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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部分

农门喜事:极品小财妻-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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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家儿子,自家知道,以晗生的性子,他肯来往的同窗想必也是精于读书,日后或有大前途的人。
  男女分成两桌,但是毕竟屋子小,不像大户人家庭院重重,男女双方分的格外的远,潘牧之坐在堂屋,就能够看到女客朝旁边的厢房走去。
  张乐儿过来的晚,因为不需要她帮忙,所以是绣好一株荷花后,这才过来的,穿着一袭石榴色襦裙,头发松松的挽起,斜斜的插了一根桃花银簪,桃花花瓣镶嵌的是粉红色的碎宝石,在阳光的折射下闪闪发光。
  待走的近了,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五官,丝毫不像乡下人的面貌,令一向镇定的潘牧之忍不住多了两眼。
  这张家果真厉害,出了一个读书厉害的晗生不说,女孩子也生的格外的好,假以时日晗生取得功名之后,便也是这临川的乡绅人家了。
  张乐儿早就听说今天来了客人,是晗生的同窗,所以潘牧之在打量她时,也顺着视线看了过去,果然发现这客人满身的儒雅气息,和乡下的泥腿子俨然不同。
  一时间张乐儿心中有些惊赞和心动。
  自从和张沁儿关系生疏之后,张乐儿也一直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断的做活,已经有好些日子没有去县城,一直放在心中的刘康盛的身影,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淡薄,她以为自己的心已经渐渐的枯萎,却没有想到在看到这少年的时候,居然也会有惊艳的感觉。
  一时间她下意识的将这少年和刘康盛对比了起来,结果却讽刺的发现,她不但不了解刘康盛,也一点都不了解眼前的这个少年。
  想到此处,她垂下眼眸,朝旁边的厢房走去。
  “这是?”潘牧之低声问着旁边的晗生。
  晗生并没有多想,笑着说:“这是我的堂妹,张乐儿,比沁儿大几个月。”
  佳人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在视线内,潘牧之有些遗憾的收回视线,若看外貌,这位少女比起张沁儿来说,更胜一筹,就是不知道她为人如何,学问见识又如何。
  不待潘牧之乱想,张志仁已经开始给大家倒酒,一面热情的招待他,一面问着他的学问,潘牧之自然收敛心神,对答如流,引得张志仁格外的欢喜,几倍酒下肚,便附和风雅一般谈论起诗词文章来。
  潘牧之先前不以为然,虽然晗生曾说他父亲有些学问,是他父亲给晗生启蒙的,但是潘牧之依旧觉得那不过是些小学问罢了,登不了大堂的,结果在这般轻视情况下,潘牧之险些被问住,好几次都差点回答不上来了。
  这才知道张志仁是有真才实学的,不敢再轻易,尽力回答问题起来。
  一顿饭,主宾尽欢。
  厢房女人们的这桌,就没有那么客套,而是随意许多,不过她们谈论的也大多就是潘牧之,从他的外貌长相,人品学问到家庭等等。
  “沁儿知道晗生和这同窗是怎么认识的吗?”杨氏一直在厨房忙活,倒没有和潘牧之真正说上几句话,而平时也不过是问问晗生在县城生活上的事情,所以对于晗生的同窗并不太了解。
  张沁儿时常会询问晗生在书院的生活,所以她应当是知道一些的。
  “我倒是知道一些,这潘牧之家开了一家书店,当初晗生就是在书店找书时,和他认识熟悉的,又因为都是得贤书院的学子,渐渐就成了好朋友了,虽然是第一回上咱们家的门,但是在县城时,他们彼此去过对方的家,一起探讨学问文章。”
  张沁儿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她还记得当初爬山时,潘牧之和晗生他们一起谈论风生,十分的畅快,外表虽然儒雅,内心却带着一丝傲然狷介。
  “他比晗生还要大上一岁,也是明年一起科举考试的,我听晗生说,何山长对他的评价也挺高的,若没有意外,明年应该能够考中秀才的。”
  “晗生这孩子稳重实在,他交的朋友,肯定也是不错的。”杨氏十分相信自己的儿子,口吻很是信任。
  一旁的冯氏也说:“家里是开书店的,想必博览群书,只要肯下功夫,功名肯定是有的。”
  “那是,多看书,人才聪明有学问,沁儿的这些小点子,不也大多是从书上看来的?可惜我只认识几个字,也看不懂那些密密麻麻的书。”杨氏有些感慨,神色间恍惚起来,仿佛记起当初刚嫁给张志仁时,两个人情投意合,张志仁晚上看书时,也会教她认识几个常见的字。
  那般岁月,如今想来,都是令人温暖不已的。
  从始至终,张乐儿都没有吭声,一直默默的听着,神色间却有些低落,如今的她,已经彻底不敢妄想了。
  别人在如何?于她何干?
