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老婆回家养-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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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她办理了退学,短期内也不敢再让她进别的学校。甚至做好自己教育她的打算,他本就不指望小乖成绩优异,考个好大学,将来有份好工作,他只希望她活得开开心心,他让她去学校也是希望她可以接触到更多同龄的孩子,能跟大家玩得开,促进她的语言学习能力与交流,那样她才可以放得开,才会有打开心扉的渴望,也许在那些孩子的影响下,会试着去开口,感受到语言的美妙。
没想到,适得其反,那种恶劣的环境把她打回原形。如果他知道结局会是这么的不堪,打死他也不会送她去学校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还不如家里来的干净,至少他和大哥都不会嫌弃她,大哥就从未怀疑过小乖是哑巴,有时候连他自己都有些动摇了,还是大哥在身旁一直提点他,说要相信幽幽,相信幽幽一定会开口说话的。而事实也是如此的,从学校回来以后,他就一直把小乖带在身边,走到哪带到哪,她也没有意见,因为总比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留=守在家里好。大约半年的时间,在那次会议上她开口了,你不知道他当时有多激动有多开心有多么感谢老天爷。能够说话了,她人也变得开朗了,她很体贴,很为他着想,知道他带着她走南闯北不好办事,竟然主动提出回到学校去,她告诉他:她已经度过了心里的那道障碍,她想要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他很欣慰,但还是给她换了一个学校重新开始。进入爱丽丝学校,虽然还是沉默寡言,但她还是慢慢适应了和同学相处,相安无事到昨天。她十分乖巧,学习很努力,没让他操什么心,要不是今天的事,他都没有机会再去爱丽丝学校。
“啊!”突然的绞痛令慕容幽不可抑制的喊了出来,她熬不住了,挣脱慕容冥的怀抱,在床上打起了滚,瑟缩着、申银着、颤抖着。
“小乖!”慕容冥急了,怎么办,该怎么是好。天哪,努力使自己冷静,对了,书里好像说痛经要注意保暖,喝红糖和姜茶可以暖宫缓解疼痛。扯过被子,双手再次把小老婆拉倒怀里,裹上被子,温暖的打掌贴在小老婆的肚皮上,轻轻的按摩。
“大哥!”某人嘶吼,他现在不能离开他的小乖,要是他不在了,指不定她疼的滚下床,伤着碰着,那他会心疼死了,所以煮姜茶和红糖就只能麻烦大哥。
“怎么了,怎么了?”睡得香喷喷的卓非扬,迷迷糊糊里听到慕容冥急切的召唤声,咯噔一下就清醒过来,鞋子来不及穿,睡衣惺忪的跑了过来。
“小乖肚子痛,你去给她煮碗姜茶加些红糖、红枣、桂圆下去!”
“额,好!”怎么都是补血的?某洋洋不解。看到慕容冥死死箍着小幽幽,看来痛的不轻,小幽幽咬着唇角,头上磕下撞恨不得一头把自己撞晕过去,那样就木有知觉了,没有知觉就不会痛了。手掐着慕容冥的手臂,指甲渗进慕容冥的肉里,她不想的,可是她控制不住。慕容冥感受着她的痛苦,自己那点痛毫无所觉,如果这样能分担她的痛苦,就是咬下他一块肉,他眉头也不会皱一下。手上的力道不轻不重,拿捏得恰倒好处,缓缓地,一下一下放松她紧绷的神经,手掌的温度慢慢透过薄薄的睡衣传到慕容幽的体内,捂热了她的身,也捂热了她的心。身为医者的敏锐,她判断出自己就是宫寒,宫寒的女生来了月经就会有痛经这么一件恶心的事,真他妈的痛呀,痛的她眼黑天暗的。
在慕容冥体贴的照料下,她的疼痛慢慢减缓,没有之前那么剧烈了,只是隐隐的作痛,还好,还在她的承受范围内,额上仍有汗珠持续不断的冒着,但相比刚才,那是在好太多了。如果是刚才是倾盆大雨,那现在就是毛毛细雨。刚才是脱水的鱼儿,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儿,现在已经靠近岸边,闻到了水的气息。
“来了来了!”某扬十万火急的下了灶,开足火力,多亏了今天他烧了一壶开水,为他半夜爬起来煮姜茶省了不少时间,碗有些烫,但他顾不得那么多,就这么端着来了。
“谢谢大哥。大哥你手怎么了?”慕容冥接过卓非扬手里的姜茶,想着大半夜还麻烦大哥,挺过意不去的,就道了声谢,视线落在大哥的手上,好几颗水润的泡泡。手里蛮烫的的碗提醒他他那水泡是怎么来的,焦急的眼眸遮上了黯淡的云彩。
“啊,没事!”卓非扬赶忙把手背到身后,是他粗心大意,不关他们的事。还是别让他们知晓了,否则不内疚死就是下次再也不敢劳烦他了。那他这个大哥用来干嘛。
“去涂点烫伤吧!”
