪耀。
  小红吟诵完了,还很不屑的看了眼高正阳和敖贞,“愚昧的生命,这是诗歌,这是文学,这是艺术,这是对生命和自由的最高表达……你们不会懂的。”
  小红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中,满是骄傲,还带着几分不为人理解的寂寞。
  马王也有些受不住,它轻轻咳了一声,“小红,他们想和你结为伙伴。按照规矩,你可以给他们三个考验。”
  不等马王说完,小红就傲娇的摇头,“我才不会和愚昧的生命浪费时间。我不同意,不同意。自由岂容亵渎。”
  “我勒个擦!”高正阳恨不能一拳打死这二货,有什么比文学青年更讨厌的,就是傲娇文学青年。不,是傲娇文学马。
  马王也有点尴尬,对敖贞道:“小红的脾气就是有些怪。她既然不愿意,就换一个。”
  天马崇尚自由,小红既然强烈反对,马王也不想强迫她。
  敖贞可不想和这么古怪的小红打交道,连忙赔笑点头,“那就麻烦前辈了。”
  马王想了一下,又喊来一匹白色天马,介绍道:“小白,也是我的女儿。”
  小白不如小红神骏,可一身雪白皮毛,却更为圣洁、美丽。她站在那里,有种如梦幻般的不真实。
  高正阳却有些不喜欢,他更爱张扬的小红,小白未免太美丽了,缺少霸气。
  而且,小白透出那股子傲娇劲头,目光扫过高滚时,就像看一堆粪土。
  这也让高正阳更不爽,觉得小白比小红更烦人。
  还有,小白、小红,马王起的名字也让人崩溃。高正阳怀疑,这个马王认不认字!
  果然,小白不屑的撇了眼高正阳,看到敖贞时眼睛一下就亮了。她死死盯着敖贞,那炽烈的眼光,简直要冒出火花来一般。
  敖贞被看的有些发虚,目光探询的看了眼马王,询问这是什么意思。
  马王更尴尬了,他这个女儿小白,也是性子古怪。还不好解释。
  “父亲,我喜欢这个女人,我喜欢她,我一定要她。”
  小白情绪激昂地说道:“不,我要和她结成永不背叛的伙伴。”
  马王有些无奈,“是这位人族需要伙伴,你可以给他三个考验……”
  “呵呵,人族,愚昧又贪婪。”小白很不客气打断马王,傲然说道:“我的爱只奉献给纯洁的雌性。我只选她。绝不考虑别的愚蠢雄性。”
  高正阳也是无语,你妹的,哥也没看中你好么!
  小白这副样子,也让他很怀疑对方的性别。如果确定是母马,那肯定是取向不正常的拉拉马。
  “这群都是什么马啊!文学马,拉拉马,你们还能搞出什么花样来吗……”
  高正阳在心里吐槽,但这话可不敢和马王说。
  马王轻轻叹口气,“只有小白和小红可选。既然小白执意选择你,我也没办法。你也可以拒绝。”
  敖贞也是无奈苦笑,这都什么事啊!她也发现了,马王也不怎么靠谱。天马大概都这个样子,自由散漫。
  她看了眼高正阳,想征询他的意见。
  高正阳很果断的道:“你选小白吧,不要浪费机会。不用管我。”
  不管马王是有意还是无意,眼前的情况没有别的选择。他当然要做出理智选择。
  何况,敖贞的天马,也和他的没区别。都是他老高家的。
  敖贞也不矫情,接受小白显然是最明智的选择。
  看到敖贞同意,马王说道:“小白,你可以给她三个考验……”
  “不用考验,她是我的真爱。当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我一生都会是她的马……”
  小白再次不客气的打断马王,直接跑到敖贞身旁,用长长大脸贴着敖贞明艳面容,一副幸福无比的样子依偎着,“我愿和敖贞结成契约,永不背叛,永为伙伴……”
  敖贞也跟着低颂誓约。
  一马一人念完誓约后,一道灵光凭空闪耀,把敖贞和小白联在一起。
  等到灵光消散,敖贞和小白的神魂就多了种奇妙联系,都能在心里感应到对方。
  这种联系,就像是多了一位最亲密的朋友,永远能值得信任彼此。这让敖贞和小白的心灵都感到了欢愉、充实、满足。
  马王在一旁,眼中也是带着笑意。相比于高正阳,他当然更喜欢和龙族结成伙伴。
  这就像给女儿选女婿,不止要看对方如何,还要考虑对方的家庭、背景等等。
  高正阳很有趣,也很有潜力。但和龙族相比,还是差了许多。
  “肤浅……”
  天马小红在一旁扬着头,傲娇地说道。
  马王不满的看了小红一眼。小红也是他的女儿,只是一身火红皮毛都随她的母亲。
  但马王没说什么,毕竟是他最有天赋的女儿,以后也许能晋升到十一阶。他不会为了是这点小事去训斥她。
  马王目光一转,落在敖贞身上。他不想和外族相处的太久。对方身份又低,也没什么可说的。
  事情完结,对方就可以离开了。
  敖贞也明白马王的意思,正要主动请辞,高正阳突然说道:“马王前辈,能否给我一个机会,我想和飞焰聊聊。”
  马王眼中露出一丝笑意,他明白高正阳的心思,敢在他面前说出请求,这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
  “可以。”马王很干脆的同意了。
  小红还是一副长不大的性子,需要出去历练,需要出去体会众生,理解天地万物。
  人族的寿命又短,小红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自由,又能感悟生死无常。这是一个很合适的伙伴人选。
