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金枝庶叶-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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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
“害怕要是有用的话我就试着让自己害怕。”幼仪骨子里不是小孩子,自然不认为这是什么游戏,她比谁都担忧自身的安危,“眼下我唯有跟着郝先锋,找到机会出去是最好,不然就只能祈祷先锋旗开得胜了。”她心里明镜一般,也知道此事的严重性,语气却轻飘飘。
有时候压倒人的不是逆境,而是在逆境中的恐惧、紧张、焦虑……这些负面的东西。幼仪知道眼下自己唯有把一切都交给上天,交给郝连玦。
郝连玦闻听盯着她瞧了一阵,继而说道:“那就委屈金姑娘留下来吧。不过这里的帐篷都挤满了士兵,你有两个选择:一是住在露天地,二是挤一挤,跟……我。”
都到这种境地了还能有什么选择。幼仪自然是跟他挤在一个帐篷里,一来是相信他的为人,再则自己眼下还是个没长成的小姑娘,最主要的是就目前来说这是最好的决定。
郝连玦吩咐人在帐篷里搭了个临时的木板床,上面铺着皮褥子,又拿了一套稍微像样的枕头、被子来。
幼仪见虽然布料不好,颜色也都洗的发了白,可好在并不脏也没有什么讨厌的味道。
士兵又打了水进来,请幼仪稍微洗漱一下,还捧着手巾站在旁边候着。她还真没让士兵这般侍候过,浑身有些不自在。
洗干净头脸,她还想洗洗脚,可郝连玦就坐在桌子后面,旁边还立了个士兵。
她正在别扭,却见外面进来个人,两个人视线相接俱是一闪,原来也是熟人。郝连玦身边有个常随,是打小就在他身边的侍候的老人,当年去漠北也一直带在身边,如今又带到这里来。当时在惠州,幼仪就见过他,颇有些印象。因为他的脸上有一大道子疤痕,冷不丁见了让人心生寒意。
“金姑娘安。”他的性子像极了主子,不多言,表情单一。
方才他出去办事并不知道幼仪的存在,眼下见了也没有一丝的惊讶和好奇。简单的问候了一句便没了下文,垂立着听郝连玦的命令。
“事情办得怎么样?”郝连玦问着。
他闻听瞥了旁边的幼仪一眼,见到主子并不忌讳,便回道:“主子安插在其他各路人马旁边的钉子都在,我与他们联系上了,到时候会有密报送过来。”
“好!”郝连玦听见这话似乎十分高兴,“接下来你有个非常重要的任务——保护金姑娘的安全!”
郝连玦身边的长随名叫郝福,听说还是郝连玦做世子的时候从街上捡回来的小要饭花子。当时他被一群小混混围殴,脸上的伤便是那时候留下来的。倘若不是世子出手相救,恐怕他早就横尸街头了。
小花子从记事起便在街上要饭,关于自己的身世、姓名一概不知。郝连玦就让他姓郝,单字一个福,还让他留在自己身边贴身侍候。郝福的吃穿用度皆高于府中其他奴才,还跟在郝连玦身边从文习武。
别瞧他其貌不扬,整日里闷不吭声,内里却比寻常家的少爷还要厉害。郝连玦把他带到漠北,越发激发出了他的潜能。不少重要的事情,都是他去完成的。
郝连玦觉得他是个人才,作为随从待在自己身边未免有些屈才,便提出去了他的奴籍,让他从军做一番事业。
可是郝福死活不同意,说这辈子就要追随在公子身旁,来生当牛做马接着报答公子的大恩大德。
郝连玦见他执意如此,只好由着他去了,可心底并不曾把他当成随从使唤。
郝福也明白他的心,越发的尽心尽力,只要是他的吩咐从来都是遵从,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惜!
眼下郝福听见郝连玦说要给自己一个重要的任务,不禁全身绷紧。他知道目前的情况,随时都会打起来,生命随时都会有危险。他尽全力去完成公子的命令,才能为公子争取多一丁点胜利的希望!
可听见这个任务竟然是全力保护幼仪的安全,他不由得怔了一下,随即答应下。
他跟在公子身边十多年,可从未见过公子跟哪位姑娘亲近。接连娶了两位夫人,都没等过日子便死了,公子压根就没在乎过。此番来猎场,王妃更是特意把他换过去,旁敲侧击打听公子在漠北的事情。听王妃话里话外的意思,恐怕是害怕公子喜好男风。
虽然公子对姑娘家不感兴趣,偶尔那些大老爷们闲聊说到这些,他都不会搭话,可也没瞧见公子有特殊的癖好啊。能近公子身的只有他一个人,就他这长相和闷葫芦头似的性子,偏好男风也没谁能喜欢这款!
眼下公子对幼仪这般看重,让他越发肯定公子很正常。只是这位金姑娘的年纪看起来不太大,看来王妃还是不知道公子的喜欢,公子喜欢嫩的!
