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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快穿]幽魂少女-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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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开绳子,莫语和林子枫找着出去的办法,这是一个民房,外面有点复杂,不过没关系,神仙一般就是这个时候派上用场的,苏言找了几条最短的路线,然后让莫语决策,现在时间就是金钱,林天那里也不知道怎么样,手机也被收走了,他不会真去赴约了吧。
  苏言在外面开了门,林子枫带着莫语小心翼翼的走了出去,苏言在前面开路,看到有情况就赶紧招手,有惊无险的眼看快要成功了,苏方就听到后面传来乱杂的声音,显然是他们发现人质逃了。
  门已经被关上,林子枫和莫语就成了瓮中之鳖,林子枫带着莫语跑回去,笑着对莫语说:“我们这算不算亡命鸳鸯?”
  “我可不想与你死在一起,所以还是快些跑吧。”苏言猛的停住身子,莫语立马明白了她的意思,这下完了,前有虎后有狼。
  门外突然传来声响,林子枫和莫语心中一喜,苏言赶紧出去看情况,得,林天来了,真是大吉大利,林子枫和莫语重新往外面跑去,果然里面的人顾不上他们了。
  林天本来是赴李登辉的约的,但在半路接到电话说莫语找他,出事了,林天马上就联想到林子枫,拔电话过去,没有人接听,林天赶紧问了那人具体地址,急忙转头向地址上的地方赶来。
  李登辉这个混小子,把林子枫关在另外的地方,竟然敢叫他去赴约,等他救回林子枫看他怎么收拾他。
  林子枫和莫语躲在一个角落,看到双方已经开绐混战,林子枫眼尖的看到他爸爸竟然混战在里面,心一下子就酸了,林天已经人到中年,他以为他还是年轻的小伙子吗?还敢亲自动手,手下的人是用来装饰的吗?
  林子枫要莫语别出来,赶紧加入了混战,莫语担心的看着林家父子,他们可是有枪啊,果然,已经有人掏出枪来了,立马情势变化,双方停止了混战,改成了双方对峙,看来林天也不简单。
  不过有枪的才是老大,虽然他们的枪不多,明显是为首的人用枪指着林天:“你竟然找到这里来了,也算有点本事,不过,你现在也不过如此嘛。”
  “李登辉找的是我,你现在放他们走,我留下。”林天看了一眼林子枫,没少胳膊少腿,这样,就行了。
  “啧啧,你说得倒是轻巧,但我做不了主,得等大哥回来。”
  林天笑笑,小弟果然只是小弟,“等到李登辉回来,我怕警察已经先到了。”
  “你报警了?”那人明显闪过一丝慌乱,如果警察过来,他们一个也跑不了。
  “你认为这么大的动静,就没有个热心市民?”
  “好,你留下。”那人就思考了不到三秒就决定把林天留下,反正大哥主要是找林天。
  “爸。”林子枫看着林天,对他摇头,不能留下,如果留下,很有可能凶多吉少。
  “跟他们回去,听到没有!”林天看着刚刚出来的莫语,认真的对她说道:“拜托你了。”
  林天自从出来混的那一天,就有了赴死的准备,而林子枫的出世,让他第一次反省,如果他继续在这条道上走到黑,林子枫以后怎么办,他不想他的下一代也经历他经历过的事情,所以他在林子枫刚出生的时候就把他丢给保姆,然后专心漂白。
  漂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他也不敢保证能活到什么时候,因为这件事影响了太多人的利益,而那些人,都不是善碴,他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是确定林子枫无事,因为林子枫已经成为了他最大的弱点。
  不能陪着林子枫长大是林天这辈子唯一的遗憾,能让他好好活着长大,已经尽了林天的全力,多少次在生死线上徘徊,都被他撑了过来,因为他有一个信念,他还得保护林子枫,那个一笑就像极了他娘的林子枫。
  当初他漂白第一个不同意的就是李登辉,因为林天断了他的财路,虽然李登辉已经赚了足够多的钱,而林天也承诺给公司股份,可谁也不会嫌钱多,李登辉喜欢的是现钱,而公司能给的是什么,不说钱的多少,还要承担风险,这绝对不是李登辉想要的结果。
  李登辉的意思是,你不做可以,生意交给他,但坐的都是跟林天出生入死过的兄弟,他们也有了想安定下来的想法,毕竟有的结婚生子,有的也有了谈婚论嫁的对象,谁也不想提着命过日子。
