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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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站在娘家人的立场,叶军华当然很支持宋清徽的行为啦。
叶小妹打了下岔,王翠芬他们还是很快把重点放在她身上了,“跟亲家报喜,小宋去就行了,小妹没必要跟着吧。”
“我也要给奶奶报喜,我们说好的。”叶小妹挽着宋大哥的手一脸骄傲,这就是她昨晚为自己争取来的福利。本来去镇上打电话也是可以的,凭着队长父亲和公社领导的关系,出钱打两个电话完全没问题,但她要去浪,就把去镇上改成去县里了,县城虽然小,看看电影下个馆子还是可以的,顺便还能逛逛街。
所以叶小妹一说,宋清徽也很快帮腔道:“奶奶最喜欢小妹,听她亲口报喜会更高兴的。”
叶队长一锤定音,“就让小妹一起去吧,她这几个月也辛苦了,正好去城里放松放松。”
然后第二天一早,叶小妹就跟着宋大哥进城去了。
宋奶奶接到她的电话果然很欣慰,比听到亲孙子考上了清华还要高兴,主要是宋奶奶不知道叶小妹从很早以前就在备战高考了,在老太太心里,小妹聪明伶俐,但到底只读到了初中,她哥虽然是高中毕业生,可乡镇的高中跟城市恐怕也不能比,而她看报纸上统计,去年参加高考的人数接近六百万,录取人数却连二十七万都不到,这二十七万人中还包括了专科生,也就是说每一个考上本科的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
小妹和她哥这样的基础真能考上大学,当然是非常难得了,宋奶奶由衷的为他们兄妹俩感到高兴,至于宋清徽考上清华,老太太当然也高兴,但却少了一些惊喜的感觉,孙子的水平考不上清华北大才该失望。
所以在电话里,宋奶奶只顾得上祝贺叶小妹,“小妹,你跟你哥都很棒,奶奶为你们兄妹感到自豪,开学之前先带你哥来家里住几天,提前熟悉一下北京的环境。”
叶小妹乖巧的说好,又告诉宋奶奶他们过两天就会动身了,老太太高兴的连连说好,还笑着告诉她:“这两年街上的小姑娘们都穿的可时髦了,还有很多成衣店呢,早点回来,奶奶带你去买新衣服。”
听到这话,叶小妹可就太兴奋了,恨不得立刻插上翅膀飞去北京。
可惜她跟老太太胡侃了太久,很有耐心的宋清徽都有点听不下去了,忍不住接过话筒,三言两语和奶奶说完正事便挂了电话,接着又拨给宋爸爸单位,也是三言两语聊完挂断。
叶小妹也不生气,等他忙完便挽着他的手,甜蜜蜜的笑道:“宋大哥,我们去逛街吧。”
她现在就等着去北京买新衣服,已经不想在县里看衣服布料了,不过还是可以买点好吃的在路上吃~
宋爸爸动作很迅速,第二天就托人买好了三张车票,是他一个转业回乡的老部下的帮忙的,这位老部下回乡后在县运输局工作,大小也是个领导,很顺利的给宋清徽他们定了硬卧。
其实两年前宋清徽带叶小妹回乡探亲也是他帮忙订的票,只是那时候环境还没有完全明朗,为了避嫌,对方便没有直接跟宋清徽接触。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宋清徽都要回城了,还是全县唯一一个被清华录取的学生,这叫衣锦还乡,这位林副局亲自跑了趟双岗送车票,打算跟老领导的儿子叙叙旧问问好。
林副局来的时候,正好赶上叶家办酒席,老社长也给面子的来喝酒了,他常去县里开会,当然认得运输局的领导,老社长便拉着林副局上桌喝了好几杯酒,林副局喝得满脸通红的骑上自行车回家,走之前还跟宋清徽打了招呼,他知道他们有三个人要去北京,行李应该不少,所以跟单位顺路的司机说好了,后天上午拐进双岗接他们一起走,司机不认识叶家,他们听到鸣笛声记得出来。
领导想的这么周全,可把叶队长高兴坏了,亲自把林副局送到了村口,才依依不舍的回了家。
叶大哥和叶二哥看到三张火车票,表示又羡慕又不舍,一个凑到叶军华跟前,一个凑到叶小妹跟前,很积极的表示要送他们去学校,他们可以帮忙搬行李。叶小妹毫不体谅大哥二哥的心情,笑眯眯的摇头:“我没什么行李啊,奶奶说要带我去买漂亮的衣服,家里的旧衣服都不用带啦。”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叶大哥和叶二哥最终并没能跟弟弟妹妹去北京,因为马上就农忙了,兄弟俩才是最主要劳动力,当然得在家了;而叶小妹也没能把家里的旧衣服全扔掉,王翠芬表示亲家奶奶有心,添两身新衣服也就行了,旧衣服都是好的没补丁的,也得带上继续穿。
