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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与狼同眠-第21部分

小说: 与狼同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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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送你过去吧!我也恰巧住那!”

    冥冥之中的安排,似乎又是冥冥之中的命数,林伊筱和马珩远能在异国他乡意外相遇,但对面不相识依旧是他们的命运。

    很可惜的两个人,又一次错过了彼此。性格的使然,让他们在陌生人面前互有感觉却不曾冒失。

    他们就像是相熟已久的朋友,互相感悟着彼此的人生。

    “到了,就先送到这吧!”马珩远礼貌地说道。

    “谢谢!”林伊筱淡淡地,微微颔首,转身消失在了大堂的拐角处。

    “珩远”

    “珩远”一阵急切的尖锐叫声传来,马珩远眉头一皱,蓝云媚急匆匆地走了过来。

    原来马珩远下车后忽然消失了两个小时,蓝云媚生怕她的“金龟婿”被别人钓走了,将司机大骂了一顿后,逼着秘书小刘满世界找他。

    “你到哪里去了?我都快急死了!”她一副着急忙慌的模样,整个人都趴在了他的怀中。

    蓝云媚身上的香水味还是那么浓烈,马珩远一向不习惯这种呛鼻的味道。他面无表情地扶住她软绵绵的身体,蓝云媚魅惑的眼睛下,袅袅婷婷的身体婀娜多姿的媚态。

    同样的女人,完全不一样的感觉。马珩远忽然间想到了刚刚相伴散步的紫衣女孩。

    她就像一朵清丽脱俗的百合,清新美丽,又是那么一尘不染。

    马珩远心里纳闷:难道他对这样一位陌生女子产生了别样情愫。

    这也太荒谬了,他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对待感情,马珩远除了感觉,还相信二人之间的日久生情。

    “珩远,珩远”蓝云媚双手搂住马珩远的脖子,“你怎么啦?呆呆的,就像根木头一样。”她不顾场合地黏在马珩远身上,男人推了推,尴尬异常。

    “好了,好了,我不是到了吗?”声音中带着疏远,“云媚,这里是大堂,不要这样!”

    “不嘛”蓝云媚才不管是什么场合,撒娇是女人最好的武器,“人家都急坏了,你得补偿我!”

    “好,好,好,你要什么,我给你买就是了!”总算松开了她的手,“我们先回房吧!”

    林伊筱回到空荡荡的套房内,向天戈说过,今晚他是要在游艇上过夜的。

    豪华的套房内,了无生气,一个人走了进去,心情沉重地关上门。

    刚刚哭过的眼睛还有一些红肿,无力地躺在大床上,一头秀发铺散在雪白的床单上,林伊筱的头胀胀的,脑子也昏昏的。向天戈的个性太要强了,而且是说一不二,他那嗜血的眸子里,似乎永远藏着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黑暗。

    她身体蜷缩在一起,双手抱住膝盖,就像是胎儿在中的原始体位,让她感受到一点点安全。

    心还在止不住地思念,林伊筱望着床头柜上的电子钟,已经快十二点了。暗夜侵袭,笼罩全身,她徐徐闭上眼睛,在睡梦中她拼命地想抓住一个人,他的背影是那样熟悉,可是就是看不清他的真实面容。

    “你是谁”

    “你是深海吗?”

    “天戈,是你吗?”

    梦里的她渴望知道他的名字,可他头也不回地走了,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啊!”昏昏沉沉的梦境就像虚幻的现实一般,头脑还是很不清醒,可忽然间的阵阵花香,让她猛然间醒了过来。

    她居然躺在床上睡着了,带着对向天戈的思念进入了梦乡。身上盖了一条薄毯,大床的周围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百合花。

    那沁人的香气将林伊筱包围,她慢慢起身,闭上眼享受着这醉人的香气。

    红色的百合,白色的百合,还有黄色的,紫色的,她最喜欢百合的香味,一时间仿佛置身于花海之中。

    向天戈回来过?林伊筱一个激灵赶紧光着脚爬下床。光滑白皙的脚踝踩在柔软的羊毛地毯上,轻轻地四处寻找,“天戈,是你吗?”

    “天戈”林伊筱呼唤着他,一夜未见,他是何时回来的?

    向天戈神秘的身影忽然出现在她的身后,他一下子就将林伊筱从身后抱住,“我的公主,你醒了吗?”

