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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夫君,别忘记休我-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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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放下石头。
    辛世瞻这才舒了口气,深深盯视她片刻。
    “你是小狼崽子吗?”他又气又无奈道,剧烈的喘息也渐渐平复,腰间却忽然有些异样,他身子不由得僵住,是那两只柔软的小手,她要干什么?
    很快他就知道这丫头想干什么了。
    那是他的暗器呀,薄如蝉翼的刀片。好在她还知道握住圆的那头,否则不割断手筋才怪。
    辛世瞻急忙攥住她的手腕,刀片却已没入自己腰身半寸。
    还真要杀我?!
    疯了,简直要疯了!他气得骂了句,夺下凶器,捏着她的脸吼道,“我身上的暗器你也敢乱拿,小心割断你的爪子!”
    他如此凶,可心里早已服软,彻底的对这丫头服软,不敢再欺负她了。
    辛世瞻自认倒霉的坐起,将外套脱下盖在玲珑身上。
    她却弃如敝履般挥开他的衣服,转而当着他的面爬起,把自己的衣服穿好,用长长的裙摆盖住破碎的地方,拔腿就走。
    辛世瞻抹了把脖子上的血,觉得自己一直在作死。
    “别走,我带你出去,否则你会死的。”他爬腿站起来,追上她,将她横抱起。
    不抱不知道,原来她力气也用的差不多了,歪在他怀里时也未挣扎,竟闭上眼睡着了。
    辛世瞻垂眸算了算,至少有六个时辰没吃东西了吧,疯丫头!
    又把她带回河边,避开灌木丛生的地方,辛世瞻将她放在树下,撕了几块棉布在河边洗了洗,转而轻轻擦拭她粉嫩的脸颊。
    他擦的很仔细,将灰尘和脏东西一点一点抹去,碰着擦伤的地方,动作又变得格外柔软缓慢。
    最后才略微粗鲁的擦了擦她满嘴血,那些血都是他的。
    从怀里掏出一瓶药膏,辛世瞻边涂边道,“以后谁占你便宜,就这样把他往死里打,听见没?”
    他就差直接说简珩的名字。
    女孩额头那一块似乎是荆棘擦破的,有点深,辛世瞻手指刚碰上去,玲珑就吃痛的躲开。
    疼也得涂,总不能留疤。辛世瞻尽量放轻手劲。
    “我知道你不想跟我走,但也得离开这里再说。否则你就再也见不到简珩,而且我欺负你的事也不会有人告诉他,岂不是让我占了大便宜,”他冷着脸,却耐心劝哄她,“毕竟,我还等着你家厉害的简珩过来收拾我呢。”
    玲珑垂眸,似乎在思忖他说的话。
    “跟着我是挺受罪的,说不定还会变成寡妇,”辛世瞻自言自语道,“再过两年我就自由了,倘若我还活着,你再考虑要不要嫁给我吧。”他说话的时候,手指没有闲着,转而将她的小手放在手心,用另一块干净的湿棉布仔细擦拭,“我没有简珩有钱,可是也能养活你,还能养活好多孩子。
    我给你准备一个很大很大的房间,种满香茶,香茶我还是买得起的,摆满一屋都没问题。而且我也会养花,你要什么颜色我都能给你养出。我还有很大的一个园子,春夏秋冬的花都有,桃花,杜鹃、玉兰、绣球、石榴、木樨,海棠、梅花等等,足足七十六种……”