所以叶小妹的行李依然没少拿_(:3j∠)_
☆、第一百二十六章(补更5。10)
1978年2月27号; 叶小妹一行抵达北京,依然是宋堂哥开着车来车站接人,毕竟他们这次是回家,而不是探亲,行李多的像是搬个了家——叶三哥是真的把被子都捆上了,王翠芬还想给叶小妹和宋清徽也把棉被装着带上,叶小妹都被她吓得目瞪口呆; 宋清徽赶紧解释说他们可能用不上,如果学校允许他们住家里的话; 就不需要带被子了。
王翠芬一听女婿就是本地人,住家里比住学校舒坦多了,也就依着他的意思把被子放下了。
不过宋清徽在双岗生活了三五年; 添了不少衣物和生活用品; 不至于像其他知青一样一件不留全都带走,只是带走一半; 数量也很壮观了,主要是他们现在出来了,日后最多逢年过节回村里探个亲,住不了太长时间; 能带走日用品的尽量都得带上。所以三个人的行李加起来都能堆成小山了; 没有车还真不太方便。
宋堂哥很贴心的开车把三人送到宋奶奶家; 老太太早就把楼上的房间收拾好了,别人家是夫唱妇随,到了宋奶奶这儿却是妇唱夫随; 由于叶小妹喜好享受,回来探亲的时候最喜欢卧室的卫生间,所以老太太的安排是宋清徽跟着叶小妹睡她前年睡的那个卧室,而宋清徽从小住惯了的那间就让叶三哥住着了。
这个安排可就太合叶小妹的心意了,再次走进她心心念念的房间,叶小妹兴奋的想要立刻往床上滚一圈,“我太喜欢这个卧室了,又可以天天洗澡啦。”
宋清徽无奈的拉住她,“晚点洗了澡再去床上滚,乖。”
叶小妹还是爱干净的,听到宋大哥的话想起自己现在一身风尘仆仆,便很配合的刹了车,并反手挽住了宋清徽,美滋滋的往他肩上靠:“宋大哥,晚上我还想洗头。”
要是叶小妹阳奉阴违,宋清徽还能板着脸厉声教育,可她一脸乖巧懂事的向自己提出申请,他就没脾气了,迟疑着点头道:“那你要早点洗,并把头发彻底擦干,别着凉了。”
叶小妹笑眯眯的仰头看他:“宋大哥帮我擦嘛。”
宋清徽:……
就知道她不会无缘无故的卖乖。
但是对上叶小妹弯弯的眼睛,他也只能点头。
看小两口好的跟一个人似的,宋奶奶站在门口笑得合不拢嘴,一边喊道:“恋爱可以晚点再谈,快下来吃饭吧,今天做了小妹爱吃的菜。”
早已过了新婚期的宋清徽依然听不得这种调侃,红着脸把手从叶小妹怀里松开,叶小妹也不在意,转头兴冲冲的去抱宋奶奶了,说到吃饭可没人能比她更积极了。
宋奶奶很是欣慰的拍了拍叶小妹的手,祖孙俩亲亲热热的下楼去了。
宋清徽看着叶小妹头也不回的背影,不由抽了抽嘴角,最后很有良心的去隔壁叫上叶军华。
其实宋奶奶待客热情,上来第一个喊的就是叶军华,只是叶军华还有点不好意思出来,见宋清徽也来喊了,才配合的跟他一起下楼。
一年多没回来了,宋奶奶身体倍儿棒,性子也还是那么的风风火火,说好带叶小妹去买新衣服,第二天她们就兴致勃勃去逛街了,叶小妹当然也一如既往的不客气,一口气买了好几身新衣服,去看望宋爸爸宋妈妈时就穿上了新裙子,进了屋脱下大衣,露出在这个年代称得上走在潮流前线的格子衬衫裙,脚下蹬着双崭新的小皮鞋,宋爸爸看了都赞不绝口,“小妹越长越漂亮了,看来小徽没欺负你,我们也就放心喽。”
叶小妹的军大衣被宋大哥顺手接过去了,她只要抱着宋奶奶给她订做的小牛皮包,笑容灿烂的朝宋爸爸宋妈妈打招呼:“爸妈过年好,给你们拜个晚年。”
宋爸爸等这句“爸”等了一年多,笑容甜蜜的小姑娘就是比家里两个臭小子更讨喜,他听得心头舒畅,忍不住摸了摸叶小妹的头,亲切和蔼的道:“小妹也过年好,快进屋坐吧。”
在宋清徽和叶小妹身后的叶军华忍不住睁大了眼睛,他已经见识过宋奶奶对小妹的喜爱程度,刚到北京的那天,老太太又是做小妹最爱吃的东西,又是送小皮鞋小皮包,都是专门给小妹订做的,那架势好像要把好东西都一股脑儿送给小妹似的,身为亲孙子的宋清徽都没这待遇,叶军华当时看得叹为观止,没想到来了宋父宋母这儿,严肃威武的宋爸爸也是见了小妹就笑得合不拢嘴,对着小妹嘘寒问暖,无人问津的宋清徽反而像是捡来的。
不过作为小妹的亲哥,叶三哥意外之余,对她在婆家所得到的待遇倒是乐见其成,连刚开始见到一身气势的宋父时产生的敬畏都消散了许多,瞬间觉得宋家伯父真是威严又不失亲切,便放松了心情随他们一起进屋坐客。
赵海兰同志矜贵讲究惯了,宋英盛主动去开门,她便老神在在的坐在沙发上等着儿子儿媳过来给她请安问好,不过这次见到叶小妹她倒没再横挑鼻子竖挑眼,颇有些和颜悦色的颔首:“回来了?”
