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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修真四万年-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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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哥,不好意思,这几天赤霄派的股价一路下跌。已经跌去了18%,你的损失也不小吧?”
    李耀听说妖刀彭海手里也有大把赤霄派的股票,不知道这次损失了多少。
    “损失当然不小!”
    妖刀彭海笑嘻嘻的,满不在乎的模样,道,“所以你小子一定要好好修炼。早点成为修真者,好好补偿哥哥我啊!”
    “损失真的不小?那对你在赤霄派里的地位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李耀有些紧张。
    妖刀彭海还未回答,站在一边的孙彪笑道:
    “傻小子,你就别为他担心了,股票什么的只是小事。关键是在赤霄派里的地位!彭海代表的是赤霄派里一些新生代,在很多宗派事务上,都走比较激进的路子;而周隐则是老一辈的代表人物,崇尚保守和稳妥,两派早就斗得不可开交!这次你作为彭海的师弟,让赤霄二中大触霉头,给周隐吃了一个结结实实的暗亏,年轻一辈大获全胜。彭海不知道有多开心!”
    “彭海的师弟?”李耀一愣,随即释然。
    他和彭海不但是大荒战院的校友,而且都是“修真界败类”孙彪发掘出来的。
    前一个关系只能说普普通通。这年头随便哪一所大学都有几万几十万的学生,校友之间称呼一声“师兄师弟”未必代表什么。
    可后一个关系就非同小可,如果放在古代修真界,那孙彪就算是他们的“启蒙恩师”,他们都是孙彪的亲传弟子,当然是最亲近的师兄弟关系。
    彭海一笑。也改了口:
    “李师弟,不用顾虑那么多。赤霄派未必是我的归宿,区区一点股票损失又算什么?你到了大荒战院之后一定要好好修炼。早日成为修真者,倘若有朝,到我的宗派里来当个长老什么的,哈哈哈哈!”
    “你要自立门户?”
    李耀有些惊讶,不过仔细一想又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彭海是联邦年轻一辈中数一数二的高手,正所谓金麟岂是池中物,这样的猛人若是好生笼络也就罢了,一旦在赤霄派待得不开心,拉一票人马出来单干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想到这里,李耀点头,笑道:“长老就不用了,如果海哥真的出来开宗立派,一定留个‘技术总监’的职位给我,由我来负责宗派里所有的法宝炼制!”
    “一言为定!”
    李耀和彭海重重握手,握得额头青筋乱爆。
    随后他走到三个普通人面前。
    这三个普通人或许没有强大的实力,或许无法计算太多神念,或许对他的修炼没有任何帮助。
    但是……
    李耀对他们同样充满感激。
    王爷爷,毛校长,死党孟江。
    “王爷爷,谢谢你一直高价收购我维修的法宝,还时常介绍工作给我,带我一起赚钱,我才能完成高中学业!”
    “毛校长,谢谢你肯收留我,让我以矿中学生的名义参加高考!”
    “小江,咱们之间就什么都不说了,我昏迷这段时间,你一有空就来医院照顾我,别人笑我是‘一闪而逝的妖星’,你还帮我说话,为此甚至和别人打架——我都知道了!”
    李耀上前,重重抱住死党。
    孟江的眼眶红了起来,动情道:“这有什么,我们是好兄弟,如果连兄弟都不相信,还能相信谁?小妖怪,我就知道你不会这么简单倒下,在我眼里你向来都是一个妖孽!到了大学,你一定要好好修炼,早点成为很厉害的修真者,到时候我也可以出去吹嘘一下——我死党是元婴老怪,哈哈,保证吓趴下一大片人!”
    “放心,我不会让你等太久,一定让你有机会吹嘘,不过你的脸怎么鼻青脸肿,还有人和你打架?”
    李耀仔细看了一下死党的脸,发现他眼角带着重重的淤青。
    孟江笑嘻嘻道:“是我爸打的——说起来都是你的错啊!”
    

第九十九章 天涯海角
    李耀错愕,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害你和你爸打架?”
    孟江点头:
    “没错,你知道我爸一直希望我报考一所厨师学校,以后继承家里的馒头铺,可我的梦想始终都是成为一名最出色的发型师和化妆师,甚至是最出色的形象设计大师!”
    “我爸这个人你知道,凶得像一头熊,在家里说一不二,从不给我反对机会,所以我原本也打算屈服了,厨师就厨师吧,反正是个工作而已。”
    “不过,小妖怪你选择大荒战院炼器系这件事给了我很大触动,我想了整整一个晚上,我们是死党,既然你能坚持梦想,为什么我不可以?所以今天早上我和我爸狠狠干了一架,然后我就选择了一所美容学校——尽管是最烂的美容学校!”
    孟江笑得十分灿烂,笑得十分骄傲,用大拇指戳着自己胸口,“总有一天,别人也会称呼我为‘大师’,形象设计界的天王——孟大师!”
