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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异世白鑫 完结+番外-第11部分

小说: 异世白鑫 完结+番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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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鑫争扎起来之前已经被打了,此时倒是破罐子破摔,接住话:“不就是啪了一下臀么,枉林叔你之前说过咱俩现在是忘年之交呢,兄弟间打闹一下有什么要紧的。”

  林寻一时竟无言以对。不由得叹息道:“叔大人不计你小人过。既然你肚子饿还不快拿上东西跟我走,我可记得你力气大着呢。”

  闻言,白鑫听话地抱起地上晕作一堆的三只,再闹腾下去都正午了,明明是来吃上午餐的。

作者有话要说:
林大叔是个重要角色,嘿嘿嘿,作者绝对不是在坏笑~~





第14章 第 14 章
  林寻教白鑫采了几样果子草药,又拾了一捆山头常见的枯松针,两人回到水塘边,将灰兔歃血去皮去内脏洗净,兔肉涂满果浆草药汁以及林寻随身带的一点粗盐,串上木棍往火上一烤,滋滋肉香伴着果香药香、松针燃烧的木香,肉色渐渐变成金黄直至微微焦黄,泛着香气的油滴滴落火中,实在勾引胃口引人唇舌流涎。

  预想的挺美,实际情况是——

  “哎呀,阿鑫你来拿着,味道太香,叔叔我年纪大忍不住啊!”林寻不容白鑫反驳径自将兔肉塞入他手,“我去边上坐坐,你就在这看着,记得烤到焦香时候再洒点配料就行。”

  两人就在树荫下烤肉,白鑫乖乖蹲坐一旁,闻言迅速拽住林寻的一条裤腿管,提出条件:“三七分,我七你三。”

  林寻一下子便听懂了,挑眉道:“你跟我说的是你今年九岁,看起来也就七八岁大,胃口怎么比叔叔我还大呢?!不过呢,说好是请你吃,叔叔当然要叫你满意咯。”

  白鑫便不管他,认真地按照他吩咐的不时转动一下兔肉。

  三九伏天烈日当空,空气都躁动起来;风不动虫不鸣,头顶树枝遮挡不住火辣日光,极其易燃的松针发出哔哔啵啵的声响,火烧得特别旺,映衬出白鑫的小脸一扭一扭,好在白鑫体质有异、耐热。躲进对面树下的林寻见此,竟是放心的睡起午觉来。

  另一边,长流水抱着白鑫送他的黄山鸡回到家中,屋里的秦氏听到鸡叫,问他:“阿水,哪里来的鸡?”

  长流水把鸡关进倒扣住的竹筐,上面压了个水盆,这才告诉秦氏:“我刚从山头回来,在一个洞坑里抓到一只腿脚受伤的野兔;之后碰着一大人一小孩,听说那个大人是才搬来村里的,他打到几只山鸡,见我这里有野兔便跟我换了。”

  “这样啊……”

  “今晚给你熬鸡汤,常人夏日里吃了没多大用,您身子弱到是可以受用。”长流水进屋扶秦氏出来吃中饭,秦氏不着痕迹地打量他两眼便没多问,只嗔怪道:“老婆子整日不干活还一日三顿饭,吃那么多干嘛!浪费哦!”

  “您这不是生着病嘛,吃饱了病才去得快。”饭菜是现成的,直接摆上桌,早上做一次,能吃到晚上。

  说起病,秦氏忍不住又抱怨一句:“我这不都起得来身子了,你这孩子还花那么多冤枉钱去镇上请医师来。”看来要给孙儿找个会过日子的丈夫。

  长流水不知外祖心思,因回道:“吃过几副新药,您身子便开始好了,可见我这钱花的该。”又拿话堵秦氏:“反正这钱是孙儿挣的,孙儿就是想孝敬您;您要训我呢,便将身子养好来!”

