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强弃少-第1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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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傻根不知所措,在旁边支支吾吾:“这个,那个……”
半响,在阿信冷冽的刺目下,憨憨的一笑:“那个,我是来打劫,不,收物业费的,最近治安不太好,出现打家劫舍常有的事,我们公司的宗旨是保一方平安,只要每月9999,平安伴你有”。
“你和她们谈什么,你是猪啊!让你们老板下来”。阿信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走过来,恶狠狠的说道。
随后看着这个不成器的家伙,当场就批评的起来,“眼神、举止,谈吐,还有你那个笑容,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以为是老农上街卖红薯啊!要狠,要狠知道吗”?
过了片刻,在一位小美女的陪伴下,从楼道出现一道人影,即刻间给了阿信压力,一米九多的身高,在华夏已经算得上拔尖,如果仅仅是身高还不能给阿信压力,主要是他笼罩在衣服内的隆起肌肉,让他略显的心惊。
三十左右的年纪,留着颚下长长的胡须,大光头亮的能闪瞎他们的狗眼,阿信斜视一眼,即刻低下了头,拍了拍傻根的肩,任到重远的吩咐:“你来,记住我刚刚的话,要狠”。
早上龙茶馆喝茶的人并不是很多,因此也不担心会破坏了生意,魁梧青年在楼道淡淡的开口:“你们是来收保护费的,不过我们龙茶馆不需要别人的保护,各位请回”。
“大哥,我们收的是物业费,不是保护费啊”。傻根摸了摸头,不过没笑,阿信哥说那样不够狠,随后转过了身,问:“信哥,是不是”?
“军哥让我带你,现在是你的表演时间”。阿信将头凑过去,低声的说。
今天准备不充分,以那青年彪悍的身材,打起来未必知道输赢,还是先观望一下比较好。
如果是硬茬,他们便先退,等晚上准备充分再来。
说到底,阿信是怂了,不过在道上混,若是没点眼力,只怕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新社会早已经过了讲义气的年代,对于刚进来的兄弟可能义气较重,但过了那个年代,人却开始了圆滑。
……
“小兄弟,我不喜欢不真实的人,你这样偷换概念认为很有意义?如果你们真的缺钱。我可以给个三两千,但不是每月”。楼道上慢慢下来的青年,被几人围着,没有丝毫担心。
傻根一愣,即刻又转过了头,问:“阿信哥,下面我该怎么说”?
“滚一边去,”阿信上前,仰视着肌肉男,体型输,但气势不能输,“你是打发要饭子吗”?
“那是你认为的,不过我觉得你们挺像”。青年俯视着他,丝毫不退。
“你……”阿信自从跟了军哥,还没受过这样的气,在衢城谁不给他阿信哥——后面的军哥——的老大几分面子。
“你知不知道你在玩火”?
“我只知道你继续玩下去打搅了我的生意,你不会直着出去”。
“你是在逼我”,阿信哥是准备动手了,活动了两下胫骨,淡淡道:“知不知道我老大是谁”?
“我不喜欢猜”。
“说出来吓死你,我老大是龙卷风军哥,我老老大,江湖叶国诩叶爷”。阿信说的很自豪,在衢城还真没有人敢不给叶爷面子。
即便是市机关都要礼让三分。
青年闻言,眉紧皱,问:“拆了下街衢城最繁华地段的新华书店,正在建造国金大厦,包揽从五个一到五个九车牌的叶国诩”?
阿信傲娇的点了点头。
青年半响无言。
说道叶国诩那是衢城的一个传奇,他个子不高,却在少林寺学的一身技艺,二十多岁还俗,给有钱人当保镖,可就是那一次机会让他得到了第一桶金。
那是多少年前的一个秋天,秋风飒爽,拂面伊人。
他与老板提着三个箱子出去卖货,货是来钱最快的一种,可不知什么原因,卖家与买家竟然火拼了起来,最后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
老板有一个女儿在加拿大学法律,得知消息迅速回了国,也找到了叶国诩。
老叶极其聪明,三箱东西交了两箱,买家的钱同样留了一箱,几十年的钱那一箱可真是值钱。
于是来到了衢城,凭着胆色,不俗的武艺,义气,又有进货渠道,很快在衢城扎了根,几十年入眼即逝,老叶却成了一代传说。
不过,几年前新月新药的面世,对他们的打击倒是挺大,只是老叶已挣到足够的钱,转战了商业,毒品生意虽然弃之可惜,但也不至于伤筋动骨。
眼见摆出叶爷将那魁梧青年吓得半身不遂,阿信脸上便止不住一阵得意,小样你不是得意吗?这会怎么不猖狂了。
青年沉默良久,在衢城,叶国诩就是暗夜市长,与他斗,除非是嫌命长。
“想好了吗?”
