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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末世重生之誓不组队-第14部分

小说: 末世重生之誓不组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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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默没有应声,微低着头,乌黑柔软的头发遮住了眼睛,看不清他在想什么。
    车子已经开到那个岔路口了,林登不得不把车子停了下来,他有些无可奈何的揉了揉眉心,“你就这么不愿意说话吗?”
    “……”
    “还是不想跟我说话?”
    “……”
    林登轻轻呼出一口气,试图驱散心中少见的挫败感,生平第一次看一个人这么顺眼,却是热脸贴了冷屁。股。
    他觉得自己都快要荣升为唐僧级别的唠叨王了,而耿默依旧岿然不动的做他的沉默帝。
    “左边。”在林登几乎快要扔硬币决定走哪条路的时候,耿默终于说话了,他的声音非常不错,音质很纯净,不尖锐,也不低沉,就像炎日中的一捧凉泉,听着很舒服,语调也很软和,估计再暴躁易怒的人,听了这样的声音也会没了脾气的。
    “终于说话了啊,还真是千金难买你开口啊。”林登调侃了一句,也没继续逗他,发动了卡车转向了左边的大道。
    “你那天的声音可不像今天这样,”林登踩了一脚油门,加快了行驶的速度,他瞥了一眼盯着外面看的耿默,笑骂了一句,“那声音……都快把老子冻成冰块了,怪刺人的。”
    耿默听了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把脑袋靠在了车窗玻璃上,视线顺其自然的就转移到了前挡风玻璃上,那个黄豆大小的窟窿上,那是昨晚他自己的杰作。
    接下来,林登也不再没话找话说,两人虽然没有互相交谈,但是气氛却分外的融洽,看得出来,林登的心情还不错。
    在看到有丧尸深陷在泥潭里出不来的丑态时,他甚至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
    每当这个时候,耿默也会顺着他的视线往那边看一眼,就算林登觉得再好笑的场景,到了耿默眼里,也只会变得普通,无趣。
    耿默不理解林登在笑什么,正如林登不理解耿默为什么不爱说话一样。
    在看到Y市那个大大的标志牌的时候,林登把卡车靠边停了下来。
    “前面好像有人。”林登眯了眯眼睛,收费关卡那边停靠的那辆银白色的豪车,似乎有点眼熟……
    耿默也看到了,他认识那辆车,那是他唯一的哥哥——耿煜的车。
    在林登看到他们的同时,他们也发现了这辆刚停下的卡车,里面的人立刻打开车门走了下来,接着陆续有两个人跟着下了车。
    最先下来的是一个中年大叔,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睛里透着一股精明,一看就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后面下来的两人是一对青年男女,男的跟耿默有四分相像,五官俊美,周身透着股沉稳范儿,女的很是漂亮,是典型的气质美女,上身很随意的穿着一件白色衬衫,下面是一条蓝色牛仔裤,衬衫的下摆扎进了裤子,更加凸显出了她高挑的身材和玲珑有致的曲线。
    那三个人一脸惊喜的朝着卡车的方向疾步走来。
    “小默!”人还未到近前,声音已经传了过来,林登能清晰的感受到那声音里的惊喜和溺死人的宠爱。
    耿默并没有像他们一样激动,他虽然下了车,却没有朝他们走去,反而还在男青年伸手要拉他的时候,往后退了一步,躲开了他的碰触。
    “小默,别生哥哥的气了,是哥哥不好,乖,跟我回家,外面不安全。”耿煜说着,又想伸手去拉耿默。
    这次耿默只抿了抿唇,没有再退,任由耿煜牵住了手。
    耿煜温柔地笑了一下,抬起另一只手把耿默几缕凌乱的头发理得顺了些,然后拉着他往回走,那个中年男人看了坐在卡车内的林登一眼,礼貌性的点点头,随即跟在了两人的后面离开了。
    只有那个高挑的美女双手环胸的站在卡车前,冲林登落落大方的笑道,“我叫郑淼淼,你可以叫我三水姐,你是小默的朋友吧?”
    “算是吧……对了,你们是耿默的什么人?”林登看着前方被青年牵着走的少年,如果是亲人的话,怎么看起来也不是那么高兴啊,不过林登好像也没见过他高兴的模样,所以无从判断耿默的真实情绪。
    “我是他的表姐,刚刚那个是他哥哥,叫耿煜,另外一个是他们家的管家,”美女淼挑着柳眉一脸兴味的打量着林登,“小默还从没跟陌生人这么近距离的呆在一起过,你是怎么做到的?”
