淸恋如歌-第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剪不断,理还乱,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入夜了,我早已停下手中的工作,回到了房间里。刚来的时候,没有仔细注意房间的陈设。现在点着油灯,在微弱的灯光下,我看见了一张古朴的雕着梅花的木床,床的四周挂着一顶白色的蚊帐,蚊帐上面垂坠些许绿色的流苏。
艳姐真是自谦了,如此贴心周到的布置,又怎么会算的上是小气呢!
稍稍梳洗一番后,我便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古代没有睡衣这一说法,我就只好拿这一身轻薄的衣裳当睡衣了。
刚刚躺下,却听见敲门的声音。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是我,小牛!”听到来人自报姓名,既是小牛,我也就很放心的打开了木门。
“小牛,这么晚了,有事吗?”
“我见你晚饭的时候也没吃多少,担心你夜里会饿,所以我特地做了一碗汤圆,给你送来!还热着呢!趁热吃吧!”他依旧是一脸憨厚朴实的笑容,他的盛情难却,我也只好欣然接受了他送来的宵夜。
“好吃吗?”他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手托腮,似乎一直在一旁看我吃汤圆。
“嗯,甜而不腻,糯而不黏。好吃!”这完全是大实话,我虽然算不上是一个吃货,但也算是吃遍天下无敌手了。这汤圆的味道的确很好,我不由自主的一边吃着一边竖起了大拇指。
“嘿嘿,我是我第一次给女孩子送宵夜!”他挠挠头皮,嘿嘿得冲我笑着,似乎很满意我的回答。
“小牛,谢谢你!”将碗里的汤圆一扫而光之后,我便将他送出了屋外,此时,月光映照在他身上,更显得他皮肤的白嫩,长相的清秀了。
目送着他渐渐远离我的视线,我的心里突然感到有一丝的不安。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小牛对我的心意,除了爱我上了这个原因之外,我再也找不到任何可以说得通的理由来解释他对我的好了。
曾经认为,快乐就是牵着另一双手开始新旅行。可是现在,我已经没有爱的勇气了。我不能误了他的大好年华。否则,我会成为一个千古罪人的。
阳光照进屋子里,温暖了肌肤。我睁开双眼,看到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意融融。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走下床榻。
打开木门,我立刻被清晨温度适中的阳光所包围。
“芳华,你起来啦!赶快洗漱吃早饭吧!今天啊,我试了新花样,快尝尝看!”在门口站了没一会儿,小牛便笑盈盈的端着食盘向我走来。
“小牛……”
“芳华,你以后就叫我啊牛吧!我家境贫寒,爹娘也没什么文化,就给我起了牛三这个名字,大家伙叫我小牛叫惯了,我也都听腻了!”他一连串说了一大堆话,让我没有反应过来。
好半天,我才意识到,他是让我改称呼。
“阿牛,我直截了当的跟你说吧!”
“嗯,你说,我听着!”他很认真的端详着我
“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曾经沧海难为水,我已经有了心上人。虽然今生我和他注定无缘,但我依然没有办法接受你的感情。你明白吗?”
阿牛听完我的话,立刻怔住了。双目失去了原有的光彩,像一潭死水。“芳华,我明白了,但我不会放弃的,即使我没有可能和你在一起,我也愿意永远默默守护着你!”好半晌,他突然异常平静地对我说了这番话。
没等我开口,他便倏地站起身,丢下食盘,迅速的冲出了我的房间。
我没有去追他,我清楚,他不会做傻事。也许,过了今天,他会慢慢忘记我的话给他带来的伤痛,然后继续笑看人生。
作者有话要说:
☆、穿越回现代
阿牛,或许,我不能成为你心中的那个丁香一般的结着愁怨的姑娘。
夜色沉沉,月光溶溶,蝉声阵阵。是时候说再见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事先没有告诉任何人,也不管不顾这几天来工资的结算了,毕竟,这几天以来,我没有冻着饿着,这已经是一个天涯苦旅的游子最好的待遇了。
收拾起行囊,趁着浓浓的夜色,我踏上了前行地路途。回眸远望,小小的作坊依旧,但是我却不似从前了。失了那份憧憬,缺了那份坦然。但不告而别或许是最好的解脱方式。
来到了一家客栈前,我一下子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入住了。若是留宿街头,我可能没有上次出宫那般的幸运,而不被强盗小偷侵犯。若是进驻客栈,我又很可能花费一笔不小的开支。
该如何是好呢?我没了主意!是谁曾经说过我古灵精怪主意多的?现在我已是江郎才尽了。
出门在外的,在哪儿都不比在家好。我突然开始思念是起我身处现代的父母亲了。我能走到任何地方,可是我始终回不去现代。不,我要回去,我必须回去,我本就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人。
于是我便走进了这家客栈里,许是夜已深了的缘故,柜台前的小二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缓缓走到柜台前,轻轻扣着桌面。小二立刻警觉的苏醒了过来。
睁开惺忪的双眼,二母目依旧睡意朦胧。“客官,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啊?”他马上焕发了精神。
“有多余的空房吗?”我轻声的问
“有!”小二拖着长音,似在强调。
“客官,您楼上请!”他走在我前面,热情地领我走进了一间房。房间虽然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屋子里的陈设倒还是蛮齐全的。一张四角方桌上摆放着一个青花茶壶,旁边配套一个同款花型的杯子。