    他仔细看着她的表情,那张小脸始终紧绷着,在听见那些花儿的名字时似乎有些失神,却又很快别开脸,一脸不愿听,不稀罕。
    “你这么漂亮,男人很容易对你心动,可他们大部分只是对你的身体心动,如果被你揍成狗都没还手,那么,大概,是真的喜欢你了……”他硬着头皮说,姑且算表白。
    玲珑抬眸瞥了眼他的额头,还在流血。
    擦完玲珑的手,辛世瞻仔细检查了下,又给她涂了一层药,这才起身道,“我去去就回,不想报仇的话,你尽管跑。我保证不再去找你,反正占便宜的人是我。”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消失。
    玲珑急忙爬起来,摸了好久才找到那几匹狼的尸体。
    因为辛世瞻,谁还有功夫怕狼怕血,玲珑觉得这一刻连鬼都不怕了。
    废了老大的劲,她终于从狼尸里挖出三片刀刃,其他几片太深,无法下手。
    玲珑见好就少,唯恐挖到一半辛世瞻回来,那时可就……
    白森森泛着青光的刀片,在月光下闪着锋利的光芒,刺痛人的眼,轻轻一下就能割开人的喉咙吧?玲珑想起了辛世瞻,他的脖颈修长白皙,咬起来还挺硬,他也会流血,味道腥咸,血管也会跳动……想到这里,她发怔的目光又落在刀片上,后背不禁浮起一层冷汗。
    除了音攻,她还不曾亲手结束过生命……
    玲珑使劲挤了挤眼睛,驱赶脑中血腥的画面。仿佛再多看一眼刀片都会胆怯,急忙把它们伸进潺潺流动的溪水,血污渐渐化开,随着水流扩散,如此,又变成了干干净净的刀刃。
    她在裙摆最破烂的地方找了个好下手的口子,撕开,分成一条一条,再一道一道缠绕刀刃,做完这些,不亚于又打了一场架,累的人浑身发抖。
    辛世瞻回来了。
    听见他的脚步声,玲珑又恢复精神,迅速将凶器塞进怀里藏好。
    “吃吧。”他将野果丢进玲珑手里,转而开始生火。
    不知他从哪里弄的鱼,熟练的去鳞挖内脏,用削好皮的树枝一插,架在火上细细地烤。
    看得出他蛮嫌弃腥味的,处理完鱼的时候,扯了一大把车姜草擦手。
    玲珑认得那种草,在乡下可以当香胰子用。
    她咬了一口野果,酸酸甜甜的,甘美的汁液流进肚子里,感觉就更饿了,不由得又多咬了几口,粉嫩的腮帮一鼓一鼓的。
    辛世瞻觉得吃东西的玲珑真像一只松鼠。
    “好吃吗?”他将烤好的鱼递给她。
    当然好吃,而且她会使劲的吃,养好体力,坐等他倒霉那天。玲珑讨厌辛世瞻,却不讨厌食物,抓起鱼就吃,不等辛世瞻提醒“烫”,就一口咬下去。
    嘶——
    她疼地眼泪差点下来,缓了好半天,在辛世瞻惊讶的目光下,继续低头啃鱼。
    见她啃的差不多了,辛世瞻将另一条烤好的鱼吹了吹,递给她。
    她拿着,一声不吭的继续吃。
    两人谁也不讲话,气氛诡异的安静。辛世瞻闭着眼,默默的倾听她咀嚼和吞咽的声音,他的心随着她,又开始浮浮沉沉,如果世界就从这里开始与世隔绝,该多好……
    吃饱之后,辛世瞻道,“趴上来,我背你回去。”
    “我自己能走。”
    “你想走到天亮?”他问
    问完这个问题,辛世瞻不打算再劝她,不受点罪,她是不知道他的好。便拽着她胳膊,将她拎起来,冷声道,“如你所愿,走!”
