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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超能神警-第26部分

小说: 超能神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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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医院太平间里存放的那些尸体,大多数是死者家属对死者遇害过程存有争议的,所以暂时存放在太平间里保管,等待争议解决完毕,其家属还会把死者尸体带走。

而火葬场太平间的存放的那些尸体,基本上都是些需要进行解剖,或者无法确定身份的尸体,这类尸体之所以会寄放在火葬场的停尸间内,是考虑到解剖结束后便于火化。

不管是太平间还是停尸间,这两个地方都归咱们法医科管,刑警队的人要想去检查尸体,必须上咱们这儿来拿钥匙,而且还的请咱们的人陪同前往,从这一点上看,咱们法医科的权利也不小。”

说到这儿时,见凌旭听的全神贯注,石金广念头一转,最近露出一丝坏笑,故意压低声音,语气诡异的对凌旭说:“小凌啊,你既然进入了咱们这法医科,以后千万要注意点。

现在就咱们两个人,我也不瞒你了,你知道全局上下这么多人,为什么没人愿意来咱们科上班吗?甚至就连那些喜欢争权夺利的人,也不敢惦记咱们这了空缺。

实话告诉你吧,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他们不敢,因为干咱们这一行的,整天跟尸体打交道,时间久了,难免会遇到一两件邪门的事情,那些人胆子小,所以不敢来。”

“科长,你……你别吓我,我胆子也不大。”凌旭听到这儿,露出一丝呆滞,脸上的表情多少有些不自然。

看到凌旭的反应,石金广笑的更浓了:“嘿嘿……没事,刚开始碰到那种事情,你可能会有些不适应,但是见得多了,就慢慢习惯了。”

被石金广这么一吓唬,凌旭心里还真有些害怕,望着石金广,沉吟了片刻,他小声问道:“科长,你干了几十年的法医,有没有见过邪门的事情啊?”

本来逗弄凌旭玩的石金广,冷不丁的听到了凌旭问的话,被凌旭一问,石金广下意识的想了想,也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过了一会儿,他表情有些复杂的说了一句:“有是有,不过……我答应了某个人,要把那件事情烂在肚子里,一辈子不泄露出去。”

“真有啊,科长,你说来听听,我谁都不告诉。”

看到凌旭好奇的样子,石金广怔了怔,这才发觉自己刚刚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见凌旭趴在办公桌上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石金广敲了凌旭的脑袋一记:“小毛孩子打听这么多干什么?这案子你查不查?你要是不查的话,把卷宗还给我,我给彭大队送回去。”

“别……别介啊……不说就算了,你拿卷宗干什么啊?”把卷宗抱起来,凌旭拿起那把停尸间的钥匙,心满意足的回自己办公室研究案情了。

当凌旭走后,石金广缓缓坐到椅子上,给自己沏了杯茶,片刻后,他从衣兜里拿出一串钥匙,把钥匙插入办公桌上的一个抽屉里,轻轻转动锁眼,把抽屉上的暗锁给打开。

拽出抽屉,他把里面的东西归置了一下,然后从抽屉里取出一本《法医病理学》,这本书已经有些泛旧,书名下方标有“第一版”三个字,出版日期是1989年。

书的封面上,有人用钢笔写着“赠给石兄金广,千里送书、礼轻情重”几个字,底下的落款人名写的是邱胜敌,日期是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轻轻//抚//摸了一下书本,石金广翻看封面,只见封面打开后,扉页上面夹着三张黑白照片,第一张照片上拍的是一具锈迹斑斑、刻有奇异花纹的铜棺,照片上,铜棺被机器升到了地面,几个身穿短袖的男子正准备开棺。

另一张照片上是一名年约三十,倾国倾城、螓首蛾眉、肤色白皙、双目妖媚、面带诡笑的女子,那个女人看上去美艳不可方物,令人见过之后忍不住心生涟漪,可是,女子四周的背景却有些令人汗毛竖立,因为照片里那个女人正躺在一具铜棺里面。

最后一张照片,是两个人中年男子的合影,左边那个人依稀可以看的出来是石金广年轻时候的样子,右边那人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身穿白色短袖的男子,男子留着平头,脸上带着一股书卷气。

翻到照片的背面,每张照片上都用钢笔写下了日期,第一张照片是1989、10、06。第二张照片是1989、10、10。第三张照片是1989、10、27。

“邱老弟,当年你为什么要把这三张照片寄给我啊?”看着三张照片沉思了一阵,石金广把照片放回书里夹着,将抽屉里的物品摆好,又把抽屉给锁上了,做完这些,他倚在椅子上缓缓出神,仿佛在回忆着某些陈年往事……

凌旭拿着卷宗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仔仔细细翻看了一遍卷宗里的资料,然后把现场的照片拿出来观看,这些照片都是凌旭拍摄的,每一张他都记忆犹新。

