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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穿成少帅的金丝雀-第114部分

小说: 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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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煦道:“还请杜少帅放心,这件事情我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
  表态谁不会啊!
  杜聿霖横他一眼,理都不理,直接带着沈南瑗上了自己的汽车。
  “走,回南山美庐。”
  沈南瑗刚刚在生死之间游走,其实还没太醒过神来,就被杜聿霖拉回了自己的住处。
  一碗压惊汤端了上来,沈南瑗双手捧着,小口地喝完。
  杜聿霖见她的神色缓和了许多,这才道:“好点了吗?那咱们开始吧!”
  沈南瑗下意识问:“什么?”
  就只见许副官推着一个五花大绑的人,从外头进来了。
  那人看起来不过三十来岁,一双眼睛却十分的阴狠,像是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红着眼睛。
  他的嘴巴里塞了块布,沈南瑗只能听见他呼哧呼哧喘气的声音,其余的什么都听不清楚。
  她不解地看向杜聿霖。
  杜聿霖捏了她的手道:“钟楼上抓的。”
  沈南瑗要没记错的话,警察局和警备团的人很快就围住了钟楼,杜聿霖是什么时候将人弄出来的,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杜聿霖似知道她的想法,转了脸,对着那五花大绑的人冷笑:“这世上没有我想干干不成的事情。”
  那人像是不服,愤恨地扭过了脸。
  后头的许副官踹了他一脚,直接将他踹跪下了。
  才道:“少帅,什么都问不出来。”
  “是个硬骨头。”杜聿霖淡淡地说着,可一点都不像是夸人的话。
  跟着他问:“想好了,真的什么都不说?”
  那人闷哼了一声,算是作答。
  杜聿霖便摆了摆手,“办了吧!”
  “是。”
  许副官像拖一只死狗一样将人拖了下去。
  沈南瑗:“杀?”
  杜聿霖撩了撩她贴在脸颊旁的头发,道:“剩下的事情,你不用管,我就是让你瞧瞧想要杀你的人长什么样。瞧啊,就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和咱们一样……所以,瑗儿,没什么好怕的。”
  沈南瑗的后背一僵。
  杜聿霖的大手顺势就落在了她的背上,轻拍了两下,又揽住了她的肩膀,“瑗儿,你放心,有我在,我会让你死在我的后头。”
  沈南瑗咧了咧嘴,有点想哭,还有点想笑,最终扯了下嘴角,道:“你是让我给你收尸吗?”
  杜聿霖哈哈大笑了起来,“这年头,当兵的都是刀口舔血,路死路埋,沟死沟埋,我要是有瑗儿收尸,没准儿都能笑活过来!”
  沈南瑗听的这话心里十分不舒坦,她认真地道:“杜聿霖,就你这样千年的妖孽,万年的祸害,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是吗?”
  “是。”沈南瑗斩钉截铁地说。
  “那瑗儿会比长命百岁还要长命百岁。”
  不占人便宜的杜聿霖,给了沈南瑗一种可以依靠的错觉。
  至于长命百岁什么的,不过是每个人都会有的美好愿望。
  但她说他是万年的祸害这话,着实是真心的。
  而,杜聿霖也用实力演绎了自己祸害人的本事。
  无他,杜聿霖原还想再容忍几天,至少等他彻底地看清天京的局势以后,再出手。
  可是,龙家动到了他的逆鳞。
  他提前发动了。
  龙浩泽每日早上七点半会准时开车从龙公馆出来,路上会过三条街,经过两个设有红绿灯的路口,才能到他耀天银行。
  因着龙浩康的事情在前,龙浩泽出行的队伍很是浩大,前头有一辆汽车开道,后头还有一辆汽车殿后,每个汽车上都配备了四个保镖。
  走到第一个红灯路口的时候,一辆自行车飞速地从龙浩泽的汽车前骑过,同时扔进来了一样东西。
  这是一个用布包裹着的圆咕噜的东西,龙浩泽的第一反应是炸|弹,毕竟龙浩康就是这么被炸死的。
  他奋力将那包裹扔了出去,一颗瞪着眼睛的人头,顺着马路牙子滚出去了很远。
  路过的行人,发出了惊恐的声音,就连龙浩泽自己也傻了眼睛。
  再低头一看自己的手,全部都是猩红令人作呕的血迹。
  他一阵反胃,愤恨地脱了西装,想要擦干净手掌。
  不知道打哪儿又投进来一个冒着烟的……这回真的是炸|弹了。
  仓皇间,龙浩泽选择了跳车,在保镖的掩护下,一阵狂跑,足足离汽车有二十来米远才停了下来。
  可他等了许久,直到汽车里的浓烟散去,也没等到爆|炸的声音。
  吴煦再一次接到了报警电话,赶到事发现场,发现那不过是颗□□。
  被一群黑衣的保镖围在中间,一身狼狈的龙浩泽黑着脸蹲在路边,被小报记者拍到,成了第二天的头版头条。
  但凡是世家,最在意的就是脸面。
  尤其是在天京盘横了这么多年的龙家。
  龙二爷大发雷霆,手里的报纸,直接砸在了龙浩泽的脸上,怒道:“仪态呢?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我龙家的脸简直让你给丢尽了。”
  龙浩泽这才后知后觉地想到,那个杜聿霖一来天京就炸死了龙浩康,不是傻了吧唧的暴露自己,而是要让所有的人都成惊弓之鸟。
  与此同时,沈南瑗也看见了报纸的报道,她想起了杜聿霖说的,“不着急,猫捉耗子,老子可从来都是当猫。”
  所以,这是猫对耗子的玩弄吗?!
