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超级魔法师-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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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的?
靠!真他妈倒霉!
杜昂暗暗啐了一口,连道晦气。
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居然就遇到这样一个笨贼,还什么此山是你开,开个粑粑,这里有山吗?
服了!
对于这样的劫匪。杜昂心里一点害怕的心思都米有,以前不怕,今天更是如此,因为就在今天,杜昂刚刚用风刃弄死了几个狗娘养的卖国奴才,就算再加上这个抢劫的,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杜昂从口袋里拿出一大把金币,在手里抛了两下,哗啦啦指响,他招招手对这个劫匪说:“来啊。我身上都是钱,来拿吧!”
而就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杜昂手指一晃,居然冒出一串火苗!
黑夜中,明亮的火苗显得格外明显。这蒙面劫匪看了之后,先是一愣。继而吓得差一点坐地上。
你妹啊!自己这是什么点子啊。第一次抢劫,居然抢到了一个魔法师的头上。
这个蒙面劫匪,名叫巴兹。
总的来说,这个巴兹,最近很不顺,非常不顺。
简直就是霉星高照厄运当头。正应了那句老话,人要是走了背运,喝凉水塞牙,放屁都砸脚后跟。
他是一个贼。却不是拦路抢劫的那种,而是偷鸡摸狗顺手牵羊,小偷小摸的那种。
他胆子不大,杀人放火的事情不敢做,只是做一些穿房越户的勾当,小打小闹混一口饭吃。
心惊胆战做了几年的梁上君子,也该着他运气不错,积累下了不少钱,他想自己现在年轻,偷东西总不能偷一辈子,现在有了一点积蓄,应该金盆洗手去找一点正当的职业做了。
于是,他这么想的也就是这么做的,直接金盆洗手不干了,然后在帝都一个临街的地方开了一家店铺,做起了小买卖。
虽然不赚什么钱,可名声却比当贼强多了。
而且还挺安心。
而最近几天,生意不是很好,街市上跟之前一段时间比起来显得有些萧条。
所有店铺的生意都不是很好,巴兹也不例外。
没什么生意上门,巴兹觉得很无聊。
反正闲着没什么事情,他忽然心血来潮,就决定到赌场里去玩几把。
自从开了店铺之后,每天忙的要死,睡觉的时间都少得可怜,赌场完全没有时间去,现在想一想,那种感觉简直就是恍如隔世,上一次摸牌摸骰子,好像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想一想,还真有些怀念那种吆五喝六的日子啊。
正所谓浮生偷得半日闲,很难得有这样的空闲的时间,巴兹就决定到赌场里去玩几把,他打开存钱的小盒子,从里面拿出来几枚金币,然后出了门。
这些钱,玩一下午应该是够了。
他从家里出来,来到帝都北边的发财街上,这里有一个很有名气的大赌场,名叫发财赌场,当初巴兹闲着没事儿的事情经常来这里赌钱,也算是这里的常客。
这么长时间没来了,发财赌场里依然没什么变化,在里面忙里忙外伺候的依然是那个嘴里少了一颗牙的恰克拉,见到巴兹,他先是一愣,说了几句客气话,然后就很恭恭敬敬地把巴兹给让了进去。
里面,有许多人,巴兹都是认识的。
见到他,大家打了招呼,然后巴兹就很轻车熟路的,找了一个空闲的位置坐了下来。
还是以前巴兹最喜欢的玩法,赌大小。
最快,最简单,也最刺激。
三颗骰子摇一摇晃一晃,就能立刻分输赢。
这样的感觉,是其他赌博方式完全没有的。
不光是他,很多人也都喜欢这样的玩法,在这个赌桌上,人最多。
可见一斑。
巴兹第一把压了一个金币,赌大。
结果一看,却是一二一,四点小。
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一个金币就输掉了。
没事,还有那么多金币呢,再怎么的,还不赢个一把两把的?
而第二把,巴兹依然压得大,还是一个金币。
结果又是一二一,四点小,巴兹又输了。
第三把,不信邪的巴兹又压大,结果……
……
反正就跟撞邪了似的,今天巴兹相当的不顺,连着押了九次大,结果开出来的却是九次小……你妹啊,连开九次小,这样的概率。如果庄家没有作弊的话,就算是一千年也难得见到一次啊。
巴兹实在是窝火透了,这tmd叫什么事儿啊?到赌场里来,开心是一方面,可谁不是冲着赢钱来的?
可是现在这情况,居然连着九次都是小,这他娘的上哪儿说理去啊?
犹豫了好大一会儿,巴兹终于让自己忍住了继续押大的冲动,把最后生下来的三个金币,全都一股脑的押了小。
“四五六。十五点大!”