  而她只想着多赚钱,这样那颗被伤成千疮百孔的心,才有踏实的感觉。
  努力吃着碗里的饭菜,今天的饭菜十分丰盛,她却觉得滋味腻味的很。
  不多时,便放下手中的碗筷,说了句:“吃饱了。”
  和杨氏说话的冯氏扭头看了她一眼,关心的说着:“你才吃了小半碗,就饱了?再吃一些吧?不然喝些汤?今天熬的是鲫鱼汤,很鲜美。”
  张乐儿本来想摇头拒绝,但是冯氏已经擅自给她盛了半碗鲫鱼汤,到嘴边的话便吞了下去,闷头将汤喝了,这才说:“今天身体乏力,没什么胃口,我先回去休息下。”
  “你天天低头刺绣,脖子肩膀酸痛,肯定乏力了,回去别急着刺绣,要么小睡一会,要么在村里走走,不然晚上也没有胃口的。”冯氏细声叮嘱着。
  张乐儿点头,和杨氏打了招呼,起身走了。
  杨氏看着张乐儿的背影,然后和冯氏说:“乐儿看上去瘦了不少。”
  冯氏无奈,这个女儿真是让她操碎了心,有时候想和她说些什么,看着她那平静如死水的面庞,那些话又全部堵在喉咙了。
  她摇了摇头,说:“天气渐渐热了,她又不爱动,自然没有胃口。”
  “你也别总是拘着她,这样的年纪,就喜欢爱热闹,再过几年,怕想出门走动都没有法子了。”杨氏若有所指的笑着,冯氏只能回以苦笑,随着张乐儿的年纪越来越大,冯氏一面努力攒嫁妆,一面到处打听是否有适合的人,却一直没有消息,她背负的压力,可想而知。
  杨氏和冯氏的心思,张沁儿自然是不知道了,她吃饱之后,就看着甜儿吃,甜儿早就自己独自吃了,不过吃饭的时候,下巴仿佛长了个洞一样,一面吃,一面漏,让人实在无奈。
  桌子底下,三只小奶狗正在主人们的脚间穿梭着,将地上的饭粒和骨头一一吃掉。
  这三只小奶狗是旺财和黑虎去年冬天生下的,一只纯黑,一只褐色,一只花白,排成一排,就像染色的墨汁越来越淡似的。
  饭后,冯氏也因为家中还有事情,先行离去了,因为男人们还在喝酒说话,杨氏也不急着收拾碗筷,侧耳听着张志仁笑得格外的开怀,认不出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来。
  “你爹喜欢和人谈论诗文,平日晗生和永安也不常在家,这村里也没有几个读书的人,他也憋的难受,唉,之前就一直叫晗生邀请同窗过来玩,今天总算邀请了一回。”
  “我看这潘牧之倒像个好的,不管是学问还是外貌,都不错的很,下回得问问他有没有婚约。”
  张沁儿一愣,心想杨氏不是想做媒牵线吧?
  果然,不等她发问,杨氏已经又说着:“他要是没有婚约,配乐儿倒是不错,乐儿长相好,又有一手好绣活,肯定是不差的。听你三叔说,他家打算今年再买一些田地,等明年就辞掉药铺的事情,就准备在家里种植甘蔗了。”
  张志礼向来是个脑袋灵活的,去年他家也买了十来亩地,但是因为张志礼要在现在做事,家里冯氏一个人忙活不过来,所以地是租佃出去的,后来经过去年的红糖利润,一算账之后,张志礼就发现只要多种一些甘蔗,一年赚的钱,丝毫不比他在县城药铺赚的少!
  何况农闲的时候,他还可以上山找药材,平日里还能够帮着村里人抓一些风寒发热的药,或治疗普通的跌打损伤等,都能够赚上那么几个小钱。
  怎么算,怎么都划算!所以张志礼这才决定今年再攒一笔钱,明年就大干一场了。
  对于他这个想法,张沁儿一家都是支持的。
  给人做事,拿固定的银子,实在难以发家致富,何况每个月还要从微薄的收入中分出五百文给张家老宅那边,这日子实在过的寒碜。
  而张沁儿一直觉得张乐儿家之所以一直没有大富起来,就是因为之前走的都是中庸路线,还额外负担奉养银子,这才如此的,比起家产来,其实张老头和连氏丝毫不差,只不过儿女奉养,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罢了。

☆、371。第371章 :信来

  因喝了酒,饭后潘牧之觉得有些体乏没精神,就和晗生一块儿到房间中歇了酒气。
  等醒来时,已经是下午十分,晗生领着他在附近的池塘边上的水榭坐了片刻。
  暖风拂过,池塘中碧绿的荷叶一阵摇曳,除了满池塘的荷花,还有一种不知名的绿色浮萍植物。
  那绿色的浮萍,便是去年张沁儿从鄱阳县带回来的菱角,经过细心的培育,倒也长活了,今春发芽之后,已经形成一小片了。
  “我才知道,乡下也是有这般好景色的。”潘牧之感慨不已,他生在县城,住在县城,虽然祖宅也在乡下,但是一年到头也去不了几回。
  “也是我们村风水好,加上沁儿是个喜欢折腾的,这些池塘水榭以及荷花等等,都是她提出来的,原本也没有花费多少,这一年到头池塘里的出息也还算不错,更是点缀了乡下景致了,牧之你若是喜欢,等这荷花开放时,我再请你过来赏花如何?”因为杨氏和张志仁都一致提出让他多请同窗好友回来做客,所以晗生便赶紧发出邀请。
  这话正合潘牧之的心意,当即就一口答应下来了。
  正说话间,忽然看到张乐儿拿着一个簸箕朝池塘这边走了过来,潘牧之一看到她,眼睛便不由自主的亮了亮,喜欢美丽的事物,向来是男人的天性。
  看到晗生和他的同窗好友在,张乐儿便点头见礼,然后将簸箕里的乌桕蚕粪和乌桕叶残渣倒进池塘中去。
  等张乐儿走远了,潘牧之才半是好奇,半是故意的问:“她方才将什么倒进池塘了?”