幼仪见到他形影不离,觉得有些别扭,说道:“郝大哥,你不用这么紧张,在郝先锋的帐篷里能出什么事情?你只管去忙,我有什么需要会言语。这里有诸多不便,我定然不会客气。”
她的嗓音软糯,稍微客气些就不经意带出撒娇的味道,一声“郝大哥”叫的郝福浑身不自在。他跟自个主子一样,基本上不跟姑娘打交道,也不会跟姑娘家打交道。
他满脸通红,咿咿呀呀说不出个什么来。
“你先下去,外面候着吧。”郝连玦的话如同特赦令,让他顿觉浑身轻松赶忙大步退了下去。
“郝福是个粗人,他受不了太客气。”郝连玦咳嗽了一声说着,“以后你就随便称呼,免得他不自在。”
随便称呼怎么称呼?人家比自己年长,又在保护自己的安全,总不能称呼名字吧?再说,郝福虽然是郝连珏的随从,却不是自己的奴才,她怎么能像使唤下人一般的对待?
幼仪正要说话,就见郝福又进来,还跟进来几个抬着东西的士兵。
“兄弟们知道金姑娘要住下来,就做了个简易的屏风,金姑娘也好方便些。就是东西有限,只能将就着使了。”说完扯开嘴巴笑了一下。
难怪他不怎么笑,他一笑扯得脸上的疤痕狰狞着,比平常多了几分凶狠的味道。
两个士兵赶忙把手中的物件放下,在地中央展开。那是用木头做成三角形的底座,上面竖着三根木头,中间绑住了两张兽皮。虽然粗糙、过于简单,却还是起到了屏风的作用。
有了这个东西,幼仪的空间就稍微独立些,做什么也方便多了。
“谢谢你们。”幼仪高兴的笑着,眉眼弯弯,长睫毛忽闪忽闪。
他们这些当兵的几年都看不见一个姑娘,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一个个都裂开嘴,笑的跟花一样。
“郝大哥,你替我去跟他们道谢吧。”
“谢什么……”
郝连玦轻轻咳了一声,帐篷里立即鸦雀无声,几个人立正站好连大气都不敢喘。
“你们把这里当成集市了?谁准许你们擅自行动?凡是参与的人都绕着树林负重跑十圈,今晚上不许吃饭!”
“遵命!”谁都不敢有疑议,麻利的出去执行,半点不敢偷懒。
郝连玦带兵就是严格,想当初他初到漠北,靠的就是一股子打不倒的精神才折服了众人。一个个糙兵蛋子不是那么轻易就服管的!
他不仅对手下的士兵严格,对自己可以说是刻薄!每次训练,他都会以身示范,而且冲在最前面。士兵负重五十斤,他就加到一百斤,士兵跑十圈,他就跑二十圈。看见自己的上级如此拼命,还谁敢不听话?
他赏罚分明,把服从当成士兵的第一天职。长时间下来,他带领的人马整齐化一,指哪打哪。
幼仪哪里接触过当兵的人?更不懂什么服从是士兵的天职之类的道理。她用世俗的人情世故来评断这个事情,觉得郝连玦未免太不近人情。固然士兵们的做法违法了军纪,大不了骂两句小惩一下罢了,干嘛非要又负重跑又不让吃晚饭。
可还不等她讲情,就听见郝连玦又说道:“要不是看在你不是当兵之人,一顿重罚是少不了的。想必金姑娘明白入乡随俗的规矩,既然到了我的地盘,自然是我说了算。金姑娘不要干涉任何事情,想要不连累旁人,最好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要做!”
幼仪闻言把一肚子话咽下去,可心里却非常的自责。她出了帐篷,正好瞧见一队人从前面跑过。他们每个人腿上都绑着两块大石头,跑的整齐。
那大石头的个头可不小,少说也有二三十斤。坠在寻常人腿上,恐怕连行走都会很吃力,更别提跑了。
幼仪看得直咋舌,打头的郝福说道:“姑娘不必自责,不过是跑几圈少吃一顿饭,对我们这些人来说不算事。”说完一溜烟跑没影了。
这一圈可不小,得有一刻钟才见他们转回来。十圈下来,几个人累的瘫坐在地上。幼仪过去给他们倒水,郝福喝了一口觉得有些不对劲,细细品品竟是甜滋滋的。
“郝先锋只是罚你们不吃晚饭!”幼仪朝着他眨眨眼睛说着。
蜂蜜算不得饭!几个人便安心喝了下去,果然解渴又顶饿。
晚上,幼仪跟郝连玦一起在帐篷里吃饭。盘子里盛着东西,深红色的皮,长的疙疙球球,看不出是个什么东西。走形的铜盆里装着叫不上名字的野菜汤,闻着半点味道都没有。旁边还有一只烤兔腿,真是香气四溢。
幼仪中午没有吃饭,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看见兔腿忍不住流口水。
看着她小馋猫的样子,郝连玦眼中露出一丝笑意来,不动声色的把兔腿夹到她的碗里。
她咽了口唾沫,说道:“我留着馋了再吃!”
