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娇娇女[穿书]-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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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江寄余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帮扶着让赵婆婆上了车。
大壮对姜可可的脾气也多少有些了解,她不喜欢跟人说话的时候最好不要打扰她,不然情绪会很坏。大壮也承认姜可可这一点很不‘淑女’,但是这种小性子娇脾气却很戳他心口,有时候听起来还有点贱,别的姑娘好好对你不喜欢,偏偏看中有刺的花,时不时扎人一下,可那扎人也觉得是花美的一部分,是吸引人的。
谁叫这花美得特别又动人呢。
好声好气叮嘱姜可可坐稳了,他这才去驾驶马车。
回去的路上跟来时一样难熬,甚至因为情绪不对晕车也更严重,中途忍不住下车吐了两次,然而胃里实在没东西,晚饭没有吃,吐出来的也是苦汁。
姜可可眼眶都泛红了,可是不想说话不像示弱,第一天在江寄余面前崩溃是意外,第二天她决定要好好生活了,再哭就是懦弱了。
她并不想懦弱,这边没有疼爱她的人,懦弱也不会有人给她遮风挡雨。
姜可可很清楚这现实,可是心里仍旧难受得要命。
大壮看着她吐也着急,恨不得自己来替代,然而他也只能出声安慰几句,这年代乡下人没有对付晕车的手段,若不是有知识青年下乡活动,他甚至还不知道这世上会有坐牛车会晕的人。
赵婆婆倒是有些担忧,不过她一个住牛棚的坏分子,不能多说什么,走的近反倒是牵累,索性闭上眼,当没看见。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又收回视线。
眼眶又红了。
这两天内,她哭的次数好像太频繁了。还是以前那骄纵坏脾气好,看着讨厌没错,也比这红着眼眶眼泪要掉不掉的样子好,脆弱得反倒让人心疼。
心疼?!江寄余浑身绷直住了,他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难道不是‘活该’,‘丑死了’吗?
这下是彻底别开视线不说话了。他脑子可能还没清醒,眼不见为净。
第9章 空间
“姜同志,姜同志。”
牛车刚到村口停下,就听见廖志明喊人的声音。
大壮闻言却只想继续驱使老牛走的快些,免得那廖志明追上来。这村里要说谁让他看不过去,就数这廖志明了,谁叫他和姜可可最谈得来。
然而小心思没得逞,姜知青果然让他停下来。
“大壮同志,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还远远站在大树下,她脑袋昏昏沉沉的,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一把喊住了姜可可,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姜同志,怎么会没事呢?都包成这样了?让我看看多严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视线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见没人,又压低声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兴了?是不是去镇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说出来我听听,别憋在心里,闷坏了可不好。”
私底下,连称呼都改了,好似有多亲昵似的。
姜可可却觉得恶心,想发作却想起记忆里有时候在私底下廖志明确实会这样亲密喊原身,原身不介意,就是故意发了下脾气,更显娇气那种,很偶然也碰过手。一想到这,她更不舒服了,话都不想说,直接跑了起来。
“可可,可可,你跑什么啊?话还没说完呢?”廖志明意外于她的举动,小跑着想追,却又不好公然在大道上快跑,那样太毁损他读书人文化人形象了,喊也不敢大声喊,一来怕没形象,二来怕别人口舌,农村长舌妇最多,风言风语一传出去,还不知得成啥样呢,他是想跟姜可可好,但是在两人关系名正言顺前,言行举止就得处处小心,否则一个不好就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他这样追不敢快步追喊不敢大声喊,人一溜烟地,没一会拐个弯就不见了。
“可可!”正懊恼呢,后头就传来人的声音,差点没把他吓死。
“廖知青。”
猛地转身,原来是可可的表姐啊。廖志明松了口气,“林同志,是你啊。”
林思然脸上带着笑意,打趣地看着他道,“是我啊,咋一副做贼心虚样,不就是跟我表妹私下约会麽,有啥好怕的。”
“林同志说笑了。”廖志明却是默认了下来。