    这一声“走”,直接将玲珑走掉了半条命。
    原来风百川并没有停在玲珑离开时的地方,而是又走了一段路程。
    直到天空露出了鱼肚白,辛世瞻还没有停下的意思,再看看他后面的玲珑,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仿佛刚从乱石堆里爬出来的。
    “辛世瞻,我自己会走,你别抓我胳膊。”她红着眼眶。
    辛世瞻一松开手,玲珑忽然发现自己竟站不住了,瘫下去的瞬间又被辛世瞻提了起来,“我不抓你,你连站着的劲都没有。”
    他都懒得讽刺她了,单膝点地,背朝她,冷声道,“趴上来。”
    趴就趴吧,否则折磨了自己,他还一点损失都没有!玲珑咬牙伏在他背上,辛世瞻两手托住她的大腿,稍一用力就抬起她,转而握住她的膝弯,纵身一跃,化成一道在林间穿梭的风,快的玲珑睁不开眼。
    还真把那小娘们当成宝了。风百川骂了一句,仰面躺在车顶上,忽然听得动静,立刻弹坐而起,“辛爷,你总算回来了,没有多少时间了,这小娘们再不听话,就打晕了吧。”
    风百川是个粗人,最不耐心跟女人纠缠,在他眼来,女人就是用来上的,不听话就打晕。
    辛世瞻跃上马车,一猫身掀帘而入,对风百川道,“再啰嗦,被打晕的就是你。”
    风百川立刻闭嘴,讨好道,“我不啰嗦,这就赶车,您好好歇会,一晚上肯定累坏了吧,嘿嘿。”
    他的语气猥琐,重点强调了一晚上累坏。
    可不是吗?瞧那小娘们都累瘫了,身上还裹着辛爷的衣服,不知被折腾了多久,叫声肯定很销/魂,楚国口音的女人都很会叫啊……想着想着他就浑身燥热,回去之后得多找几个美人解解馋。
    因为遇到玲珑纯属意外,行李中没有准备女人的衣服。风百川相对瘦小一些,可辛世瞻还是找了件自己的外套扔给玲珑。
    辛世瞻的衣服太长了,玲珑将袖子卷了好几圈,衣摆又打了个结,方才走路不磕碰。
    她注意到一个细节,辛世瞻的腰间始终系着暗器夹,看不出皮质,应该很牢固,本来这也没什么,可那里还有个东西,不属于暗器,以防火防水的苗疆火漆密封。
    简珩曾拿过这样一个东西,当时玲珑觉得好奇,就随口问了句,简珩告诉她这里装着很重要的信函,女孩子家不要乱问。
    她对重要的信函不感兴趣,仅仅单纯的好奇为什么用这个装。
    简珩说,这是火漆鹿皮,水火不侵,又轻便亦携带,使用起来十分保险,不过市面上极其罕见。如果你见到谁身上有这个,里面必定藏了重中之重的东西。
    重中之重吗?玲珑飞快的瞄了眼辛世瞻的腰,脑子嗡地一声,想起来了,她想起那天简珩与辛世瞻对峙时说的一句话。
    “只要你肯交出最后一幅密线图,我便允你一个月逃亡时间……”
    密线图?
    原来是密线图!
    攸关擎苍书院,不,甚至是整个明镜岛利益的密线图!
    为了这副图,大家明争暗斗,简珩和先生受了那么多罪……
    玲珑的心嘭嘭嘭,血液都开始沸腾了,脑子也不禁活泛起来。
    如果……她悄悄偷走这个,是不是等于帮了简氏,也帮了秀之先生呢?