  马王当初把小红叫过来,就是存的这个心思。只是被小红一口拒绝了。
  高正阳既然愿意试试,他当然不吝于给个机会。
  小红不屑的看着高正阳,“无知的人族,我和你可没什么好说的。”
  “那可不一定。”高正阳笑起来,“你不是喜欢诗歌么,不如我们聊聊这个。”
  “哼,你懂诗歌么……”小红的诗歌可是从上古某个纪元文明遗址中学来的,她不相信这世上还有别的生命懂得她的诗歌。
  “呵呵,不巧,琴棋书画正是我最擅长的。”
  高正阳傲然道:“若说武功法术,我可能算不上高手。但论文学艺术,我就是天下最强。”
  小红本不想和高正阳多说,可他话说的太大了,小红忍不住反驳道:“天下最强,你做首诗我看看。”
  “这还不容易,我就来首你喜欢的自由诗歌。”
  高正阳不会作诗,但架不住他会抄。作为诗词界的搬运工,在这个世界上他还真是谁都不惧。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简单的词句,把生命、爱情、自由三者解析的明白通透。
  对上普通人来说,这首《自由颂》也不过就是有点意思。但对文学青年或文学马来说,这诗就要了命了。
  尤其是小红这样的文学马,一直是自己乱折腾。她虽自视甚高,天天那自由了作诗。但和高正阳的诗相比,水平就差的有点多了。
  “好诗”小红抑制不住激动,大眼睛水汪汪晶晶亮,那样子似乎控制不住的要哭出来一般。
  马王和小白、敖贞,都看颇为惊讶。就是这么平铺直叙的几句话,虽然听起来有些道理,可也不至于这样吧。
  小红有些哽咽的道:“一首算什么最强,你还有别的诗歌么?”
  高正阳正色的道:“你其实不懂得自由。自由并不是放纵,自由是自我的觉悟。自由并不是为所欲为,自由是拒绝的权力。只有经历束缚,才会懂得自由。带上羁绊,自由才真正的意义……”
  这些听起来好像是废话一般的东西,让马王和小白、敖贞都听的直皱眉。
  小红却更激动了,大滴眼泪噼里啪啦的滚落。她感受到了巨大震撼,原来,自由这么深奥。
  “小红,你别被骗了,那家伙就是想骑你!”
  眼看着小红似乎要被说服了,小白忍不住大叫着提醒道:“雄性都不是好东西!想想吧,被雄性人族骑在背上,太耻辱了。”
  “我的灵魂自由而高贵,一如飞焰一般。”
  高正阳郑重的小红说道:“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马。我辈岂同凡俗,走自己的路,让庸俗的众生说去吧……”
  这几句太对小红胃口了,她瞪大水汪汪的眼睛,满怀期盼的道:“三个考验,你一定要完成啊!”


第417章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尼玛!”
  高正阳不太喜欢骂人,他看谁不爽一般都是一拳轰过去。但今天他在心里不知大骂了多少句。
  他绞尽脑汁的抄了诗歌,小红也做出一副知己的样子,本以为事情就成了。结果,又来了三个考验。
  同样是天马,看看人家小白,敢爱敢恨。一眼就看不中他,断然拒绝。一眼看中敖贞,二话不说就死心塌地的跟随。
  文学马就是矫情。明明已经心甘情愿了,还要弄出花样来。
  高正阳心里虽有些不爽,但还是想骑人家,就只能照着人家规则玩下去。
  “好,你只管说。我一定完成考验。”高正阳一副信心十足的架势,颇有英雄豪杰的风范。
  小红两只水汪汪大眼睛一转,说道:“第一个考验,你给我做首诗。”
  顿了下又小红又很体贴的道:“你慢慢想,不着急,给你三天时间。”
  对天马来说,三天时间也是眨眨眼就过去了。
  高正阳早有准备,霸气的一摆手道:“不用,三步可成。”
  马王等人都有些惊奇,就算是小红那样乱七八糟的诗歌,也需要构思啊。何况是指点题目的。
  不过,马王觉得高正阳的三步还是很有门道。他要是站那不动,也不知能拖多长时间。
  马王正感叹高正阳的奸猾,高正阳三步都走完了,朗声吟道:“太一况,天马下,沾赤汗,沫流赭。
  志俶傥,精权奇,籋浮云,晻上驰。
  体容与,迣万里,今安匹,神为友。”
  这一首天马古诗,是汉朝汉武帝刘彻所做。这位皇帝雄才大略,文治武功,开创了西汉最为繁荣昌盛的年代。
  有人曾言:汉由此人而强。
  刘彻的文学修养也很高,所做辞赋都有大家水准。他对马也特殊的钟爱,以天马为题做过好几首诗词。
  这首天马诗,写天马踏云飞天,纵横无忌的英姿,文字古朴雄健,气度超绝。虽然并不出名,却有大家气象。
  小红能喜欢现代诗歌,在文字上也是有着一定修养。到是能听懂大半意思,但又不够清楚。
  可就是这种半懂不懂,让小红觉得这首诗特别高大上,逼格高破天际。两只水汪汪大眼睛,明显多了几分陶醉,情难自禁的在那摇头晃尾。
  马王和小红也是无语。虽然只能听明白个大概,却明白这是一首专门称颂天马的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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