  秦氏果真不再说,某个念头却越发坚定。

  说来秦氏是小病拖成大病,请医问药一番,医师给多开了几味好药。长流水算了算,十来帖药拿下来,采菇得来的钱也就花得差不多了。听医师说,秦氏得多吃点好料才能把身子补回来,他才想在山上打野物。可惜,武力值不够又没人教他方法,跟村里的孩子们打群架获胜不表示能抓到一只山鸡。

  ‘若是……请他教我打猎……既能……多余的卖到镇上……’这么想着,长流水一喜,随即一叹:且不说他是良子那人是汉子多有不便,他家才搬来的情况不明,更别说想学别人的手艺哪里是随便就能学的,少不得要交束脩。

  林寻突然耳根子痒,手指头粗掏了掏挠不到痒处,难受得直皱眉。

  白鑫见了,摸了摸脑袋不好意思地问:“不行么?”

  “啊?不是,你愿意帮我养鸡我还乐得轻松呢。”林寻笑着说。

  白鑫仰头看了看他,没瞧出他脸上有不高兴不乐意厌烦的意思,小心翼翼地再次解释道:“我知道这样可能占你便宜,不过你多养几只的话一个人可能顾不来,我给你帮忙的话你能轻松不少呢,而且你去山上可以带上我给你打下手啊,”白鑫抬起手臂握着小拳头示意,“我至少能砸到一只山鸡呢!就像故事里讲的,林叔你是大侠,我就是那个跟班!”

  林寻哭笑不得地瞪了白鑫一眼:“你小子还知道大侠啦,叔叔参过军的,怎么编也该是将军嘛!”

  白鑫立马作揖,口称:“林大将军好!”随即被林寻抓住后领往上一提,便听他笑骂道:“没看出来你还挺狗腿的啊,会拍马屁。”白鑫在心里偷偷回了句:马屁没拍过,倒是你的今天拍到了。

  两人分吃了烤兔肉,白鑫留下一部分晚上加餐;剩下两只山鸡,白鑫再次建议林寻养着,可以多抓几只一起养,随后林寻果真领着他又弄来五只——一雄四雌。白鑫接着表示可以请他过来喂养这些鸡,每天给他一两只鸡蛋就行——林寻没粮食作物,鸡饲料是个问题,那么就可以交由他解决。

  当林寻想都不想地答应,白鑫惊讶极了。两人认识不到一天,虽然双方很合得来,但事关长期利益问题,这么爽快就同意,着实意外;若非他此时是个小孩子,他就要认为林寻看上自己了。

  “前面就是我现在住的房子,路认好了,你回去吧。”带白鑫认了他的家门后,林寻直接开口撵人,一丝请人进去喝口水的意思也没有。

  林寻家位于一处高坡上,似乎是新建的,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在这里建房子,村里也没听说。白鑫站在这里离他家院门还有一段距离,看不到那院子里面。

  “明早我会在太阳将起时过来,林叔,我回去了!”

  “好。”

  待白鑫的身影消失,林寻才开了院门进去。院子里有点乱:这里种了点菜叶子,那里搭了个窝棚——半塌不塌;头顶上飘着已经晒干的衣服,但中间靠墙的水井边还有一桶泡着没洗。

  ‘唉……’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憋了好久才憋出这么点,就怕把林寻写成主角了,写烤肉时某真恨不得爬进去把肉吃掉!唉……吃晚饭去。=。





第15章 第 15 章
  回到白家时,晚饭已经吃过了。天井里,宝书乖乖坐在木盆里让郑氏给他洗澡。

  郑氏见白鑫一身脏兮兮的衣服,脸皮一拉:“叫你在家带弟弟,才带了三日,今日就跑外面撒野去啊!现在才回来吃饭睡觉懒死你!这身衣服再破你就自己买去!不是挣那么多钱么,够养活你一人了!还回来干嘛!”

  这时,宝书站起来叫道:“阿麼我要撒尿!”