等大家寒暄过后,赵海兰对叶小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鼓励,“你们兄妹还算争气,资质也不错,进了大学也不要松懈才是。”
是的,赵海兰对叶小妹态度的改变,都是因为叶小妹考上了大学,虽然她的出身依然配不上自己,但总算有点东西能拿得出手了,她现在出去至少可以抬起头说“儿媳是大学生,家境不是很好,不过她哥也是大学生,兄妹俩聪明上进,父母想来也是知书达理的,儿子就喜欢这姑娘,随他们去了”,而不是人家问起来,她只能干巴巴的说“儿媳妇是个村姑”。
叶小妹和她哥考上大学有多不容易,赵海兰也是心里有数的。宋家的儿孙都更愿意参军,这次恢复高考也就宋清徽参加了,没什么可比性,但是赵海兰娘家的侄子外甥,还有身边同事朋友的孩子都有不少报名考试了,她娘家的孩子们也算出息,两个考上本科,还有两个被专科录取了,说出去同事都羡慕,因为他们七八个孩子去考试,最后只有两个考上了。
赵海兰一直为自己身为北京人而充满优越感,当初宋清徽下乡时叮嘱他不要和外地的知青处对象,就是因为在她心里除了北京上海,其他地方都算乡下,没想到她身边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北京孩子那么多高考落榜的,乡下来的叶小妹和她哥居然幸运的考上了,这个对比实在太鲜明,赵海兰便不由自主对叶小妹高看了一眼。
本来也是,叶小妹读的是师范大学,以后国家分配工作,本科出来至少也得去重点中学教书,争气点说不定能留在大学当老师,教书育人,清贵又体面,那就再也不是泥腿子了——可能是落差太大,赵海兰现在想到叶小妹日后能当老师,竟然还觉得挺欣慰,便主动问道:“开学后你们想住学校还是住家里?住家里的话,我早点把房间被子收拾一下。”
以赵海兰同志的性格,能这么问其实就是愿意他们住家里了,可惜叶小妹不愿意,她外宿的首选当然是宋奶奶家了,小别墅住着多舒坦,想不开才来宋爸爸宋妈妈这里挤家属楼呢。
然而不管是宋妈妈这边还是宋奶奶家里,叶小妹都住不成,她的学校离两边都远,现在公共交通还不发达,叶小妹又不会骑自行车,目测她每天上学转车都得一个多小时,关键是她跟宋清徽还不在同一个学校,晚上搞不好得一个人回家,宋清徽怎么想都不放心,所以决定大家一起住校了。
清华大学其实离宋奶奶家不算远,自行车半个小时内就能到,只是为了跟叶小妹做伴,让她能安心在学校寝室住下,宋清徽便也准备住校了。
赵海兰听到他的解释,也挺善解人意的点头:“住在学校也好,节省了上学和回家的时间,可以多看看书、好好学习。”
宋清徽真心实意的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听着母子俩正儿八经的对话,叶小妹简直瑟瑟发抖,忍不住庆幸她不用住在宋妈妈这里了,不然按照宋妈妈的态度,她每天放学回家恐怕还要感受一番“被班主任支配的恐惧”。
想想住校还是比较爽的~
叶小妹不由开始期待开学了。
清华发的通知书比较早,开学也比首都师范早几天。
大学生军训是八/九年以后的产物,现在的学生还是比较幸福的,不用军训整一个“爽”字了得,叶小妹和叶三哥便兴致勃勃陪着宋清徽去清华报道,把校园逛了个遍,顺便去隔壁找楚涵玩了两天。
不过女主这家伙见色忘友,首师和沈思默就读的北航在同一天开学,她便毫不犹豫选择陪男朋友报名了,宋清徽倒是特意请了假送叶小妹去学校。
作者有话要说: 久违的双更,感动~晚安~
☆、第一百二十七章
开学这天; 叶小妹当然是全副武装,化了妆涂了新买的口红,再穿上新裙子配小皮鞋,背着小皮包,美到连军大衣都不想穿了。
不过想想北京的温度,叶小妹出门前还是乖乖裹紧了军大衣,由于裙子够长; 脚踝处倒是露出了一小截裙摆,为盛装打扮的叶小妹增添了一分靓丽。
这个年代的人们好像格外偏爱黄色; 叶小妹上次来北京就搞了条黄色的连衣裙,是用宋奶奶给她买的布做的,不过穿到现在颜色已经开始泛白; 纵使没打过补丁她也不太想穿了; 这次逛街看到一条姜黄色的及踝连衣裙便一见钟情,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她穿黄色是挺亮眼的; 因为皮肤底子白,穿上姜黄色的连衣裙简直白得发光,整条街最靓的妞非她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