  “那是乌桕蚕的粪和残渣,我三婶每年都会养些乌桕蚕,而这蚕粪可以用作鱼食,所以每次都会将蚕粪倒进池塘里喂鱼。”
  潘牧之长了见识,原来还有这般知识!又像晗生问了问乌桕蚕的事情,以及这位张乐儿姑娘。
  因为和潘牧之极为熟悉,感情又好,所以晗生也没有隐藏,而是将能说的说了出来。
  不多时,因为时间已经不早了,潘牧之也该回去了,就去叫车夫准备赶车。
  这车夫过来自然不能和潘牧之一样的待遇,所以就让他到方家那边吃了午饭,又在村子里闲逛了好会子。
  潘牧之离去后,又平平淡淡的过了几日,忽然有天张志仁收到一封信,信是何婶子寄过来的,自从张家和李家有了联系之后,时常就会有书信来往,有时候张家这边也会让人捎带一些土特产过去。
  李癞头以前是大字不识一个,但是自从当了码头小工头之后,为了记账,倒也开始学着认字起来,虽然会认的不多,但也算不是睁眼瞎了,李子也跟着学了不少。
  而张沁儿也尽量试着用自己的资源去帮助李家,和宏记那边毕竟还不算太熟,没有怎么给面子,但是刘氏商会还是很给面子,答应府城码头的货就交给李癞头他们来负责,这样一来,李癞头在码头上的权利越来越大,也算得上是二把手了。
  事业有了起色,生活的条件自然也会好上不少。
  张志仁收到信之后,一开始因为忙着地里的事情,没有急着拆开,等吃过晚饭,在院子里乘凉时,他才趁着蜡烛将信看了,结果这一看之下,当即就怪叫一声,引得一旁的杨氏和张沁儿等人纷纷侧目。
  杨氏以为信中有什么不好的,心里有些着急,连忙看向张志仁,问着:“怎么了?是不是李子他娘有什么事了?”
  “哈哈!”张志仁先是大笑三声,这才高兴的说:“没呢,李子他们一家都好,癞头在信里说,他们在码头上的兄弟发现大妹一家了。”
  大妹?
  张沁儿不解的看着杨氏,这个大妹又是谁?她怎么一点都没有印象了?
  杨氏也是想了想,才想起来是谁,只不过她的脸色有些不太好,变幻了一下,才笑着说:“倒也是一个好消息。他们现在过的怎么样?”
  张志仁无奈的摇了摇头,说:“癞头说大妹一家过的不好,当初虽说她在的黄石镇离河段比较远,遭到的洪灾也没有那么严重,但是当时洪灾后又起了瘟疫,他们一家也跟着难免一路逃荒去了。”
  “说起来他们过的比癞头一家还差些,一路逃荒还险些掉了命去,这次碰到癞头之后,也算晓得咱们的消息了,听说咱们过的不错,大妹一家打算过来投奔,估计再过几天,就该到了,到时候我去县城码头接一下。”
  张志仁有些唏嘘,历经这么多的事情,要不是李癞头的这封信,他恐怕都快忘记还有这个大妹妹的存在了。
  他口里的大妹妹,就是连氏的大女儿马春花,年纪算起来也已经三十多了,十五出嫁之后,兄妹几个,就难得见面,何况一场洪灾,更是失了联系。
  在张志仁的唏嘘中,张沁儿总算想起这个‘大妹妹’是谁了!
  不就是她所谓的大姑姑吗?
  她这副身体的本尊还没有出生时,这大姑姑就出嫁了,所以印象不深,也没有怎么打过交道,不过却还记得谢氏对这大姑姑的评价。
  “刚刚出嫁的时候,每个月都回来打秋风,空着手回来,拉着一车的东西回去,也亏她好意思!这眼看着日子过的好了,在黄石镇开了一家杂货铺,每个月有那么一些钱了,居然连过年都不回来了,只托人带了二斤红糖!呸!稀罕她那二斤红糖!”
  这是谢氏的原话,从这些话中,就大约知道春花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了,她之所以印象深刻,那是因为能够让谢氏都吃亏的人,肯定不是善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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