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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血族盛世-第107部分

小说: 血族盛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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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回到现实,千奇才发现岩石上那些被自己抖落的古泽血蛭已经死去。
    “它们都是古泽繁殖出来的分体,若没有古泽本体的能量,它们就会死去。”小黑解释道:“奇怪了,大哥你将古泽弄去哪里了,正常情况下只要古泽存在于它们十里范围之内,这些小家伙都不会死去的。”
    千奇一笑,摇了摇左手说道:“这里。”
    小黑看了看千奇左手上的戒指,也没有多想,有了灵智,它当然也是知道储物戒的存在,自然也明白了千奇左手的秘密。
    将古泽血蛭收拾妥当,千奇再次向小黑看去,这条黑色的蟒色比以前看起来更加凶悍了很多。
    千奇知道,小黑能从兰诺手中逃脱并蜕变成形灵凶兽,这中间一定经历了比他还要艰苦的过程。
    小黑这段时间的经历,他想要了解,最让得千奇高兴的是小黑终于能说话了,这样,他与小黑之间似乎又少了一道屏障。
    “大哥,我来给你介绍下。”小黑扭动了下身躯,已游到千奇与另外三头形灵凶兽之间。“这位是大鹏凶魔,大鹏鸟的一种,我们都叫它大鹏。”
    千奇向那大鸟看去,果见对方有着几分鸟中王者的气势。
    小黑又将蛇信对向猪头的家伙介绍道:“这个是大力震山猪,我们都叫它大力。”
    最后,小黑看向那只雪狼说道:“这个是西蒙雪狼,它叫白蒙,这是它自己起的名字。哦,对了,白蒙已经是二阶形灵凶兽了。”
    “二阶形灵凶兽?”千奇心中一惊,不禁再次向那头雪狼看去。“二阶形灵凶兽,那不相当于四级伯爵的实力了?怪不得一直觉得这家伙的气息很强大呢。”
    “对了,大哥。”小黑又突然说道:“我也给自己起了个名字。”
    “哦。”千奇向小黑看去,见对方的眼神中闪烁着快乐的光彩。
    “我叫黑麒”小黑兴奋地说。
    “黑麒”千奇说道:“这名字真好。”忍不住又摸了摸小黑的脑袋,真心为他感到高兴。
    “对了。大哥。大力那里有很多收藏的好酒,我们去喝酒吧。”小黑笑嘻嘻地看向大力震山猪。
    大力震山猪顿时摇起头来。“那些收藏可是我好不容易从一队狩猎团队那里打劫来的。准备留着自己享用呢。”
    小黑蛇尾一甩,顿时将大力震山猪压在了身下。“你也太不够意思了,今天是我与大哥重逢的日子,你拿出来点酒肉算什么。你说是不,白蒙。”小黑向西蒙雪狼看去。
    西蒙雪狼冷哼一声说道:“我总不能白来一趟,自然要有人招待我。”
    “哎呀。猪头,没想到你还有收藏,真该早点拿出来。”大鹏魔也说道。
    大力震山猪见一赶时间所有的凶兽都站在了小黑那边,只得叹息一声,说道:“好吧,看在小黑大哥的面子上。便宜你们了。”
    “哟,看不出来,大力你形灵后,说话还挺在行的,居然连便宜这两字都会用了。”大鹏魔打趣道。
    夜晚,树林中格外幽深,千奇和五头凶兽在林中大喝了起来。
    没有灯光,没有火把。他们就是在漆黑中举杯共饮。
    五头形灵凶兽凶悍的气息使得这片树林连只蚂蚁也不敢经过。空旷的林中只能听到兴奋的吼叫和学着血族声音般的怪异欢笑。
    相隔数月,再次与小黑相聚。千奇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在美酒与不知名的肉食下,千奇寻问小黑数月来的经历。
    原来当日小黑被兰诺几乎打残了躯体,不过小黑却没有死去,因为他是蛇,只要没有伤及要害,纵然身躯残破,他也不会死。
    兰诺为了追击千奇和徐红衣,并没有仔细查看小黑是否死去。所以小黑能保持一息尚存。
    居小黑说,他在浮云峡谷吞食掉的是一颗散发着雾气的珠子,那珠子不但使他拥有了吐雾的能力,更是使得修行起来极为神速。
    重伤中,珠子又是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不但修复了他的身体,更是让得小黑在死亡边缘蜕变。
    蜕变的过程似乎持续了很久,小黑的身躯每每刚被修复,就又会脱下一层皮,翻开一层肉。