随着庄家的一声喊,巴兹直接很干脆的晕了过去。
倒不是心疼这几个金币,关键是这事儿太憋屈了,放谁身上谁都得郁闷。
巴兹实在有些接受不了。
赌场里的人看见巴兹这样,纷纷过来。又是灌热水又是拍脸蛋的,总算是把他给弄醒了。看他没事儿。众人也就纷纷各自嘻嘻哈哈的散了。
不管怎么说,这货太倒霉了,而自己则是茶余饭后又多了一个不错的笑料。
等巴兹从发财赌场出来的时候,口袋里已经连一个铜币都没有了,那叫一个干净,他一边走一边叹气。妈的,以后再也不来了,太tm邪性了……
他心情不是很好,慢吞吞的往家里走。结果刚到自己家门口的街上,就看见有许多人拿着水桶水盆的,慌慌张张的跑来跑去,在前面,还能隐约看见几缕飘起来的青烟!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叔过来,看见巴兹,立刻就拉着他的手说道:“哎呀,你总算回来了,快点去看看吧,你家着火了啊!”
“我家?日啊……”
巴兹二话不说拔腿就跑,等他跑回家的时候,看到的是一点的焦土和片瓦无存的狼藉。
巴兹二话没说,第二次又晕了过去。
一个好心的邻居大哥把巴兹救醒过来,等他醒了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狠狠抽了自己几个打耳光。
妈的,要是不去赌场,能有这事儿?
这下好了,一场大火下来,这么多年的继续全都毁于一旦,一点都没留下,别说是钱了,包括之前上的那些货在内,全都被烧成了灰烬,一点都没剩下。
而且,现在房子毁了,巴兹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现在巴兹简直是欲哭无泪,幸亏那位邻居大哥心肠善良,看见巴兹一副可怜的模样,就让巴兹到他家里去将就一宿,然后又请他吃了一顿晚饭。
当天晚上,巴兹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
他脑子很乱,简直就像一团乱麻。
邻居大哥的恩情,巴兹记下了,可是现在的实际问题是,自己堂堂一个大老爷们,总不能白吃白住人家的,一天两天还可以,可是长期下去呢?总这么拖着?
那也不像话啊!
没办法,现在巴兹的唯一办法,就是重操旧业,偷!
他也不会做别的。
可是,偷谁呢?兔子不吃窝边草,附近的人是不行了。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相处,大家都对巴兹不错,而且家境也都不是那种很富裕的,想来想去,巴兹就把目标顶在了发财赌场的老板家里。
对,就偷他娘的。
要不是他开那个倒霉的赌场,老子现在能混到这种地步?靠……
打定了主意,巴兹终于沉沉的睡了过去,等到第二天早上,他就早早的起身,在邻居大哥家的后厨房里拿了一块黑布和一把刀,然后来到发财赌场的后面,翻墙而入神不知鬼不觉地爬上了房顶。
发财赌场的老板就住在发财赌场后面的民宅了,是个很大的院子,老板名叫伯纳德,是一个很有名气的财主级人物。
整整一个白天,巴兹都在伯纳德家的房顶上趴着,看着他们家里来来往往,报事的送礼的问好的找差事的,反正各种人是来往不断,一直到了天黑,巴兹都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霞手机会。
终于到了晚上,人才渐渐少了,巴兹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慢慢的往前爬,就像一只大壁虎似的,然后双手扒着房檐,看准下面一块很平坦的空地,轻巧地跳了下去。
他之前就是这么干的,虽然很久没有干了,可是水平似乎并没有什么退步。
对于自己的本事,巴兹还是比较得意的。
这是这一爬一条,看起来简单,可如果没有勤学苦练,一般人绝对没有像他这样灵活的身法。
只是……
就在巴兹落在地上的时候,他的脚底下却突然传来了吱地一声,尖利刺耳,声音那叫一个惨,就甭提了。这声音悠长,就像流星般划破了夜空,不到十秒钟的时间,院子里所有的灯就都亮了,一个女人的声音颤抖地叫道:“谁……”
巴兹的额头已经渗出汗水来了,低下头来一看,只见一只差不多有手掌大的灰毛老鼠正在他脚底下痛苦地扭动,四条腿抽搐着,满嘴都是血,眼看就要活不下去了。
我靠!
巴兹哭的心都有了,心想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啊!