“幽幽好好么?”大扬觉得那就是一点小伤,没事!和幽幽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他还是一大男人,没什么要紧的。
“好多了,喝完姜茶应该就没事了,大哥还是去下涂下烫伤药吧!这里有我就行了,早些休息,明天还要早起去美国竞标!”慕容冥不可能不在意大哥手掌的泡泡,打发他走人。
“好的,有什么事再叫我!”卓非扬有些不放心,但慕容冥都那么说了,他也只好走人。手里臻臻的刺痛告诉他得赶紧处理一下,否则灼伤会变严重,到时连家务都干不了,那还真是得不偿失。
“好!晚安!”慕容冥话里带着感激。
卓非扬退出房门,轻轻带上门把。到水池冲洗烫伤的手指。慕容冥对着碗徐徐催着青烟袅袅,过了好一会,自个抿了一小口,发现还是有点烫,接着吹,又过了一会,再抿一口,温度适中,温情款款的对着怀里的小老婆。
“来,小乖,喝碗姜汤,喝完会好受点”
慕容幽仰起头,就着抬到唇边的碗喝了起来,她喝一点,慕容冥就把碗底抬高一点,以便她更好喝到碗里的糖水。喝到一半,慕容幽有些中气不足。
“歇一会!”细心的慕容冥把碗放到一边,用大手在她后背从上到下拂过,帮她顺气。
“冥,有你真好!”慕容幽由衷的说出心里话,没有他,她不知道该怎么度过如痴折磨的一夜,也许会昏过去吧!也许忍受不住疼痛,咬舌自尽了也有可能。也许一头磕在了床板上,磕出脑震荡也有说不定,谁也说不准。
“傻瓜,我是你丈夫,理当如此!”慕容冥温柔的替她把浸湿的头发撩到耳后。
喝完剩下的半碗,慕容幽好受多了,被折磨了一晚上,无比的疲倦,挨着慕容冥坚实的胸膛,缓缓的合上眼帘,进入梦乡。
看着她倦怠的容颜,慕容冥心里特不是滋味。他在想如果每次来月经小乖都要被折磨得死去活来,那可怎么办?他受不了,没办法眼睁睁看着她痛得在地上打滚,而他什么也做不了。不要,他不喜欢那种无力感。
抽过枕头,让她平躺在上面,替她捏好被角,悄悄走出来房间,去了书房。打开电脑,查阅关于女人痛经的相关信息。结果令他好看的眉头又纠成一堆了。因为女人痛经有点像癌症,无药可救,只能靠调养看看能不能减缓,不然就是切除子宫,可是切了子宫那还是女人么?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生孩子,有的女人生完孩子就不会痛经了。可是小乖还那么小,自己都还是个孩子?神呐,谁能告诉我怎么办,慕容冥苦逼了!神通广大的他也遇上束手无策的难题了。思考来思考去,他决定先给她请个营养师,调理她的身体,实在不行,再考虑考虑生孩子的问题。如果生孩子真的可以治愈痛经,他宁愿小乖长痛不如短痛,顶多他带两个小孩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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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表白!
第八十五章表白!
今天慕容幽一走进学校大门口就感到到气氛怪怪的,很诡谲,很漠逸。舒虺璩丣路上的同学经过她身旁的时候,那眼神五花八门的,男同学是炽热的、火红的、带着欲望和势在必得。女同学则是羡慕的、嫉妒的、带着愤恨和神秘莫测。额,慕容幽郁闷加费解,她只不过蹲了一回厕所,怎么第二天整个世界都变了。
“幽幽!你看?”旁边的好友荞麦诧异而兴奋的朝着某处看去,荞麦是个英国女孩,其貌不扬,一张大众脸放在人群中都会被淹没,但她很质朴。班上大多数的女生都因为慕容幽的冷漠而疏离她,甚至经常在背后说她自命清高,靠着一张绝美的容颜而骄傲得像一只翘着尾巴的孔雀。可以说那是一种嫉妒,一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不平衡心理。也可以是慕容幽自身沉闷的个性得不到她人的理解。然而荞麦是个例外,她爱打抱不平,指责那些说慕容幽坏话的女人,眼里看到的未必是真的,心里感受到的才是实在的。她主动靠近慕容幽,刚开始真的有点像在拿自己的热脸去贴慕容幽的冷屁股,相处久了之后,你会发现慕容幽其实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从她的衣着可以看出她的家境优越,那可都是名牌,还是罕见的出自名师之手的全世界限量级服装。可她并不炫耀更没有趾高气昂,而是非常的谦卑非常的好脾性非常的亲切,默默做着自己的事,对于别人的评头论足总是一笑而过,似乎在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时间会证明一切。她不怎么爱讲话,对于她的喋喋不休,她并没有反感,而是用一种尊重在倾听,用一种微笑在回应。因此,荞麦认定了她这个好朋友。做起了她的饭友,她的同桌,她的玩伴。慕容幽感受得到来自荞麦的好意,她发现她是个很真诚和忠实的朋友,偶尔也会和她说一些心里话,这让荞麦感动得盈眶落泪,她终于用她火热的心融化了慕容幽这座千年的冰山。两人的关系更上一层楼,可以说荞麦是唯一一个走进慕容幽心里的女性朋友。
