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总是等待-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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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沫渝:“……”她真的特别想点头。
我曾经以为樱花飘落的时候,是遇见你的最好的时候,只是,后来我才发现,樱花飘落的景色从来都不属于你和我。
“沫渝,别不开心了,我陪你去看樱花。”
“小染,等樱花雨这么浪漫的事应该是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的……”
“那……便宜你了。我们走吧。”
沈沫渝:“……”
我一直以为小染和我一样,是喜欢樱花的。因为我们每次看樱花时,她都笑的很开心,我从来不知道,那个笑容只是因为在她身边的那个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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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此生大劫
第十三章 劫
那天的小染格外沉默。
“沫渝,你知道吗,其实比起樱花,我会更喜欢银杏叶。”我从来不知道小染是不喜欢樱花的,她用了一个“更”字,我就懂了。
梁文道在《常识》里这样写:有人说幸福的人都沉默,百思不得其解,问一友人,对方坦然自若地答:“因为幸福从不比较,若与人相比,只会觉得自己处境悲凉。”
或许每个人心中追求的幸福都不一样,就像沈沫渝认为的林在染已经很完美了,但是林在染心里想要的却是那一点悲凉。
“沫渝,答应我,以后每年秋天陪我去看银杏叶落好不好?”最后三个字她说的轻轻的,露出了甜美的笑。
“好吧……”唉,又经不住美色的诱惑。
“唉,沫渝,真不知道你喜欢那个呆子什么?你什么时候眼光这么低了!”可能在林在染心里,沈沫渝所谓的高眼光就是身边只有她这么一个朋友吧。
“我觉得他长得很好看,而且有点像梦里的一个小男孩。很熟悉的感觉,反正就是每天想看到他,想听他声音……”
“停……沈沫渝,你好肉麻啊……”
“还有,他给我的感觉,有点像沈泽聿的另一面。”像那天晚上那样温柔的沈泽聿。
两个人都沉默了。
“沫渝,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一定要保持现在的开心,因为这样的沈沫渝很温暖,像阳光。”十岁那年,沈泽聿离开以后小染的性子就变了,她可能想变得成熟一点,来保护沈沫渝吧。
“小染,你可说过的,你不会离开我的。我们要一起上A大的。”A大是沈泽聿想考的大学,只是他还没有去看,就……
那么,她可以代替哥哥去看他想看的风景吧。
十七岁的沈沫渝,还在写着故事,其中少女的心事全都掩埋在那本小小的日记本里了,十七岁的她小心翼翼的守候着,五月三十一日的那天,是她的生日。
她拿着一张卡片堵住了安暮白的路,“你先别紧张,我没别的意思,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安暮白已经很久没有看见沈沫渝了,从那之后,难免有些尴尬,他以为这个女生不会再找过来了,他淡漠的点了点头,“如果不过分的话。”
“可以读出来吗?”沈沫渝小心翼翼的拿出卡片,递给了安暮白。
“沈沫渝,生日快乐,祝愿你合上笔盖的那一刻会有刀剑出鞘的锋芒。”沈沫渝含笑的说了句谢谢,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安暮白,为什么……”为什么你可以对所有人保持微笑和温柔,就是对我不行呢。
可她还是没能问出口,他就走了。
他的背影其实很好看,如果不是用来与她拉开距离的话。
临近高考的那个暑假,沈沫渝变得很沉默,沈泽聿小时候告诉她,她有一种特别的天赋,特别是敏感度和语言的感悟领会。
“很多事不用问值不值得,只用问,它对你来说,是不是有如珍宝”这句话打动了我很久很久。她决定停下敲击键盘的手,开始用笔来书写故事。
小染越来越沉默了,甚至忘了约定。
小染妈妈找到沈沫渝的时候,她是惊讶的。因为,她告诉沈沫渝,小染病了,因为几年前一些不堪的事实,她的父亲不是她的亲生父亲。
原来她一直坚持下去的,只是年少时对沈沫渝许下的承诺,她说永远都不会离开沈沫渝,所以她一直都在她身边。
最后一年的秋天,沈沫渝看到坐在长椅上低头的小染,觉得有些心疼。她对她说了很多话,然后小染离开了。不知道是不是病情严重的原因,小染说,以后沈沫渝和她不再是朋友了。