把所有的资料全部看完,凌旭不禁有些失望,单凭卷宗上的那些信息,根本找不到线索,把资料和照片放进卷宗里,凌旭想了想,然后起身朝外面走去……

第四十章调查线索

两天的时间过去了,凌旭的调查陷入了死角,没有任何进展,这两天,他去过命案现场,也去过李百福工作的窑厂,查看过李百福居住的地方,询问过李百福的那些工友,可是查到的结果,跟刑警队了解到的差不多。

凌旭找到窑厂的负责人,这名负责人叫谭有才,今年61岁,别人都管他叫老谭,老谭承包这个窑厂已经三十多年了,当时这个窑厂曾是镇上的支柱企业,后来因为土地复耕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窑厂如今面临着被关闭的局面。

得知凌旭的来意,老谭领着凌旭去了砖窑厂后面,指着一间破旧的砖瓦房,说这就是李百福的宿舍,之前这是一间集体宿舍,里面原本有六名工人住。

可是自从李百福出事后,公安局的人就找到了这里,从宿舍里面取走了几件物品,然后让老谭把宿舍里的工人转移到其他宿舍,嘱咐老谭,在案件侦破之前,这间宿舍暂时被关闭,宿舍里的物品,必须保持原样。

从宿舍里面逛了一圈,凌旭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按照老谭的指点,凌旭走到了李百福的床前,打量了一眼,床上已经没有被褥了,只剩下一张空荡荡的床板。

在靠着床头的墙壁上,有一张桌子,那里原本有几件李百福留下的生活用品,是一些牙刷杯、快餐盒、水杯、之类的物品,后来都被县刑警队给提取走了,

老谭告诉凌旭,李百福没有家人,不喜欢喝酒,不会吸烟,没有熟悉的朋友,不玩网络通讯工具,连手机都不怎么用,前段时间学时髦,买了一个手机,结果却买回个智能手机,因为摆弄不了智能机,最后又给退回去了。

在李百福的宿舍里转悠了一圈,凌旭没有发现自己想要的线索,他让老谭把李百福的那几个室友给叫过来,想看看从那些室友口中能否得到有价值的线索。

或许上次刑警队的人也让老谭这么做过,因此听到凌旭的话,老谭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去窑厂烧砖的窑洞里找人。

不大一会儿,老谭领着五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男子,从窑洞里走了过来,那些人此时正上着工,浑身脏兮兮的,虽然现在是冬天,可是那些工人的衣服却被汗水湿透了。

简单询问了几句,凌旭得知这五个人分别叫林木山、唐大柱、唐二柱、韩平顺、刘家安,其中唐大柱和唐二柱是亲兄弟,白族人,来自彩南省。林木山、韩平顺、刘家安三人是老乡,来自云贵省,他们三个是彝族人。

唐大柱他们五个人,年龄都五十多岁了,因为老家的工资低,所以他们全都出来打工,由于没文化,加之年龄比较大了,因此他们只能找一些不需要文凭,不计较年龄大小的工作,找来找去,最后只能在一些小规模的窑厂里面烧砖。

五人的面色有些黝黑,头发略有灰白,脸上带着朴实憨厚的表情,手上布满了老茧,或许是看到凌旭身上的警服有些紧张,他们在跟凌旭交谈的时候,脸色有些不自然。

跟五人交流了几句,凌旭脸上不禁露出一丝郁闷,原来,凌旭讲的是普通话,唐大柱他们可以勉强听得懂,但是唐大柱几人讲的话,凌旭却一句都听不懂。因为他们讲的话都是方言,语速也奇快,凌旭认真听了几句,到最后根本不知道对方说的啥。

无奈之下,凌旭只得让老谭充当临时翻译,幸好,老谭平时里跟他们接触的比较多,能够简单听懂对方的话,而且老谭也会几句他们的方言,所以可以进行交流。

凌旭:“你们跟李百福在一起工作多长时间了?”

唐大柱几人:“&□¥@#¥£。”

老谭:“他们说跟李百福在一起干活有两年了。”

凌旭:“李百福辞职之前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唐大柱几人:“@#¥£&□¥。”

老谭:“他们说没有不对劲的地方。”

凌旭问一句,唐大柱几人便回答一句,旁边的老谭跟着翻译一句,问了十多个问题后,见对方说话的内容跟天书似的,凌旭不禁有些郁闷。

见再问下去也没什么收获,凌旭干脆放弃了询问,看到此时已经临近中午了,他便打算收工回去,把记事本装起来,凌旭朝几人感谢:“谢谢你们的配合,时间不早了,你们去吃午饭吧,工作这么累,多吃一些好的,喜欢什么就做点什么,别太省着了。”

凌旭说完后,唐大柱他们几人没有完全听明白,听到凌旭话里有吃饭、好的、喜欢,他们以为凌旭是在询问李百福喜欢吃什么饭呢,所以回答说:“忆奈营祁子、呗亚营害子、营改节……”

一听到这些方言,凌旭就有些头大,他一脸疑惑的看着老谭,那意思是唐大柱他们说的是什么?