一块橘色的帘幕,将睡卧与起居的地方隔断开来,显得整齐有致。
看来,我从历史书上学来的,明清之际江南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商品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的史实果然不假。连一家小小的客栈,内部的装饰都那么华丽,江南一带的富庶可见一斑。
差点忘了正事儿了,我赶紧追上了正要下楼的店小二,“小二,请叫人给我拎一桶凉水来!”
“客官是不是要梳洗一番,用凉水可不成,我去叫人给你送热水来。”
“不必了,你们客栈有水井吗?”见他误解了我的意图,我便改了主意。
“有啊,就在后院!要不我领你去?”我点点头,于是便跟他一起来到了后院。
“你先下去吧!”
“好嘞!”小二不解地看了我一眼,但还是听了我的吩咐退下了。现在,四下里空无一人了。于是,我便把水桶放到井里,打上来满满一桶水。然后将水桶高高举过头顶,倾斜了一个足以让水完全流出来的角度,几乎同时,冰凉的井水倾泻而出,浸湿了全身。
但令我意外的是,我并没浑身发冷的感觉。到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现在是夏天,即使井水再冰冷,也不足以达到浇遍全身就可以让人生病昏昏欲睡的效果。
不如跳下去?我的心里萌生了这个念头。可是,万一跳下去死了灵魂回不到现代怎么办?这岂不是得不偿失吗?不行,我还是多浇几遍冷水,祈祷心诚则灵吧!
于是,我不停的往身上浇冷水。比我平生被别人“浇冷水”的次数都还要多。
湿着身子悄悄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内,把门反锁上后,躺在垫着凉席的床上,没有盖被子,就闭上了眼睛,等待着睡意袭来,然后陷入睡眠之中,好让自己能有机会穿越回到现代。
因为我记得上一次,就是生病之后在萎靡不振的情况下穿越而来的。现在我制造了同样的情况期盼能够回到我该回到的地方。
渐渐的,眼皮越来越重,已经支撑不住了,于是我闭上了双眼,摒除一切杂念,一心只想着快些进入睡眠,好更快的穿越回现代。
慢慢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完全不同于江南含蓄秀丽特点的景象,令我不禁想起了初中曾学过的一篇文章:
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四面都有小丘,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羊群一会儿上了小丘,一会儿又下来,走在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
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流,轻轻流入云际。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在这境界里,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候静立不动,好像回味着草原的无限乐趣。
慢慢睁开双眼,眼前出现的是我做梦都想不到的那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再次见到初恋
怎么会是他?林毅然?难道我穿越成功了?不由得心中一阵狂喜,单手撑起身子,挣扎着想要坐起身来。我必须得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成功穿越,回到现代。
不料我的双臂根本使不上多少力气,就在我快要倒下的时刻,林毅然精准的托起了我的后背。我这才发现,他身上穿着的并不是现代人穿的衣服,而是一件清朝至民国时期才有的长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我并没有穿越成功,这只是一个梦?没有办法了,我只能狠狠的掐了一下自己的脸,痛,真的很痛。我不是在做梦,眼前的人真真切切的就是林毅然。但令我想不通的是,他为什么穿着大清朝的衣服,Cosplay
“芳华,你醒了!”林毅然万分欣喜的捏住我的肩膀,微笑间,露出了他那排整齐白净的牙齿。
“毅然,是你吗?”自从穿越到了清朝后,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见到这个我生命中曾爱过的第一个男人了。现在,突然看到他带着笑容的面容,真的很令我感到不可思议。能够与他重逢,这是我从没有过的奢望。
“傻瓜,当然是我咯!”他轻轻的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就像从前他逗弄我那样。
“你的衣服,你怎么会穿着~?”我依然不解的问他。
“自从你失踪后,你的父母还有亲戚满世界找你,直到他们找到了我,我才知道你失踪了。我清楚地知道你不会做傻事而寻短见的。所以我判断你一定是找个地方躲起来自我疗伤了!于是,我便踏上了搜寻你踪迹的道路,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我为了找你,出了车祸,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已经穿越到了三百年前的清朝。”他耐心的诉说了事情的全过程。
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所处的屋子,是圆弧形的。不似寻常百姓家的房子,也不像是在客栈里。
“我们现在在内蒙古大草原上,我是被一个草原上的牧民收留的,前些日子,我在帮忙放牧的时候,发现了昏倒在草原上的你。所以我便请求那个牧民也将你一并收留了!