  李登辉消失了二十年,留下来的只有一张卡,林天固定往里面打钱,可林天没有想到,李登辉用他的钱,培养了人来对付他,李登辉竟然还没有死心,现在事业都步入了正轨,赚的钱也只多不少,林天想不明白,李登辉到底为什么那么执念那种九死一生的生活。
  现在,也该是他们做一个了断的时候了,李登辉想怎么样,他奉陪,他林天,从来不是一个怕死的人。
  “子枫,爸爸可能不能一直拉着你的手,但你却得一直拉着爸爸的手,知道吗?”儿时的话语回荡在耳旁,林子枫突然明白了当时林天讲这句话的意思。
  是他的错,林天一直都在那里没有变,是他自已松开了林天的手,他忘记了他答应过林天什么事情,他也忘记了所以的事情后面,藏着的是一份真挚的爱,希望,他此刻明白的还不算晚。
  林子枫看着持枪的人,眼光一闪,一个箭步上去,准备夺枪,他是不是忘了说了,他不止是长跑冠军,还是短跑冠军。
  “林子枫。”谁也没有想到林子枫有这么一招,所有人都看着他们二个,枪口左右转动,所有人都跟着枪口闪动,生怕走火。
  砰的一声,林子枫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已的手,刚刚,他夺枪的时候开枪了,赶紧看向人群,幸好没有人受伤,警笛声传来,刚刚还牛B哄哄的场面,顿时一哄而散,林子枫赶紧跑到莫语身边。
  莫语看着倒下去的苏言,心痛得已经不能呼吸,看着苏言一点一点消失,莫语觉得空气都已经稀薄,因为不管做什么苏言都会紧跟着她,就像一个影子,这让她差点忘了,苏言其实不是影子,是一个真实存在的。
  苏言的如影随形,虽然莫语表面不说,但心里早已经接受,在她最荒凉的时刻,陪伴在她身边的,就是这如影随行的影子,现在,她在林子枫的枪声里,烟消云散,苏言,你这个骗子,你不是说你是神仙吗?怎么会连子弹都挡不住,挡不住干吗要冲上来,你是想让我一生都活在内疚里吗?
  看着身旁的林子枫,莫语已经说不出心里到底存在着什么,是愤怒吗,她的确该愤怒,如果不是他,苏言就不会消失,也许现在苏言还可以在她的身后,说着不好笑的笑话,说着不知道哪里听来的八卦,可现在,苏言没有了,就这样随风飘散了,连道别都来不及。
  “莫语,你怎么了。”林子枫看着这样的莫语,心突然开绐慌了起来,刚刚面临生死,他没有慌,但看到莫语这个样子,他真的慌了,是不是他又做错了什么?
  “我没事,只是有点累。”莫语淡淡的望着前方,林子枫有什么错呢,他根本看不到苏言,苏言本就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
  莫语,我是来守护你的,苏言,原来你说的都是真的呢,是我一直自欺欺人,以为你会一直在我身边,所有才对你肆无忌惮,你现在,真的守护了我,可若是守护我的条件是让你消失的话,我不需要你的守护,可现在,一切都晚了。
  苏言,也许以后我会忘了你的名字,但我一定会记得,有一个笨蛋自称是神仙,然后因为守护我,而烟消云散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因果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个结界,结界里住着一群妖。而我,就是这群妖里其中的一个。
  我叫夜,我也不知道存在了多久,我也不知道我打哪来,反正自从我有意识以后就在这座山里,以前的记忆已经成了一团模糊,而我也不甚在意,现在我在这里有吃有喝,实在是快活似神仙。
  此刻我正站在这座山最高处的边缘,只要再往前一步,便会坠入四季缭绕于下的云海间,这里的云海多姿多彩,时浓时淡,变化万千,如果你不会飞,山底下可能又得多出一具枯骨,但我会飞,是的,我会飞。
  不记得是一千年前还是二千年前,我就已经会飞了,我只记得我在刚会飞的瞬间,狠绝的从这里一跃而下,我喜欢飞的感觉。这里是青罗山,一个妖怪云集,却又祥合安宁的地方,这里的妖怪日复一日的修炼,重复着昨天的日子,而我唯一的乐趣便是时刻去打扰正在修炼的它们。
  我不修炼,我认为成仙是随缘的事,何况根本出不去,还不如逍遥自在,青罗山灵气充足,奇花异草,珍禽异兽,无一不是人类梦寐以求的宝物,所以有很多人都会打着寻宝的名义进入青罗山,然后永无归期。
  按道理来说我应该恨这座山,因为它限制了我全部的行动,你有多恨一样东西,就有多爱一样东西,对于山也是如此,青罗山在我心底已经把它当成了家,越是对它爱恨交加,越是不想人为毁坏,所以青罗山有进无出,就是不想更多的人踏入毁坏。
  对于从我有意识起就陪在我身边的有银,她是一只鹰,自从我在这座山醒来,她就在我身边,然事一直跟随着我,成为了我的伙伴,一只妖是孤独的,幸好有她,我才不至于在孤独中挣扎。
