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大宋纨绔 >

第50部分

大宋纨绔-第50部分

小说: 大宋纨绔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内相却似乎并没有嗅到这屋子内的杀气,只是笑道:“大王约大官人今夜酉末时分到,不过,由于最近王府中发生了刺杀之事,京兆尹和皇城司已经封了正门,请大官人从北侧门进去,到时候他自会令人在那里专侯!”
    见到曹温无语怒视,曹端是好硬着头皮说道:“好的,我知道了,请回复大王,就说我一定准时到!”
第109章 庭训
    “你就没有什么好对我说说的吗?”曹温的声音和他的名字一样温吞,好像在问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一般。隔着数步的距离,他此刻正反剪着双手,脸上那懒懒的笑意令人感觉他似乎神思都不在这园中一般,实在太能令人放松警惕。
    不过,曹端却还是凭借着多年的经验感觉到了危险的存在,他一边若无其事地退后两步,一边笑道:“您不是都知道了吗?还有什么好说的?”
    “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你肯定?那我可不可以请问一下,你和那端王是什么关系,你是怎么和他勾搭上的?我可听说这端王可是有名的美男子哩,而且还多才多艺,吹拉弹唱,无所不通,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比起当年的李后主来,好像也丝毫不逊呢!”曹温眼睛里泛着一种很特殊的光芒,但这些都被他夸张的迷醉表情所覆盖。此时的他任谁一眼看去都会觉得是端王的坚定支持者。
    曹端溜溜的眼睛四处转了转,一边迅快地算计着逃跑路线,一边“义愤填膺”地怒道:“老爹你怎可这般说话,我是您的儿子,我的风格您还不知道吗?我喜欢兰花,喜欢梅花,喜欢春花,喜欢秋花,唯独就是不喜欢菊花。这端王是个美男子,这点我承认,但那我也不会对他产生不该有的兴趣的,就像一只老虎永远都不会喜欢一道鲜美的麻辣豆腐一样。因此,您是不是多心了?”
    “多心?”曹温翻脸比翻书还快,“你说我多心?你知道什么叫多心吗?不操心哪来多心?你要不是我曹家仅存的那根独苗,我何苦多什么心哪?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们曹家可就指着你传宗接代,你要是据这么荒废了,那我们曹家怎么办?祖宗传下来的偌大基业怎么办?总之,这个端王身上多有一些不对劲的地方,听说神宗皇帝当年临幸秘书省,看见李后主像,觉得他端方俨雅,自愧弗如。很快,王贵妃就怀孕了,而这王贵妃怀孕之前,偏偏就梦见了李后主来谒。你说这是巧合?若说这是巧合倒也罢了,端王自出生之后,最喜欢的就是李后主,常常自比李主,就是日常行径也多是模仿李后主,这总不是巧合了吧!因此说,民间一直流传说端王乃是李后主转世,空穴来风,岂能无因?你和别人交好倒也罢了,唯独这李后主,哦,端王,很危险,你想想李后主当年是怎么个了局,你还觉得这端王值得咱们去结交吗?”
    一番话,虽然象连珠炮一般,但曹端终于还是明白了曹温的意思。其实,他作为自己的父亲,对自己还是很了解的,是以并不担心自己会有什么男风之好。他拿这说事其实只不过是找一个突破口而已,他真实的想法是不赞成自己和端王结交,因为在他眼里,端王就是十足的一个当年的江南国主,典型的有才无命,风流有余,刚猛有亏的人物。
    曹端听得有些汗,他后世的时候,就听说过赵佶是李煜转世的,专门祸害大宋。以当年的人类对科学的迷信,这种说法尚且颇有信众,何况如今这时代?只不过,这时代对于端王是李后主转世有两种猜测,一种是说他是来祸害大宋的,另外一种是说他是来圆皇帝梦的。要知道,当年李后主继位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取消帝号,改称国主,他心中恐怕做梦都想着有一天能被称为“皇上”吧。
    不过,现在赵佶是不是李煜转身,甚或根本就是换了个马甲重新登录的李煜本人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曹端觉得自己已经全然无法摆脱他了。他只好陪着笑,将自己和赵佶的交往,以及自己对宫中之事的推测全盘地托了出来。
    曹温听得半晌无语,他长大嘴巴晃晃地向前迈了几步,就在曹端觉得他随时都要跌倒,想要上前扶一把的时候,他忽然撕开羊皮,露出锋利的“獠牙”,向曹端当头敲去。
    曹端大吃一惊,他有些愕然地抬起头来,看见这“獠牙”竟然通体光滑圆直,这才知道这根本不是什么“獠牙”,而是一根短棍。原来曹温方才一直反剪着双手竟是将木棍藏于身后来着。
    好在这木棍的来势虽然滔滔,但曹端多少发现了这确实有些“色厉内荏”,所针对的方向也绝不是关键部位。不过,他还是很配合地大声“惊呼”,“狼狈不堪”地向旁边闪避开去。
    曹温嘴里大声喝道:“好小子,还要跑?我曹家一方大族就要毁在你手里了,你还好意思跑?”