林思然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不屑和鄙夷,刚刚跑过去那人果然是姜可可,这刚从镇上回来呢就迫不及待跟人在大道上私会,真是半点脸皮都不要。对廖志明也是瞧不起,平时装着一副文化人的样子,跟农村泥腿子仿佛有天差地别,然而高考却依旧落榜,第二年再战再败,心灰意冷还是什么原因找了肯接受他的乡下人,靠婆娘养着,结果第三年狗屎运让他中了,一翻身却抛妻弃子,自己半夜里搜刮了钱财跑了,留下那女人一家在村里被人耻笑,抬不起头来。
“对了林同志,可可身体不好,你回去帮忙多照顾着,替我转告下我很担心她,让她有事尽管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难受。”廖志明好几次遇到林思然,她似乎对他印象不错,又是可可的表姐,所以私底下又就不遮掩自己对姜可可的心意,更有助于通过她和姜可可联系,毕竟女知青宿舍他一人是不方便常常过去的,要是以后关系能更进一步了,也需要人打掩护。
八字还没一撇,他倒是很有远见。
林思然笑着答应,“行。那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
——
女知青宿舍大院,林思然走进去没看见姜可可在外面,看了一圈便明白她是又跑回房间去了。
林思然本来不想搭理她的,但转念一想,脚步打了个转,便走到姜可可宿舍里去,这个时候大家洗澡的洗澡做饭的做饭打扫的打扫,基本不在宿舍里,就姜可可,不会做饭也不会打扫,轮到她就让人帮忙,用零食或者书籍阅读权来交换,才能这么轻松。
想到这林思然又觉得有些气不平了,两个人的妈妈是一母同胞姐妹,她们俩也是年龄相差不大的表姐妹,一样是下乡,她什么都得干,不会就学,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
可这就是命,她真的能这样轻松自在,哪怕什么都不会做,哪怕娇气又任性,脾气不好,她就是能这么好命,父母疼爱朋友包围追求者捧着丈夫疼着宠着,顺心顺意过她想过的生活,没吃半点苦没受半点罪,一辈子好命。
而她呢?从小孝顺父母照顾弟弟妹妹,对朋友真心对丈夫忠诚,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努力生活换来的是什么?是人老珠黄抓小□□被丈夫推倒而死,葬送了自己一生,快乐顺意的日子却几乎没有。
人与人之间,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不过好在,那噩梦般的命运总算过去了,上天可怜她让她再来一次,这一次,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窝囊。
林思然胸口那块玉佩,微微闭眼感受到里面的小世界,虽然只有半亩地那样大的空间,却能够种植,也能储放物资,这是她重生后的秘宝,也是她的底气和仰仗。靠着这个小空间,她在黑市上赚了不少一笔钱,让她生活不至于像上辈子那样拮据,也让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勇气。
一切都不一样了,她不会再踏上上辈子那样的老路的。
林思然睁开眼,整个人重新自信起来,再没刚刚那烦躁和戾气。
“可可,你回来了?”她走进去直接走向姜可可的床铺,语气不亲热也不疏离,有一种原身没觉察到的淡淡距离感在,是那种出自亲戚人道主义关心而不是上赶子热络,反倒让人潜意识里多点尊敬。
最起码,女知青们都不像上辈子那样以为她是想讨好姜可可抱她大腿好得好处。
也不会让原身像上辈子那样以为人软和就提各种肆无忌惮要求,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得不加思考。
林思然是很喜欢现在这样的情况,重活一辈子,她不想再让姜可可骑在自己头上,不过看在姨妈面子上,她多少还是要关心她身体状况。
“听说你手受伤了,现在怎么样了。”说着走到了床铺边缘,俯下身子要去拉她盖在脸上的被子。这么大热天的,一回来就跑到床上盖的密密实实的,也不嫌热。
然而手刚碰上被子,一只裹着纱布白嫩纤细的手便从被单里快速钻了出来,一把拽住了被单,很用力,不想让人拉开。
林思然一愣,这是真的心情不好?按照以前对她的了解,下一秒是不是会脾气爆发,掀开被子直接冲她吼?
她松了手,行为比脑袋更快做出反应,身子挺直脚步往后退,做好了应对她突然爆发的准备,免得弧度太大不小心伤了她。
然而,意料之中的爆发并没有到来,耳朵里传来的反倒是小小的类似无助的呜咽。
她哭了?躲在被子里哭了?!
第10章 金手指
盛夏的天气越来越热,农村上工的时间也相应做了小调整,避开一天最热那个阶段,免得人晒坏了。
姜可可连续请了两天假,她手包扎成那样,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书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只好臭着脸随她去了。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