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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风雪·旧刀·忘情剑-第6部分

小说: 风雪·旧刀·忘情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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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僧低眉说道:“何来美酒?小僧可一滴都没见着。”
  风神秀道:“酒已穿肠而过,是和尚执念太深了。”
  此时不仅风神秀大笑,王逸之也大笑,而叶初尘和周墨二人则忽然大悟起来。原来风神秀和醉僧的关系非比寻常,少年时期更有诸多趣事惹人发笑。
  叶初尘忽笑说道:“风兄最神妙之处,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三痴和尚道了一声佛号,径自闭上眼睛,恢复起方才布衣芒鞋的超尘高僧模样。
  周墨呆了半晌,语带惊叹道:“醉僧摘花换酒,醉刀对酒赏美。有趣,果然有趣。”
  场间只剩下几人此起彼伏的笑声,于这浩浩长夜荡然不绝。

  第十一章:记忆之外

  夜渐渐深了,三月的月亮弯弯的,太像女子的峨眉,鲜花满月楼的酒席早便散了。故人虽再聚,有许多话还未说,但终究是来得及的。
  风神秀此时正坐在鲜花满月楼的楼顶上,就着临安的晚风下酒。
  月光淡淡的,酒也是暖的。胃也暖,心也暖。
  风神秀的神色间仿佛带着一种难以言明的感受,像是离愁思念,却又带着几分甜蜜。
  你还在等什么?
  风神秀仿佛正在低问自己,责怪自己。难道不该是自己去行动吗?风中还飘着花香,正是她最爱的味道。
  他好像忽然顿悟了,忽然开窍了,径自手舞足蹈起来,然后又一个轻踏,施展轻功在无垠夜色中飞奔起来。
  楼内还未休息的叶周二人正好看到这一幕,周墨好奇地说道:“风兄又发什么疯?”叶初尘轻轻擦拭着佩剑,想了一会儿,说道:“风兄要发疯,倒是一件想插手也无从下手的事。”
  周墨道:“看他发疯,也是一件趣事。”
  叶初尘再说道:“风兄发疯的时候通常都有一个好去处。”
  周墨道:“风兄要去的地方也一定是个好地方。”
  叶初尘笑了笑,故意道:“周兄莫非也想去?”
  周墨耸了耸肩,说道:“难道叶兄不想跟上去?”
  叶初尘道:“我们为什么不去?”
  周墨笑道:“那我们为什么还在这里等待?”也许是近期相处得久了,也或是本身的性格相近,他们说话的语气和格调都有点相同起来。
  等待趣事的发生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而且人越多,越有趣。
  “你们想去哪?”
  忽然一声娇俏的声音传来,正是古灵精怪的贪吃鬼小九。
  对这个调皮的小女孩,不知为何叶初尘很有好感,他笑着说道:“你阿秀哥哥去了哪,我们便要去哪。”
  “那小九也要去。”小女孩高举着小手嚷嚷道。
  叶初尘与周墨对视一眼,然后呵呵大笑起来,似乎再多一名看客会更加有趣。只瞬息之间,鲜花满月楼便不见了三人踪影。
  夜空中施展轻功尚未走远的风神秀乎感到丝丝凉意,他嘀咕一声,暗道早知道应该在酒楼再拿一壶酒的,不知为何今夜的风仿佛忽然之间变得怪异起来。
  在后面跟着的三人倒是极具闲情逸致,小心谨慎地跨越着临安城内大大小小的建筑。这种飞跃的滋味绝对是一种独特的享受,是每一个修习过上乘轻功的人都会爱上的感觉。而也就是此刻,叶初尘才惊觉小九这个古怪女孩竟然也有不俗的轻功造诣。
  再说前面的风神秀却浑然未觉身后不远处的三个影子,连夜色都来不及欣赏,只想着尽快去见那个人。
  四周静悄悄的,连虫鸣声也欠奉,风神秀忽然身形一转,翻入一家尚有灯光的深宅大院中。尾随的三人正自诧异,只听周墨嘀咕道:“风兄这个时辰跑到这里来,莫不是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好偷。”叶初尘笑啐一口,低声道:“我倒是觉得这里有个了不得的人物,你没看到风兄一路上火急火燎的直面此地而来,肯定是急不可耐了。”见风神秀进了院子,小九脸色一急,说道:“叶子哥哥,我们也进去吧。等下找到阿秀,便要他好看。”说着还攥了攥细嫩的拳头,小模样有着说不出的调皮。
  待摸进院子里,风神秀的身影正好消失在前庭另一端。三人便连忙跟上。
  风神秀走过前庭,走过小院子,仿佛熟悉得像是自家一般。后面三人自然未猜到此地便是醉僧口中的“陆家丫头”陆葳蕤的庭院,也是风神秀少年摘花,换酒,赏美的地方。