    林登微微摇了摇头,“没怎么做,他还是照旧的不理人,我觉得跟一开始没什么区别。”
    郑淼淼不置可否的眨了眨眼睛,脸上露出一抹让人很难看懂的笑容,在看到远处的几人都已经上了车时,她连忙摆正了表情,冲林登挥了挥手,“行,那下次有缘再见吧。”
    话音还没落,人就已经跑出了老远。
    ****
    林登有些无聊地屈指敲着面前的方向盘,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放弃卡车,打算另寻一辆有用的跑车,以后就算运气不好恰巧碰到那帮人,也不用怕他们报复了,只要他不说,耿默不说,就没人知道那两个人是谁杀的了。
    这次运气很好,很快就让他找到了一辆完好的奥迪车,车子没锁,拉开车门就能进去,锁孔处还插着钥匙,里面也还干净,只有车门处有几条血印子。
    刚发动了车子,那个叫郑淼淼的大美女就捧着一个小礼盒走了过来。
    林登把车窗放了下来,疑惑的看着对方。
    郑淼淼看出了对方的疑问,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把礼盒递给了林登,只说了一句,“小默给你的。”
    然后就如来时一样,又蹭蹭蹭的跑远了。
    风一样的女子……运动细胞也很发达……
    林登无言的看了一眼手上的小礼盒,又看了看前方收费站的关口,银色跑车调了个头,很快就消失在了他的视野之中。
    打开小礼盒,却发现里面是一把银色的手枪,枪管上有一个黑色五芒星的图案,外形很漂亮。
    ……这分明就是那天,耿默从子弹箱中翻出来的那把,看他那天那个宝贝样子,这玩意儿对他一定很重要,现在给他是什么意思。
    这是要他暂时帮他保管吗?

  ☆、第21章 生死一刻

把那个盒子收到了小仓库中,林登发动了汽车,朝着W市的方向开去。
    W市位处华国的西南方向,是享誉中外的“美食之城”。
    而林登此行的目的,就是收集食物。
    W市有一栋食品大厦,一共有十二层,每一层都是品种不同的食物。在末世爆发后,那里更是丧尸军团的基地,甚至被丧尸整整守了十年,反正直到林登死之前,都没有听到过一件关于食品大厦的好消息。
    不断的有人去送死,那里的丧尸一个个被养的凶悍异常,丧尸吃的人肉越多,它的进化速度就越快,智力一高,想要攻破那里就更难了。
    可还是有人会不惜任何代价的想要进去,在资源贫瘠的末世后期,食物大厦对人类的诱惑力何止一星两点。
    经历了十年之久,该变质的食物或许都已经变质了,但大厦的最顶层,依然完好的储存着一大批绿色健康的转基因食品,甚至还有转基因蔬菜水果的种子,这些对于人类基地的维持都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大厦一直被基地高层频繁关注的重要原因。
    而林登选择现在去,就是想趁着那些丧尸都还没进化,赶紧进去捞一通,如果等到半年以后,那可是进的去就出不来了。
    ***
    正午的太阳明媚的有些讽刺,蓝天绿树,流水潺潺,却不时的能在路两边的废田中看到几只蹒跚行走的丧尸,原本干净的河水也漂浮着许许多多被浸烂的行尸。
    在林登开着奥迪车呼啸而过的时候,发动机的声响把那些貌似死透的尸体再次惊动了起来,哗啦啦的一连串水声,一个个尸体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喉咙里呼噜着难听的声音,丑陋的躯体不住地搅动着水花,试图爬上岸来。
    这就是末世,表面平静的背后,是腐烂,是肮脏,处处都潜藏着巨大的危机。
    就算再经历一遍那些残酷又如何,他依然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有血有肉,会呼吸会笑,他还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他比那些早已经变成丧尸的人要幸运千倍百倍万倍!
    这个世界已经无所谓正与邪,黑与白,只有双手沾满鲜血的人,才能踏着尸骨残肢铺设的道路,笑着迎接血色黄昏的到来。
    物竞天择,物竞天择……
    看着路边的行尸,林登的嘴角不自觉的翘了起来,带了些讽刺,但眼中的神色却坚定的好像任何事物都无法撼动,他要活下去,活得像个人一样!