屋里已经有人出来了,而这个时候还不跑,还那等什么?如果被人抓住,还能有好果子吃吗?(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三章 一串佛珠
巴兹哭的心都有了,从前自己也倒霉过,可没想到自己现在居然倒霉到这种程度,喝口凉水都塞牙,这他妈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他心里叫苦不迭,知道偷是肯定没机会了,正在琢磨着怎么逃跑呢,这个时候就见一群人已经从前面正门里闯了出来,为首一个小子举着火把,突然大喊了一声:“巴兹,你是巴兹!”
你妹啊!
巴兹差点喷出一口陈年老血,这他妈已经是倒霉到家了,这个喊话的小子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在赌场里跟他打过架的莱恩哈特,当初因为一点赌资的纠纷,两个人结下了仇,这一段时间不见,这小子居然成了发财赌场的人了。
我靠!
巴兹现在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能在这里碰见熟人,刚才把黑布蒙在脸上好不好?干嘛要这么托大?
完蛋了。巴兹落荒而逃。
他毫不犹豫的,转身翻过一道小墙,然后朝着小巷子里插了进去。而发财赌场的那些人肯定也不会轻易放过他,举着火把在后面穷追不舍,一边追还一边敲锣打鼓地喊:“快来人啊,抓贼啊,别让贼跑了!”
巴兹这个跑啊,玩命似的,他就听见后面莱恩哈特的声音传了过来:“没事,他跑不了,那个狗娘养的贼叫巴兹,我知道他住什么地方,跑得了和尚跑步了庙,实在不行就去抄他家去!”
“对,抄他家去!”一群人附和。
巴兹躲在一个窝棚后面,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心里又是后悔又是害怕,心想你们tmd爱抄就抄去吧,老子的家已经烧没了。你们随便抄,要是能抄出什么来老子认了。“
又乱了一会儿,莱恩哈特他们才乱哄哄的散去。
现在巴兹有点不知所措的感觉,因为他知道,既然自己的身份已经被认了出来,那等天亮之后,发财赌场肯定会去官府报案,而那个时候,没准儿就会对自己展开一个全城大搜查,到了那个时候想跑都跑不了。如果被人抓住了……呵呵,自己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陈年往事没准儿就都得被抖出来,到了那个时候,随便弄点罪名出来,都能让自己生不如死。
在紫荆花帝国里。偷窃不是死罪,就算再怎么偷。也没有被送上绞刑架的危险。但是,对付偷窃者,法律里却有一个非常缺德的惩罚措施——砍手!要是自己的手被人当成树枝子砍掉了,那自己以后还混个屁啊?
三个字,完犊子!
那就彻底完犊子了。
巴兹有些六神无主地坐在小巷里,盘算着。怎么才能从城里混出去。
然后,还有出去以后到哪里谋生的问题。
他现在非常惨,身上连一个铜币都没有,别说是逃亡了。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若大的帝都,居然找不到一个能让他安身立命的所在,对于巴兹来说,这实在是一种让人吐血的郁闷和悲哀。
后悔啊,本来挺好的,可自己为什么要去发财赌场去赌什么钱?
所有的霉运,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唉……
巴兹已经忍不住仰天长叹了,感慨命运的不公平,心中十分的后悔。
可是,现在后悔还有什么用吗?事已至此,一切都已经晚了。
现在想的,就是以后的事情该怎么办。
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啊,再艰难,也都要想办法活下去。
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杜昂。
杜昂没穿魔法师的长袍,却穿了一件材质不错的普通衣服,而且他的年龄,也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长得虽然挺高,可身材瘦弱,一看就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富裕人家的少年。
这不正是一个抢劫财物的最好对象吗?
巴兹从来没有抢劫过,可是落到现在这种地步,他已经顾不得许多了。
可是,该倒霉的时候就是一竿子倒霉到底,别人抢劫连着干了几十年都风平浪静大发横财,结果巴兹第一次抢劫,就遇到杜昂了。
杜昂是个魔法师……
说到这里,就有必要交代一下巴兹的情况。
他今年三十三岁,是东南部诺瓦克行省以赛亚市的人,麦克纳斯家族的大本营,就在东南部的诺瓦克行省,这么算起来,巴兹还算是杜昂的半个老乡。
他家里的条件还算不错,属于一个中等偏上的小康之家,作为家里的独子,巴兹从小就备受呵护,简直就是家里人最最宝贵的眼珠子,娇生惯养,打不得骂不得,要星星不敢给月亮,只要他顺心舒坦,什么事情都可以不让他去做。一直到他十几岁的时候,还是成天吃饱了睡睡醒了继续吃,在家里闲着,什么正事都没有。
就这样一来二去的,闲的浑身都快长蘑菇的巴兹,就跟附近一群同样不干正事儿的闲汉们厮混在一起了。整天凑在一起喝酒吹牛,惹是生非,跟他们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