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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部分

七零之悍妇当家-第214部分

小说: 七零之悍妇当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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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一会儿林岚就回来,见韩青松已经在,就等他下班一起回家。
  韩青松:“以后自行车给你骑,要么再买一辆。”有时候她去县里开会,没自行车也不方便。
  林岚:“再说。”她攒钱攒票想给韩青松买手表呢。
  当地自行车和手表需要的工业券和钱是差不多的,都是150多块钱,60张工业券。韩青松从去年底开始,每个月有四张工业券,她攒到年底再借一些也就差不多了。
  可就算有钱有券也不一定买得到,因为县供销社经常没货。于是很多人都拿钱和票托回城的知青们帮忙买。好在韩青松大小也是个干部,如果有货基本会先给他的。
  本来如果自己来公社上班,一个月有18块钱工资,28斤粮票,还能有其他票以及一张工业券呢。
  这时候宣传部的部长过来,笑道:“林岚同志,欢迎你,以后就是我们宣传部的一员啦。”
  林岚惊讶地看着他,“庄部长,不是于馨吗?”
  “哦,投票决定,于馨去的是主任办公室,你来我们宣传部,欢迎啊。”
  “多谢庄部长。”林岚眼睛弯弯的,待庄部长走后,她看着韩青松,欣喜道;“三哥?你帮我?”
  韩青松:“青云。”
  林岚搓搓手:“那我可得好好谢谢他。”
  韩青松握住她的手,黑眸睨着她,“谢我就成。”
  他把她买的东西拎上,“回家。你有一路的时间想怎么谢我。”
  林岚:“……”他一本正经暗示她的时候,也挺要命的。
  太阳还老高呢,回到大队也才三点半。
  林岚生怕他这会儿就回家要谢意,赶紧跳下车走了,“三哥,我去找支书说点事儿啊。”
  看她疾步而去的背影,韩青松:“……”
  林岚先去找韩永芳,告诉他自己被公社宣传部选上,以后去公社上班。
  韩永芳替她高兴,咳嗽了几声,“好事,大队里这么多人,你也不用操心,专心那头的工作。”
  林岚笑道:“大队里的事儿当然也得操心,反正工作比较随意。”不是那种按点蹲办公室的秘书、机关人员,时间还是比较自由的。
  韩永芳又咳嗽起来,想抽袋烟,又怕呛着她,“中,你忙去。”
  林岚:“大爷,少抽点烟,看你咳嗽的,看看大夫。”
  韩永芳:“老毛病,支气管炎。”
  林岚:……你知道啊,那还这么抽。
  她又劝韩永芳几句,知道他也不听劝就告辞去宣传队。
  她想让秀云先担任着宣传队长。秀云这两年成长很快,自学知识、跟着她学习宣传经验。因为不是干部也没上过学,白纸一样就跟着林岚模仿,守成足够,再有林岚指点着以后工作没大问题。
  只是她的婚事……林岚看她那样似乎不想出嫁。之前她二嫂子还有意见,后来秀云能干,赚工分比嫂子们都多,能补贴家里,二嫂子就不说什么。
  这时候城里已经开始流行晚婚,很多人二十好几才结婚,乡下有工作的人也开始受影响。反正十五六岁就结婚的少了,怎么都要过二十岁以后说,甚至过二十五的都有。
  林岚过去的时候,常富余、刘春才、秀云几个都在,看到她过来,都纷纷问好。
  “姐,肯定选上了?”刘春才对她蜜汁自信。
  林岚点点头,“你们几个也得有个拿主意的。”
  刘春才:“我不行。”
  常富余:“我来的时间短。”
  秀云:“让主任。”
  林岚:“嫂子还是妇女主任活儿也多,还是你来。”
  秀云脸红了:“婶子,我干不了,我没读过书。”
  林岚笑道:“我不是也没上过学?”
  秀云:“我哪里能和婶子比。”
  林岚:“就这么着了。”
  她开始交代一些事儿,反正她住在村里,没事也会回来指导。说了一会儿就散会,常富余先跑了。
  刘春才跟林岚挤眼。
  林岚:“你眼有毛病啊?”
  刘春才凑过来,笑嘻嘻的:“姐,八卦。”
  林岚瞥了他一眼,“我看你就像个大八卦。”
  秀云就笑。
  刘春才:“你们知道常富余和谁好了?”
  林岚看他,常富余老婆没了两年,这会儿第二春来了?男人还真是守不住,她呵呵一下。随即又觉得自己多管闲事,这时候好些男人跟老婆就是搭伙过日子,要说什么感情还真谈不上。虽然有老婆的时候不见得多好,没了老婆日子过得冷清又慌乱,没个老婆打理家里,一般乡下男人还真不行。
  “谁?”
