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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部分

快穿之美人有毒-第1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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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姑躲起来哭了一夜,被他发现了,就抱着他哭,哭完后威胁他说:“不准说出去,不然打你哦。”
  姑姑很暴力,她学了医,看见老鼠蟑螂都能兴奋,还喜欢抓青蛙做实验。
  盛信知道,家里人都很难过,但是在舅舅面前不能表现出来,就偷偷躲着哭,就连他爹,也眉头紧锁着,他的眉心有了一个川字,他在他背上好像也看见了白发。
  盛信想,为什么时间这么慢,他还没有长大呢?
  “爹,我想快点长大。”
  “不用着急,你会长大,时间到了,你就长大了。”
  “可我想快一些,这样我就能去见娘了,我把娘换回来,爹和娘就能在一起了。”
  盛伦抚着他的小脑袋:“小信,我们的路是自己的选择,这世间还有无数个像你娘一样的人,便是你去了,你娘也还在。”
  盛信皱眉:“为什么?”
  盛伦道:“我们每个人都在走自己的路,小信,你也有你的。”
  盛信虽然聪明,可他太小,不能明白大人之间的复杂情感,但他还是会看医术,看过的他都记下,他也会看这方面的资料,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快快升学,慢吞吞的学习进度让他感觉自己像蜗牛。
  他好想娘。


第154章 小乖乖(16)
  盛信每日都在盼着自己早些长大,每到生辰; 他就会在床头写下一个数字; 到了今年; 他已经写到了九。
  他已经就九岁了。
  生辰的时候; 外公外婆也从邺城赶来,外婆给他新手缝制了两套新衣裳,外公给他做了一架风车,捧在他面前问他喜欢么?他当然喜欢了,抱在怀里爱不释手,不过:“外公,我长大啦; 不能玩玩具了。”
  叶志凯摸着他的脑袋说:“我们小信还是孩子呢; 可以玩。”
  盛信有那么一丢丢的失落和难过; 不过但他没有在叶志凯面前表现出来。他九岁了,可他在他们眼里还是个孩子,还很小……就如叶志凯永远都喜欢像小时候那样背着他在院子里跑。
  不过盛信真的长大了一些,九岁的他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轻了; 叶志凯也不像之前那样年轻; 他老了许多,体力便也跟不上了,背着盛信在院子里跑了一会儿,便气喘吁吁的停下来,抹着额头的汗水说:“看来我们小信是真的长大了一点点,外公都要背不动了。”
  盛信看着叶志凯头发里冒出的许多白发; 他摸摸他额头的汗:“外公,等我有力气了也背着外公玩。”
  叶志凯乐得找不着北,逢人便骄傲的说外孙孝顺,长大了要背他玩呢!给王明雪嫉妒得不行,盛世华也嫉妒,委屈的抱着盛信问他爷爷怎么办?盛信说一起背,都背。王明兰翻了个白眼:“你们可够了啊,就知道争风吃醋!小信还小呢,你们有个大人样!”
  盛信又有那么一丢丢不开心,他捏了捏手指,很认真的纠正说:“奶奶,我九岁了,不小了!”
  王明兰笑着拍拍他脑袋说:“是啊是啊,我们小信九岁了,不小啦。”
  他严肃的点头:“嗯,我不小!”
  盛景挠了把盛信的短毛:“小屁孩一个,什么不小。”
  盛信:“……”
  盛惠猛地拍了一把盛景的脑袋:“说的什么屁话。”
  盛景用他仅有的那只手捧着脑袋,气哼哼的威胁:“盛惠,别以为你是妹妹我就不敢揍你,我一只手也能把你打趴下!”
  盛惠撩起袖子就开干,盛景……盛景他怂了,跑了。
  盛惠哼了声,牵着盛信的手说:“走,去看看你爹在干嘛,一直待在书房也不出来。”
  盛信知道,他爹每到这几天,便比往时更安静、也更沉默,他常常自己待在书房里,安静一坐便是半日,没人叫他,他便不醒。
  盛信起初并不太明白为何这几日的爹和往时不同,但是如果他去找他,他又会对他很温柔,抱着他坐在他腿上,翻着书一字一句的念给他听、给他说书里的故事,可他又能感觉到,这温和之后隐藏的内心,似乎在翻涌着他看不懂的情绪。
  后来盛信知道了,原来他的到来,伴随着他娘的生命随时会消失,他爹便永远记得,记得他或许就差点失去她。
  这是种羁绊到灵魂的相知相爱。
  盛信以前觉得苦,每日见着他爹,便总想着要把娘接回来。
  但是突然的,他觉得这苦里又全部是甜的,是蜜糖,他的爹娘相知相爱,懂得彼此知道彼此,他们虽然分离,却也永远在一起,时隔再久也一如往昔。
  盛信想,他也想要这样一个人,懂他知他,一如往昔。
  盛信九岁生辰之后,战事越来越紧张,解放的地方越来越多,动荡的时局似乎就要落下帷幕,这段时日,盛信敏感的察觉到他爹的情绪有些压抑的激动,不仅他爹,就连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和姑姑也是如此。
  动荡时局就要平息,没有纷争战乱,他的娘就要回来了。
  是他盼了已久的一家团圆。
  或许不用等到他长大了。
  盛信每天都会看报纸,看啊看,算啊算,一边想着这一天怎么还不到来??