    好像有一个月的时间,小黑在模模糊糊中游到了古泽血蛭的泥潭之中。
    那一天,他结识了古泽血蛭、大力震山猪、大鹏魔和西蒙雪狼。也是在那一天,他腾云驾雾而起,形灵成功,彻底蜕变成了一头具有灵智的凶兽。
    “小黑,没想到你经历了这么多事,对不起,是我没保护好你。”千奇有些自责地说道。
    “没关系,大哥。”小黑近五丈的蛇躯盘旋在千奇身边说:“说说大哥的事吧。”
    小黑说完,西蒙雪狼、大力震山猪、大鹏魔也都是向着千奇看去,他们似乎都对血族很感兴趣。
    “嗯。”千奇应了一声,于是就将与小黑离开的事儿讲了一遍,讲述如何被兰诺逼的坠落魔之眼,如何冲破深渊杀掉兰诺为小黑和红衣报仇,最后被卡美什追杀。
    听完这些,小黑突然说道:“大哥,有我们在,你说的那卡美什应该不用怕了吧。要不我们还击吧,老被追着可不好玩呢。”
    “还击?”千奇自己都没有这么大胆的想法,想了一会摇了摇头道:“卡美什怎么是泷城公会副会长,拥有着和云飘来差不多的实力,至少也是五级伯爵,这般强大的力量,我们恐怕还无法对付。”
    “五级伯爵确实不好对付。”西蒙雪狼说道。
    “那怎么办?就看着小黑大哥被追吗?”大力震山猪的性子倒是很直爽。
    “那倒不是,不过小黑大哥想去哪里,还是说一声,我们可以将他护送过去。相信有我们在,那个叫卡美什的家伙也不敢主动挑衅吧。”西蒙血狼说。
    “嗯,大哥,不管去哪里我都会和你一起走,但这段时间最好还是和白蒙他们一起。”有了灵智,小黑也能明白五级伯爵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我最近也没什么好去处,就跟着你们一起吧。”千奇想了会说。“不过这安第斯如此之大,卡美什要想找到我可并非易事。”
    “但是无论如何,都必须要有保命的实力才行,安第斯之大我都能与小黑相遇,怎么保证不会再遇到卡美什,到时候若没有保命手段,唯有死路一条。”
    千奇心底这样想着。(未完待续。)

第174章 深山遗迹
    酒精虽然已无法麻醉像千奇和小黑他们,但那气氛却是让人沉入其中,千奇和四头形灵凶兽共睡一起,度过了一个非常难忘而开心的夜晚。
    当清晨的第一缕曙光透过枝叶映到千奇脸上的时候,他才缓缓地睁开了双眼,醒了过来。
    “天亮了呢。”
    在千奇醒后,四头形灵凶兽也跟着醒了过来。
    “大哥,我们接下来干什么?”小黑曾跟着千奇多次探险,知道千奇是一个永远不失目标和方向的血族,跟着千奇绝不会无聊。
    千奇想了一会说:“我现在也没好的去处,不如就到这深山中走走,探探险,听说这里以前是人类的战场,或许能寻到一些人类的足迹。”
    对于人类,千奇还是充满了好奇。
    “人类足迹?”小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道:“大哥,两个月前我四处游荡时好像看到过一处满是枯骨的地方,我能感觉的到那些枯骨的气息与血族不同,或许是人类的遗迹呢,要不要去看看?”
    “人类的枯骨?”千奇一听到有关人类的信息,立时来了精神。“那当然得去看看。”
    如此一来,千奇一行就有了方向,在小黑的带领下,一个血族和四头形灵凶兽向着安第斯山脉深处飞奔而去。
    小黑吞食的雾珠似乎是件很强大的宝贝,如大力震山猪和西蒙雪狼这般的形灵凶兽都无法飞行,而小黑却可以借助雾珠之力腾云驾雾飞行。
    四大形灵凶兽,大鹏魔可以借助羽翼飞行,小黑可以腾云而起,西蒙雪狼虽无法飞行,速度却是极快,只见林间一道白光闪过,速度丝毫不弱于飞在天上的大鹏魔。
    大力震山猪奔行起来则有些恐怖,他体积较大,身形笨重。但力量却是惊人。奔跑起来丝毫不顾及挡在身前的树木,只是一味的冲刺,绝不绕道。
    “好久没有这么爽地跑步了。”大力震山猪一边轰隆隆地奔跑,一边声动如雷。
    不绕行使得他把速度提了上去,却是可惜了这一路上被他撞坏的无数树木。
    千奇则是凝成血翼飞行在大鹏魔和小黑之间。
    “大哥,看,就是那个地方。”小黑的目光看向十里外的一处洼地。那处洼地边竟是寸草未生,一颗树草都没有。
    “等下,那里好像有人在。”千奇止住了身形,极力向着远处看去。
    “嗯,有三十四名血族存在。”大鹏魔也停了下来说。
    “三十四个,他们在那里做什么?”千奇有些疑惑。“这地方已是安第斯深山地带。一般的狩猎团都不敢如此深入,这些血族存在这里,是不是说这里真的存在什么东西?”