    ***
    当汽车驶入山谷间的大道时,周围的景物突然变得有些眼熟,林登皱眉思索了一番,才想起了这条路曾被一伙报社分子用巨石封死了,根本无法通行。
    他前世的时候,跟着一队幸存者在这里吃过亏,当时他们共用一辆房车,队长是个善良又正直的人,沿途如果遇到了幸存者,他基本都会让他们上车,最后车子实在挤不下了,几个身强体壮的幸存者自愿下车,将位置留给了后来的几个孩子。
    当时,也就是末世刚爆发没几天,人性的善依然还存在于大部分的人身上,他们还怀揣着希望,憧憬着政府来解决这次的人类灾难。
    林登记得自己也在那几个志愿下车的人之列。
    断断续续下了七八个人,车子一下就空了很多,可是他们那个一根筋的队长却大手一挥,放弃了房车,决定跟着他们一起走山路。
    一些坐在房车中的人,开到半路,又突然开了回来,放弃了车子也打算跟在他们后面走山路。
    一问之后,才得知前面的路原来是被巨石给堵住了。
    每个人都被分到了一个旅行包,里面装着满满的食物和水,都是那个队长支助给他们的。
    大家紧赶慢赶地往山上走,却不知道有一伙人早已经埋伏在了山路两旁的石头后面,就等着他们自己往枪口上撞。
    当时林登的手上没有枪,也没有精力去时刻警惕,末世的来临给大家的冲击都太大了,都还没调整好心态,谁能想到这种时候还要去防备人类的抢夺,大家此时只意识到丧尸的可怕,想尽办法的去防止丧尸的靠近,却独独疏忽了那些恶贯满盈的人。
    山谷中的这伙人原本就是混的,有的是道上的,有的是放高利贷的,更多的都是有犯罪前科的,丧尸病毒的爆发,监狱的看守人员自顾不暇,哪有功夫管这些犯人,自然就被他们逃了出来,没逃出来的也基本都进了丧尸的肚子。
    末世的来临,更是助长了这些人的威风,他们肆无忌惮的做尽坏事,更可笑的是,还就是这么一伙人,竟然能引领主流人性的走向。
    人之初,性本恶——稍微有人带头做个榜样,日子又过得还不错,就立马有人有样学样,加入了邪恶人类大军。
    究其原因,只能说那些犯过罪的基本都有点本事,也有头脑,他们够坏,却也很强,这是一种很残酷的事实。
    时间过去太久,林登只模糊得记得当时的场景很乱,随着一阵枪声和尖叫声,大家又都跟无头苍蝇似的各跑各的,没多久就跑散了。林登身体素质好,跑得飞快,远远的甩了他们一大截。
    等他停下来,回过头去看后面的情况时,才发现原先跟在他身后跑的人一个个都‘消失’了。
    喊了几嗓子,没人应,却等到了一发子弹,险险的擦着他的大腿飞过,钉入了一旁的一棵小树干中,林登当时把那子弹挖了出来,弹壳细细长长的,分明是狙击枪专用的那种子弹。
    后来的事情,林登有些记不清了,总之他是成功逃脱了,因为手上没枪,他不敢跟人拼,而是东躲西藏的翻过了一座又一座的山,才终于摆脱了那个不时用子弹骚扰他的狙击手。
    这可以说是林登前世的一个小小的污点,也正是拜那个自信过头,恶意耍弄他的狙击手之赐,他才没有早早的葬身于这个山谷里。
    ****
    林登将背在身后的雷明顿拿了下来,紧紧的抓在手中,这次一定要一雪前耻!
    翻过了几座小山坡,林登终于停了下来,沿途中,陆陆续续都能看到人类留下的生活痕迹,种种迹象都证实了林登的猜想,那伙人一定还在这附近。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深山老林,树叶繁茂的几乎遮住了头顶的烈阳,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狙击藏身点。
    看了一圈,总算相中了一棵古树,林登走到它旁边伸手拍了拍,很硬也很实在,这棵树突出的树皮非常利于攀爬,枝桠也多,爬上去估计很难找到人在哪里。
    心情很好的吹了声口哨,林登把狙击枪背在了身后,往后退了好几米,站定,摆好了助跑的姿势,接着以最快的速度朝那棵树冲了过去,在靠近树干的时候猛地一个起跳,利用冲力蹭蹭几下就抓住了最下面的那根枝桠,顿了顿,怕枝桠承受不住自己的重量,林登又往上爬了爬,一直爬整棵大叔的中上段才停了下来,找了一根结实粗壮的分叉蹲了上去。
    调整呼吸,等到心跳平复,林登拿起了脖子上的微型望远镜,朝着各个方向都看了一遍,没有发现一个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巧赶上了他们的饭点。
    没关系,在这种时候,林登最不缺的就是耐心了,他可以慢慢等。
    蹲了一会儿,林登无聊至极的扯了一片叶子含在嘴里,吹了半天也没见它出声,便索然无味的把树叶一丢。
    呯——
    那片叶子还没落到地上,就被一发不知从哪射出的子弹给刺穿了过去,两片残叶落到了地上,子弹的威力不减,一直深入到了这棵古树的树干中。
    林登的心里一惊,立马爬下了树,左闪右闪地穿梭在各个树干之中,他不敢停下,甚至不敢朝一个方向跑。
    看来他老早就被盯上了,MD,这个傻X养的狙击手就这么闲吗,他不需要吃饭吗,不需要上厕所吗,整天躲一个地方往外盯着不累吗!
    跑了一段路,那种被枪瞄着的金属感觉一直牢牢的锁定在他身上,林登冷冷一笑,暂时先让你玩一会儿,等他找到有利的地形,就让你死的好看!
    周围的树木快速的倒退着,林登飞快的奔跑在密林中,双眼一刻也不停歇的四处找寻着有利的狙击点,终于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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