  行至一处假山,前方忽传来一阵熟悉的笑语声,顿时在脑海中不住回荡着,还有很多很美的回忆,念及此处,风神秀神色间又出现那种奇怪的表情来。
  后方正前行的三人看到风神秀又停下来,连忙闪至一旁,小九轻轻拍着胸脯,心道差点被发现了。
  从三人的视角看去,只能看到风神秀待在一块巨石后面,正欲探出脑袋,再仔细一听,也依稀听到一阵女子玲玲笑语从前方传来,叶初尘与周墨相视一眼,双双递出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生出“果不出本公子所料”的表情来。而以风神秀看去,只见巨石之后竟然有一个小小的温泉正冒着热气,而其中的人仿佛笼罩在这一层迷离的烟雾中。风神秀心中暗笑,葳蕤啊葳蕤,想不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便在此沐浴,三年后的重逢之日你竟然也在此沐浴,天公此番倒是作美了。
  一阵阵笑语中,烟雾渐渐散去,人影便清晰起来。风神秀定睛看去,大吃一惊,意想不到浴池之中竟然有两个绝美女子。其中一个正是他所熟识的恋人陆葳蕤,另一女子他却从未曾见过。大骇之下,他急忙收回目光,正巧碰上小九三人的眼睛。风神秀面色赧然,不禁轻呼一声。
  四人面色皆是一变,正欲后退,只听得一声喝斥传来。
  “什么人?”
  须臾之间,只见两道飘然身影掠过巨石,到达四人所在空间。
  一女子身穿浅黄色罗裙,俏脸含煞,脸上还有着几滴晶莹的水珠。而另一女子则身着白衣,风姿绰约,似乎带着几分慵懒之态。显见这两位女子便是方才温泉之中沐浴的人。
  叶初尘三人却是看的呆了。只因这两个女子皆有倾国倾城之容貌,其中黄裙少女峨眉微蹙,小脸微红,若不是眼里带着三分怒意,便是说不出的温婉可爱。另一女子则全然不同,几缕青丝在晚风中拂在脸上,眼波流转,媚态自生。
  风神秀看着身着黄裙的陆葳蕤,竟已痴了。
  陆葳蕤凤目一扫,看到风神秀居然也不吃惊,只轻轻呼出一口气,再以一种极度温柔的口吻说道:“阿秀,你可看够了?”
  “看不够,三年都没看了,我怎么也看不够的。”
  没有久别重逢的泪或笑,只有一股独特的气氛在无限蔓延着。
  另一女子也不说话,叶初尘三人此时更不敢吭声,只听陆葳蕤娇声说道:“既然想看,刚刚为什么不离近点看?”
  风神秀轻叹一口气,说道:“三年不见,若是离得太近,怕你打我。”
  此时,小九忽然呵笑道:“原来阿秀哥哥也有害怕的人。”
  另一个女子看到小九,也笑了起来,好像见过她似的,问道:“小姑娘,你知道为什么你的阿秀哥哥会害怕这位姐姐吗?”
  “为什么?”
  “因为,她是他的债主哦。”白衣女子看着陆葳蕤叹息道。
  陆葳蕤看着风神秀,灵活转动的眼眸狡黠地转动,带着三分温柔,三分淘气道:“你曾许诺每年都摘鲜花予我,整整三年算下来,你已欠我总计三百三十两鲜花,你倒是说说,要怎么还我?”
  一听此言,风神秀一下子跳了起来,说道:“我马上去摘。”风中飘影,话音仍在,人已不见了。叶初尘三人见状,脚尖一点,亦飞身而出,弹指之间也消失无踪,此地是片刻也呆不得的。
  “不愧是名传江湖的人物,由此轻功可见一斑。”一声赞叹从白衣女子的口中传出。
  她顿了顿又说道:“你怎么知道今夜风神秀会来?”
  陆葳蕤素手抚着秀发,笑了笑说道:“你在鲜花满月楼内见过他,葳蕤便知道他一定会来。”
  白衣女子一双剪影眸子忽然闪了闪,说道:“是否还来得及?”
  陆葳蕤道:“他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混蛋,但却还不是一个笨蛋。这场游戏,若有他的参与,必定会十分有趣。”语气中似乎含着一丝期待。
  所谓的游戏,又是一个怎样的游戏?
  院内,忽然寂静下来。
  而此时的院外,风神秀正站在一旁眼神灼灼向叶初尘三人看去,显然不怀好意。见他目光扫来,叶初尘眼观鼻,鼻观心,毫无理会。
  小九忽喃喃道:“这种味道好奇怪。两位漂亮姐姐的气息,为什么给九儿一种熟悉的感觉呢。”
  “似乎真有熟悉的感觉。”叶初尘和周墨连连点头,心道小九真是懂事,此时帮两位哥哥岔开话题。
  风神秀道:“得了吧,美人你们就觉得熟悉,印月寺的大和尚怎么不觉得熟悉?”
  叶初尘说道:“说到和尚。哎,周兄,你看,这天色似乎已经不早了。”
  眼神相交,周墨一下子明白,说道:“此时正该是大梦周公的好时辰,小弟怎么会到这里来的。”看着装傻充愣的两个人,小九正欲说什么,叶初尘抢说道:“既如此,明日再会。”说罢便抱起小九,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消失在院门外。竟然比来的时候更快几分。
  风神秀再看去,连个鬼影子也不见了。
  “这两个混蛋,真是跑的比兔子还快。”