看到凌旭脸上的表情,老谭不禁有些失笑:“他们说谢谢关心,问你在这里吃饭吗?”

“告诉他们我不在这里吃饭了,替我谢谢他们的好意。”说完,凌旭摆了摆手,然后驾驶科里的警车往回走,见这里没有什么收获,他打算去移动公司走一趟,虽然之前刑警队的人已经调阅过李百福的通讯记录了,但是凌旭还想去查一遍。

开车回县局的路上,瞥了眼副驾驶座位上的卷宗,凌旭不禁独自吐槽道:“唉……怪不得刑警队那边查了四个月一点进展都没有呢,这根本就是无从查起啊。

什么线索都没有,这可怎么办呢?早知道这样,当初劝科长去刑警队要案子的时候,让他挑一挑就好了,唉……悔之晚矣啊。”

正吐槽的时候,凌旭听到肚子传来一阵“咕噜噜”的声音,摸了摸肚子,他这才想起来,自己早上没有吃饭,眼下已经到中午了,这五脏庙开始抗议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正午了,等他赶回县局,估计食堂已经没饭了,想到这儿,他琢磨着在外面吃一点,吃饱之后再回县局,所以他边开车边找饭店,看看什么地方有餐馆。

说来也怪了,平时凌旭不饿的时候,出门随便走两步,就能看到三四个饭店,可是他今天饿了,开车都快走二十里地了,却一个饭店都没看到,眼瞅着快要进县城了,凌旭心想“算了,还是回去泡方便面吧。”

凌旭这个念头刚升起不久,他忽然看到前面路口处有一排房子,把车开过去一看,原来这是附近村民在路口搭的铁皮房,专门用来做生意的,因为这个路口是进出县城的主要路口,过往的车辆比较多,所以那些摊位的生意都还不错。

这些摊位以卖水果的居多,剩下的都是些买菜的,顺着摊位看了看,凌旭眼睛一亮,原来在摊位的边缘处,有一家餐馆,门口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正宗过桥米线……

把警车停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将身上的警服换下来,凌旭穿着便装朝餐馆走去,进到餐馆,看到里面有四五桌人,大家正吃着米线,见来客人了,迎面走来一个操外地口音的妇女,问凌旭吃大碗小碗?

说实话,凌旭平时不怎么吃米线,因为他对辣不行,可是这米线越辣越香,虽然有不辣的,但是吃起来总不如辣的过瘾,而且凌旭吃米线总有种不抗饿的感觉,当时虽然吃饱了,可是过个两三小时,他又感觉饿了。

听到老板娘的问话,凌旭试探着问有没有其它小吃?比如水饺、油条、包子、葱花饼之类的,可是老板娘摇了摇头,告诉凌旭店里只有米线。

一听这话,凌旭不挑了,直接让老板娘来两份大碗的米线,不一会儿,老板娘端着两份大碗的米线走了过来,看着香喷喷的米线,凌旭食指大动,拿起筷子就享用自己的午餐。

当凌旭吃到第二碗的时候,之前的那些食客已经吃饱了,凌旭吃饭的时候,扫了他们一眼,看到他们都穿着工作服,衣服上绣着某某建筑公司,看样子,这些人应该附近建筑工地上的工人。

付完账,那些人跟老板娘告别,然后拿着各自的安全帽离开餐馆,其中两个人可能跟老板娘是老乡,他们临走时,不是用的本地话告别,而是讲的方言:“呐呗亚了。”

老板娘笑了笑,随后回了一句:“呗亚吧。”说完之后,老板娘把对方送出了餐馆。

正狼吞虎咽吃着米线的凌旭,听到双方的对话时说的“呗亚”一词后,登时愣住了,他把嘴里的米线咽下去,注视着老板娘,好奇的问道:“老板娘是彩南省人?你们刚才说的是白族话吧?”

老板娘笑着点了点头,用不太纯熟的季南话回答:“是啊,我嫁到鲁东十多年了,口音还是改不了,刚刚那两个人跟我是老乡,说着说着就往家乡话上拐了。”

闻言后,凌旭打了个哈哈,然后把话题一转,半开玩笑的跟老板娘说:“老板娘,其实我也会彩南话,你听啊,营祁子、呗亚营害子、营改节,怎么样?我说的好吧?”

第四十一章陷入死角

餐馆老板娘听到凌旭那半生不熟的白族话,意外的看着他:“原来你喜欢吃茄子、米饭、肉啊?”

“你为什么这么说呢?”凌旭有些疑惑的看着老板娘。

“刚刚你自己说的啊,”见凌旭脸上一副疑惑的表情,老板娘不禁笑道:“在我们白族话里,祁子代表的是茄子,害子代表米饭,改节代表肉。”

“那呗亚呢?我听你刚才跟那些人告别的时候,也是说过这么一句话。”凌旭一脸谦虚的请教。

见凌旭对自己民族的方言感兴趣,老板娘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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