“我们只是一个茶馆,每年的收入也就那么点,况且,我不是老板,只是个看店的”。
“我擦,敢情你在耍我阿信玩呢?信不信我砸了你这破店”?
……
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重机车轰鸣,简直可以与顶级跑车的引擎媲美,如果所料不错,应该是摩中王者——哈雷。
一辆售价从几十万到百万的摩托。
速度、激情、飘逸,会是怎样的人钟情完全可以买一辆中型汽车却偏偏买了一辆拉风的摩托。
车就停在了门外。
站在厅中之人眉轻佻,看向门外,很大可能是传说中的老板来了。
皮衣、皮裤、一头飘逸的长发,手持车帽站在了大厅。
“真他~妈靓”!阿信抿了抿嘴唇,即便是早上,都觉得荷尔蒙分泌的有点迅速。
“阿忠……”二十七八的年纪,青涩中带着熟韵,略一观察,觉得不大对劲,但脸色不变,依旧平静。
“叶国诩的手下,来收保护费”。阿忠不满的瞪了他们一眼。
阿信一听,神情即刻一怒:“放肆,叶爷也是你能直呼名讳的”。
一个转身,一个凝视——
阿信嘴角须臾间微的一扬,没想到王八之气一张,美女被他震慑的美目盼兮,眼珠没有丝毫移动。
她走过来了,今天会不会有一个意外的邂逅,阿信心头转过无数念头。
“邢十三,你怎么会在这”?美丽女子太意外了,曾经……
竟然是在小城市不期而遇,难道真的是缘分?
可当缘起之时,她以为缘已经灭了!
时隔多年之后,他们会以这样的方式,这样的地点再一次相遇,她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没人知道谁是邢十三,所有人都在左顾右盼。
阿信舔了舔上唇,放荡不羁道:“美女,我们这可没有邢十三,如果你想情郎,阿信哥可以完全代替”。
“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落樱,浅舞慢摇吧的落樱啊”!她依然一瞬不瞬的看着,眼神中多了一丝伤悲。
多少年前的那一天,他闯进了自己的生活,可开了花却结不了果。
四年前,她终于鼓起勇气,离开了那个伤心地,但四年后,他们又一次意外相遇。
曾经无数次的思念,晚上躺在床上总是挥之不去的影子,她以为将会永远停留过去。
命运——
难测!
它总喜欢不经意间开个玩笑,让人哭笑不得。
她那充满侵略式的眼神,众人愣了一愣,随即通通转到了一个方向。
“你认错人了,我叫叶秋,也有人叫我傻根,我真不是你说的什么三”。他连连摆手,模样憨厚。
小樱愣了一愣,却有些悲伤,容貌一样,声音相同,难道他如此绝情?
还是——
带着某个任务?
“我曾经有个朋友和你长得很像,可能是我认错了”。
阿信咧嘴一笑:“妹子,想男人了,考虑考虑你阿信哥”。
如果不是旁边大块头保驾护航,指不定手脚已经开始不干净了。
顿了一顿,翻着白眼:“现在是不是可以谈谈物业费的事情”?
“好,以叶爷的身份我们没有退却的理由,不过店小利薄,你们要的太多,我们……”小樱如今当了老板,自然学会了精打细算。
钱不是天上掉的,保护费说白了就是求个安稳,没有任何回报。
阿信小眼一转,动起了心思,过了片刻,嬉笑道:“看在美女的份上,四个八凑个吉利”。
“一年吗”?小樱没好气的反了一句。
她是家小业小,平时又大气使然,没事请请客,发些礼物,一年根本赚不到几个钱,如果每年抽去十来万,谁都不会甘心。
“美女,你这玩笑开得有点冷”。阿信抓了抓头发,一副懒散的样子。
落樱脸色平静,淡淡的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见面,每个月三千,不然我宁愿关了茶馆,而且我还有一个要求……”
阿信眉轻佻,在一旁思索——
虽然是叶爷麾下,但叶国诩经过几十年的蜕变,早已不做这些无品的买卖,剩下的都是曾经留下的一些马仔在借着他的名义而已。(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一七章 迷惘的心
(全本小说网,。)
老叶尽管知道,不过也未阻止,不能自己发了财就不顾当年的兄弟,所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没看到。
“你先说你的要求,接着再谈下面的事情”。他沉吟片刻,静静说道。
不论是那种行业,包括混社会的也希望以和为贵,能拿到钱谁都不会说挥个刀,舞个剑,放点血,除非是脑子有问题。
混社会的不是不聪明,许多人从电视上看到他们好像很血腥,脑子似乎不够用,相反,尽管学识可能不高,但混了多年的社会,见识到了社会的残酷,他们的反应力,灵敏度恐怕比大多数人要来的活络。
有些时候不需要说太多,一个表情,一个动作,往往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行与底线如何?