  郑氏便抱他出来,指着排水沟说:“尿在这里。”也没空管白鑫。

  厨屋里没人,白鑫照例检查了下自己的铺盖,没被动过的样子。不过就算再有人翻也没事,那天之后他把重要的几样托付江氏保管了。本来是请宝丽帮忙的,但她跟宝夕都好东西都是放江氏那不敢放她们房间里。白鑫暂且相信二房一家不会贪墨自己的物品。

  宝书洗完澡,郑氏带他回前院,宝钱看准时候来找白鑫,悄悄从橱柜后面摸出一块手绢包,“大姊偷藏的,你快点吃!别叫人发现了。”

  白鑫接过来一摸,是一包土豆米,面前这位内向的小家伙以往几次跟白鑫说话都不敢抬头看他,这会光顾着紧张了,见他没动静,还推了推他不断催促着:“你赶紧吃完手绢给我。”

  不过,白鑫摸摸他头上可爱的发髻,神秘兮兮地说:“你去喊大姊三姊过来,要是宝书也在,把他也叫过来,记住千万别叫其他人发现了!”

  宝钱果然听话,连头发被人摸都没空想,便匆匆去了。白鑫从胸口衣服里掏出省下来的烤兔肉,大叶子包得好好的,一打开还有香味。土豆米倒进叶包,烤肉转入手绢中。

  宝丽几人来得挺快,一来,宝书先叫道:“哇好香!是什么!”

  宝夕眼疾手快捂住他的嘴,“嘘~弟弟小点声,不然就没你的份了。”唬得宝书一个劲点头。

  “给你们吃的,”白鑫将兔肉交给宝丽,“这是烤兔肉。”

  “肉肉!”宝书趁机抓住。

  宝丽不好意思地说:“阿鑫你留着自己吃吧,晚饭你都没吃呢。”说着便要还给他。

  “白天我才吃过了,上次你们送了我一身衣服呢,今天还给我留吃的,这肉就算还你们啦,”白鑫在肉上面比划了几下,稍稍满意:“看着不多,但应该够你们一人一口。” 

  宝丽还待推拒,宝夕先收下了,“谢谢阿鑫啦!”她胆子大些,比宝丽想得开:吃了别人的,日后记得还回去就是;若是像傅氏那样光吃不还,谁乐意跟她来往啊。

  待几个孩子拿着肉躲进江氏房间,把这事跟江氏一说,果然江氏对白鑫的态度比从前要好。

  话说,白鑫第一天去林寻家上工,大早上先去挖了野菜;等天稍微亮了点,去水里摸了好多大田螺小田螺,满载而归。

  林寻连夜把家里整理一遍,白鑫进去一瞧,由衷称赞:“林叔您自己一人住收拾得挺好呀,真会过日子啊!等我将来从家里搬出来也想和您一样!”

  林寻轻轻一笑:“呵呵呵。”

  墙角的窝棚里关着七只鸡,白鑫左右看了看,告诉林寻:“阿叔,鸡窝是您自己搭建的吗?搭得不对,小了点。”

  “你知道怎么弄?跟我讲下。”林寻虚心求教。

  白鑫在上一世死前有十来年没做过农活了,人也不是很聪明,好多事情得从记忆深处里挖出来,还不一定适合现在。倒是白家的鸡鸭群就住他隔壁,他还为阿金去偷过几次鸡蛋鸭蛋,摸过它们的窝,可以让林寻照这那个来:“来个小二层的,一层宽松些住着舒服,下雨不方便放出去也能在里头打滚;二层铺两三个下蛋蹲的窝,鸡窝外层还得围起来免得到处撒野。其他的阿叔您看着办吧。”

  林寻顽笑说:“我还以为你说的是酒楼客栈呢,是不是再来个三层,便于鸡母与鸡公独处啊?”