  但自从漓出现后,银陪我的时间便少了很多,她们的故事就象狗血连续局,美女救英雄,然后英雄以身相许,唯一不同的是,银并不接受漓的爱意,因为,她们天生就是天敌,救下它也是看他一身修为不易,起了恻隐之心。
  我一直觉得银救下漓绝对是受了我的影响,因为不管是什么,绝对不会救自已的天敌,这是找死的行为,但银跟在善良的我身边那么久,自然也沾染了我的良善之气,所以才会心胸宽广救了那条蛇。
  对,漓是一条蛇,一条不知名的蛇,当时他被猎鹰啄伤淹淹一息,银以绝美的姿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将它叨了回来,当然银不可能救得了他,所以救下漓,我也是付出了血的代价,我的血能治伤,这也是当初我那只一天一个模样自称我姐的人告诉我的,第一个实验品没想到竟然是漓,这个看我不顺眼的人。
  我后来想了想,如果没有我,银就算救了回来也只能让它等死,那么他为什么这么仇视我呢?我长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我见尤怜,真是万分费解。当然就算它仇视我但也只能听我的,因为我不止是它的救命恩人,更是银最好的朋友。
  漓一直喜欢银,这是在跟他们相处了一千年以后我才后知后觉发现的事,那么漓毫无理由的针对我,那也说得通了,因为银一直跟在我身边,让他们相处的机会无限减少,所以当我知道这一事实后,就常把银错给漓,那个时候,漓看到我的眼神,就像看到了再生父母。
  当然,这也是有代价的,已至于我几百年都再也没有吃过银做的杏花糕了,真是十分遗憾,所以我决心收个宠物,因为银已经跟漓混成一团好几百年都不陪我玩了,这个时候,我碰到了小小。
  那只洁白的小免子,对于它毛茸茸的触感,我十分欢喜,当时她正在被一群野狗追赶,我一直想不通小小明明是只妖,为什么碰到普通野狗会逃命,而不是修理那几只不长眼的狗,她的回答让我哭笑不得,只是因为那些野狗长得太丑。
  我一下就抓住了和她的共同点,只喜欢美好事物,所以我常对她说,以后她变人一定要变得漂亮一点,不然我就丢了她,她的脸上出现了我给她取名小小时才出现过的鄙视神情,你有看得到长得丑的妖怪吗?
  的确没有看到过,妖精的基因好象都很好,个比个的貌美如花,不对,我也有看到过丑的,不过时隔太久记不太清了,她丑的时间太短暂,让我还来不及把她样子深刻入骨她就美若天仙了。
  在我邀请宠物散步被拒时,我遇见了我怦然心动的人,当然只是一瞬间,因为他一开口,我就对他好感全无,以至于后来只能狼狈为奸做朋友。
  “咦,竟然是半人半妖,那不就是传说中的人妖?”那个轻佻的男人从云层上下来降落在我的面前,直勾勾的盯着我说道。
  人妖这个词我很反感,所以他刚刚在我心中完美的形象轰然倒塌,他踏着白云而来,一头墨色的头发直达腰迹,雕刻般的五官在他的脸上散布,让人不自觉的为他沉迷,青罗山最高处常年有仙或道行深的妖从此路过,所以夜一般把他们当风景看。
  毕竟她出不去,外来的妖她也不怕,没错,她不用怕,在青罗山的结界里,只要是外来的妖,都会自动降底一半妖力,这也让夜她们在青罗山占山为王,谁也不敢憾动她们的地位,而这个男人,却停了下来,一开口,就惹了夜的逆鳞。
  基实他没有说错,我是人和妖的产物,一个被丢弃在青罗山的妖,一个用结界封住永远不能踏出青罗山的妖,就算我不肯承认,那也已经成为事实,我的母亲是一条高傲淡雅的龙,我本有着高贵的血统,可惜的是,我的父亲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
  这就注定了我一出生便是耻辱,高傲的龙族,怎么可能允许人龙杂交的生物存在,本来对于人龙相恋,龙王就持反对态度,但扭不过女儿的以死相逼,况且人的一生,才短短几十年,龙王想,忍忍也就过去了,几十年后,女儿还是他的女儿。
  可是我的出现打乱了龙王的计划,他没有当外公的喜悦,人的一生只有几十年,挥眼就过去了,但我的存在,却是永远的耻辱,龙王发怒,谁也挡不了,他执意要置我于死地,我母亲舍身救我,最后的遗愿便是留我一条性命,我父亲承受不了妻离子散的打击,病来如山倒,不过短短三天,就死在了我母亲的墓前。
  虽然龙王不想承认我的存在,但我已是他女儿在世上唯一的血脉,更何况还有他女儿的遗愿,他把我丢在了青罗山,然后设置结界,让我永生走不出青罗山,来个眼不见为尽,但到底他还是动了恻隐之心的,不然他也不会千里迢迢把我送到灵气充足的青罗山里。
  是的,我其实一直记得,只是强迫自已忘记,慢慢的,慢慢的,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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