  实际上,沈南瑗没有杜聿霖想的那么娇弱,不经吓。
  她当时的反应只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走在路上好好的,遇见一个气球爆炸,还得吓一跳呢!更何况是一颗子弹擦着她的脑袋飞过。
  可现在,沈南瑗已经从恐惧中回过味来了。
  她是没有杜聿霖的心狠手辣,捏死个人就跟捏死蚂蚁似的。
  可她另还有杀人不见血的方法。
  沈南瑗在自己的心里画了个蓝图,她要用一年的时间,搞垮龙家的经济帝国,让龙家从表腐烂到根。
  她憋足了一口气,继续加紧首善商场的筹建脚步。
  一不留神,连续好几日都没有关注过朗逸行的事情。
  若不是鹿鹤鸣打来电话,她还真有可能忘在脑后了。
  可能是因为她对朗华有着十足的信心。
  鹿鹤鸣打来电话的意思是告诉她一个好消息。
  “沈小姐,你说这事儿巧不巧,逸行出事那天,我姐姐刚好在悦华酒店的门口跑新闻,就刚好看见了事情的经过。”
  鹿鹤鸣说起话来,跟说相声似的,停顿了片刻,似乎是等捧哏的,可惜电话的那边一直没有传来声音,他只好又道:“我姐姐亲眼瞧见了,是那个孟秋把喝的烂醉的逸行拖进的酒店,还有照片为证来着。我一会儿送我姐去警察局录口供,你要来不要?”
  “要的。”
  沈南瑗忙的有些晕头转向,这才反应过来,鹿鹤鸣说的是天大的喜事。
  两边约好了在警察局门口见面。
  沈南瑗还特地给打去了朗华的办公室找他,同时也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朗华愣怔了片刻,说了声“好,一会儿警察局外面见”,就挂线了。
  沈南瑗这才沉下心来思考。
  朗家的事情,见报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鹿鹤鸣这个时候才打来电话,只能说这件事情是鹿家衡量过后的结果。
  对鹿家来说,这叫雪中送炭,这份恩情朗家势必会谨记在心底。
  而对于朗家来说,无疑是真正的添了一把助力,不是那种口头承诺出来的。
  沈南瑗用手指轻轻地敲了敲桌面,随手拿了搁在桌子旁边的丝巾,出了朗公馆的大门。
  再见鹿静雯,她还是一如上次一样的高冷。
  沈南瑷由衷地向她表示感谢时,她也只是点了点头。
  但鹿静雯口齿清晰,不畏强权,几次都驳的警察局长脸上无光。
  拿出证据的若是个普通人,警长还能怀疑一下照片的真实性。
  可鹿静雯是城里颇为有名的记者,她的难缠,警长以前就领教过了。
  于是,朗逸行的事情解决的还算顺利,鹿静雯拿出了一沓子的照片后,警察局便认了朗逸行在入住酒店的时候,已经醉到不省人事,是被孟秋拖进去的。
  虽说这个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朗逸行没有杀人,但警察局自始至终也没有查到能够证明朗逸行杀人的证据。
  实在是没有法子,警察局问警备团借了最先进的测谎仪,听说警备团用测谎仪破了好几宗大案。
  可那个朗逸行在交代孟秋被杀的事情上,脉搏和心跳就跟说他今早吃了稀饭时一样,没有任何起伏和波动。
  只在警长指着他的鼻子道“你就是杀人凶手”时,情绪起伏很大,可明眼人一看就是因为自己被冤枉而产生的怒气。
  朗逸行就是一个浪荡的公子哥,又不是接受过间谍训练的间谍。
  这下子,能用的法子全都用完了,警察局和警备团全都傻了眼。
  即使龙家的手腕阴毒,可在朗家和鹿家的联手施压下,警察局也只能以证据不足把朗逸行放回了家。
  朗大奶奶焦氏,激动的眼泪直流,鞭炮放了几挂,又连续在郊外的土地庙施粥七日,感谢上苍有眼。
  这一系列的事情,又被鹿静雯所在的报社,以连载小说的形式报道。
  小说肯定有杜撰的成分,可影射的是谁大家都看的懂。甚至还绘声绘色地描写了,月黑风高,坏人偷偷地潜入酒店,砸死了明星,栽赃的所有细节。
  最后又以两大世家联手斗败了恶龙做结尾,一下子吸引了很多民众的眼球。
  龙家接二连三被打脸,龙浩泽的情绪已经跌到了谷底。
  连带着和他一道出来的顾歆儿,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龙少,喝一杯吗?”顾歆儿穿着粉白色的真丝旗袍,称的她曲线玲珑,身段妖娆。
  龙浩泽急需发泄心里头那股子横冲直撞的火气,他一手捏住了顾歆儿的手腕,另一只手稍微一用力,就听见了旗袍撕裂的声音。
  “龙少,别!这里可是歌舞厅的包房。”顾歆儿脸热了一下,紧张地道。