    曹端一边闪避逃跑一边喝道:“大族?一家子就三口,这是哪门子的大族?不破不立,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我有什么错?不跑?我怎么好意思不跑?”
    一个作势要打,一个真心要躲,园中一时热闹非凡,喧声如雷,经过的丫鬟使女们见了,都是掩口失笑,转身易路而行。
    就在此时,忽听一个声音喝道:“爷,您在这里啊?”
    同样的一个人,在同样的地方发出同样的声音,方才被恨得痒痒的,此刻却不啻天籁之音,久旱甘霖。曹端水汪汪地看着一脸错愕的云东,感情丰富地问道:“又有什么事?”
    云东见了,心下暗暗鄙视忖道:“人道是,‘有了浑家,没了爹娘’,真是一点没错。方才我来通报的时候,爷正和李娘子在一起,对我是满脸都是不耐烦,就差赏我‘金豆子’尝鲜了。而今他和老防御在一起,却这般相互追打,见我通报,竟然喜成这样。可见啊,老人之言真是一点不差呀。”
    曹温显然也有些不耐烦了,他只想尽快把打扰之人赶走,好继续自己的“庭训”。于是,他有些不满地瞪了一眼正在发呆的云东喝道:“云东!”
    “哦!”云东惊醒过来,“又有人来找爷,说是有要事。”
    “啊呀!我得去看看!”曹端一边笑着往外踱步,一边说道:“结交的才俊多了就是麻烦,总有些要紧之事要处理,也总有些要紧之人要来拜访。想低调一些,谦虚一些推掉,又怕过分的低调变成了轻慢,过分谦虚变成了骄傲。做人,真难哪!”
    云东听了,有些不以为然,在旁边不识趣地嘀咕道:“不过是个丑八怪而已,还是个贼,哪里是什么贵客了?”
第110章 前奏
    不论白日的天色如何,到了酉末时分,天色总还是很晦暗的。曹端心情不错,好不容易老爹曹温也想明白了,不继续因为自己结交端王之事而喊打喊杀的,了结一番心事的感觉很是不错。当然,他也知道曹温并不是真正就赞成自己和端王的来往,只是形势比人强之下的无奈点头而已。但这对曹端来说,已经是了不起的胜利了,他原本就没有期望曹温能很爽快地接受自己和端王府的往来。事实上,就是他自己,如今也有些后悔当初上了段和誉的贼船,跑去传什么信,以至于如今骑虎难下。
    他孤身来到端王府的北侧门外,嘴里骂了一声别人听来莫名其妙的话:“没有霓虹灯,至少有几盏路灯嘛,科技落后了,真是有钱也没有用啊!可惜,老子不是瓦特牛顿爱迪生之辈,不然,早不必开酒楼赚钱了――”
    他伸出手去,正要敲门,那门竟然缓缓自动打开了。
    曹端当然知道自己并没有武林高手能格空开门的绝世罡气,不由对刚刚才诅咒过的这时代的科技有些目瞪口呆。“奶奶的,这门还能识人?看不出来长得好像也没有那么帅的一扇门,竟然还是个卧底,居然隐藏着高出侪辈良多的智能识别功能。稀罕,真是稀罕!”
    就在此时,门内探出一个头来,就像出洞的老鼠一般,四处张望一番,待看见黑暗中曹端一双炯炯有神,泛着蓝光的眼睛正笑意盈盈地望着他,不由吓了一跳,差点就翻身摔倒,好在曹端眼明手快,将他扶住,说道:“李内相这么晚了,出来做什么?我还以为这门――原来竟是李内相出巡啊!呵呵,有趣,当真有趣!”
    李内相当然不知道曹端超越时代千年的脑袋里的什么高科技之类正在作祟,对于曹端这两个“有趣”他自然听得一头雾水。不过,他此时还有些惊魂未定,也不愿去想那么多了,一边拍了拍胸口,一边说道:“这门有什么趣?洒家倒没有看出来!你既然来了,就随我进去吧,洒家可是在此等你好久了。”
    曹端大为感动:“原来内相入夜不睡,竟是为了等小人呐?罪过,罪过,惭愧,惭愧!”他的表情当真是要多恭谦有多恭谦,李内相这等早就习惯了卑躬屈膝的人见了,也不由为之叫好,暗道此人有和自己当同行的潜质,可惜就是年纪太大,已经不堪造就了。
    李内相在前面鬼头鬼脑地带着路,走路的样子颇为滑稽,曹端见了,失笑道:“李内相,您可要可怜可怜小人啊。这端王府您轻车熟路,自然是没有问题,小人人生地不熟的,摸起黑来太吃力了,咱们何不点个灯,走着也方便些!”