  直到十月的第一天早晨醒来,盛信听到最热烈的欢呼,佣人在院子里狂欢,邻居们奔走庆贺,所有人都在兴奋欢喜,诉说着新时代的到来——新华夏成立了。
  他激动的跑出房间去找他爹,书房门打开,他看见他单手撑在书桌,掌心捂住眼睛,肩膀轻微的颤动。
  盛信知道,他期盼已久的团圆就要来了,以后他的爹娘终于能幸福的在一起。
  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他伸长脖子望到了天也没见到她娘。
  难道她不回来了么?
  他开始担心,去问他爹:“我娘怎么还不回来?”
  盛伦看着他,摸摸他尚且幼稚的脸颊:“爹爹背你去玩?”
  盛信认真摇头:“爹,我长大了。”
  他便笑笑:“小信,别着急,你娘会回来。”
  盛信眨巴黝黑天真的眼睛,伸着小手抱住盛伦,“爹,我不急,我知道,我娘总会回来的。她舍不得我们。”
  盛伦静了静,轻轻嗯了声。
  他抱起盛信走到窗边,九岁的孩子长大了,抱起来也有些吃力。
  盛信趴在他肩头,小手摸了摸他短短的发,数着他黑发里夹着的银丝:
  一根,两根,三根……
  一年,两年,三年……
  盛信进了医学院,寒暑假的时候就去姑姑所在的医院实习。
  姑姑有个外号叫魔女,因为她很严厉,一点错就能骂的你狗血淋头,她对他就有些精分,在家时温柔得不像话,一出门她就是寒冬腊月天,让人看见就害怕,就连最不听话的病人都见到她也害怕。
  姑姑还成亲了,丈夫是个文弱书生,在大学教书,婚后第一年就生了个胖儿子。叔叔却没有成亲,他今年三十三,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是世界上最高最帅最有才华的残废。
  爷爷奶奶为了叔叔很焦心,给他介绍了女孩子他都不见,他还说:他要找到与他最为契合的灵魂伴侣。
  “什么灵魂伴侣?你就胡来!”
  “像表妹和大哥那样的。”
  “……”
  他便一直单到现在,因为上天的梦想破灭,他下海做起了生意来,三天两头不在家,满世界乱跑,每次回来也会带好多好多的礼物,说着他在外面的新奇见闻。
  盛信觉得这样的叔叔没什么不好,他很开心,很快乐,从不因为外人的同情和厌恶而难堪自怜自哀,叔叔还特别自豪的说:“你以为我一直这么坚强吗?不是的,在曾经啊,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人生的终极目标是做老大,外人见了就要跪下喊饶命的人。那个时候我就幻想过,我是大哥,那也是个对别人对自己都很危险的大哥,没准哪天就缺胳膊断腿了……后来真断了,我是已经做了好久好久心理准备了。”
  其实也好,他上了天,就已经开始做着去死的准备,后来是没了手臂,反而是赚了。
  盛信十五岁那年终于要从医学院毕业了,也就是这一年,新华夏城里的第六个年头,国内医学技术在全球首屈一指,不仅是医疗器材的先进占据高位,就连医学技术也遥遥领先,无人能出其右。
  盛信每次抱着书,便觉得很幸福,因为他能在这里看到他娘,在语文课本上看见,在医书上看见,在同学口中听见……她是他最爱的也是最崇拜的人。
  如今他也能成为她一样有用的人。
  盛信坚信。
  盛信毕业这天,全家都来学校观看毕业典礼,他站在讲台上说着毕业致辞,看着底下热泪盈眶的家人,还有他不到四十却生了许多白发的爹爹,热泪便涌来。
  “傻孩子,哭什么,你现在是大人了。”王明兰擦去盛信眼眼角的泪,“小信,这下你真的长大了,是大孩子了啊,时间真快,奶奶还盼着你长慢一些。”
  这是盛信盼了已经的长大,他终于长大了。
  盛信去看他爹,他温和的对他笑,习惯的摸着他脑袋,温润如玉,清冷高雅。
  好像这十几年来,他从未变过。
  盛信说:“爹,我想娘。”
  盛伦说:“嗯,我也想。”
  他时刻盼望着,与她再次重逢。
  就像他每喊一次盛信的名字,他就知道她时刻记着他的回信。
  我念你。
  我想你。
  我爱你。
  我在等着与你相遇。
  一分一秒的走,一天天时间过去。
  直到这一天,它来了。
  他盼了已久的妻终于推开家门,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仰头看着他:“夫君,你怎么都有白发了?”