    李耀热血沸腾,又一次狠狠抱住孟江:“我在赤霄二中三年最大的收获,就是交到了你这个好朋友,好兄弟!就让我们两个一起在大学里拼命,成为各自领域里的大师吧!”
    “那当然,我肯定会玩了命去学习,去生活,去战斗。绝对不会比你差……虽然我这辈子也成不了修真者,但我一样会活出无比精彩的人生!”
    孟江挺起胸膛,吼声嘹亮。
    两人说说笑笑,又回忆了一阵高中时光,眼眶都有些发红。李耀才依依不舍地转向下一位。
    “你别上来搂搂抱抱啊,我们不熟,只是普通朋友。”丁铃铛十分警惕地瞪着他。
    李耀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挠着头皮道:“那天我一时冲动,你别往心里去。”
    “我已经往心里去了,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创伤。不过你要是考虑一下主修武斗系,辅修炼器系,说不定我会好受一点。”丁铃铛还是没有放弃希望,眼巴巴地看着李耀。
    “看情况吧,我还不知道大荒战院炼器系是个什么状况呢!”李耀说着。来到最后一名朋友面前。
    准确说,不是朋友,是猪朋狗友——能同时掌控灵能和幽能,深藏不露的修炼天才郑东明!
    “真没想到你这个浮戈城高考状元会选择大荒战院炼器系这种垃圾专业。”郑东明淡淡道。
    “你这个浮戈城高考总成绩第三名,却选择了天幻书院武斗系,不是彼此彼此?”李耀微微一笑。
    “不一样,绝对不一样,虽然同样是九大之中最垃圾的专业。但大荒战院炼器系和天幻书院武斗系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郑东明高深莫测地说。
    “什么差别?”
    李耀眯起眼睛,不明白郑东明的意思。
    “大荒战院炼器系的男女生比例是十比一,女生不但数量少。而且质量也不好;反观天幻书院武斗系就不同,虽然成绩很烂,但男女生比例是一比十,放眼望去都是国色天香,百媚千娇,武斗系更开设有大量近身肉搏的课程。可以和师姐师妹们毫无保留地零距离接触,感受灵与肉的碰撞——你说。这是不是本质上的不同?”
    郑东明笑得十分*。
    李耀哑口无言,愣了半天才道:“的确是本质上的不同。那就祝你在天幻书院武斗系——玩得开心点了!”
    郑东明纠结了一下,拉着李耀走出很远,又在两人旁边激发了一道“隔音符”,这才小声道:
    “李耀同学,魔蛟岛上的事情……不如就这么算了吧,我这人从小就没什么野心,只想着当一个混吃等死的富二代,唯一的梦想就是泡遍天下所有可泡之妞,如果可以,我也不想修炼什么鬼幽能!所以你放心,就算有一天我魔功大成,也绝对不会杀你灭口,而你就更不需要因为害怕我杀你灭口而在我杀你灭口之前先杀我灭口,你觉得呢?”
    李耀想了想:“哦。”
    “喂喂喂,我说了这么多,把我善良的天性和十二万分的诚意都表达出来了,你就‘哦’一个字是什么意思?不要以为我真怕了你啊,你有奇遇,我也有奇遇,这年头出来修真界混,谁他妈还没十个八个奇遇啊,就你厉害是不是?”
    李耀一笑,拍了拍郑东明的肩膀:
    “你看,无论我现在说什么你都不会相信,同样无论你说什么我也不会相信,既然如此,不如我们都在修炼之路上全速冲刺,攀上各自的巅峰,再来一较高下!”
    说话间,一台破破烂烂的长途飞梭车缓缓降落。
    李耀一跃而上,冲众人挥手:“走啦,各位,如果一切顺利,说不定三个月之后——我就是真正的修真者喽!”