  “吴彩仙!”刘春才神秘秘的:“姐,就我知道,别人还不知道呢。”
  林岚蹙眉,“干嘛要偷偷摸摸的,要是都有意思就好好办,别让人家说闲话。”
  寡妇鳏夫,就算正常手续人家都说闲话,何况偷偷摸摸的,不过他俩也合适,毕竟上辈子也是夫妻的。看来原女主的线儿终归不会随意被改变,不过燕燕少受很多苦,多学一些知识,如今已经自立,吴彩仙改嫁也没什么关系。
  刘春才:“估计怕孩子知道。”
  “怕也会知道的。”
  刘春才:“那我和他说说?让他大方点提亲好了。”
  林岚:“人家的事儿我不掺和,我还有事先回去了,你们忙。”
  她转身离开往家走,心里有事,脚步就比较慢。
  秀云担心地看了一眼她的背影,“婶子是不是不高兴啊?”
  刘春才:“乱说,我姐有什么不高兴的,她和常富余、吴彩仙又没关系。”
  沈遇骑车过来,看林岚在前面就要打招呼,发现她心不在焉的样子,“组长?”
  林岚听见声音,“啊,沈遇啊。”
  “有事儿?”很少看到她这样,沈遇下来推着车子。
  林岚摇头:“没呢,你这是从厂里回来?”
  沈遇点头,又看了她一眼,她不说话他就推着车子在旁边默默地走。
  林岚:“沈遇?”
  沈遇看她,“嗯?”
  林岚朝他笑了笑,“你最近去没去过纺织厂?”说的是郑家庄的,他们也变成小型纺织厂。
  “去啦,前两天才去过。”
  林岚:“燕燕还好。”
  “好着呢,是个好学好强的,现在不管学习还是纺织都头头是道。她可感激组长对她的帮助呢。”沈遇笑容坦荡荡的。
  林岚微微颔首,“是个好孩子,是你给她更多帮助。”
  虽然林岚看起来没异样,沈遇还是敏感地觉得肯定有什么事儿,就好像他第一次来,她莫名对他疏离一样,现在他也有一种莫名的说不清的感觉。
  他寻思林岚工作上有什么烦心事,就道:“组长,要是有什么问题,多一个人想办法总是好的。”
  林岚笑起来,“没事。对了,燕燕娘可能……”她扭头看了看没人在附近,放低声音,“可能会改嫁,你有机会给燕燕透个消息,让她有个心理准备,免得猝不及防心里难过。小女孩子,容易钻牛角尖。”
  沈遇:“好啊。其实改嫁也没什么,燕燕懂事应该能体谅。”
  他感觉对面有人看过来,就抬头看过去,发现韩青松站在前面巷子里,便打招呼问好。林岚扭头,就见韩青松走过来,估计刚才去了刘贵发家。
  沈遇:“组长,那我先走。”
  林岚摆摆手,“去。”
  韩青松看他一眼,又看林岚,然后和她并肩家去,拐到自家房前的路上就握住她的手,微微用力,“跑得挺快啊。”
  说的是前头那会儿。
  林岚娇嗔:“三哥,你想跟我比手劲嘛?”
  这时进了家门,他手臂在她腋下一提就将她拎起来,脚顺势把门踢上。
  林岚:“…………三哥!”说好的夫妻平等彼此尊重呢,动不动就拎小孩子一样把她拎起来像什么话。
  他手臂发力将她打横抱在胸前,“让你试试手劲。”
  林岚勾着他的颈,眼波柔软如春水,故意逗弄他,“三哥~~”
  娇媚的声音让他头皮一麻,眸色都暗沉下来,随之嗓音也沙哑两分,“再叫一个。”
  林岚:……你当我傻呢,我才不继续呢。她顾左右而言他,“哎呀,孩子们该放学,要做饭了。”
  他却不肯放她,上前两步将她放在墙壁腰线上,身体微微后退。
  墙壁突出来的腰线巴掌宽都没呢,没有他的支撑她哪里坐得住,只得手脚并用挂在他身上。他身体热量惊人,让她一下子着火般燥起来。
  此时日头西斜,热风依然滚滚地扑面而来,她迎着光,脸颊白皙细腻,鼻尖有细小的汗珠,瞳孔被阳光映成透明的茶色。
  他一直在看她!
  林岚被他看得不好意思起来,脸颊都染上红晕,刚要开口,他却俯首吻过来,带着一点惩罚的力道,霸道得很。
  韩青松亲了她一会儿,唇抵着她的,嗓音低沉:“男朋友不这样?”
  林岚:你咋还记着这个梗呢。
  作为反击,她坏坏地用腿夹了夹他的腰,软绵绵的声音,“男朋友不可以来真的哦~”
  一瞬间,他喘息声都粗重起来,黑沉的眼睨着她,“没事,我们有证。”
  他抱着她径直进了屋里,直接将她压在炕上。
  “停停停……”林岚慌了,“不可以来真的,小孩儿要放学了。”
  他不肯起来,大手开始为所欲为起来。
  不一会儿,外面响起小旺和小朋友们道别的声音,“再见,明天早上一起上学。”紧接着他脆脆的声音传来,“娘,我回来啦!”