“哇,好烂漫呀!”荞麦对眼前所看到的的景象做出这么一番感叹。只见前方道路上一辆红色妖冶的法拉利横在路中央,看那车彪悍的造型,华丽折射着太阳光的外表,就知道这车价格不菲,绝对是有钱人才买得起的,哎呦,这不是重点啦,重点是倚在车旁的那枚帅锅,笔直的西装裤,整洁的衬衫,外加褐色背心,三件套足以将他黄金比例的身形烘托得无与伦比,脖子上的那颗脑袋也是标准得不能再标准,高蜓的鼻翼,水润的红唇,白里透红的肌肤,蓝宝石一样闪着光彩的眼睛,混血儿呀,帅气的混血儿。没错,他就是昨天那个誓死护卫慕容幽的校草,额,叫什么名字来着,哦,对了,叫jacson(杰森)。嘻嘻,他的来头,可大了。他就是原来称霸意大利商业界亚历山大家族的的未来继承人。(为什么说是原来呢,因为现在意大利的龙头是慕容冥一手建立的“幽冥王国”,自然亚历山大企业就退居第二了。)他个人对商业没什么兴趣,他倒是对文学非常感兴趣,尤其是中国文学,他总觉得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和他们文化资源比起来,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慕容幽转到这个学校来了以后,他钟爱中国文学的热度再度飙升,为了能和慕容由搭上话,他刻苦专研汉语,只是咱门的汉语哪是那么容易就学得会的,不是一字三音,就是一词多义,我看中国人自己都不一定搞得懂,杰森学起来就跟啃天书差不多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原以为可以慢慢来,但是昨天慕容冥的出现,打破了原本平静的湖面。论外貌,虽说中西方审美价值观不同,但是个人都看得出他略逊一筹,论身板,都被人家甩到厕所门外了,还有神马可比的,论手段,他强大的气场就已经把他压矮了一节。各方各面比较下来,他发现自己在慕容冥面前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很沮丧呀,他正准备放弃,死了那颗痴心绝恋。谁知,竟然听到一群女生在议论慕容冥,得知他的名字,他黑暗的世界又有了光明,魏莎妮,因为他们同姓,他记得在中国的文化里,只有直系亲属才同姓的,而慕容冥的年纪绝对不是慕容幽的父亲,那一定就是哥哥,既然是哥哥,就不是他的情敌了,所以他又有希望了。为了不再出现第二个慕容冥,他决定向慕容幽表白,攻破她的堡垒,拿下她爱情的高地。于是,第二天就来了这么一出。
他天没亮就来了,让手下去做了一条大大的横幅,金色的低,红色的字,就七个字,简单明了:“慕容幽,我喜欢你!”。好吧,老外表达心意就是这么直统统。手上捧了一大束的粉红色的玫瑰,外面是同样色系的纱网将它们包…围,中间插着谈绿色的叶子还有洁白如雪,小小亮亮的满天星。妈呀,看得俺都心动了。某人内心在看到慕容幽的那一刻就炸开了锅,有些紧张、有些期许、有些甜蜜、有些担忧。。。。。。说不清,道不明,百感交集。
慕容幽看着如此明显的阵仗,说真的,蛮吓人的,当然也有惊喜,但更多的是无措。因为他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注定了的失败。首先,她已为人妻,哪还有资格去接受另外一个男子的亲睐;再来,就算她没有结婚,她也不可能接受他的心意,因为她已经心有所属了,那个人就是她的丈夫,就是她的冥哥哥。冥哥哥在他心里的地位事谁也没有办法代替的,他为了她差点丢了两次性命,一次是求医的途中飞机的失事,一次是沙漠里割腕饮血。他更是以她为中心,温柔而体贴,生病了,他宁愿不要几十亿的合作,也要留下来陪她打点滴;痛经了,他会用他温暖的手掌为她驱除寒意,减轻痛苦;被人欺负了,他会不择手段的替她讨回公道、挽回颜面。他不善言辞,但他对她的心意,她都有用心在感受,他爱她至深,她又何尝不是?也许你会说她可能只是被慕容冥的举动感动了而已,不,不是的,她清楚的知道那不仅是感动,还有爱。是的,她爱他,比喜欢更浓厚的感情。
她对慕容冥的爱是纯洁的、炽热的、忠贞的。如果真的要用什么话来形容的话,她想到了舒婷的《致橡树》: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