  “表妹也有。”
  “我是太想你。”
  “我也是。”
  她便笑,上前抱着他,像往日无数次那样:“表哥,我们聚聚散散二十年,今后我想与你相守一生,可好?”
  这一刻,他仿佛等了一生。
  ……
  ……
  ……
  (一)
  叶蓁在宛大医学院上课,做为最年轻、最著名的医学家,在医学上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她的课几乎座无虚席,就连走廊过道都站满了人,所以每次盛伦来接她下课,总是被挤在最后的那一个,就连课后,他也不能立刻见到他的妻子。
  他站在人群外,看着她凯凯而谈,然后在学生们礼貌的相送中向他走来,他接过她的包,她牵着他的手,说话时温柔好听的声音萦绕在他耳边,是他最喜欢的。
  学校几乎没人不知道单身几十年突然冒出个大儿子的盛教授现在又冒出了一个妻子,据说是他传说中的妻子,一直在等的那个女子,如今她回来了,而这个妻子竟然是叶蓁!
  夫妻俩的感情太好,好到只要见到他们,他们的手便牵在一起,眼里只有彼此,眼神里全是爱情。
  待到了家,他会下厨做上一桌饭菜,他的厨艺很好,她每次都能吃上很多,饭后抱着饱饱的肚子笑盈盈的说:“好幸福呀,我果然嫁了个好夫君。”
  盛伦牵着她的散步,她便喜欢抱着他的手臂脸颊靠在他肩头,迈着懒散的步子一路走得摇摇晃晃,偶尔累了,她便跳到他背上来,他逆着夕阳背她回家,她在他背后数着他的白发。
  “表哥,我们好像老得太快了。”
  曾经的他觉得时间太长,他怎么也盼不来她。
  如今的他觉得时间太短,他还没有爱够她。
  他还没有爱够她,他们便要永远分离。
  (二)
  盛信把他爹娘写过的信全部整理出来,整整两大箱子,按照时间捆起来,在将其扫描存进文档。
  他不舍得这些文字因为时间的推移变成一层粉末,也不舍得他爹娘的爱情被时间淹没,有人来找过他,希望能将书信制书发表,他思索许久,还是同意。
  妻子和他说:“待我们也死了,会有人帮我们记住他们。”
  可盛信总觉得,他的爹娘不曾离开,他们还在,他们永远在一起。
  (三)
  那本书取名《重逢》。
  在文章最后,写着一句话。
  这一次,他们或许再也无法重逢。
  又或者,他们永远不曾分离。
  ……
  ……
  ……


第155章 111
  叶蓁和盛伦携手走过一生,白发苍苍时送走彼此。
  她再次回到“虚无”; 面对的依然是一片暗黑星空; 戴着黑色斗篷的黑影还在远处。
  她睁眼望着星空看了看; 闭上眼睛再次陷入沉睡。
  其实叶蓁很喜欢这里的静谧; 虽然它看起来神秘又危险,却也安静的不闻半点风声,更没有半丝嘈杂,能让她真正的平静下来。
  叶蓁也不再过多去关注黑影,从之前两次看来,他能将她送入宿主的世界,这说明他就是她任务的主使者; 而且他似乎很不喜欢她说话。
  虽然叶蓁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她去完全任务; 其中又有什么目的; 不过他应该是不喜欢她发问的,而她每次完全任务之后又能隐约感觉到他的高兴,这说明他很满意她的任务完成度,任务完成对他来说是有好处的; 至于有什么好处; 她暂且不知,不过总会知道的。
  想清楚这些,那就叶蓁便不再关注他,她这次依然沉睡了很久很久。
  ……
  待叶蓁再次醒来,她看见面前坐着一个身穿一身挺括黑色西服的男子,他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 脸上干净俊美也无一丝瑕疵,举手抬足都透着优雅。
  “叶蓁,我们分手吧。”
  就连分手也说得如此温柔。
  叶蓁问他:“为什么?”
  贺梁看着叶蓁,她穿着当季最新款的小礼服,化着最精致的妆,做了几个小时的头发,脖子手腕手指都是金光闪闪的钻石珠宝,问他为什么的时候也还保持着优雅风度。
  “你不是我最初爱着的那个叶蓁了。”
  他和她认识是在大学校园,她穿着白T恤牛仔裤,脸上是干净白皙的,头发是清晰自然的,就算什么都不戴,她浑身上下都是朝气蓬勃。
  然而从什么时候起,她就变了,变得他都不认识了。
  可爱活泼的性格没有了,就连笑也变得虚假。
  叶蓁浅浅笑了笑:“你也不是那个说无论如何都会永远爱着我的贺梁了。”
  贺梁脸色一暗:“叶蓁,我真的爱你,很爱你。”
  叶蓁点点头,拿起刀叉慢条斯理的切了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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