    林伊筱激动地大叫一声,挣扎着转过身来,主动勾住向天戈的脖颈,昨夜的争执似乎又烟消云散,她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一切似乎又变成了过去。

    “天戈,昨晚我很担心你”林伊筱的声音很小,那个时候她居然觉得她快要失去向天戈了。

    他的嘴唇猛然间覆上她的娇唇,噬舔着,轻轻的,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深情款款的向天戈。

    “什么都别说了,都是我的错”他贪婪地吸允着她的嘴唇,如蜜汁一样香甜的味道,像樱桃一样可口美味。

    向天戈的话就像有魔力一般,林伊筱马上就被他彻底俘虏了。她摇头,胳膊主动环上他,娇羞地用她的粉红的娇唇,踮起脚尖,碰了碰向天戈的唇瓣。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吻他,一向对男女关系矜持的林伊筱,在每次和向天戈的深吻中,都是默默接受的那一方,可今天她的主动,却是从未有过的反应。

    向天戈的舌头顺势滑入她的口中,和她的气息混合在一起,一阵吸咬,一阵舔舐,很快,林伊筱的头开始像要窒息晕厥一般,软软地趴在他身上,一双水雾迷蒙的大眼睛,被雾气氤氲地迷离诱人。

    向天戈一个横抱,娇弱的林伊筱就像一潭春水,他一直盯着她的眼睛,被刚刚的深吻沉醉迷离;小脸因为短暂的缺氧而双颊酡红,红樱桃般的小嘴半合着,他的身体又起了变化,和林伊筱在一起的日子里,难忍的就像是一条闹心的小蛇,时不时进入向天戈的身体,让他总是焚身。

    他一步一步地抱着她往卧室走去,林伊筱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她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似乎默许了他的动作。

    她的身体开始紧张,将头靠在他的胸口,一动不动的。向天戈将林伊筱轻轻地放在大床上,望着她像睡美人一样的容颜,慢慢地说:“伊筱,你今天准备好了吗”

 第037章那抹紫色倩影

    (全本小说网,HTTPS://。)

    林伊筱听后默默地点点头,依旧闭着眼睛,就像一位即将走上神坛的圣女,在心爱的男人面前贡献自己宝贵的身体。

    她的身体颤抖地实在厉害,裸露在外的皮肤光洁地没有一丝丝瑕疵,向天戈缓缓地脱去自己的衣服,轻轻覆上她光滑的身体,一连串绵长的吻,密密麻麻的落在了她的身上,他的手小心翼翼地解下她的吊带,不想弄疼她了。

    林伊筱眼角的一滴泪珠,在这旖旎的中顺着脸颊缓缓滑落,她在纠结自己的坚持,一个女孩最宝贵的东西。

    向天戈在看到她眼泪的那一瞬,心被深深地触动了,他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用薄毯盖在她洁白的身体上,亲吻了一下她的肩头,“好女孩,不要哭了,等到结婚的那一天,你再把自己交给我,好吗?”

    “嗯”林伊筱颤抖着,和向天戈相拥在一起,他的大掌抚摸着她光滑柔嫩的肌肤,爱惜地吻着她,“放心吧,我会一直疼惜你的。”

    两个人就这样贴身睡在一起,向天戈望着怀里的女孩,眸底的那一层深邃越来越浓郁。

    林伊筱渐渐放松了下来,脸颊贴在向天戈精壮的胸口,弱弱地问道:“天戈,以后我们不要吵架,好吗?”

    向天戈似乎在想些什么,眸光落在了林伊筱左肩的红痣上,“以后不会了”

    “我真的很怕水,以后不要勉强我。”

    向天戈没有马上回答,他忽然幽幽地问了一句:“你左肩上的那颗红痣还蛮特别的,红得像血一样。你全身肌肤胜雪,唯有这一点红色让人过目难忘。”

    林伊筱垂眸,那张生动的脸庞露出一丝甜甜的笑容,“妈妈说从出生就有了,这颗痣是我的印记,她说有了它,我就永远丢不了了!”

    向天戈用手抚摸着那颗猩红如血的红痣,眸光忽然变得深邃阴冷,“是的,有了这颗痣,就算天涯海角,你都是我向天戈的女人。”

    马珩远浑身提不起劲,订婚典礼都安排就绪后,在十二月十日的上午,在众多宾客和媒体的关注下,这场浩大的订婚礼就像直播一样,终于在巴厘岛灿烂的阳光下,一项一项顺利进行了。

    向天戈挽着林伊筱,站在一众宾客中尤为引人注目。他今天穿了一身浅灰色的西服,淡紫色的手工衬衫上一个黑色的领结,气质高雅;林伊筱穿着向天戈为她准备的紫红色拖地长裙,一头如瀑的长发绾成了一个髻,双鬓垂落的发丝带着些许委婉的气息,精致的脸上,只是一点淡淡的妆容,就把她衬托得格外美丽高雅。

    在这样的场合下,每一个小的细节都会被媒体捕捉。

    “哎,我说那一对帅哥靓妹组合是谁啊?”好奇的记者向同行追问。

    “嗯,我也不清楚!不过能来参加马珩远订婚礼的,非富即贵,肯定也是大有来头!”