“郝福他们的份留了出来,这是你的。”郝连玦怎么能看不穿她的小心思。
听见他的话,幼仪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他,扯着他的袖子央求道:“郝大哥他们累坏了,如果不吃饭会伤身体,能不能通融一次?就一次嘛!”
幼仪骨子里有一个成熟的灵魂,跟同龄人在一起总觉得无趣。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郝连玦跟前,她便不经意流露出小女孩的一面。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郝连玦今年已经二十一岁,足足比幼仪大了八岁。况且幼仪上辈子死的时候才十六而已,她在郝连玦跟前就是妹妹
☆、第一百三十二章 共处一室
幼仪见郝福等人因为自己受罚心生不安,却又知道郝连玦治军严谨,不容置疑。况且她的出现本身就是个麻烦,想要把麻烦降低,只有入乡随俗。
可看见香喷喷的兔腿,她还是忍不住替众人求情。看着她仰着头,眼中满是乞求,小手扯着自己的衣袖,郝连玦觉得内心深处被什么东西触碰了一下,顿时软了一下。
“军令如山,没有朝令夕改的道理!”他沉声回着,“今天晚上他们坚决不能吃饭!”
幼仪闻听失望的松开手,觉得面前的兔腿没那么惹人垂涎了。
“行军打仗在外面,几天不吃饭都有过,他们若是连这点苦都吃不得,也不配到这里来,更别想从这里走出去!况且……他们不是喝了你送的蜂蜜水吗?”
“怎么?因为这个你还要惩罚他们?蜂蜜算不得饭!”幼仪赶忙争辩着。
“嗯。”郝连玦轻哼了一声,听不出任何的情绪。
幼仪倒是眼睛一亮,起身一溜烟跑了出去。看着她欢脱的背影,郝连玦的嘴角情不自禁的扯开。
“好饿,你怎么不吃?”等到她再次进来,明显食欲大开,随手拿起块红皮食物,“这究竟是什么东西?怎么吃,剥皮吗?”
郝连玦也拿起一块,一边放进嘴里咬一边说道:“这是山地瓜,虽然口感不如芋头却能裹腹。但是不能多吃,不然会腹胀、头晕。”
她也吃了一口,觉得味道甘甜,口感比芋头还要软糯的多。可她不敢多吃,万一腹胀不停地放屁可就丢人丢到家了。
那野菜汤瞧着不起眼,喝起来倒是非常清爽,再配上烤的外焦里嫩的兔腿,这顿饭吃得不错。
尤其是兔腿,只加了盐巴放在明火上烤,保留了食材原有的味道。郝连玦用匕首把上面的肉割下来,一片片码在盘子里。
一层烤的焦脆的皮,下面是鲜嫩带汁的瘦肉。野兔常年在外面活动,身上几乎没有肥膘,而且肉质的口感很棒。
吃一口下去,满口留香。幼仪本不爱肉食,可眼下却吃得喷香。
吃得肚子溜圆,幼仪想去外面转悠转悠。郝福紧随其后。
太阳早已经下山,树林里的光线很暗。好在出了树林就是块平底,居高临下往下看,别有一番风景。
“郝大哥,真是非常抱歉,因为我的缘故让你们受罪了。”她再次表达自己的歉意。
郝福连连摇头,回道:“这算什么受罪?公子已经很宽容了,还默许姑娘送野菜汤过来。”
“本来我还想弄些肉给你们送过去,却害怕他知道了生气,越发的重罚你们。”她颇有些遗憾和不解,“你们这些人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他也不怕你们寒心?”
“我是公子的随从,这辈子追随公子,万死不辞!其他兄弟也是公子调教出来的人马,他们必无二心。况且,平常在漠北训练,环境比这里还要恶劣,处处充满了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送掉性命。这点事不算什么,公子已经是从轻发落了。
一支队伍,若是没有严明的纪律,肯定不会打胜仗。这件事是我们做错了,公子赏罚分明,众人都心服口服!况且公子从来都是身先士卒,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无人有任何异议。
记得有一次,我们围剿异族进了沙漠,迷失方向被困在里面半个多月。当时我们不仅没有食物,就连水都一滴未剩。热日炙烤,人都快被晒干瘪了。刚开始我们喝马尿,后来连马都撒不出尿来,无奈之下只能杀掉马。马血不多,公子最后一个喝,还只喝一小口。可这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体力透支倒下的人越来越多,公子便把自己的坐骑让出来驮着伤员,他跟着我们步行。
遇到异族的伏击,公子更是不愿舍弃任何一个兄弟,拼了自己的性命带领我们杀出重围。他的大腿受伤,流出来的鲜血用水壶接住,给昏迷的兄弟灌下去……
那半个月是难以想象的半个月,你无法想象我们是怎么熬过来的。每天看见的都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死亡时时刻刻都在威胁我们的生命。连我都觉得没有了生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