  “阿叔您别以为我小孩子听不懂哦,下流。”白鑫淡定地回应,又道:“借您厨屋的刀我用下,把这些野草剁碎点。”

  真叫林寻哭笑不得:“在大门左边这间。”

  林家厨房干净简洁,用具齐全,光是菜刀就挂了半面墙壁!白鑫左看右看,其中一把细长细长的耍起来肯定漂亮;而刀身厚重宽大衬得刀刃极细的那把实在霸气!

  最后白鑫拿了“霸”刀、菜板、门槛外头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木盆,就坐在门槛上,咄咄咄一阵响,把剁成一小截一小截的野草倒入小木盆里。林寻一见,不得不佩服白鑫会选好东西:那刀是他用得最称手的,那盆是他洗脸的——早上白鑫过来的时候,他随手放地上就跑去开门了。

  见林寻的脸色似乎不太顺畅,白鑫怕他不满意自己的干活,一边说:“家里的鸡一般吃菜叶子,或者长不大的小地瓜剁碎煮熟和土豆榨油后的渣拌一拌;鸡是比较挑嘴的,鸭子就不会,给什么吃什么,还可以放到水塘里叫它自己找吃的;不过野山鸡吃的都是生食,应该比较容易养。”末尾这句听着有点自我安慰的感觉了。

  好在主人家不在意的样子:“你看着办吧,叔叔我只会做饭。”

  白鑫听了,心思一动,一个主意蹦出来,暂时被他放到一旁。

  抓了一把碎菜撒到鸡群里,眼看它们肯吃,白鑫放下心来。将大小田螺分开,大的直接仍给鸡啄,小的得把壳拍碎了,挑出肉来,鸡子们才能吃到,要是换成鸭子就简单了,要么在大扁嘴里把壳碾碎吃下去,要么急不可耐地一口吞入,真是乖巧懂事,给主人省下多少麻烦。

  有些大田螺的壳是薄薄的黄壳,看起来挺漂亮的;听白老爷子说过,这些大田螺叫作“阿母螺”,吃不得,而小田螺村里人都爱吃,放点油盐酱姜醋下去烧、炒、拌怎样都行,着实美味,偶尔奢侈一把才吃——田螺虽然是肉,但不值钱,田野里有水的位置就有田螺,而调料实在贵。

  白鑫转了下眼珠子,问道:“林叔,你吃不吃田螺啊?”

  林寻没好气的拍了下他脑袋:“乱说什么!给鸡吃的你却问我吃不吃。”

  白鑫身子一扭,躲过再要拍过来的大手,忙解释:“叔!我不是在闹你!村里人都喜欢吃田螺,可好吃啦啦真的!拿盐水泡几天等它吐完脏污、剪掉螺尖洗干净,或者直接挑出肉来,烧啊炒啊都是一绝。”

  “哼,是你自己想吃吧,说得口水快流出来了。”林寻一把揭穿他的小心思。

  白鑫看他并不生气,知道这事能成,还挺感动的——提出好几个要求都没见他反对。

  “那这么点不够吧,”林寻翻了翻白鑫早上摸来的田螺,“怎么大小差这么多?”

  白鑫回道:“长得虽然一样,但大的吃不得,吃了会出事,所以村里人给它起了另一个名叫作‘阿母螺’。”

  “哈哈,难不成这里头还有什么典故?”

  白鑫冲他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林叔您真厉害,这都能猜到!从前有个汉子自己一人住,一日他好心救了一位落水的娘子——这位落水的也可以是良子,看您喜欢哪样的——落水的这位因见汉子心地善良,便偷偷给汉子干活送东西,最后被汉子发现,两人成亲。落水的人自称田螺,汉子叫——林叔”

  话一出口,白鑫蓦然向后一跳。林寻发现被取笑之后,便要打他屁股,没料到他动作更快,避开了,不爽地命令道:“混小子过来让叔叔打一下,居然拿叔叔我来瞎编乱造,没大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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