    ……
    从这天起,李耀走遍了星耀联邦的山山水水。
    他的第一站是联邦最南方的“南麂岛”。
    这是一座面积非常小的岛屿,常年露出在水面以上的部分只有一个手掌大小,所以又被人称为“手掌岛”。
    不过在水面以下,修真者却围绕着连绵不绝的海底山脉修筑了一座规模庞大的海底城。
    这里的居民居住在晶莹剔透的水晶泡中,出入都用“避水珠”开道,使用一种特殊的水下喷射式飞梭车往来交通。
    他们在海底养殖了大量五光十色的珊瑚,如同放牧牛羊一样放养了大量的鱼虾蟹龟,为整个联邦提供最新鲜的水产海鲜。
    这里的女孩子最喜欢穿一种用细小珍珠串联起来的珍珠衫。
    每到夜晚,海底漆黑一片。他们就穿着五彩斑斓的珍珠衫,百媚千娇地坐在珊瑚丛中,吹奏着可以在水下发声的灵笛,等待强健有力的海底男儿从黑暗中悄悄摸上来。
    李耀在这里饱览了海底绚烂多彩的风光,饱餐了最鲜美甘甜的海鲜。随后回到大陆,一路向西南前进。
    出发的第四天,他来到“灯笼城”。
    这是一座建立在联邦南方一望无垠的大雨林中的城镇,这里没有高楼大厦,修真者用秘术将雨林中一种特殊植物“灯笼树”的果实不断催大,最后变成一座座垂挂在树枝上的房屋。
    居民就住在灯笼果里。每到夜晚,果实泛出五彩斑斓的微光,把整座城市变成一片灯笼的海洋。
    因为雨林中交通不便,这里的居民最喜欢驾驭一种好似巨大蚂蚱一样的灵兽,在枝桠间跳来窜去。收割丛林中珍贵的草药。
    每当有远道而来的客人,居民们就会邀请客人一起驾驭巨型蚂蚱,如果有哪个新手第一次上场就能成功驾驭巨型蚂蚱超过一分钟,就会被居民们视为真正的勇士,享受到最上乘的贵宾待遇。
    李耀尝试了三次,都在最后一刻被巨型蚂蚱狠狠甩了下来,不得不无奈认输。
    虽然没享受到贵宾待遇,但是那些穿着草裙。皮肤如蜜糖般细腻的雨林少女捧着清凉药膏帮他细细涂抹时,还是令他感受到一股别样的风味。
    出发的第九天,李耀来到了“刀锋雪山”。
    这里虽然不是星耀联邦的最高峰。却是最难攀爬的几座山峰之一。
    整座雪山就像一柄雪亮战刀,狠狠刺向天空。
    最陡峭的地方平滑如镜,根本没有着力之处,而且山峰四周终年缭绕着强烈的罡风,即便是驾驭飞剑的修真者也很难飞上山顶。
    但是在雪山之巅,却生长着十分珍贵的七星雪莲。是十几种高阶强化药剂必不可少的天然成分之一。
    于是这里就出产全联邦最优秀的飞剑好手。
    每年十一月,罡风最强烈之时。也是七星雪莲绽放的季节,无数飞剑好手腾空而起。呼啸而行,冲向罡风肆虐的雪山之巅。
    他们在惊涛骇浪般的狂风中左突右冲,寻找风的缝隙,把握风的脉搏,甚至在风中颠簸三五天,最终将罡风征服,采摘到最为珍贵的草药!
    李耀来时,虽然不是雪莲花绽放的月份,雪山周围还是聚集了不少练,各种眼花缭乱的空中动作令李耀大呼过瘾。
    如果是在空战中,这些飞剑手的战斗力绝不逊色于任何飞行妖兽。
    接下来三个月,李耀走过了联邦的大山、河流、雨林、丘陵、沙漠、绿洲和农田,看到了无数稀奇古怪的城镇。
    有一座城镇,位于十分活跃的火山口上,整座火山口都被一道巨大的符阵封印。
    据说四百多年前这座火山曾经爆发,毁灭了附近的十几个城镇,一名修真者将这座火山封印之后,就带着自己的家族一直住在这里,看守着这座火山。
    直到今天,家族发展成了新的城镇,他们依旧没有忘记使命,把自己称为“守山人”。
    有一座城镇,完全建立在几百头硕大无朋的“山驼兽”背上。
    山驼兽是天元界陆地上体积最大的几种灵兽之一,每一头山驼兽都像是一条浮出海面的鲸鱼,人们在山驼兽的背上搭建房屋,每一头山驼兽背上可以居住几十个家庭,几百头山驼兽就组成了一座移动的城市。
    这个城市的居民以放牧为生,随着季节的变化,他们就驱赶着山驼兽去追逐肥美的水草,放牧丰腴的牛羊——李耀在这里吃到了这辈子最为鲜嫩的羊肉,白水煮十分钟,血水还没凝固,一入口重新融化,如琼浆玉液一般往喉咙里滚。
    还有一座城镇……还有一座城镇……
    

第一百章 打铁之王
    在每一条山岗,每一片大湖,每一块农田,每一座城镇中,李耀都会看到许多光怪陆离的事,遇上很多稀奇古怪的人。
    他遇到过一个一百三十多岁的老者,明明只是一名普通人,却拥有一头四五米长的灵兽“啸天鹰”作为宠物。
    老者说自己在四岁时无意间捡到一头手掌大小的小鸟,见它翅膀断了,非常可怜,就用树枝帮它把断掉的翅膀连接起来,还给它涂抹了疗伤的药膏。
    从此这头小鸟就一直粘着他,陪他一路成长,结婚,生子,衰老。
    开始一百年,这头小鸟一直都是手掌大小,老者也习惯身边有这么个小玩意的存在。
    谁知老者过了一百零四岁生日之后,小鸟竟然身形暴涨,在短短三年内长到了五米长,显露出灵兽的峥嵘面目。
    老者这才知道自己当年捡到了了不起的东西。
    “我是普通工薪族,家里地方本来就小,那时候又有了儿子媳妇,连孙子都快结婚了,哪有地方养这么大一只鸟?”
    “只好把它偷偷摸摸养在居民楼顶上,为这事,没少被老婆子和儿子儿媳唠叨,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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