“原来如此!”看来这次我没有如愿穿越时空回到现代,只是穿越了空间,来到了内蒙古大草原上。至于,我究竟为什么会昏倒,我也无从可知,只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我还能再次见到林毅然。
咕咕~,什么声音?是我的肚子在抗议了,意在表明,它因为饿了要罢工。
“你昏睡了两天了,肚子一定很饿了吧!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看着他离去时的背影,依旧那么宽广的背影,让人有一种突然想要冲过去倚靠在上面的冲动。只是,为什么他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的呢?不知道为什么,我虽然对此感到很疑惑,但并没有问出口。
很快的,他手里端着一个食盘,走到一个矮桌旁,放下食盘。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微微叹了一口气,“你刚醒,还是我来喂你吧!”
“不用了,我自己能行!”我条件反射的抗拒着他对我的亲近。我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吗?我自己都鄙视我自己。
“快靠上去!一定要让我来!”他伸手拿来了一个柔软的枕头垫在了我的背后,然后霸道的按住我的肩膀,一脸严肃地告诉我。不,他这是在命令我。
我只好“任由他摆布”了,听话的靠在了枕头上。然后看着他一点一点向我靠近。
他舀了一勺小米粥,然后轻轻吹了几下,等到热气逐渐散去的时候,便缓缓的送到我嘴边。我迟疑了一会儿,看着他此刻无比认真的眼神,我的心揪了一下。
心在喊痛!
回过神来,我伸出脑袋,张开嘴巴连嚼都不嚼的就把那勺小米粥吞了下去。如此这般的,他一勺喂,我一口吃。整个蒙古包一下子变得很安静,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
“毅然你能告诉我,你的腿是怎么回事吗?”关心他,或许已经成为我的一个习惯了。我还是问出了口。
他的手悬停在半空中,低下了头,不回答。
突然一个粗犷的声音传来,“他是因为求我收留你,我不答应,便自作主张跪了一整天,我实在是拗不过他,这才答应收留你。”
“什么?”一整天,我的心灵受到了震撼。为什么,他选择了另一个女人,却还为我默默的付出。
林毅然,你到底爱谁?你的心里,又在想些什么?如果我有一双如X光般的眼睛,我一定要透穿你的心。
“芳姑娘,我叫阿吉丘。是科尔沁草原上的一个牧民。我刚才所说的句句属实,连我这个旁观者都看得出来,这个年轻人是真心爱着你的!你可要抓紧啊,不要错过了一段美好姻缘!”阿吉丘捋了捋胡须,以老者的口吻说道。
我看了看阿吉丘,一身典型的蒙古族装扮,还有那标志性的大胡子。在惊讶于林毅然为我下跪的同时,我也感到疑惑,这个阿吉丘为什么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
“芳姑娘不必猜疑,我从小在北京城里长大,到了二十岁才回到科尔沁大草原,自然深谙汉文化的博大精深。”原来,我的心思早已被他洞悉。
说完,他便掀开帘布,走了出去。此刻,屋内就只剩下我和林毅然了。
“芳华!”阿吉丘前脚刚走,后脚,林毅然突然就抱住了我。“好像紧紧抱住你,从此再也不愿让你离去!”他边说,边慢慢收紧了抱住我的双臂,让我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我没有想要挣开他的怀抱,因为我已经完全陷入爱里面了。
爱很奇怪,什么都介意,最后又什么都能原谅;就像泰戈尔说的:眼睛为她下着雨,心却为她打着伞,这就是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
☆、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