  第十二章:暗夜刀光

  临安吹起了晚间的又一阵微风,风中飘着一朵桃花。
  桃花渐落。
  风神秀伸开了修长的手掌。
  桃花落在掌心里,像是曾经牵过的小手一样细腻。
  那种味道是温柔的,是难忘的,也是能让他很久以后想起仍会自然发笑的感觉。
  一种味道,便是一种感觉,风神秀早已懂得这种道理。
  所以他又笑了,笑得很愉快。他一点都不觉得三百三十两桃花是一件难事,那简直是一件太简单的事。所以他又在想,丫头的话语里到底有什么玄机?临安城的多少桃花开处他知道得比城里的每一个人都清楚,绝对没有仅仅摘花那么简单。
  难道丫头想要私下里见面重温以前的感觉吗?风神秀不禁想到。
  一定是的,三年的离别,是温存三天三夜也不会过分的事。然而,刚刚,有那么多碍眼的家伙,所以她一定要找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的地方。
  他又忽然笑了,笑得很轻松。三百三十两鲜花的暗号,他已经明白。
  连风神秀自己都不得不承认,他想到女人,总是会想的太多,也幸好,他这一辈子,只会想那么一个女人。想念的时候他便会喝酒,可惜,此刻已没有酒。所以他已经有点昏了头,也就想的太远了些。
  他绝没有想到,他在那里见到的不仅不是一个女人,甚至给他一种非人的感觉。
  ……
  ……
  亥时的夜在暮春三月已算深了,绝大多数男人在这个时辰都应该在暖和的被窝里抱着妻子睡觉。
  但是公孙琉没有。
  一个时辰以前,他还在鲜花满月楼享受一场难得的宴会。吴王封给他的院子距离那里并不太远,可一个时辰的时间,他还没有赶到自己的家里。
  他现在正在一座桥边。
  断桥。
  冷风呼啸着,乳白色的月光仿佛也变得阴冷起来。
  几个护卫好像喝醉了,晃晃悠悠地走着。公孙琉没有喝醉,他一向是个聪明人,就算要喝酒也不会喝得像这几个护卫一样。冷静的大脑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实在很重要。
  湖上吹来的风,又湿又冷,似乎瞬间把护卫们的醉意吹走了。然后他们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戴着斗笠的男人。一个奇怪的人。
  断桥上的人把斗笠往上抬了抬,他的脚也抬了抬。
  公孙琉只看到一道闪亮的光,那似乎比风还快几分的利刃已经划过身体。
  来不及言语,来不及动手。
  只余风声,和鲜血。
  护卫已经死得不能再死,公孙琉也倒在地上,神情痛苦,脸色发白,前胸直冒着鲜血。显然挨别人一刀是件十分痛苦的事,他几乎以为自己死定了。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那个斗笠男竟没有再看他一眼。也许斗笠男也以为他已经死了。
  他竟然又走上了断桥。
  然后,消失在断桥。
  公孙琉虽然已经痛的晕了过去,但他毕竟没有死。
  他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也许假装不知道,这场事故,会在江东刮起多大的风浪。
  ……
  ……
  桃林的晚风却要温柔的多。
  在一个深夜,在弯月之下,躺在树上,欣赏盛开的桃花,这是一件极为美妙的事情,特别是当你还在等一个美丽姑娘的时候。风神秀已经笑了,他忽然发现,今天他的笑居然比这三年来还笑得多。可是当他发现一个人走进这桃林的时候,他再也笑不出来了。他不仅笑不出,他简直是想哭。
  桃林里走进一个人,一个戴斗笠的人,虽然看不到他的脸,但风神秀却知道那当然不会是一个女人。这个时候,他才承认,他毕竟是想得太多了,丫头虽然有时候很调皮,但她底子里还是一个有着温柔气质的女孩子。她想要的也许真的只是三百三十两桃花而已。一场刺激的幽会,只是一个尝遍了寂寞滋味的人所需要的。风神秀只好苦笑。
  带着斗笠的男人走的不快也不慢,他踩在桃林柔软的泥土上,感觉舒服极了,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来说,能够在杀人完成任务之后来到这种地方走一走,也是一种独特的享受。一个可怖的杀手,来到一处充满生机的桃林是怎样的心情?只有他自己知道。
  风神秀也不知道,他现在唯一想做的事,便是喝几口酒,那样他就可以把这件糗事给忘了。可惜这里既不会有酒,也不会有人。
  他索性跳下了树,然后开始摘花,当你想的太多,你就最好找些事情来做,他本来就应该是来摘花的,现在不过是把原先要做的事付诸行动罢了。
  摘花的时候他总是高兴的,毕竟这是一件好事。
  可斗笠男不高兴。他本来好好的赏着花,却有个不知好歹的年轻人把它们摘走了。
  他很生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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