    想到这里,玲珑的心跳又快了几分,既害怕又兴奋,简直要顶到嗓子眼了。
    辛世瞻迅速穿好上衣,系上腰带,毫不避讳玲珑偷偷打量的目光。
    装有火漆鹿皮的暗器夹在衣衫下面,玲珑感觉偷到的希望十分渺茫,除非把辛世瞻弄晕了,总不能直接把手伸进去,莫说辛世瞻给不给她偷,起码也得怀疑她得了失心疯。
    她又忍不住抬起眼偷瞄,竟撞进了辛世瞻深邃的眼眸里,吓了她一跳,急忙别开视线,假装看着别处。
    辛世瞻不屑的嗤笑一声。
    显然他误会了,以为玲珑在偷看他换衣服。
    两天后,玲珑来到了一个小镇,属于三不靠地段。本来这里只是为了方便行脚商人而建立的客栈,后来周边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发展到现在形成了一个小有规模的镇子。
    客栈老板娘笑逐颜开的收下一大笔银子,按照辛世瞻的意思,热情的招待玲珑去了。
    毕竟辛世瞻是男人,也不知玲珑需要什么,或者知道,但不方便为她准备,交给女人就不一样了。
    用过晚膳,洗去满身风尘,玲珑换上老板娘为她准备的衣裙,从里到外都是新的。大约是泡了药浴的缘故,身上的痱子竟消了许多,且也不再难受。
    她总算能喘口气,藏在袖子里的手轻轻捏了捏红豆骰子。
    辛世瞻认识指上琴,为此,玲珑从头到尾都没敢拿出来。
    这是她最后的杀手锏,且还只能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正面对抗辛世瞻,下场必死无疑。
    她在屋里转了两圈,推开窗子,这是三楼,比一般的三层客栈都要高,因为店家挑高了大堂,玲珑觉得自己跳下去纯属找死,如果抓着绳子一类的东西缓缓溜下去……咦,她仿佛看见了曙光。
    这事得夜深人静的时候进行。
    大家可能都累了,急着休息。睡觉前辛世瞻进来警告她,别耍花样,否则就怎样等等。
    玲珑难得温顺的听着,乖乖缩在角落,一副害怕了的模样。
    辛世瞻非常满意的离开。
    送走瘟神,玲珑跳起来,把床单拧成一股,长度不够,她又拆下两条帷帐,七拼八凑,忙了将近一个时辰,总算完成了一个逃跑道具。
    关于逃跑计划,也早在脑中拟定完毕。
    顺着窗口溜下去,正好跳进客栈后院,再悄悄摸进马厩,偷辛世瞻一匹马,那马多少也认识她了,骑起来方便。
    接着沿大路直奔殇阳关,那里有驿站,人身安全相对有保障,然后她再稍一打听就能找到赵国临乾城,届时再想办法联系简珩,置于火漆鹿皮……还是逃跑比较重要,那玩意顺手能偷到最好,不顺手的话,她也不敢轻易作死。
    翻来覆去的又熬了一个多时辰,外面传来打更的锣声,三更天了。
    玲珑趴在门缝瞄了瞄外面,黑漆漆的,整个客栈仿佛都睡熟了。
    辛世瞻睡在对面,只要她不出房门,呵呵,他怎么也发觉不了。玲珑按照计划开始行动。
    然而溜绳索这件事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溜了一半的时候,她已经疼的眼泪直喷,两只手似是抹了辣椒水般的疼。
    再坚持一下就好了。
    她含泪继续往下滑,脚尖还借力的登着墙面,置于姿势什么的,也许不忍直视,反正天这么黑,不会有人看见的……
    好不容易溜到了第二层,再溜两米,她就敢跳下来。
    孰料天不遂人愿,二楼有户窗子大敞,右边的窗子正好勾住了玲珑的裙子,她都要哭了,哪个杀千刀的,你晚上睡觉还敞纱窗,不怕被蚊子吃了。
    裙子勾住的下场,就是她下不去,但也爬不上去,只能眼睁睁吊在二楼的窗户口。
    辛世瞻衣襟半敞走过来,眉眼还带着一丝刚刚睡醒的慵懒,嗓音沙沙的问,“你这是装鬼吓唬我么?”
    啊!啊!啊!
    他怎么跑到二楼睡了?
    还正对她窗下!
    玲珑伤心的抱紧绳索,一言不发。
    辛世瞻好整以暇的趴在窗台上欣赏了她片刻,在她羞愤的恨不能松开手之际,才伸手挑开她勾在窗角的裙摆,转而两手掐着她腋窝,将她提进了窗子里。
    临窗的案几上赫然摆放着辛世瞻的暗器夹,虽然仔细的卷了几道,但玲珑还是发现了火漆鹿皮。
    她的心跳又开始加速了,扑通扑通的厉害,小时候打碎花觚与简珩一起隐瞒夫人时就是这样的心跳,确切的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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