她离开的那一刻,是我记事以来第二次大哭,第一次,是哥哥离开的那一天。
高考的百日誓师终于到了。
我放下了手中的故事,开始为自己人生的旅程做好规划,很多人都觉得最后突袭是不会有多大收获的,可是沈沫渝怎么会相信呢。
一些事情,还是要自己去尝试的。比如说,小染也去了别的地方,兴许别的地方的银杏叶会不一样吧。
没有小染的每一处都是孤寂的,沈沫渝已经提前感受到了离校的悲凉,一个人面对难题无法攻克的时候,一个人在深夜里孤枕难眠的时候,一个人沉默着无法诉说忧伤的时候,一个人在想念,一个人在做题,一个人总是一个人的时候。
有时候孤独是最好的成长剂。
当她收到A大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十八岁的沈沫渝终于展开了笑颜,那天她去了沈泽聿对我墓地,这是她第一次去,说来可笑,当初无论怎么说,怎么劝,她都不愿意去一次,因为她不相信是沈泽聿已经离开了。
她哭了一天一夜。
“凌郗,她这样,会不会有事?”承邺有些紧张的看着小雨中的女生,眼中有些疼惜之色。
“承邺,她只有渡过了劫难,才能遇见好的结果。你没有发现这些年,她成长了很多吗?”凌郗不是喜欢多话的人,前世的他们太过于幸福,没有阻碍。而今世的沈沫渝注定要承受不能忍受之痛,亲人离世,好友离开,爱而不得。
只有这样,她才能成长,才能遇见她生命里注定的男子。
“凌郗,这些,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你不怕,她撑不到白易的到来吗?”承邺有些讶然。
“她一定能撑过去,因为沈沫渝身上有她的气息,而且更加浓烈,我想我很快就能见到她了。”凌郗笑着,只是这笑容包含了太多东西,看不出悲喜,也有些可怕。
沈沫渝来到A大的第一天,就碰见了安暮白,褪下校服的安暮白比以前更亮眼了,只是沈沫渝的眼神再也不会停留了,因为一看见他,就会想起那个病恹恹的有些凄凉的背影,和满地枯黄的银杏叶。
其实,沈沫渝也曾在安暮白的眼神中看到过温柔,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很陌生,她还没有靠近他。所以她认为安暮白并不喜欢她,甚至……讨厌她。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她总是能追逐到身后的目光,直到她听到谣传,英文系的安大校草要对文学社社长展开追求,那个文学社社长,是沈沫渝。
于是,她第一次当了的胆小鬼,她逃了。
她用一学期的成果换了一个去Z大的交换名额,一个人来到另一座完全不熟悉的城市,这两个大学,就像英文字母里A和Z的距离一样,很远。
第一天,她遇见了筱筱,一个傻傻的可爱女孩,长了一张容易被骗的脸,她身上有着曾经沈沫渝的影子,如果认识小染和沈沫渝的人应该会发现,沈沫渝和小染越来越像了,变成熟了,或许,还老了许多,妆容可以改变,但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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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命中注定
第十四章 巧合还是注定?
“小姑娘做事稳重一点,怎么这么蠢呢?”沈沫渝看见扎着丸子头的筱筱,嘴角微微上扬。
“我……”是的,她刚想道歉,结果对方说她……蠢?
蠢!
她竟然说这么可爱的筱筱……蠢?
筱筱把一沓书撂在地上,皱起了好看的眉,语气有些不善,“你也是大一新生?歪,同学,你怎么能说我蠢呢?你这样会影响我对新同学们的好感度的。”
她不就不小心撞了她一下,又……踩了她一脚吗?
这也能算蠢?
沈沫渝挑眉一笑,起了逗弄她的意思,“我的确是新来的,不过我是交换生,来这学习一年。而且,我是大二生,所以小妹妹,你可以叫我声学姐。”
筱筱的脸由红变白再变红,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去。
沈沫渝帮她分担了一些书,“好了,小学妹,不逗你了,你是文学社的吧!我刚好要去报道,一起吧。”
筱筱感动了一路,没想到这个学姐比社长那个老女人有人情味多了,那她就在心里小小的原谅这个学姐一下?
筱筱在心里默默感叹一句:唉,我真善良!
文学社社长是在校研究生,她看见缓缓而来的两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辛苦你们了。这些男生也真是的,也不知道帮个忙。”
这些男生?
筱筱很想大骂一顿,您老也知道我们社团有男生!!