    “也许吧。”小黑说。
    “降低速度,先慢慢靠过去再说。”
    千奇指挥着,这一下可委屈了大力震山猪,不能野蛮冲撞,想要轻轻地穿梭在丛林之间对于他的身材来说很是痛苦,可连西蒙雪狼都要求他不要出声。他也只能照做。
    当千奇走到洼地一颗大树下隐匿起来之后。才将视线缓缓地投向远处的空地之上。
    只见那一片寸草不生的洼地中,森森的白骨似堆积房屋的梁木般散落一地。覆盖了洼地中方圆近五里左右的面积。
    在白骨之上,来来往往三十多名血族找寻着什么,不时地挪动着骨架,这些白骨显然经历了许久的岁月,在血族的踩踏和挪动之下寸寸断裂开来。
    “少爷,这里似乎有些邪门,我们还是尽早离开好了。”
    洼地中一名年老的血族恭敬地站在一名金发血族青年身边,金发血族身着一套暗红色袍子,袍子上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猛虎,看起来甚是威猛。
    “就是因为邪门,我才好奇的。”血族年青说话的时候,语音中有着几丝任性与顽皮,与他的年龄瞧起来有些极不不符。
    “可是老爷说……”
    “又是老爷,里奇啊,你虽然对我尼古尔家族忠诚不疑,但什么时候能变得聪明一些?父亲他虽然强大,但毕竟老了,我才是这个家族的未来。所以啊,以后别在质疑或是阻碍我的决定好吗?”金发血族青年说。
    “里奇不敢。”听完少爷的话语,名为里奇的血族老者把头低的更甚。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执着于人类遗迹的寻找吗?”金发血族问。
    “里奇不知。”
    “我问你,现在血红国域,谁的财富最多?”
    “根据血红国域财经报今年的数据来看,好像是米奇公爵。”里奇回道。
    “那是明面上的,在地下黑市,无人不知,血红国域财富值第一的却是罗格侯爵。知道为什么吗?”金发血族在这方面似乎很自信。
    “里奇不如少爷见多识广。”
    “在东南三城,最富有的是蒙卡斯伯爵,这是不可否认的吧。”
    “嗯。”
    “可你知道为什么是他吗?”
    “里奇不知。”
    “你可知他做的什么生意?”金发血族又问。
    “药材生意,居小人了解,蒙迪家园的万能药水很畅销,这也是蒙卡斯发家致富的根源。”
    “对,就是万能药水。”金发血族似在这个时候才说到重点般兴奋起来:“那你可知这万能药水为何畅销?”
    “不知。”
    “因为万能药水中有着一种药引,也是我一直追寻着的物种。人类,人类的血液。”金发血族的双眼开始散发出光芒来。“一千多年前,普卡国域的一名公爵在人类遗迹中找到了一台古老的机器,这种机器有着一种近似于神般的能力,创造生命。”
    “而这机器正是人类发明的,被称之为克隆机器,它可以通过一个生命的一根头发或是一滴血完全复制出这个生命。我想人类之所以会灭绝,也许正是因为他们研究出来这么逆天的机器,而遭到了创世神的惩罚。”
    “克隆机器被发现之后,第一批使用了被封存的原始人类血液的克隆人诞生了,这批克隆人到了市场之后,被很多血族买下,一时间成为了那位公爵致富的方式,可是很快就有血族高层发现,那些被买下的人类都被无情地虐待最终吸干血液死去。”
    “这种做法,就算放眼血族世界都太过残忍,掌控着血族世界的长老团有着两个派系,维权派和道义派,维权派不则手段只为血族利益和权威着想,道义派讲究仁道侠义。出于道义派长老团的压力,克隆机器被禁止使用,人类也不被允许出现在血族市场之上。”
    “但是克隆人并未消失,虽然被律法禁止,但地下黑市却是极为泛滥。在随后的数百年时间里,各个国域均发现了这样的克隆机器,而血红国域拥有克隆机器的则是罗格侯爵,靠着克隆机器,罗格侯爵成为了血红国域地下黑市的皇帝,拥有了比米奇公爵更加庞大的财富。”
    “蒙卡斯是他在东南三城的下线,所以能拥有这么多的财富。”
    “这么多年来,虽然血族高层们都知道克隆人在地下市场的活动,却没有人出来制止。知道为什么吗?”金发青年滔滔不绝地讲解着,不时地提出问题。
    “里奇不知。”里奇老老实实地说道。
    “因为血族的退化。”
    “退化?”听到这个词,里奇的眉心明显地抖动了一下。
    “不要觉得这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也不要觉得这事情不会发生。”金发血族抬起眼,看向天空,幽幽一声叹息:“这些年我游历世界,看到了很多退化者。他们大多数存在于贫民街区。像我们这样的修行者当然不会退化,但退化确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居统计,去年一年的时间,光是血红国域就是一万三千多的退化者。涉及区域有三十多个城。”
    “经过血族科研部不断的研究发现,制止血族退化只有两种方法,一是靠着不断地修行,强化自身;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吸食人类血液。”
    “所以,为了不使血族退化,官方对于万能药水、止退剂等含有人类血液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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