阿信知道了,落樱也清楚。
现在钱已是达成了共识,只看这个要求是否冲撞到阿信的底线?
“我要他”!落樱指了指叶秋,在众人的怀疑中,她又解释了一句:“他来收钱,我便给钱,否则我一个子都不会给”。
“成”!阿信答应一声,对着一帮手下指挥撤退。
只留下了叶秋,嘱咐道:“拿了钱,自己回堂口,兄弟们先走一步”。
这傻傻兮兮的人他也不想带,没啥意思,这会正好摆脱这个累赘。
……
“现在没有人了,你还不承认”?落樱凝视着他,说不出的复杂。
叶秋左顾右看,摸了摸头傻笑:“你真的认错人了,我叫叶秋……好吧,我不记得以前了,也不想知道,现在挺好的”。
“你真的不想知道”?落樱反问一句。
叶秋点了点头。
“你和我来”!落樱抓着他的手,向着门外走去。
以前她没机会,如今失忆了,其实也不错。
女孩的心思永远都猜不透。
在他两转身之时,阿忠的眼中分明闪过了一丝黯然。
曾经无数次的追求,她总是没有答应,以前他只是猜测,现在……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
“慢点、慢点——”周围呼啸的风声,一辆辆汽车的擦肩而过,叶秋只觉得距离死神是如此的接近。
可是哈雷并不有就此减慢了原有的速度,一路上风驰电掣,犹如白驹过隙。
驶过衢江大桥,展露在眼前的是一片碧绿色的草坪——西区大草原。
草原的风在每一个不同的季节同别有一番不同的风韵,春是草原最美丽的季节,也是最让人心旷神怡,它不像冬天的风那么刺骨,更不像秋天的风那么干燥。
它美丽,在于它吹绿了万物,吹开了野花,深深的草从在微风中摇拽,是那么的婀娜,充满了神韵。
它轻柔,在于它下方的衢江,掀起了阵阵微波,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银光,碧水印着蓝天,蓝天衬着碧水,那种天连水尾水连天的那种画面,宛如在天镜中遨游,自在、奔放……
落樱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成真、放纵、无忧无虑,她就像一个小女孩奔放在草原上,只留下一串串的笑容……
曾经多少次梦中的画境——
和他一起在大草原谱写乐章。
她做到了,但又似乎缺了一些什么!
“你想知道我最大的梦想吗”?两人稍稍停留,落樱仰头望天,幽幽问了一句。
言辞之中带着两分希冀,三分期许,一分萧索,一分落寞,一分迷惘,两分忧虑。
叶秋侧目,望着她眼神中带着淡淡的忧郁,生起一起怜悯,但两人毕竟不熟,不认为可以打探她的底细。
她低下头,瞥了一眼,压下心头惆怅,径自说道:“大草原东面紧挨着的叫做桥庵里,它像是一个公园,三面环着衢江,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在里面建一栋大房子,每天听着河流声,过着静谧、悠闲的生活”。
说着,望向了旁边的河流,在阳光照射下愈发显得娇艳,而她的内心远没有河流的平静,挣扎不已!
是告诉他,还是不告诉他?
如今有一个机会就摆在她的面前,若是说了曾经——
她将一无所有。
梦想——
夏天搬一张老藤椅躲在树荫下吹着凉风,偶尔也希望身边有个人帮她摇扇;冬天下着雪花她希望有人给她暖被窝;春天她同样希望有人陪她走在希望的田野上撒春;秋天望着枫叶的飘落依偎着在大草原上烧烤。
她的要求不高,很容易得到满足。
她的要求也高,因为不同的人不同的心境,她此生不渝的那个人并不爱她。
“既然老天冥冥之中将他送到我的面前,就让我任性一回,即使磕的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她对着太阳作出了决定。
“那个,我该回去了”!叶秋摸了摸头尴尬的说道。
他不明白这位长得很漂亮的女人为何会对他一个不入流的小角色如此上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虽然不反对与之待在一起,可骨子里他是个不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