其实社长是这样想的,让筱筱和他们一起去整理资料,男生总不会让小女生搬书吧,她是真没想到社团里的男生,竟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完全把筱筱当汉子……
她扶额安慰了筱筱几句,然后把目光落在沈沫渝身上,“你就是新来的交换生吧,我读过你的文章,写的不错。”
沈沫渝笑了一下,“谢谢。”
或许很少有人这么直白的夸赞自己,她心中流过一丝暖流。
“让筱筱带你适应一下吧,再让她给你讲讲社团里的事。”社长说完就坐在座位上翻资料,认真的很迷人。
“那个,学姐……”
我看着眼前有些变扭的小姑娘,有些哭笑不得。
“你好,你叫筱筱是吧,我叫沈沫渝,叫我沫渝就好了。”
“那,沫渝,我要开始讲喽……”她试探着问沈沫渝。
沈沫渝盯着滔滔不绝的筱筱,始终安静着,这个像精灵一样的女孩,一直都是过着小公主般被人疼爱的生活吧,她有些羡慕这样的筱筱。
“沫渝,你怎么不是说话啊?是不是我哪里讲的不好啊?”筱筱紧张的拽了拽我的衣袖。
“哦,没有,可能是……太饿了。”
“啊?那我们去吃东西吧,虽然我不怎么饿。”
沈沫渝:“……”
其实,来Z大的前一天安暮白来找过她。
他有些紧张,眼睛还有些红,他说:“沈沫渝,你以前不是说喜欢我吗?那你现在为什么要躲我?”他一直没有告诉她十六岁那年,第一个动了情的人,其实是他。
他喜欢的从来不是林在染,而是那个看起来没那么好看 ,没那么聪明,没那么乖的沈沫渝,女孩身上的阳光,很温暖,也照的他很心慌。
或许应了那歌词里写的,“明明心里很喜欢,却保持着距离,怕被伤害就伪装出高冷的表情。”可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在沈沫渝眼里,喜欢就是喜欢,她不要什么装饰,谎言和枷锁,不管是不是出自善意,她都不想要,因为她无力去玩这些游戏。
沈沫渝淡淡的回答了一句:“安暮白,你也说过,你喜欢小染的,我放过你,不好吗?你也不必想太多,我去Z大,根本原因不在你。”
年少的喜欢有多幼稚呢?可能对方给你一个笑脸,一记温柔的眼神,一块特甜的糖果,你就会喜欢他了,但如果扣上现实的枷锁,这些喜欢就太微不足道了。
记得以前语文老师说,“女生就要做带刺的玫瑰,既要芬芳,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我觉得他说的很对,很在理啊。
所以,在沈沫渝心里,安暮白始终是喜欢小染的,至于那些谣言,她不做他想。
那天晚上,社长安排了一个聚会,沈沫渝没去。
她一个人在校园里转着,偶然发现了几棵银杏树。她坐在长椅上,闭眼假寐,这时候银杏叶还没有落,但还是感觉到凄凉。
沈沫渝没有注意到身后灼热的目光,是来自一个很熟悉的目光。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是交作品的前一天,她和筱筱,和白易,在这遇见了。故事终会以美好的结局呈现,只要你不放弃,能够承受一些命定的苦难,属于你的幸福终会来找你。
那么,凌郗等的人到底是谁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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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等待时间
第十五章 她终于来了
“怎么样?”凌郗有些着急的问承邺,沈沫渝已经生了九个小时了。
白易坐在医院外面皱起了眉,这个孩子比预产期晚了一个月……太奇怪了。
凌晨三点。
“是女婴。”承邺回答他。
凌郗冷漠的眸变得炽热,他的绾绾,终于来了。其实他也想过绾绾与沈沫渝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是没想到,绾绾会是她女儿,因为前世沈沫渝和白易只有一个儿子,如今经历的事复杂了,就连因果都变了……
“凌郗,要带走她吗?”承邺眼中有一丝犹豫,他觉得,让白绾待在家人身边或许更好,只是,凌郗的执念太深,他看不透他。
“不用,时机到了,她会来自己找我。”凌郗施了幻术,看见了白易手中的女婴。
女孩除了刚出生时哭的凶了一会儿,然后安静的很,乖巧的躺在父亲怀里。凌郗的眸子又深了几分,他的绾绾以前也不爱哭,她不爱说话,不爱……和他说话。
他依稀记得,绾绾施了禁术,说生生世世再不会记得他了,他像疯了一样护住她的身体,却还是晚了一步。她终究是恨他的,可是绾绾,凌郗再不会让你逃走了。如果恨他,那就恨吧。
他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了。
“易,给小姑娘取个名字吧。”沈沫渝亲了亲女孩的脸颊。
“就叫绾绾吧。”绾绾,白绾,小绾绾。医院里的温度也上升了许多,因为充满爱意的温暖,因为这个小姑娘。
白绾灵魂苏醒的那一刻,沈泽聿吐了一口血,他看着眼前与沈沫渝有七分像的女子,眼神开始有了温度。原来,我是为了你活着的。
“凌郗,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