  林岚紧张的浑身一紧,用力推推他。
  韩青松从她身上抬头,顺手将她拉起来,又在她唇上亲一下才给她理了理凌乱的上衣。
  林岚双腿还有些发软,赶紧搓搓脸迎出去。
  小旺拿着自己的试卷,“娘,测验老师说我有进步。”
  林岚拿过来看看,语文80分,数学95。小旺的成绩很不稳定,有时候考90多分,有时候70来分。
  林岚观察发现凡是题目中掺杂政治或者其他需要拐弯破题的,有些他就不能正确理解。比如说让他写作文,直观的题目他发挥都很好,可如果给他一句话,让拐弯抹角提炼论点,然后结合语录以及时事来发挥,那他不会的。
  反正他是最不会背语录以及什么革命路线,什么斗私批修那种口号的学生。
  他的小脑瓜里要么跳动着音符,要么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其他的不太容易展示出来。
  林岚自然要夸儿子啦,“又有进步啦,这一次题目都答得很好呢。字写得也越来越漂亮!”
  小旺的字有独属于他的风格,不是练书法的美感,而是……萌萌哒?
  小旺被娘夸得美滋滋的,又拿去给韩青松看,“爹,你看我的试卷。”
  韩青松低头看他,小男孩细白的肉脸上嵌着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忽闪着长长的睫毛,一脸的求表扬。
  他大手揉了揉儿子的头发,“挺好。”
  多一个字没的。
  小旺也很开心,对着自己的试卷亲了亲,“么么哒,爹娘都夸你了哟。”
  林岚笑起来,也揉揉他的头。
  韩青松帮林岚做饭。
  小旺练习他的琴键板,虽然没有声音,可他居然眯着眼睛,合着节拍,就跟能听见旋律一样,林岚觉得也真是奇了。
  等做好饭,她和韩青松去菜园浇菜薅草。
  “三哥,大儿子他们咋还没回来呢。”她看看手表,五点半,往常已经到家。
  他们4点50放学,就算在学校里耽误点时间,一般最迟5:30就到家的。
  韩青松头也没抬,把菜畦的草薅出来,“丢不了。”
  ……
  丢是丢不了,只是这会儿正和人打架呢。
  这事儿说起来还是去年结下的梁子。
  大旺三个上初中,恰好和杨副主任的儿子杨志强一班。
  杨志强从小学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爱欺负同学,让人家帮忙干活儿、捡柴火等等。
  在学校尤其喜欢欺负女学生,往她们身上头上丢虫子、蚯蚓、苍耳,看她们惊呼乱跑的样子就哈哈大笑。十几岁的男孩子,以欺负女孩子为乐趣,就喜欢看她们脸色大变惊声尖叫的样子,刺激肾上腺素飙升,特别爽!
  要是有男同学敢出头指责,他就让自己跟班儿打人家,同学们对他敢怒敢言。
  转到山水公社以后,他依然不收敛,升初中之后为了立威更变本加厉,在学校那是横着走的,老师都不敢管他。
  本来他自觉已经定江山的,哪里知道班上来了三个不买账的。
  麦穗和二旺先来的,两人双胞胎长得七成像,女的俏丽男的俊秀,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尤其两人性格好,麦穗开朗大气,二旺温和谦逊,学习还认真,老师同学都喜欢他们。
  杨志强就不服气,处处和两人别苗头,一开始就小学生那一套,也没什么大冲突,只是不管斗嘴还是干嘛的,杨志强一点便宜没占着。
  等大旺回来,杨志强还想拉拢一下让大旺跟他混,好显摆自己厉害,结果大旺正眼不瞧他!
  杨志强一来气就明里暗里地抹黑大旺三个,结果同学们根本不听他的。虽然有人巴结他,有人害怕他,有人羡慕他,却没什么人真心喜欢他。
  反而是大旺,虽然对谁都不冷不热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可不知道为什么,同学们喜欢他。
  没一个月呢,就有人装作偶遇跟着他来学校。他们说就爱看大旺背着书包双手插兜不紧不慢走在前面的样子,那修长的背影真是冷漠啊,多希望他能看自己一眼啊,多希望他眼睛里自己与众不同啊。
  呵呵,想多了。
  他脑子里整天想自己训练的事儿,不上心的,扫一眼也只是浮光掠影。
  可他越这样,跟他较劲偶遇的人就更多,男的女的都有,大部分就是一种少年的奇怪心思作祟。反正不管怎么说,大旺无意中成功抢走绝大部分人的注意力,这对杨志强简直是莫大的打击。
  虽然大家讨厌杨志强,可在杨志强自己的想象里,自己应该是英俊不凡,惹人艳羡的。
  想想一身草绿色军服,带着军帽,缝着五角星,背着军用书包,踩着解放鞋,蹬着自行车,多少人羡慕嫉妒恨呢!尤其学校几个好看的女同学,谁不盯着他的绿军装和自行车瞧?
  现在全特么去看那兄妹三个,妈的!真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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