    李内相回过头来,做个个“噤声”的手势,神神秘秘地轻声说道:“嘘!不要喧闹,大王找你来,是有机密要事相商,不想让人知道,你这样高声说话,怕不全天下都知道了?”说着,他一个不留神,踢到路边一个石块上,顿时疼得闷哼一声。不过,他嘴上却不敢高声,只好蹲下来,忍痛抱着脚轻轻搓揉。
    半晌,他才渐渐从阵痛中走出来,说声“走吧!”继续当先前行。经过几弯几绕,二人来到端王府的后花园。李内相脸上露出诡异地笑容,回头神秘地说道:“你就在这里侯着,待我去禀报大王!最近是非常时期,你可千万不要随便乱动,否则――”
    他故意省略了“否则”二字之后的“大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之类的威胁之言,就是想借此增加听者内心的想象空间,从而使之更加敬畏。看起来,他的语言天赋很不错,至少从曹端诚惶诚恐的表情看来,是这样。他此时只是有些遗憾,这黑暗之下实在很难看清楚眼前之人的敬畏表情,这种损失以后恐怕是很难弥补了。
    李内相转身离去之际,曹端也静静地在旁边的石凳上坐了下来。
    晚春的深夜,一轮峨眉皓月当空倒悬,微弱的月光让地上的物事都映照出一条长长的若有若无的影子。端王府的后花园和曹府的后花园不一样,这里不只花的品种繁多,而且占地也颇大。
    不过,地方虽大,也颇有游趣,但曹端此时却却异常老实,没有丝毫异动,因为他知道因为最近的刺客事件,这看似平静如水的园中四处已经增添了不少暗哨,他可不愿稀里糊涂地成为阶下之囚。不过,他也知道,他所坐的这里是个角落地带,方圆倒是有很大的一片地方没有暗哨。这不是因为他有什么鬼神莫测的算计,或者有洞察微末的武艺,能觉察四周微细的动静,而是因为他知道今晚上将有一场好戏在这里上演,而这场好像上演的地方,应该就是自己如今所处的地方了。既然这里的戏场,主角们当然要把一些不受欢迎的观众先行清理出场的――曹端相信他们有这个能力。
    曹端闭目养了半晌的神,忽地眼毛一动,睁开眼睛――他听见了一阵细柔的私语之声,大戏上演了。于是,他不动声色地站起身来,隐入了石凳的后面。
    这里虽然并不是一个舒服的所在,但经过他方才一番预先的观察,这里绝对是目前最合适的隐身所在。因为除了这里,就只剩下花丛之中能藏人了,而曹端一向自认为是一个惜花爱花之人,为了人类之间的纠葛而糟蹋花木的事情,自然的越少做越好了。而且,曹端躺下来之后发现,这里似乎真的不错,抬头就能看见满天的星斗,耳边是寒蛩和一些不知名的小虫子歌唱的声音,这画面,这声音,实在是一个剧目最好的前奏了。
第111章 救星
    这两个女子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近渐渐能分辨出来了。
    其中一个说道:“冰涤,我看你这些天老是神思不属的,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曹端一听,这声音虽然有些陌生,但从说话的语气来说,应该是顺国夫人王氏了,而这个叫做“冰涤”的,不用说,自然便是孟冰涤了。
    就听孟冰涤有些慌乱的声音说道:“我能有什么心事啊?只不过看你们府里这些天闹了刺客,紧张兮兮的,也跟着有些紧张罢了!”
    王氏笑道:“没有什么心事就好,要知道‘身病好医;心病难医’,身子若是不爽利,还――咦,说到身子,我倒是忘记了,你前几天脚上受了些伤,如今看你走路很平稳,应该没有什么大事了吧?”
    孟冰涤道:“能有什么事?表姐你是知道的,我可不是那等娇贵之人,脚上这点微末伤势能碍什么事?”
    王氏知道孟冰涤就是这么一个不服输的性子,就是伤势很严重,也不会承认的。如今看她走路起来很平稳,完全没有受伤的迹象,多少也放下了心事,“没事就好,你知道,我如今这个身子,恐怕也难照顾到你,你啊,万事就需要自己操心了!”她抬头看见前面的石凳,便走过去当先坐了下来。孟冰涤也没有多话,静静地在王氏身边坐下。
    忽地,又听王氏说道:“你看,这园中的花儿是多么美丽啊,它们此时的芬芳能够传到很远的地方,只是,如今毕竟是晚春之际了,这花儿再美再香又能持续多久呢?都说咱们女子就是花儿,盛放的时候――”
    “好了!”孟冰涤显然已经对王氏的语言风格了如指掌了,知道她嘴上总说对自己的终生大事不想干涉,却总是不停地旁敲侧击地,想通过她的方式告诉自己,你如今已经是晚春的花儿了,再不向阳开放,就没有被欣赏的一天了。对于此,她多少有些无奈,毕竟表姐也是出于好意,“表姐,你要说什么,我都知道的,但是,请你还有你们不要逼我好吗?”
    王氏脸上一红,好在有夜色掩饰,孟冰涤也看不出来,她当然知道孟冰涤所说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