  顾歆儿与他周旋了那么多日,陪吃陪玩,却一直恪守着最后的底线。
  毕竟她可不是要做他的情人,而是想堂堂正正地嫁进龙家。
  往常,龙浩泽还有那个耐心跟她逗乐子。
  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乐趣,有的时候不是只在床上。
  可眼下,龙浩泽心里头烦着,再使这一套欲拒还迎的就不好用了,不单不好用,还引起了他心底阴暗施暴的情绪。
  这一夜,不过才将开始。
  每个人都有所求,有的人求的是功成名就,有的人则求荣华富贵。
  付出与所得是否真心所愿……都这个时候了,真是真,假亦是真。毕竟成人的世界,举手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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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随机红包


第76章 局里局外 。。。
  五月初六; 是个好日子。
  首善商场试营业第一天。
  在这之前,天京城没人不知道首善。
  因为首善的广告铺天盖地; 不止报纸上有; 街头小巷贴的到处都是。
  就连三岁的小娃都知道; 五月初六到首善; 只要购买一百元的商品; 就可以参加抽奖活动。
  一等奖是一辆可以在马路上风驰电掣的自行车。
  二等奖是一件NY设计师亲手设计的连衣裙。
  三等奖是一双真皮的皮鞋。
  四等奖奖励一批士林布。
  一时间,半个城的人都跑到了浦西。
  甚至还有人家; 比如说早几天就该买的东西,特地等到五月初六首善开张再进行采买。
  第一步是商场的效应。
  第二步就是个人效应。
  沈南瑗接受了鹿静雯的专访; 这下子; 整个天京城都知道那个名震一时的首善商场; 是个女老板开的。
  新时代女性的口号喊了好几年,歌舞厅里多了很多可以自由跳舞的女性; 就连各个公司或者工厂里也多了很多的女员工。
  可没有谁是真正顶尖的; 比如说天京的政府里面; 部长级的就没有一个女人。
  女性中的成功者,鹿静雯算一位; 成功如她,也不过是一个报社的名记者。
  可是沈南瑗却站在了一个经济帝国大厦顶端; 俯视着许许多多的男人。
  就连朗华也没有想到; 她会做得这么好。
  而在首善开业不到一个月,拉动起的经济效益异常可观的情形下,一下就成了其他百货商场竞相模仿的对象。
  但首善永远是他们追逐的目标; 而无法超越,这就是带领着所需的前瞻性。
  生意如战场,沈南瑗无疑是这场战争中最具备赢面的赢家了。
  旁人都以为她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可朗华知道的,首善开张营业及面临的压力,沈南瑗在打破固有市场和占领新高地上有多么的不容易。
  尽管沈南瑗一再地推拒,朗大爷还是把朗逸行打包送来,给沈南瑗打下手。
  这是朗家在表态。
  沈南瑗的内心还是很忐忑,她问朗华:“舅舅,说好了不连累朗家的。”
  朗华沉重地叹了口气,道:“大哥说让你有空了过府,有事情要同你我说说。”
  “会是什么事情?”
  朗华沉吟了片刻,眼神里闪过了一丝怨恨:“若我没有猜错的话,想必是大哥要告诉你我,朗家与龙家结仇的真相,应该与我二哥三哥有关!”
  沈南瑗愣怔了片刻,表情很是复杂。
  朗华朝她点点头,似乎是印证她的猜测。
  朗家的二爷和三爷是怎么死的,多半也和龙家有关系,这可能是朗家当初救助舅舅的原因,也是如今朗家必须要入局的原因。
  这场局里,没有谁是真正的局外人。
  沈南瑗的心情略感沉重。
  不到晚上八点,她泡了个澡,原本准备就这样睡下了,可心思一动又搁下去睡的念头。
  从首善开业,她便一直忙得脚不沾地。
  算起来,她至少要有五日没有见过那个“游手好闲”的杜聿霖了。
  首善商场后面的筹备能够顺利,就算杜聿霖不说,沈南瑗也知道那其中一定有他的功劳。
  他东一耙子,西一榔头的跟龙家捣乱,这才让龙家根本腾不出手,来找她的麻烦。
  沈南瑗是个行动派,想到了便要去做,她让苏映雪帮她准备套衣服。
  苏映雪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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