    原来向天戈的名气还是不能和马珩远相比,他只是雄霸一方的商业巨子,离开了南元市,其实也就离开了关注。

    但他很聪明,懂得在这样的场合推销自己。他本就生的很好,加上林伊筱那出众的美貌,在宾客如云的典礼现场,丝毫不会逊色于任何人。相反,他高雅的衣着,不俗的品味,立即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在马珩远的订婚典礼现场,他成功地吸引了眼球,反倒抢了这对准新人的不少风头。

    交换完戒指后,全场嘉宾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马珩远还是那不苟言笑的样子,只是旁边的蓝云媚,一副麻雀变凤凰的表情,张狂又可笑。

    “珩远,你看那是你的朋友吗?真讨厌,他的那个女伴今天把我的风头都盖住了!”在换衣服的间隙,蓝云媚嘟囔着嘴,不住地抱怨不远处谈笑风生的向天戈。

    马珩远换了一件白色的西服,眼睛不经意地瞟向了向天戈处。他身旁那位容貌艳丽,气质出众的女孩立即引起了他的注意。

    是她?马珩远重新定了定眼睛,没错,居然是她?

    那个像从画里走出的秀美女子,在海滩边哭泣,和他一起漫步的漂亮女孩居然是向天戈的女友!

    他一下子怔在那儿,半天都没有移开视线。

    “马总,那个向天戈可真有心机啊!您的订婚宴倒成了他的秀场。他在这里结交了不少商务人士,听说还在推销他的楚江城项目。”

    马珩远完全没有听进去,他的注意力全部都在林伊筱身上。不知怎么的,他此刻居然嫉妒起向天戈来,如此美妙的人儿,居然是他向天戈的女友。

    “珩远珩远你在看什么啊?”蓝云媚突然发现马珩远的眼睛都直了,气呼呼地拉着他,“那个女人有什么好看的啊?还不是个一般货色嘛!”

    她的话让马珩远心中一阵厌恶,颇为反感地说道:“莫名其妙地说别人干嘛?人家是客人怎么可以这样没有风度?”

    “我”蓝云媚还想狡辩,眼睛狠狠地瞪了一下。

    马珩远被她这样一搅和,完全没有了心情,他换好衣服后准备出去招呼客人。

    “你等等我”蓝云媚急了,赶紧追了上去。马珩远一脸的不乐意,但在众人面前不好发作。还没有真正结婚就要开始在人前演戏,马珩远此刻居然后悔自己的决定了。

    马珩远端着香槟酒,潇洒地走到向天戈身旁,一旁的林伊筱这才看清了准新郎的长相。

    “小老弟,今天恭喜了啊!”向天戈半仰着头,一副目中无人的模样。

    马珩远礼貌地将手中的杯子和他碰了碰,客气又不失风度地说道:“谢谢向总赏光,今日来参加我和云媚的订婚礼。”

    他边说边微微颔首,体贴地朝林伊筱笑笑,黑眸投射在林伊筱的全身,眸子中隐约蕴藏着赞许和惊艳。林伊筱和他也彼此心照不宣,礼貌回应着,稍有不适应,还微微低下了头。

    马珩远身旁的蓝云媚颇有敌意地看着向天戈身旁的女人。一副轻柔可人的模样,美得不可方物,居然让她成为了今日宴会的主角。

    她嘴角一歪,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这位美丽的小姐是谁啊?也不介绍一下?”

    向天戈紧紧搂着林伊筱的腰肢,不屑地望了一样马珩远身边的庸脂俗粉,有力度又不失风度地回答道:“这是我的女友林伊筱小姐。”

    向天戈此刻是得意的,他看女人找女人的眼光不知要比马珩远好多少。

    面前那个不入流的小明星,厚厚的粉底遮盖了面容,鲜红的嘴唇娇艳欲滴。一双妩媚的大眼睛泛着春晕,这样的桃花面女子,他是无论如何也看不上的。

    反之他转头深情凝望着自己的女友,清新不失婉约,端正不失秀美,和对面恶俗的野玫瑰相比,林伊筱就是一株秀丽的马蹄莲。

    “你好,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林伊筱大方地伸出手,蓝云媚不满地瞟了她一眼,不情不愿地和她握了握。

    马珩远的目光仍旧落在林伊筱的脸上,他看着向天戈搭在她腰间的手,心里开始变得不快。

    但是人家的女友,你有什么资格不舒服呢?

    蓝云媚醋意十足,她再也看不下去了。男人对女人的欣赏是实实在在的,无须掩饰都能看的出来。她赶紧拉住马珩远的手臂,娇滴滴地说道:“珩远,我圈内的好朋友都来了,你还没有陪我过去呢!”

    她是如此失礼,让一向礼仪周全的马珩远颜面尽失,他强压着火气,尴尬地走了。

    向天戈望着马珩远失落的背影,不禁狂笑起来,“伊筱,今天太痛快了,你没看到马珩远的脸都绿了吗?”

    林伊筱压根搞不清状况,木木地问:“天戈,你说什么呢?你不是和那个马总是朋友吗?”

    “生意场上能有朋友吗?何况他还是只来夺食的老虎。”

    林伊筱听后一头雾水,“我真搞不懂你,如果不是朋友,那还来参加什么订婚礼啊?还要穿得这么隆重!”

    向天戈放下酒杯,轻轻抚摸着女友的肩膀,“这就是生意场上的虚情假意。那个马珩远,找这样一个不入流的小明星,可见他的品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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